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xMart合伙协议
ForexMart合伙协议
目录:
3. 协议的生效和有效 2
4. 定义 3
5. 一般规定 4
6. 与客户互动 4
7.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5
8. 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7
9. 争议解决 8
10. 各方之间的沟通 9
11. 合伙人佣金支付条款 10
12. 修正和终止 11
合伙协议
Tradomart SV 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St. Xxxxxxx 和the Grenadines法律注册的公司, 注册号23071 IBC 2015 , 其总部位于Shamrock Lodge, Xxxxxx 路, Kingston St. Xxxxxxx & the Grenadines 在第一部分和
,身份证/ 护照号码 地址在 , 已正式注册的公司并存在于法律之下的 注册地址为
(这里在后面简称为“合作伙伴”),在另一部分上。双方特此同意如下协议。
1.法律信息
1.1 ForexMart(以下简称“ForexMart”或“本公司”或“我们/我们”)是一家在全球范围内运营的投资公司。
1.2 Tradomart SV 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圣St. Xxxxxxx 和 the Grenadines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号23071 IBC 2015,其总部位于Shamrock Lodge, Xxxxxx 路, Kingston St. Xxxxxxx & the Grenadines。
1.3合作伙伴(以下简称“您”或“合作伙伴”)承认公司的官方语言为英语。
2. 介绍
2.1 本合伙协议由合伙人与公司达成。
2.2 本合伙协议规定了合伙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参数。合作方与本公司之前达成的任何协议或安排均不能协商或否决该协议。
2.3 合伙协议规范合伙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在合作有效期内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它向合作伙伴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
2.4 由于本协议是由地处偏远地区的双方签订的,因此本合伙协议不需要合作方或公司或双方签署即可具有法律约束力。
2.5 合伙人在此承认,他/她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伙协议及其附属文件不时作出的修订。
3. 协议的生效和有效
3.1 本合伙协议不需要合伙人或公司签署以受其法律约束;且合作伙伴无权因其是远处合同而取消合同。
3.2 合伙协议自合伙人收到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的通知之日起生效,但在合伙人完成所有所需文件并由公司收到后生效。
3.3 本合伙协议自合伙人接受之日起12个月有效。如果本协议的条件得到满足,本协议将无限期有效。
3.4 合伙协议意味着合伙人在本公司开立联属账户。
4. 定义
4.1除非另有明确说明,本合伙协议中的下列条款应定义如下: “横幅”指包含公司官方网站链接的屏蔽广告。
“客户”或“顾客”系指通过在本公司开立的账户使用本公司产品和服务并受《客户协议》约束的任何个人。
“客户协议”系指本公司正式文件,指明客户与本公司在本公司开立帐户时接受的条款、条件和协议。关联账户的相关链接是合作伙伴根据本协议开立的用于支付佣金的账户。
“官方网站”系指本公司域名为 xxx.xxxxxxxxx.xxx的网站,以及本公司以英语以外的语言运营的任何其他域名。
“合伙人”系指与本公司缔结合伙关系的任何个人或法人实体,其一般目的是将客户介绍给本公司,并受《合伙协议》约束。
“合伙人(附属机构)组”是指由合伙人向本公司提及的一组客户。 “各方”系指公司、合伙人和客户。
“商标”系指公司拥有的所有注册商标(“ForexMart”、“Tradomart”)、标识和品牌,包括所有其他相关商标,可能是本地或国际的,受相应法律保护 。
5. 一般规定
