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9109.SZ 债券简称:20 越控 01
债券代码:000000.XX 债券简称:20 越控 01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xxxx 0 x 0000 xxx X xx)
受托管理人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xxxxxxxxxxxx 00 x 0#x 0 x、0 x、0 x)
0000 年 9 月
重要声明
x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行为准则》”)、《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福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注册情况
x债券的发行经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决议通过,并经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发行人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530 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
二、本期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为“20 越控 01”。
3、债券期限: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发行规模:本期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为 2.40%。
6、债券票面金额: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7、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8、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 年 4 月 28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4 月 28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2、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如果投资者在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或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回售或赎回部分债券到期日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如果投资者在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或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回售或赎回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4、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0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27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或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则回售或赎回部分债券计息期间为 2020 年 4 月 28 日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
15、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6、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17、担保情况:无担保。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19、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三、重大事项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总经理由xxxxx变更为xxxxx。
(一)本次总经理变更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以口头方式发出,
会议于当天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63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经推选,会议由xxxxx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xxxxx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下同)的相关公告。
xxxxx简历如下:
xxx,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职称。曾任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爱华支行信贷部主任、爱华支行副行长,信贷部副经理、经理,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书记、行长,上海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区管理部公司部总经理,交通金融事业部筹备组负责人、总裁;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现任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二)本次总经理变更的影响分析
1、相关人员变动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2、相关人员变动对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有效性未产生影响。
3、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仍旧符合法律规定和发行人章程规定。四、提醒投资者关注
华福证券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联系人:石亚东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89926929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