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前分(80 分) 考核项目 分值 记 分 标 准 上年度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 20 分 AAA 级的,得满分;AA 级,得 14 分;A级,得 7 分;B 级,不得分;因成立不久尚未评定本年度质量信誉等级的企业得 10 分。 再上一年度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 20 分 AAA 级的,得满分;AA 级,得 14 分;A级,得 7 分;B 级,不得分;因成立不久未评定本年度质量信誉等级的企业得10 分。 企业规模 20 分 企业自有营运客车数量高出许可条件要求数量,每高出 1 辆车得 0.1...
附件 1
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投标招标公告(范本)
根据《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 交通运输厅(局、委)核准,拟对 至 等
(省、市、县际、县内)客运班线经营权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可列表附后)。
二、经营期限: 年,从获得班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计算。三、投标人的经营资格条件: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已具备或者拟申请招标项目所要求的道路客运经营范围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母公司和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本次招标若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为 3 个以上的,按《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不足 3 个的,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许可,不再重新组织招投标。
五、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一)《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投标投标报名表》。
(二)资格预审材料:包括《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要求的除可行性报告、进站方案、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之外的其他申请客运班线许可的材料。不具备招标项目所要求的道路客运经营范围的,应当同时提出申请,相关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三)标前分评定材料:包括最近两年企业客运质量信誉考核情况、自有营运客车数量、高级客车数量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报名费用:
报名地点: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本招标公告将在 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发布。网址:
(省、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年 月 日
附件 2
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投 标 报 名 表
投标人名称 | |||
登记注册地 | 经济性质 | ||
经营许可证号 | 营业执照号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
授权委托人 | 身份证号码 | ||
投标人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传真号码 | ||
申请投标项目 | 投标项目: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 ||
受理报名申请 | 招标人:经办人: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
说明:本表一式二份,招标人与报名者各执一份。
附件 3
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标前分评分标准
标前分 (80 分)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记 分 标 准 |
上年度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 | 20 分 | AAA 级的,得满分;AA 级,得 14 分;A级,得 7 分;B 级,不得分;因成立不久尚未评定本年度质量信誉等级的企业 得 10 分。 | |
再上一年度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 | 20 分 | AAA 级的,得满分;AA 级,得 14 分;A级,得 7 分;B 级,不得分;因成立不久未评定本年度质量信誉等级的企业得 10 分。 | |
企业规模 | 20 分 | 企业自有营运客车数量高出许可条件要求数量,每高出 1 辆车得 0.1 分,最高 不超过 20 分。 | |
运力结构 | 20 分 | 企业自有营运客车中的高级客车比例为 1%,得 0.2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加 0.2 分,依次类推。 |
注: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但不成立新的经营实体的,投标人的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车辆规模、运力结构按联合各方中最低的计算。
2.在评定标前分时,如果上年度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尚未完成,应当按照上年度之前两年的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标前分。
3.投标人在投标之前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标前分按 30 分计。
4.营运客车系指企业上年度末企业在册的营运客车总数,包括客运班车、客运包车、旅游客车,但不包括出租汽车、租赁客车和城市公共汽车。
5.运力结构中企业自有客车中的高级客车比例保留到个位,个位之后四舍五入。
附件 4
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文号: 号
招 标 人:
时 间: 年 月 日
根据《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 核准,特发布 号招标文件。
本文件相关术语约定如下:招标人:
投标人:符合招标要求参加经营权投标竞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文件的解释权、歧义条款的调整权和未尽事宜的补充权属于招标人。
一、投标人须知
1.本次招标咨询电话: 联系人: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日期:
3.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4.投标方需充分估计并自行承担因政策和市场变化所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5.投标人须符合《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要求。
6.投标人需具备招标班线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要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1)在投标报名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一次死亡 10 人及以上道路行车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或由于其他原因处于客运业务暂停期间的;
(2)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度企业客运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
(3)投标人违反道路运输有关规定处于整改期的。
7.母公司与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及要求
1.招标项目:客运班线的站点安排、运力数量、车辆要求等内容。
2.招标班线经营权使用年限确定为 年,自下达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计算。经营期限届满后,招标人将无条件收回招标班线的经营权。
3.按照评标分数的高低,取第一名作为中标人,第二名为替补中标人。中标人自动放弃的中标项目或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如期执行的中标项目,由招标人收回,由替补中标人取得。
三、投标人义务
