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原有條款項目 | 修訂條款項目 | 修訂 (新增項目以底綫標示,而刪除項目以 劃掉標示) |
不適用 | 證券交易客戶協議書(第 5 頁) | 修訂條款 "證券交易客戶協議書" : “4.6 不管本協議內容如何,交銀國際可以行使其絕對酌情權,拒絕執行客戶或授權人士的任何指示,而且不須作出任何解釋。此外,交銀 國際一貫重視市場秩序,致力打擊一切非法金融活動,並會不時檢視服務及產品,以識別本公司認為涉嫌破壞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產品 (例如人民銀行指明的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並進行交易限制,只接受客戶賣出現有的相關持倉,並不提供買入相關產品的服務。客戶確認交銀國際在任何情況下,無需對此拒絕所引致客戶蒙受或招致失去的盈利、損失、支出或費用而負責。” |
客戶協議及風險披露書附錄以下條款已作出下列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