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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63 证券简称:科蓝软件 公告编号:2022-081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67 号)核准,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94.6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94,6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8,984,650.93 元(不含增值
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485,615,349.0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出具“大华验字
[2022]00061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xxx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慧忠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公司及子公司与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xxx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慧忠支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9 月 5 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户名 | 开户银行 | 专户账号 | 存放金额(元) |
1 | 北京科蓝软 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xxx支行 | 321350100100196522 | 339,220,943.40 |
2 |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慧忠支行 | 91420078801700001258 | 148,380,000.00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子公司已在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的“数字银行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及子公司与专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中信建投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中信建投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及子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及子公司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中信建投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及子公司授权中信建投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 xx、xx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及子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及子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中信建投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及子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专户银行按月向公司及子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中信建投。专户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及子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应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专户银行如发现公司及子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中信建投,并配合中信建投进行调查和核实。
8、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中信建投出具对账单或向中信建投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中信建投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及子公司或中信建投可以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特此公告。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