(1)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2)接受招标人的资格审查;
(3)按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4)参与并接受招投标过程的监督;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投标文件编制及要求
1.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概况、经营方案、投标文件附件及
相关证明。
2.投标人概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标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服务质量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状况。
3.经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拟投入车辆情况、拟聘用司乘人员的情况、终止中标班线经营权时车辆及人员处置方案、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班线营运方案、服务质量承诺。
4.投标文件附件及相关证明。
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当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并分别在封面和首页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为打印本,副本为正本的影印本。
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但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并按投标文件的格式签署与密封。投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以招标项目为单位(正本、副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正在筹建成立经营实体的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由筹建负责人签字,不需加盖单位印章),由专人按规定时间和地址送至招标人处。
7.招标人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五、履约与考核
1.已经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在评定当年质量信誉等级时,每发生一次从总分中扣除 30 分。如果投标人在异地投标的,招标人将此情况通报投标人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3.中标人应当在中标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按中标方案投入运营。中标人不得转让中标的客运班线经营权,可以将中标客运班线经营权授予其分公司经营,但不得委托其子公司经营。
4.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中标人不遵守服务质量承诺、不规范经营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招标人将中标人不履行承诺情况记入其信用管理档案,实施相应惩戒,直至收回该客运班线经营权。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招标人将收回中标人客运班线经营权,交给替补中标人经营。
(1)逾期不投入营运的;
(2)擅自终止、放弃或转让客运班线经营权的;
(3)限期整改后仍未达标的;
(4)被依法取消经营权的。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标凡需要公示或公布的其它信息,均在网站(网址)公布。
2.中标人和替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保留其投标书正本、副本各一份;其余的应当在 10 日内自行领回,逾期不领的,招标人将予以销毁。
3.未尽事宜,按《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5
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投标投标文件报送函
(招标人):
根据 招标文件,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证明材料 套。
本单位愿意参加此次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并证明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证明材料及数据是真实的。
一、我方同意:
1.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3.我方同意提供与投标者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我方同意关于此次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投标制定的招标程序、办法,并认同此产生的评标结果。
二、如果我方能中标,我谨代表投标人xxxx:
1.我方将严格履行行业管理规定和投标文件条款。
2.我方同意按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和处理。
3.我方保证经营期届满后的客运路线经营权无条件交回给贵方。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联系方式: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6
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投标评标标准
为建立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评标体系,促进我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权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采用评分的方法,制定本标准。在评标中,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标准予以细化。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资料来源 | |
1 | 可行性分析 | 20 分 | 1、根据运输市场现状,对拟开行班线客流进行调查、预测, 按分析的详实程度和科学性进行评分 | 0-10 分 | 由投标人提供可行性报告 |
2、对拟开行线路的营收、成本、利润等经济性进行综合分析预测 | 0-10 分 | ||||
2 | 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 15 分 | 1、对企业的拟投标项目风险分析 | 0-5 分 | 由投标人提供风险分析及措施 |
2、承担风险的能力 | 0-5 分 | ||||
3、解决风险的措施 | 0-5 分 | ||||
3 | 经营方案和经营方式 | 20 分 | 1、根据经营方案的详实程度、可操作性进行评分 | 0-10 分 | 投标人提供经营方案 |
2、承诺中标后实行集约化经营的 | 10 分 |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资料来源 | |
4 | 安全管理及保障措施 | 20 分 | 1、保证车辆按规定进行维修,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达到要求 | 0-5 分 | 投标人提供相关保证、承诺及制度措施 |
2、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将责任层层落实 | 0-5 分 | ||||
3、对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保障措施 | 0-10 分 | ||||
5 | 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 | 15 | 1、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正班、正点率及其可操作性评分 | 0-5 分 | 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及保障措施 |
2、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服务内容及可操作性评分 | 0-5 分 | ||||
3、服务承诺的保障措施 | 0-5 分 | ||||
6 | 经营行为保证措施 | 20 | 1、承诺车辆正常经营,服从运管机构的管理 | 10 分 | 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及措施 |
2、承诺不违反有关运政法规和运价规则 | 5 分 | ||||
3、对驾乘人员及员工的相关管理措施 | 0-5 分 | ||||
7 | 其 它 | 10 | 1、投标书整洁美观、次序清晰 | 0-5 分 | |
2、投标人答疑的满意程度 | 0-5 分 |
