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测量规范》 CJJ/T8-2011 住建部2011年; 2《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 3《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DBJ440100/T 230-2015;
测绘技术服务
合同文件
合同编号:
甲方: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乙方:
目录
规划测绘技术服务合同文件
甲方: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乙方: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经公开招标确定 为 的中标单位,中标通知书为 ,中标金额为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东省测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项目事宜,经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业主)、 (建设管理单位,如无则删除)(以下称为“甲方”)与 (以下称为“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及测区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1.1项目名称:
1.2服务范围: 。(具体项目以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根据本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工程,乙方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第二条 服务期限
委托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工作止。
第三条 工作内容
1、本合同服务内容为 部分测绘工程服务工作,具体包括现状地形图测量、规划放线测量、规划验收测量(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详见附件3费用计算表)。
2、工作要求
(1)现状地形图测量
①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包括:对用地界线外扩 50 米范围内进行 1:500 地形图现状测量,调查用地地块xx土地权属和规划管理信息,并在地形图上叠加用地权属界线、规划路、规划河涌及xx用地等要素信息。
②工期要求
办理期限: 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新测或修测 1:500 现状地形图工作办理时限为 个工作日,从项目实施单位收件后的第二天开始计时。
注:涉及到项目用地测量面积较大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时,工作办理时限由建设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协商确定。
(2)规划放线测量
①工作内容
建筑场地现状地形图测量;建筑场地剖面图测量;有规划退缩要求的道路、河涌、景观绿地及用地红线放桩测量;拟建建(构)筑物放线测量;管廊、地下工程、道路、景观绿地、河涌中线或边线主要要素点放桩测量;面积核算等。
注:因各项目相关规划正在完善中,招标人保留在后期工作中视情况按有关规定调整范围和建设规模的权利,且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调整事宜,并按调整要求完成相关专业的工作。
②工期要求
办理期限: 个工作日。
注:涉及到项目测量面积较大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时,工作办理时限由建设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协商确定。
(3)规划条件核实(规划验收测量)
①工作内容
测量用地范围内现状地形图;制作平面位置关系图;统计用地范围内的总建设规模;计算每幢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基底面积、每层建筑面积、每层不同使用功能部分的建筑面积,每幢建筑物总高度和每层高度;计算独立用地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计算道路宽度(包括现状道路和规划道路);计算停车位个数;核对竣工图现场符合性;测量管廊、地下工程、道路、河涌、景观绿地工程中线 (或边线)坐标;绘制有代表性的纵横剖面图;相关图纸套合及晒图等。
②工期要求
办理期限: 个工作日。
注:涉及到项目测量面积较大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时,工作办理时限由建设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协商确定。
第四条 执行技术标准
1《城市测量规范》 CJJ/T8-2011 住建部2011年;
2《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
3《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DBJ440100/T 230-2015;
4《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篇》广州市规划局;
5《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
6采用广州2000坐标系、广州市高程系统;
如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本条款项下执行的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内。
第五条 进场时间及委托方式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与乙方协商开展的工作内容和工期、技术要求,并以工作联系单(格式见附件1)的形式委托乙方开展规划测绘工作,乙方在收到工作联系单后必须在7日内进场工作。工作联系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收费标准及价格、支付方式、结算方式
6.1收费标准和价格
本合同暂定总价(含税)为 元(大写:人民币 )。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总价(含税)包括了完成本合同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设备进出场费、数据处理费、交通差旅费、安全xx施工费、技术服务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及所有因规划测绘应交纳的政府规费、利润、税金、保险、风险费用等。乙方要综合考虑,未考虑报价项目视为含在其它单价中。
注:结算时,(1)乙方投标文件中有相同项目单价的,按其单价计价;
(2)乙方投标文件中有类似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计价;
(3)新增项目单价在乙方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按照相关取费规定按取费标准乘以(1-投标下浮率: )所得的单价计价。
6.2支付方式
6.2.1甲方按任务单完成情况分批向乙方支付。每次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资料后,甲方需对项目工作量进行书面确认(见附件2)。乙方根据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单价,开具结算单,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本次项目请款单确认无误后,20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乙方本次相应测量款。
6.2.2若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款项需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则各阶段支付条件除上述约定之外,还应包括甲方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款项并获得批准,且应增加相应审批时间。若政府财政部门审定本合同项下相关费用时间超过上述时间期限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6.3 结算方式
最终规划测绘结算总价:综合单价包干,最终规划测绘数量按经业主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结算(如超出规划测绘规范或相关文件规定的数量,不予结算)。最终规划测绘价以有审核权限的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6.4乙方收款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7.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和送达工作任务单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
7.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相关规定按工期确保委托工作完成。
7.3乙方应利用其人员、设备及其他工作条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
7.4甲方应配合乙方协调全线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以便于乙方资料整理;甲方应建立反馈机制,在测绘工作中发生问题甲方能够及时反馈到乙方。
7.5乙方负责联系、安排地方人员配合测绘工作及协调处理因测绘工作涉及的民事纠纷。
7.6乙方负责测绘过程中需乙方配合的其它工作。
7.7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向甲方提供全部的成果资料,并对成果资料的质量负责。测绘成果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负责修改,甲方不再向乙方追加支付任何费用,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8乙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任何第三方不得对该资料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9 乙方应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经甲方认可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函由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具,是不可撤销的保函。
7.10 乙方须保证该保函在合同存续期间一直有效,如需办理延保,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为此承担任何费用。
