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告日期,華光集團為中國建材集 團(本公司最終控股股 東)的間 接全資附屬公 司,因 此,根據上市規則 第14A 章,華光集團被視為本 公司的關連人士。該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 章項 下本公司的一項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所有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 但低於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該協議須遵守申報及公告的規定,但獲豁免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