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1100248276002018X0015
政府采购小额工程定点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1100248276002018X0015
采购单位(甲方):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定点单位(乙方): 浙江龙游大汇建设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浙江省浙江省本级小额工程定点项目承诺入围公告、定点单位的承诺文件以及政府采购小额工程定点入围项目协议书,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七监区办公区及会议室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十里丰
3、承包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详见附件)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4、承包方式:双方协商选择以下第 种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即乙方负责施工及采购工程所需的全部主材、辅材。
(2)包工包辅料 ,即甲方负责采购主材,详见《材料交接单》,乙方负责施工及全部辅料的采购。
(3)包清工,即乙方包工不包料,由甲方自行购买所有材料,详见《材料交接单》。
二、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采购目录 | 数量 | 预算 | 资金来源性质 | 资金支付方式 |
1 | [2018]35742号 | 房屋修缮*^ | 不限 | 7.473600 | 预算内资金 | 财政授权支付 |
注:
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
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
三、工程款及结算
1、本合同工程款按下列第 2 种方式确定:
(1)固定总价: 元(大写: 元整)。总价包干内容包含各种材料采购费用、加工费用、运 输费用、卸货费用、堆放费用、短驳费用、安装费用、辅料费用、措施费用、管理费、利润及税金、风险金以及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
(2)固定单价。采用该种方式计价的,本合同价款暂定为: 74736 元(大写: 柒万肆仟柒佰叁拾x x整)。按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固定单价包干,届时按照工程量据实结算。
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为综合单价,已包含设备材料费(含损耗)、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组织措施费、检验试验 费、水电费、利润、风险包干费、维保费、成品保护费、相关政府部门的报验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等全部费用。
(3)其他:
2、乙方已充分勘察现场,对现场所存在一切现有或隐形风险均已充分考虑并预估到位,一切相关费用已含入报价中。
3、工程款结算: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付款时间 | 付款比例(%) | 金额(元) | 备注 |
-- | 100.00 | 74736.00 | -- |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方收到承包方交纳的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扣除甩项内容后的85%。
(2)工程决算审计结束后,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审计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其中保修金总价的50%列为涉及防水工程的保修金,发包方收到承包方交纳的质量保修金和发票后一个月内结清剩余工程款。保修期满后,若无其他纠纷事宜的,一周内无息退还。
4、施工用水、电等所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 承担。由xxxx的,乙方进场前应与甲方做好原始数据的书面确认。甲方按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局等相关部门收费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水电费价差不计。
四、工期要求
1、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总工期: 40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竣工日以符合下列条件并获甲方签具竣工验收单之日为准。
(1)全部竣工图纸和本合同范围的项目已全部完工;通过甲方、乙方共同验收并完成整改。
(2)乙方退场,施工场地腾空,移交完毕。
3、甲方要求提前完工的,乙方应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要求。
4、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工期方可顺延;除此之外,工期均不得顺延:
(1)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 10 %)直接影响施工进度;
(2)不可抗力因素;
(3)乙方按要求提交甲供材料供应计划而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的;
(4)甲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原因。
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甲方提供的装修规范文件、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效果图、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封样样品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制定的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乙方不按照上述规范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费返工,工期不顺延。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六、材料供应(如有)
1、甲方自行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签署材料交接清单(详见附件)。主要材料、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共同核验,经双方确认同意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甲方的确认并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保证责任。
2、乙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其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相关标准及甲方的要求,前述标准和要求存在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同时,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需具备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以中文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
3、乙方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产品的,乙方应按所涉伪劣产品价款的 2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返工的费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虽合格产品但不符合甲方事先指定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重新采
购、拆除重做或在甲方同意让步接收的前提下,按所涉批次材料价款的同等数额补偿给甲方,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甲方指派 黄金富为驻工地代表为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6、甲方应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报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的施工技术问题。
7、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为有经验的工程商,对甲方提供的交底资料应负责核验,资料存在差错的,及时向甲方提出,且不得依据错误的资料进行施工安装。
2、乙方应当依据施工图纸拟定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报表(如有),交甲方审定。
