A 标段综合折扣为:65%;B 标段综合折扣为:70%。 4、服务范围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框架协议以及与本框架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框架协议”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由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框架协议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3“甲方”、“征集人”系指负责征集的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乙方”系指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即入围供应商。
1.5“采购人”系指镇江市市区(镇江市市本级、润州区、京口区、丹徒区、镇江新区、镇江xx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6“服务”系指乙方按框架协议规定须提供的公务印刷服务,包括乙方在响应时所做的其它优惠服务承诺。
1.7“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等资料。
1.8 本协议所指“价格”,系指综合折扣。 2、框架协议的组成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
1.1 本框架协议条款;
1.2 2023-2024 年度镇江市市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印刷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及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
1.3 入围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
1.4 成交通知书;
1.5 形成框架协议的其他有关文件。 3、协议期和协议价格
协议期为二年,2023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A 标段综合折扣为:65%;B 标段综合折扣为:70%。 4、服务范围
x次服务范围为镇江市市区(镇江市市本级、润州区、京口区、丹徒区、镇江新区、镇江xx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印刷服务。并按框架协议规定允许在乙方印刷的项目。
5、交印手续
5.1 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预算,自主选择乙方及其商品和服务。采购人办理印刷业务时必须在镇江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填写“印刷信息”。“印刷信息”上应注明对印刷纸张的要求、印刷数量及其他印刷要求等,并经乙方确认后报价。经采购人确认乙方报价后,由乙方为采购人提供具体印刷服务。
5.2 乙方应对“印刷信息”进行详细审核,并根据需要印刷的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告知采购人纸张费和印刷工费。在审核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印刷信息”中内容不清楚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然后根据采购人的修改意见,重新核价。
5.3 印刷品排版完毕后,乙方应将版样送交采购人校对确认,采购人校对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开机印刷。
5.4 采购人自带纸张委托印刷的,纸张数量应包含伸放数量,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收费标准只收取印刷工费。
5.5 如出现急件等特殊情况,乙方应按不高于投标时承诺的急件加价比例收取费用,该费用应在印刷金额中明确。
6、印刷费用
6.1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响应文件承诺的报价和收费比例计算印刷费用,此价格和收费比例为同类产品的最高限价。采购人依据网上公布的最高限价可与入围供应商进行议价,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
6.2 印刷费用应包括:纸张费(采购人自带纸张的除外)及与印刷工费,如果是急件,还包括急件的加价。急件的加价按照印刷费乘以乙方投标时承诺的急件的加价比例计算。印刷成品的简易包装费和上门送货费应包含在印刷费用中。
6.3 征集文件中未列明的印刷类型,印刷费用由采购人与乙方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且不得高于该入围服务商同类服务的非政府采购价。
6.4 如采购人自带电子文件或印刷软片,则应减去相应的费用。
6.5 以上费用均含税金。
6.6 印刷费用的调整。
(1)协议期内,纸张价格市场波动在 10%以内价格不予调整(以国际纸浆价格的波动作为参考),纸张价格市场波动幅度超过 10%,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纸张价格可增减。
7、印刷成品的交接手续
7.1 在采购人要求的完成印刷时间内,乙方在对印刷成品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合格后,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做好交货准备,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将印刷成品交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7.2 采购人应仔细检查印刷成品,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都符合印刷要求、印刷费用合规,采购人应立即在“结算单”上签字认可,并在网上商城作出评价;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不符合印刷要求或印刷费用计算不合规,采购人应立即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采购人可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并请法定机构对印刷成品质量进行鉴定。
8、费用结算
印刷相关费用由采购人与乙方直接结算,乙方按规定开据规范、合法票据,并附有印刷结算单,凭此结算单,采购人财务方可报销入账。采购人验收合格,收到乙方发票后 15 日内支付 100%印刷费。
9、质量保证
9.1 乙方提供印刷服务时,印刷产品的质量要求应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9.2 乙方对承印的物品,必须严格按投标时所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纸张品质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所有印刷成品要字迹清楚、墨迹饱满、颜色无偏差、规格尺寸准确。
9.3 乙方应保证印刷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对由于印刷技术、工艺或印刷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如果证明印刷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印刷材料
等,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9.4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协议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9、基本服务要求
10.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印刷经营许可证的范围承接印刷业务,不允许超范围承接业务或将业务转厂印刷。
10.2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对印刷企业资格条件的有关业务管理要求,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按章办事,自觉维护采购人的利益。
10.3 乙方必须在经营场所内明码标价,政府采购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且不得高于乙方同类服务的非政府采购价。
10.4 应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主动与采购人配合,并在采购人需要或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印刷工作并安全及时的送货上门。
10.5 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 7×24 小时服务,不论业务量大小,随时响应,并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在接到采购人印刷通知后 2 小时内上门接洽取样。
10.6 对承接的印刷业务,单独建立账户。
10.7 无条件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上做好印刷信息的录入和维护工作。
10.8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人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违纪违规现象的出现。
10.9 乙方在各入围供应商之间开展公平竞争,不使用任何不正当的行为(包括回扣、非公众性赠送礼品、贬损他人、价格欺诈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用户的自主选择行为。
10.10 具有专用运输车辆。
10.11 如在合同期内发生经营场所变更,应于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征集人,经采购人和征集人确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设备不低于响应时的规模,方可继续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入围后主动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并接受相关处理。
10.12 印刷所用纸张品牌由采购人在市场常见品牌中任意指定,乙方不得以
无货等任何理由拒绝。
10.13 乙方主动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并接受相关处理。
10.14 乙方的诚信履约情况按照《镇江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评价规则
(暂行)》进行综合考评。 11、索赔
11.1 采购人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印刷或纸张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11.2 如果乙方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全部印刷费用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检验费以及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印刷材料的低劣程度,以及采购人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按采购人所能接受的数额,退还部分印刷费用,并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标准要求的全新的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
11.3 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 5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天内或需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通知见证方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12、违约责任
12.1 乙方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印刷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则乙方应向采购人每日支付印刷费的 5%作为违约金。该费用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印刷费中扣减。
12.2 采购人送印项目在乙方印刷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3 如因乙方印刷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4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调查属实,通报取消其入围资格。
① 为采购人虚开发票或提供各种好处的;
② 拒绝接受甲方及采购人的监督检查;
③ 乙方超过合同承诺的价格和费用标准向采购人收取费用的;
④ 为未入围单位代为采购,提供印刷结算单的。
⑤如供应商入围后发现其存在失信信息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13、纠纷解决办法
13.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则通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3.2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4、纠纷解决办法
14.1 本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 15、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x项目不涉及入围产品升级换代。 16、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采购人依据入围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17、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采购人确认供应商报价,印刷完成后应及时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对乙方服务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在网上商城对外展示。
18、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8.1 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8.2 补充规则 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 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时,甲方报监管部门同意后,将进行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
19、框架协议生效及其它
19.1 本框架协议以中文书写。
19.2 本框架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19.3 本框架协议未尽之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框架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9.4 本框架协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