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5
委托开展课题
项目合同书
项目名称: |
广东省创业孵化载体管理评价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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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委托方(甲方):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项目受托方(乙方): |
华南农业大学 |
受托方项目负责人: |
xx |
委托方联络人: |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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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联络人: |
xx |
xx: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乙方: 华南农业大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有关广东省创业孵化载体管理
评价应用研究课题研究项目达成以下事项:
一、委托研究题目
广东省创业孵化载体管理评价应用研究
二、研究主要内容
掌握我省创业孵化载体和入孵企业的地理和行业分布、促进创业能力、吸纳就业能力(含总体吸纳就业创业人员数量和吸纳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港澳青年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数量等),创业孵化载体提供的各类创业孵化服务和政府扶持政策对入孵企业产生的效果;了解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兄弟省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创业孵化载体的管理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突出人社特色的创业孵化载体评价体系,通过指标数据综合分析我省创业孵化载体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作用、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如何更好的提升载体孵化能力、对创业孵化载体管理提出政策建议并形成专题研究报告。
三、研究成果形式
一套创业孵化载体评价体系、一份广东省创业孵化载体管理评价应用研究报告
四、研究期限
(一)xxx在2023年7月20日前向甲方介绍中期研究进展情况;在 2023年9月20日前提交研究报告初稿,在2023 年10月20日前向甲方提交最终研究成果。
(二)甲方在乙方提交研究成果后就具体内容进行沟通确认,对乙方提交的研究成果进行结题验收。乙方待课题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验收意见对研究成果修改完善后最终提交甲方。
五、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项目经费总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00000元),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研究费、资料费、数据分析费等费用,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二)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甲方向乙方分期支付费用: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等额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人民币 拾万元(¥100000 元)。乙方完成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乙方提交等额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人民币拾万元(¥100000 元)。经两次验收不通过的,按项目未完成处理,不予拨付余下经费。
(三)项目经费管理按乙方有关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项目经费以转账方式支付,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提交,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
六、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负责提出乙方应承担的研究任务和完成周期。
(二)甲方为乙方顺利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与协调保障,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调研和研讨等工作条件。
(三)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履行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后,按时足额支付项目经费,打入乙方提供的账户。
(四)甲方有权适时考察乙方的研究进度和质量,并在乙方递交研究成果并经甲方确认无异议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结题验收。
七、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按照甲方要求确定研究方向与研究内容,按期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研究报告。
(二)乙方负责组建项目研究小组(小组人员名单按照申请书确定),组织开展专项研究,保证课题研究的进度和质量。项目研究小组人员增加、减少或变更,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全程主持课题研究工作,不得挂名参与,不得分解、转包研究任务。
(四)乙方在研究过程中,对研究的资料、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同时,应遵守法律法规的其他保密条款。但甲方的广告及宣传材料除外。
(五)乙方应遵守研究规范,并保证所提交成果不侵犯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六)乙方有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项目经费的权利,乙方财务部门承担本项目研究经费的监督管理。
(七)乙方有义务遵守在申报课题项目、课题项目验收申请等环节所作出的承诺。
八、研究成果知识产权
(一)本项目涉及的研究成果由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公开发表或出版研究成果。
(二)甲方如需乙方协助进行项目成果转化和实施,须征得乙方同意,具体方式以及服务费用另行协商。
九、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事项,如有违反视为违约。除法律规定的免责外,任何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向对方按日支付等同应付金额0.1%的违约金。乙方无法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全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项目经费。
(二)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约定,导致甲方被他人主张权利,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及因向违约方主张权利而支出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十、争议解决
双方在本协议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若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委托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至2023年 11月30日。本合同未到期需变更或终止时,甲、乙双方均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确认。
(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内容有冲突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三)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 2 份,如有争议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予以解决。
(四)双方的信息: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与履行合同相关的一切事宜,应按以下指定的联络人邮寄地址、电子邮件形式签收、送达,即产生对应的法律效力;电子邮件作为第一沟通方式。双方也同时可以以书面方式固定邮件的通知内容。
委托方(甲方)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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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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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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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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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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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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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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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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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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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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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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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乙方)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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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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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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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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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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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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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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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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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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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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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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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xx) (盖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