7.11乙方交付成果资料及文件后,仍需无偿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结论或甲方的合理建议做必要调整和补充。
7.12履约保证金(请在“□”内勾选)
□本合同不需要提供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需提供履约保函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乙方应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经甲方认可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函由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具,是不可撤销的保函。乙方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合同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前一直有效,如果所提交的履约保函期限不能满足前述规定,乙方须在履约保函到期前一个月提前办理续保手续,如因项目需要延期的,乙方自行办理相关延保手续。甲方不承担因增加办理保函延期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②乙方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且未经甲方同意,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异议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向人民法院起诉。
③履约保证金管理具体按照南沙开发区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最新的按照最新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应交付的工作成果
乙方应交付的成果资料如下:
(一)现状地形图测量
彩色1:500现状地形图纸;
电子数据矢量文件光盘(cad格式文件);
注:以上成果文件需满足各阶段报批报建的需要,在此基础上,还需另提供一份纸质文档用于存档。
规划放线测量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测量记录表;
建(构)筑物平面位置关系图;
建筑场地剖面图;
建筑场地现状地形图;
注:以上成果文件需满足各阶段报批报建的需要,在此基础上,还需另提供一份纸质文件用于存档。
(三)规划条件核实(规划验收测量)
1.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测量记录;
2. 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成果汇总表;
3. 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情况说明表;
4. 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平面位置关系图、立面图;
5. 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地形图;
(四)套打地形图
注:以上成果文件需满足各阶段报批报建的需要,在此基础上,还需另提供一份纸质文件用于存档。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迟延一天,向乙方支付当期未付款项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9.2乙方未按时提交成果,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如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非乙方原因造成耽误的,工期顺延。
9.3乙方提交的测绘成果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由此造成延迟交付的,还应按本条9.2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在甲方设定的限期内仍无法改正的,则视为乙方未适格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暂定总价10%向甲方赔偿损失,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赔偿。
9.4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服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须按合同暂定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
9.5因乙方测量结果数据质量导致甲方建筑规划验收不能通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款项,且追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6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第三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
9.7乙方提供伪造、变造资料、文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追回已支付费用,并保留追究乙方行为导致工期延误等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责任
10.1本合同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在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使用,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0.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补偿标准等)披露给第三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合同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乙方应专门与从事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或雇员约定,要求该工作人员或雇员同样以谨慎的态度、方法进行保密工作,防止保密信息或相关信息泄露、公布和传播。乙方对于其工作人员或雇员的泄密行为须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事件。
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11.1 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约定进行变更本合同。变更本合同的应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12.2 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应签订书面解除合同。
12.3 本合同各方依照法律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时起解除。
12.4 本合同解除后,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条 通讯和送达
13.1 通讯是指本合同各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决定、指令、同意、证明等各类书面形式的函件。
13.2 通讯由专人递送的,各方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由特快专递递送的,各方签收后视为已送达;由传真递送的,传真到达对方之日视为已送达;由电子邮件递送的,电子邮件成功发送时视为送达。
13.3 本合同各方变更通讯递送地址、联系人、电子邮件及/或传真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另一方按本合同上约定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发送的文件,均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就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生效之日期间按合同约定的履约行为予以追认。
15.2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一式 份。各方各执壹正肆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
附件1.测量工作任务单(格式)
附件2.项目工作量清单(格式)
附件3.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xx责任合同
附件4.中标通知书
附件5.承诺函、履约银行保函
附件6.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文件
附件7.招投标文件关键页(备注:如答疑纪要、拟投入人员表、拟投入设备、联合体协议书、工期计划等,以上皆无则此条删除)
附件8.相关会记及立项批文(备注:如项建/可研/初设批复等,无则本条删除)
附件9.确定建设管理单位的批复(备注:如无则本条删除)
(此页为签署页)
甲方: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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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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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xx)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附件1:测量工作任务单(格式)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编号:
测量工作任务单
*********单位:
为********* (填写测绘工作用途),兹委托贵单位完成 ****阶段*******区**********地块的******** 测量工作(测量范围详见示意图)。项目完成后按照贵单位中标价格和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特此委托。
经办部门经办人:*********,联系电话:*********
经办部门负责人:*********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2:项目工作量清单(格式)
项目工作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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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测量内容 |
计价单位 |
工作量 |
1 |