5.1 合伙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该要约应被认为是向一般公众发出的公开要约,无论是针对个人的还是司法上的。该协议应在合作伙伴接受当前协议后立即生效。
5.2 合作伙伴必须满足所有注册要求,满足资格条件,并满足相应司法管辖区和监管机构的每一项要求。在整个合伙协议期间,这些注册要求、资格条件和其他监管要求应适用于合伙人。
5.3 合伙人作为客户与公司之间的调解人。
5.4 合作伙伴应履行职责,通过在本公司开立的账户向客户介绍和说明本公司的产品和服务,鼓励客户使用本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并加强提供给客户的经验。
5.5 合伙人无条件承认所有涉及本公司的客户均为本公司的客户。
5.6 本合作协议的主要语言为英语。本协议的翻译本可提供给合作伙伴以方便他/她。如果本协议的英文版本与译文之间有任何不符或不一致之处,应优先考虑英文版本。
5.7 合作伙伴的联属账户受本公司的客户协议约束。合作伙伴可以使用联属账户进行交易、存款和取款,前提是合作伙伴已经完成了注册流程,通过了适用性测试,并根据客户协议执行了所有上述流程。
5.8 由于各国货币汇率迅速波动,本公司在与合作伙伴结算时保留使用平均汇率的权利。
6. 与客户互动
6.1 合作方可向潜在客户提供官方网站上有关本公司的任何相关广告信息,但须经本公司核实属实。
6.2 合作方应向客户提供必要的信息,包括所有相关指示、建议和数据,以便客户与公司签订经纪服务合同。合作方还负责向客户解释合同内容。
6.3 合作伙伴应协助潜在客户完成注册流程。合作伙伴在为客户开立账户时,也有义务在签署公开发行协议前通知客户货币交易的固有风险。
6.4 合作方保证并对客户提供给合作方并由合作方提交给公司的所有信息、
文件、合同的法律效力和真实性承担责任。此外,合作方应根据需要将任何信息、文件和合同翻译成英文。
6.5 合作伙伴有权创建一个附属网站,其中包含有关本公司、其活动及其产 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包括用于广告和信息目的的经纪初创公司和投资服务。
6.6 客户可以选择拒绝合作伙伴的服务,而选择由本公司提供服务。
6.7 如果客户以以下方式在公司注册,则视为被推荐人:
6.7.1 客户端点击横幅或广告链接进入官方网站。
6.7.2 客户在注册表格中输入合作伙伴提供的联属公司代码
6.7.3 合伙人向公司提交一份由客户填写并签字的身份证明表,以证明合伙人已推荐客户。
6.8 合作伙伴不得使用非法和不道德的方式介绍客户。这包括但不限于强制重定向到官方网站,自动注册到附属集团,和垃圾邮件。
6.9 禁止合伙人从从属关系中获得任何佣金,从属关系由合伙人自己、合伙人配偶、合伙人直系家庭成员和合伙人亲属拥有。如果合伙人是法人实体,则禁止其从创始人或其近亲属的私人账户中获取任何佣金。
6.10 禁止将客户从一个关联集团转移到另一个关联集团,以防止不公平竞争。
7.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7.1 合作伙伴保留在公司批准的情况下创建、计划和实施营销策略和广告活动的权利。
7.2 合作伙伴保留使用公司提供的营销策略、广告活动和促销材料的权利。这包括但不限于小部件,横幅,登陆页面,信息,文本链接等。
7.3 合作方有权将本公司品牌产品的设计用于广告目的。
7.4 如果合作方有自己的网站,合作方有义务提供本公司的相关信息、商标、官方网站链接。
7.5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五(5)年内,合作方有义务对从公司收
到的任何信息保密。
7.6 合伙人有义务在注册时向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真实的信息。此外,合作方有责任将其提交信息的任何修改通知本公司。
7.7 合作伙伴有义务推荐新客户。只有当客户与公司签订经纪服务协议并根据客户协议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运营时,该客户才被视为转介人。
7.8 合作方有义务了解本公司及其产品、服务和活动。合作伙伴应准确了解并传达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合伙人应有能力向客户提供解释公司业务性质所需的相关信息。
7.9 合伙人应了解金融市场、法律方面以及客户的情况。这对于合作伙伴向客户提供适当的支持是必要的。