3、乙方指派 xx 为项目经理,负责对本合同项下工程实行全过程管理;如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更换后的项目经理各项资质、能力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到现场的时间应与施工工人相同,且每天必须在现场。乙方保证具备实施该工程的相关资质,如违反前述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应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及其他应由乙方负责的各项工作,如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等。如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充实施工力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执行。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的,经甲方确认后,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违反前述约定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应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7、工程移交前,乙方应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已经完成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予以修复或照价赔偿。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工程。乙方逾期移交工程的,参照工期延误承担违约责任。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及各项费用的承担,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9、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雇用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等,并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乙方雇用人员与乙方发生劳动纠纷、工伤等情形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10、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分包。
八、安全生产和xx施工
1、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如造成乙方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2、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及时整理和妥善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做到工完场清,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多余材料、物品必须在甲方确认不需要时方可进行清理。同时,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乙方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随地大小便,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 元。
3、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等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工程变更(如有)
1、甲方有权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及内容,乙方应当按照变更指示执行。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
予顺延。
2、乙方承诺每月 25 日前汇总上报上月现场完成实施的并有甲方签章确认的变更、签证单,超过申报日期再申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价款甲方均不受理。
3、甲乙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1)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2)甲方确认的现场签证。如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合同包含的所有工程量及单价在结算时不作调整。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支付时间:(1)增加的工程价款在竣工结算时支付;(2)减少的工程价款应在最近一期进度款中扣除。
4、工程变更所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1)合同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合同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认定。
(3)合同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 甲乙双方协商后 执行。
十、工程验收与结算
1、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乙方应在覆盖前 48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验收合格的,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2、乙方认为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须提前 2 天书面通知甲方申请验收,并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包括如下内容:合同、开竣工报告、变更联系单、工程量确认单或竣工图 。甲方接到申请报告、资料后经核查同意后及时组织验收。甲方应在收到申请报告、竣工资料后及时审查,经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甲方应通知乙方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完成并再次申请验收;如审查后认为工程具备验收条件的,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60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后确认最终结算总价。
十一、工程保修(如有)
1、保修期自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1)有防水要求的区域如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2)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3)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涉及的其他工程为
2 年。
2、质量保修义务:2
(1)xxxx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之日起 24 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 48 小时内排除故障;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 8 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乙方拒绝维修或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修复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收取 元/次的违约金。
(2)同一问题经 3 次维修仍未能修复的或者乙方连续 2 次以上拒绝维修的,甲方可以不通知乙方直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保修期内,因工程缺陷、损坏或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因此被追责、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应付款金额的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合同价款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3、乙方未按甲方的装修规范文件和要求进行装修,所导致的拆除、返工、材料设备损失、工期延误等全部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除按装修规范文件和甲方的要求整改到位外,甲方并可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支付甲方所遭受损失额的 1
%的违约金。
4、工程未能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1 %的违约金,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的工程仍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1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5、乙方对报送甲方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竣工资料如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
