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19 雪松 01 债券代码:155829.SH
债券简称:19 雪松 01 债券代码:000000.XX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xxxxxxxxxxxx 0000 x)
2022 年 3 月
重要声明
x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以及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实业”、“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国盛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盛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一、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2018 年 12 月 4 日,雪松实业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70
亿元(含 70 亿元)的公司债券,并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2018 年 12 月 26 日,雪松实业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70 亿元(含 70 亿元)的公司债券,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同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2019 年 9 月 4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624 号”文核准,公司
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含 7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2019 年 12 月 20 日,雪松实业成功发行“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10 亿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2 个
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按照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调整后的票面利率需符合调整当时国家关于利率上限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
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和品种: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发行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19 年 12 月 20 日。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2 月 20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发行人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
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
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评级调整情况
1、评级机构名称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
2、评级调整对象
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雪松实业”或“公司”)
3、调整前后的评级结论
调整前联合资信对发行人主体及其相关债券“19 雪松 01”进行了信用评级。 2021 年 11 月 19 日,联合资信出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调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券信用等级的公告》,联合资信确定将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 AA+下调至 AA-,将“19 雪松 01”的信用等级由 AA+下调至 AA-,评级展望为负面。2022 年 2 月 24 日,联合资信确定将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 AA-下调至 A-,将“19 雪松 01”的信用等级由 AA-下调至 A-,评级展望为负面。
4、评级下调的理由
根据联合资信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披露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调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主体及“19 雪松 01”信用等级的公告》(联合〔2022〕 1261 号),联合资信的评级理由如下:
2022 年 1 月 29 日,公司控股上市公司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发展”)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雪松实业持
股 100.00%)一致行动人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雪松实业持股 100.00%)所持雪松发展的 4,895,480.00 股股份(占其持有雪松发展股份的 13.46%)因债务纠纷产生的连带担保责任被冻结;根据 2021 年度业绩预告,雪松发展预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4.54 亿元~6.78 亿元。
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控股上市公司雪松发展和淄博xx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均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称雪松实业控股股东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控股”)旗下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多款信托产品未能如期在原定的 2022 年 1 月底完成兑付,涉及金额近 200 亿元。
2022 年 2 月 19 日,雪松发展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称,根据营
收扣除新规,雪松发展 2021 年度存在应当予以扣除的营业收入 18.30 亿元(供
应链业务及商铺处置、受托经营等收入),剔除上述收入后,雪松发展 2021 年
度营业收入为 1.52 亿元(未经审计)。
总体看,公司控股股东雪松控股发生舆情;中国证监会对雪松发展及淄博xx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立案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形成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间接持有雪松发展的部分股权被冻结,上述事项均对公司融资环境、再融资能力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合评估,联合资信确定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下调至 A-,将“19 雪松 01”的信用等级下调至 A-,评级展望为负面。
(二)应对措施
国盛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上述相关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国盛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发行人将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压力,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国盛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督促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相
关风险。
五、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