7.10 合作伙伴有义务协助客户开展与本公司的业务。如果出现任何问题,合作伙伴负责解决客户的问题。如果合作伙伴无法解决问题,合作伙伴有责任及时联系公司的专家,寻求立即的帮助。合作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信息,如账号、订单、时间戳等。
7.11 根据当前协议,合作方有义务报告对合作方活动的任何非法或合法干预。
7.12 合作伙伴有义务对客户的所有信息、数据和交易保密。
7.13 禁止合伙人进行结算、接受资金、获取证券或从客户处获得财产。这包括现金和非现金结算,无论是本币还是外币。
7.14 合作伙伴不得使用客户的登录数据、密码等个人信息注册和接受《客户协议》。除经客户明确声明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外,不得代表客户使用客户账户进行任何交易或操作。
7.15 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将其职责和权力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7.16 禁止合作伙伴使用包括“forexmart”、“tradomart”、“fxmart”及其拼写变体的公司域名,包括其他语言中符合要求的单词。此外,合作伙伴不得在搜索引擎中使用上述域名作为关键字。
7.17 合作方不得与第三方分享本公司的任何信息。
7.18 合作方不得推荐其配偶、直系亲属和亲属。如果合伙人是法人实体,则禁止提交创始人或其近亲属的私人账户。
8. 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8.1 本公司有权将合作方提交给本公司的信息用于反洗钱活动。
8.2 本公司承诺在违反合伙人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无需事先通知即可终止合伙协议或取消关联方佣金。
8.3 公司有权要求合作伙伴提供一份关于用于介绍客户的活动的状态和结果的完整和全面的报告。
8.4 客户在客户区注册后30天内未补充账户,本公司有权将客户交易账户排除在关联集团之外。
8.5 若客户在联属公司计划注册后30天内无法吸引3名或以上客户,本公司有权终止合伙协议。
8.6 本公司有权通知关联集团及其客户,合作方从关联集团在金融市场上进行的交易操作中收到的佣金。
8.7 本公司有义务为合伙人推荐的客户开立交易账户,前提是他们已满足注册中所有必要的要求。
8.8 本公司有义务向客户提供登录名和密码,以便客户进行交易和操作。
8.9 公司有义务对客户进行的所有交易和操作进行记录。
8.10 本公司有义务向合作伙伴提供合作伙伴协助客户所需的相关信息,如客户签署的协议和规范客户使用本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条款和条件。
8.11 本公司有义务根据合伙协议向合伙人支付其服务费用。
8.12 对于合作伙伴的营销策略、广告活动和促销材料可能造成的任何后果,本公司不承担责任。任何费用均由合伙人支付。
8.13 如合作方拒绝应本公司要求停止使用宣传资料,本公司保留终止本合作协议的权利。
8.14 本公司有权要求合作伙伴提供身份证明,如护照/身份证扫描件或该等
文件的公证复印件。联属公司帐户的验证将被视为非强制性的。然而,本公司保留对未经验证的帐户访问某些服务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合作伙伴应核实他/她的说明。合作伙伴对身份证明(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合作伙伴承认,如果身份证存在问题,公司有权联系身份证签发国的执法机构确认其真实性。如果发现身份证件是伪造的,公司有权根据身份证件出具国的现行法律将合伙人绳之以法。
8.15 如果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或未能执行任何义务,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在它的唯一的谨慎和排除所有客户从下属集团以及执行其他操作规定本协议及其附件。
9. 争议解决
9.1 各方,即合伙人、公司和客户,应通过争议解决程序解决所有争议。这意味着所有争议都将进行谈判和通信。
9.2 合作方保留在合作方得知任何据称导致此类索赔的事件或事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出索赔的权利。
