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十四、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仙居县山水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一期--钱王湖绿化林相改造工程(骑行道)(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对内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的,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在投标工作及中标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本工程发生的费用将按照联合体分工,汇入各自账户。
6、如中标,联合体双方的工作须符合各自的资质要求,具体分工如下:
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名称)承担 工作,联合体成员(成员名称)承担 工作;
7、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承包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后合同履行完毕,本协议自动失效。
9、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