— 34 —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资料来源 | |
8 | 加分项目 | 15 | 1、最先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开行建议和可行性报告 | 5 分 | 招标人与投标人提供 |
2、在投标报名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企业在上一年内获得部、 省级荣誉称号 | 5 分 | ||||
3、在投标报名之日时,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智能视频监控设备 | 5 分 | ||||
9 | 减分项目 | 按实际数量计算 | 1、在投标报名之日前一年内,被查实或新闻媒体曝光的重大 服务质量事件(每件) | 5 分 | 招标人提供 |
2、在投标报名之日前一年内,有擅自停运和罢运情况(每次) | 5 分 | ||||
3、在投标报名之日前一年内,企业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违反 《信访条例》上访(每次) | 5 分 | ||||
4、在投标报名之日前一年内,发生死亡 3-9 人负同等以上行 车责任事故(每次) | 5 分 |
附件 7
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评 委 评 分 表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 值 | 得 分 | 评 分 说 明 | 合计 | ||
1 | 可行性分析 | 20 分 | 0-10 分 | 1 项 | |||
0-10 分 | 2 项 | ||||||
2 | 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 15 分 | 0-5 分 | 1 项 | |||
0-5 分 | 2 项 | ||||||
0-5 分 | 3 项 | ||||||
3 | 经营方案和经营方式 | 20 分 | 0-10 分 | 1 项 | |||
0-5 分 | 2 项 | ||||||
5 分 | 3 项 | ||||||
4 | 安全管理及保障措施 | 20 分 | 0-10 分 | 1 项 | |||
0-5 分 | 2 项 | ||||||
0-5 分 | 3 项 | ||||||
5 | 服务质量 承诺及保障措施 | 15 分 | 0-5 分 | 1 项 | |||
0-5 分 | 2 项 | ||||||
0-5 分 | 3 项 | ||||||
6 | 经营行为保证措施 | 20 分 | 10 分 | 1 项 | |||
5 分 | 2 项 | ||||||
0-5 分 | 3 项 |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 值 | 得 分 | 评 分 说 明 | 合计 | ||
7 | 其它 | 10 分 | 0-5 分 | 1 项 | |||
0-5 分 | 2 项 | ||||||
8 | 加分项目 | 15 分 | 5 分 | 1 项 | |||
5 分 | 2 项 | ||||||
5 分 | 3 项 | ||||||
9 | 减分项目 | 按实际数量计 算(最多 100 分) | 5 分 | 1 项 | |||
5 分 | 2 项 | ||||||
5 分 | 3 项 | ||||||
5 分 | 4 项 |
评委(签字): 总分:
附件 8
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评 标 统 计 表
评标项目 | ||||
时 间 | ||||
排 名 | 投标人 | 标前分 | 评标分 | 总分 |
1 | ||||
2 | ||||
3 | ||||
4 | ||||
5 | ||||
评审委员会签字: | ||||
监督组签字: |
附件 9
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招 标 结 果 核 准 表
招标项目 | |
招标日期 | |
中 标 人 | |
替补中标人 | |
评审委员会意见 | 评审委员会:签字 年 月 日 |
招标人意见 | 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 10
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中标(替补中标)通知书
编号:
:
根据( )号招标文件精神, 组织了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推荐,确定你单位为本次招投标的中标(替补中标)人。
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书 10 日内与 签订《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使用合同》。逾期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招标人:( )(xx)年 月 日
附件 11
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使用合同
( x x )
甲方: (招标方名称)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投标方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方于 年 月 日对 至 客运班线经营权进行招标,乙方经投标中标,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获得的客运班线经营权使用期限为 年,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客运班线起
讫点: 至 ,途经 ,班次: ,班车类别: ,客运班线起讫车站: (起点站)、
(讫点站)。乙方投入营运客车 辆,车型为 ,客车等
级 ,座位数 座。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国家及省新规定与招投标文件有冲突时,甲方有权按照新规定对乙方客运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经营期内的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的承诺定期进行考核。
3.甲方根据本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要求,有权在经营权使用期内对同班线进行招标增加运力和班次。
4.经营权使用期满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5.甲方应当按照招投标文件尽快为乙方办理有关营运手续。
6.甲方应当依法维护乙方的正当权益,加强客运市场秩序管
理。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办理有关许可手续,并在
许可后 180 日内投入营运。
2.乙方须遵守道路客运管理有关法规,服从管理,守法经营。
3.乙方须按照核定车辆、线路、班次、站点、运价运行,准点发车,不得站外揽客,不得擅自改变、延伸线路、增减班次和增加客车座位。
4.乙方在经营权使用期内不得转让线路使用权,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进行转包经营。
5.乙方在经营权使用期内更新车辆,必须达到甲方在招标文
件中要求的车辆技术标准。
6.乙方须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因政策和市场变化所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经营权使用期内,不得随意停发班次或终止运行,如确有难以维持经营情形的,须在停班 30 日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办理报停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停止运行。
7.线路经营权使用期内,如遇特殊情况(如春运客运高峰期、战备运输、抢险救灾等),乙方须无条件服从运管机构调派。
8.因经营权使用期满或其它原因中标线路终止营运的,乙方自行安排其车辆、员工、设备等。
9.对甲方在管理和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乙方有权提出异议或向甲方上级部门反映或投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2.乙方逾期未办理相关许可手续、逾期未投入营运,或经营期间擅自停班超过 180 天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线路经营权移交替补中标方经营。
3.乙方不按规定车辆、线路、班次、站点、运价运行或擅自转让线路经营权,以及转交经营的,甲方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
第五条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招标文件中有关服务质量、运输
设备、经营行为等方面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经营,按照考
核标准接受甲方考核,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接受处理。
第六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盖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