9.3 客户保留向公司提出索赔的权利。索赔要求必须以书面、打字或打印的形式寄到公司的邮政地址。索赔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使用公司官方网站上注明的官方电子邮件地址。这些是承认索赔的唯一途径。如果索赔是通过论坛、电话或任何其他未指明的通信方式提出的,则不应予以考虑。
9.4 索赔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9.4.1 合伙人或合伙人公司的第一名和第二名
9.4.2 会员账号
9.4.3 对争议的xx描述
9.4.4 任何可能有助于解决争议的争议细节。
9.5 索赔不应包括以下内容:
9.5.1 对有争议局势的情绪评价;
9.5.2 对任何一方的辱骂、威胁、诽谤和其他口头辱骂
9.5.3 不必要的细节
9.6 公司有权要求客户/合作伙伴提供解决争议所需的任何信息。
9.7 本公司保留拒绝或驳回任何违反索赔规则的索赔的权利。
9.8 公司有义务审查所有提交的索赔。索赔决定应在提出索赔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送至合作伙伴的电子邮件。
9.9 当一方对争议的结果不满意或争议在争议解决程序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解决时,可以对争议进行仲裁。合作伙伴或客户可以使用申请索赔的相同规则向公司提交仲裁请求。
10. 各方之间的沟通
10.1 双方只能使用以下指定的通信方式进行通信:
10.1.1 交易终端邮箱;
10.1.2 双方电子邮件;
10.1.3 传真;
10.1.4 通过电话;
10.1.5 航空;
10.1.6 通过官方网站,通过网站指定版块的公告和通知;
10.1.7 通过公司允许的messenger应用,如Skype、ICQ等。
10.2 对上述通信手段接收到的电文的处理条件说明如下:
10.2.1 使用交易终端电子邮件发送消息后1小时;
10.2.2 邮件发送后1小时;
10.2.3 传真发送后1小时;
10.2.4 电话交谈结束后立即进行;
10.2.5 通过邮政发送后7个日历天;
10.2.6 消息在官网发布1小时后;
10.2.7 聊天结束后。
11. 合伙人佣金支付条款
11.1 如果每日佣金超过500美元,而推荐的活跃客户数量低于10个,本公司保留修改佣金金额并单方面将其降至0.5 pip的权利。
11.2 如果合伙人推荐了3个以上的活跃客户,本公司有义务向合伙人支付指定的关联方佣金。
11.3 本公司有义务向合伙人支付本合伙协议(附录1)中指定的关联方佣金。所有佣金不得超过报告月份关联集团所有客户平均股本价值的50%。平均权益价值的计算方法如下:在每个报告月的月初和月末,所有客户账户的权益之和除以2。
11.4 本公司保留因交易平台在佣金计算中出现故障而影响客户交易金额的调整权利。此外,本公司保留将对交易平台故障负有责任的客户排除在关联集团之外的权利。
11.5 如果客户的交易佣金超过记入该合作伙伴账户的佣金总额至少30%,本公司保留取消给该合作伙伴的佣金并将客户排除在关联集团之外的权利。这也适用于合伙人从从属关系中获得佣金,这些从属关系由合伙人自己、合伙人配偶、合伙人直系亲属和合伙人亲属拥有。如果合伙人是法人实体,则禁止从创始人或近亲属的私人账户中获取任何佣金。
11.6 如果本公司发现任何违反《客户协议》、《合伙协议》、奖金制度规则或管理此类业务的相应规则和法规的行为,本公司保留取消合伙人佣金并将客户排除在关联集团之外的权利。具体来说,该合伙人被禁止使用欺诈性
账户,使用旨在从关联公司佣金和回扣中获取利润的策略,以损害主要交易,并使用非法和不道德的方法获取利润。
11.7 如果客户的注册数据与合伙人一致,本公司有权取消合伙人的佣金,并将客户排除在关联集团之外,甚至终止本合伙协议,因为这将意味着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此外,这也适用于发现使用相同IP地址的客户端和合作伙伴。
12. 修正和终止
12.1本公司保留根据其绝对酌情权修改和补充本合伙协议中任何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权利。本公司有义务提前五(5)个日历日向合伙人发出事先通知。
12.2合作方和本公司均有权终止本合伙协议,但应在计划终止前至少5个日历天通过任何经批准的沟通方式发出事先通知。
12.3在任何一方经常违反双方义务、违反条款或未能履行任何一方义务的情况下,合伙人和公司均有权要求法院终止本合伙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