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亿一同意将F-627相关的在中国境内的所有知识产权和商业化权益独家许可给天晴南京顺欣,同意在中国境内获得F- 627药品上市许可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该许可转让给天晴南京顺欣,天晴南京顺欣同意受让并委托北京亿一进行生产,天晴南京顺欣需向上海亿一支付最高额不超过21,0 00万元的许可费,以及分级的净销售额提成费。 (1)截至本公告日,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