6、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1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7、乙方擅自停工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三、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浙江省浙江省本级小额工程定点项目承诺入围公告、定点单位的承诺文件以及政府采购小额工程定点入围项目协议书均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
(3)政府采购小额工程定点入围项目协议书;
(4)承诺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3、
工程实施要求:
(1)小额基建工程施工维修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在三个月内提供工程决算书及经验收合格的竣工文件两份统一送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基建办公室确认后办理结算手续。竣工资料不齐的,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2)选取的承建单位必须按各小额基建工程施工维修项目所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具体工期及要求进行施工。
(3)承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协议期间如需变更,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4)暂定品牌要求,见附表
序号 材料名称及规格 暂定品牌 等级
1 水泥 江山虎(衢州)、尖峰(金华)、虎山
(衢州)、红狮(金华)
优等品
2 外墙涂料、内墙乳胶x
xxNipponPaint、三棵树
SKSHU(莆田)、多乐士Dulux、华润
(佛山) 优等品
3 铝合金型材
兴发XINGFA (佛山)、亚铝AAG(肇庆)、凤铝FENGLU(佛山)、坚美 JMA(佛山)
优等品
5 | 玻璃 | 巨鑫(衢州)、蓝天(杭州)、中力 (杭州)、晶泰(衢州) | 优等品 |
金迪Goldea (杭州)、梦天木门(x | |||
6 | 木门 | 水)、xx(衢州)、欧派OUPAI(衢 | 优等品 |
州) | |||
xxWONLY(金华)、盼盼 | |||
7 | 防盗门 | PANPAN(营口)、步阳BY(金华)、 | 优等品 |
群升门业chinsun(金华) | |||
8 | 执手锁 | xxWONLY(金华、固力GULI(中 | 优等品 |
山)、万嘉(金华)、梅花(浦江) | |||
坚朗(广东)、汇泰龙HUTLON(广 | |||
9 | 五金配件 | 州)、戈顿GERDEN(广州)、GUTE | 优等品 |
固特(揭阳) | |||
10 | 防滑地砖、玻化 | 亚西亚、萨米特、顺辉 | 优等品 |
砖、地砖踢脚线 | |||
11 | 瓷砖、仿毛石面砖 | 亚西亚、萨米特、顺辉 | 优等品 |
12 | 强化地板、木地板 | 生活家、永吉、久盛、德尔 | 优等品 |
德力西DELIXI(温州)、正泰 | |||
13 | 配电箱电气元件 | CHINT(温州)、人民PEOPLE(温州)、飞雕Feidiao(上海)、长城 | 优等品 |
CNC (温州) | |||
TCL、鸿雁HONYAR(杭州)、正泰电 | |||
14 | 开关插座 | 工(温州)、德力西DELIXI(温州)、 | 优等品 |
公牛BULL(宁波) | |||
上上电缆(常州)、远东电缆 (无 | |||
15 | 电线电缆 | 锡)、熊猫电线PANDA (上海)、亨 | 优等品 |
通HTGD(苏州) | |||
欧普OPPLE(中山)、xxx | |||
16 | 灯具 | PHILIPS、雷士NVC(惠州)、三雄极 | 优等品 |
光Pak(广州) | |||
保利管道(上海)、龙财管道(衢 | |||
17 | 非金属管材 | 州)、同正Tonzo(绍兴)、日丰(佛 | 优等品 |
山) |
xx(东莞)、xxXxxxxxxxx、xx
18 | 闭门器、顺位器 | (佛山)、多玛(苏州) | 优等品 |
19 | 换气扇 | 松下、美的、奥普、xxx、欧普照明 | 优等品 |
20
福庆(宿迁) | |||
21 | 硅钙板 | 中新北龙、阿姆斯壮、银虎 | 优等品 |
22 | 集成吊顶 | 友邦MSO(嘉兴)、奥华OUR(嘉兴)、宝兰BOLN(嘉兴)、顶上 | 优等品 |
DS(嘉兴) | |||
23 | 涂料腻子粉 | 生态家园、立邦、祥得士 | 优等品 |
木工板、免漆板等装饰板材(类别)
兔宝宝TUBAO(湖州)、千年舟
TREEZO(杭州)、莫干山(湖州)、
优等品
24 密封胶、结构胶、耐候胶
金鼠JINSHU(杭州)、白云
BAIYUN(广州)、中天(衢州)
优等品
25 塑胶地板 大巨龙DaJuLong、丽宝第、金象、金鼠石塑地板
优等品
26 铝塑板
xxXXX XXXXXX(上海)、蓝天七色 SEVEN(聊城)、xxx
ALUTILE(南昌、xxx XXXXXXXX(东莞)
优等品
说明:工程实施期间,项目内包含以上主材的,必须按品牌表内规定的品牌选择,型号、样式由业主定,项目内主材未列入以上附表品牌的,根据项目实际另定品牌。
4、工程造价编制结算依据及暂定价项目:
(1)预算编制按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
(2)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3)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4)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5)取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
(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7)浙江省有关补充规定和浙江省、衢州市有关文件及法律法规和省造价管理总站的有关定额解释;
(8)当月衢州造价信息、省造价信息。
5、费率及人工:
(1)取费说明: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数 | 费率(%) | |
建筑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11.80 |
1 | 安全xx施工费(最低取值) | 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 12.90 9.17 |
建筑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10.4 | ||
2 | 规费1 | 安装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11.96 |
市政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7.3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
3 规费2
险费
直接费+综合费用
0.25
4 规费3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直接费+综合费
用
0.15
5 税金 10
施工组织措施费计取安全xx施工费,其余费率一概不计。
人工工资根据衢州市信息价(正刊)中人工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3、以下附件(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约定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附件约定为准。
附件一: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效果图附件二:材料交接单(甲供)
附件三:施工工程量清单附件四:工程预算书
附件五: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附件六:其他
附件七: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附件八:廉政管理制度
附件九:企业不欠农民工工资等款项承诺书附件十:工程施工保密承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龙游县竹海南路20号3楼
电话: 电话:0570-7110024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七: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设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对施工单位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施工单位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4、向施工单位提供电源时,应与施工单位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施工单位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二、施工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施工设施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3、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施工单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安全用电
(1)向建设单位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4)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向建设单位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
录。
7、机电设备使用
(1)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
8、人员安全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3)施工现场临时构筑物、脚手架、安全网等设施必须符合相应规范并实施到位,施工单位需定期检查、维护,如造成人员安全事故,施工方负全部安全责任。
三、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50元。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酒后进入现场罚款200元。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200元。
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发现一处罚款200元。安全设施不到位的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施工现场有条件围护而不维护的,罚款1000元,并按比例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
如发生安全事故,扣罚口径按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履约保证金中安全占用比例扣罚。
附件八
廉 政 管 理 制 度
一、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施工单位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施工单位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施工单位的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有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建设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建设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接受施工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建设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向施工单位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建设单位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施工单位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八、施工单位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施工单位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高档娱乐性场所。
十、施工单位不得为建设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施工单位如发现建设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建设单位领导或者建设单位上级单位举报。建设单位不得找任何借口对施工单位进行报复。建设单位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政协议的施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十二、建设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建设单位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施工单位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建设单位单位予以追缴。
十三、严格执行中纪委下发的中纪发【2007】7号《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附件九
企业不欠农民工工资等款项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企业严格遵守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自觉纳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强化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部的管理,切实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诚实守信,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确保项目登记人员按施工合同要求到位履职。本企业承诺不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款项,如违反自觉接受建设行政等主管部门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企业名称(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得代签。
附件十
工程施工保密承诺
发包人所处地为监管区域,在该区域施工项目均为保密项目。其建设相关的秘密事项系国家秘密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在实施过程中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履行以下保密责任。
第一条 本协议适用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工程规模、工期计划、施工方案、工艺流程、技术设计、图纸资料、相关函电等等。
第二条 具体保密内容:
1、承包方有责任对上述《工程施工合同》内容保守秘密,对因合同内容的公开而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2、承包人应将合同的所有细节包括施工过程由发包人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作为保密资料对待,合同的任何部分不应在任何商业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也不得企图将其中的由发包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用作与本工程无关的事宜。
3、由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所有图纸和文件细则均被认为是机密,并由承包人要求其相关人员妥善保管,未经发包人的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对外或第三方公开披露;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媒体透露所承揽工程的相关情况。
4、所有工程照片的版权归发包人所有,没有发包人批推,承包人不得作任何应用。已批准的文章、照片和类似材料的出版应通知发包人。
5、承包人不应在工地或其施工设备上展出或允许展出任何贸易或商业广告,在工地上张贴的所有通知应事先征得发包人的批准。
6、由发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文件和软件的著作权归发包人或虽属于第三方但发包人承诺保证权利不受侵犯。承包人只有使用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安装、调试操作或维护、备品备件采购所必需的图纸、文件和软件的权利,并且只用于本合同工程。未经发包人的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修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工程。
7、由发包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招标文件、基本设计、详细设计的所有图纸、文字说明、图表以及工程建设期间提供的安装、调试、培训资料均属于发包人或发包人供应商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诀窍。承包人理解并且同意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提供或采用其它方式将本合同工程以及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所涉及到的专利技术和技术诀窍透露给第三方。因此发生任何第三方指控侵权时,承包人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8、承包人在发包人施工期间,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介绍第三方相关人员或冒充承包人施工人员进入工程现场,以窃取工程的机密。
9、工程竣工后承包人仍对其在发包人施工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发包人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发包人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包人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按照施工管理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计取违约金。
第四条 承包人的违约行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发包人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赔偿金可从工程合同款中扣除。
第五条 本承诺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