E级GPS RTK 测量 |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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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量 |
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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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用地拨地定桩测量 |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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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放线测量 |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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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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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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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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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联系单编号:
地块名称:
资料签收人:
日 期:
附件3: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xx责任合同
发包人(委托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承包人(受托人):
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xx规定,深化xx南沙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强工程建设领域xx风险防控,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于南沙区政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公开招标类建设工程项目,涵盖工程施工类及服务类合同。辖区范围内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项目或职权为本人及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下列行为:
2.1 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承包人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好处费、回扣、各种有价证券、购物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房产、车辆、贵重物品等;
2.2 接受承包人宴请(工作餐除外)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2.3 向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自身承担、支付的费用;
2.4 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设备,要求承包人购买指定的材料和设备;
2.5 私自为建设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服务;
2.6 要求或者暗示承包人为本人或亲属的工作安排、职务晋升、经商办企业、出国出境、旅游、留学、探亲、定居等提供资助或便利;
2.7 默许、纵容、授意亲属收受承包人财物,或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材料和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2.8 其他利用项目或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包括下列行为:
3.1 同意或主动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第二条约定的禁止性行为;
3.2 向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代建、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咨询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等。
3.3 接受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代建、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咨询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
3.4 接受分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
3.5 其他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发包人、承包人及双方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干预或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禁止串通投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 xx风险防控机制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均有义务建立健全xx风险防控机制,排查、梳理建设工程业务流程及关键工作岗位涉及的xx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逐项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对单位工作人员的xx教育,预警在先、防范在前,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位、责任落到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xx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第六条 xx违约责任
6.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相关责任人应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查证属实或者经纪检监察机关认定违纪、经司法机关依法确定构成违法犯罪的,承包人应按次向发包人支付xx违约金(施工类建设项目合同价款2%且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服务类建设项目合同价款5%且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1)如承包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严重干扰市场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可单方解除主合同;(2)将承包人的履约评价评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与发包人负责实施项目的投标或摇珠;(3)将有关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记录,作为企业诚信评分考核,建议给予通报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第七条 监督举报
发包人、承包人均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向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南沙区纪委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受理,鼓励实名举报,xx诬告陷害,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对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
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方式:
来信举报:xxxxxxxxxxxx南沙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11455;
电话举报:000-00000000,000-00000;
网络举报:xxxx://xxxxxxxxx.00000.xxx.xx;
二维码举报:
第八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作为双方所签署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项目涉及的xx问题,不受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等原因影响,发包人、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字): 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签字) |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字): 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
附件4:中标通知书
附件5:承诺函、履约银行保函
承诺函
致: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如有建设管理单位)
我司与贵单位签订《***》(合同编号:)(下称“合同”)。为保障合同的有效执行,我司承诺:
1.我司承诺在即日起60天内向贵单位提交满足要求的《银行履约保函》。如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我司同意贵单位按照每延误1天,按5000元/天扣除违约金,相关款项从应支付给我司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
2.我司同意贵单位可因我司没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银行履约保函》而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我司承担由此造成贵单位及我司的全部损失和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人:(xx)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注:指中标人合同用印当天,正式文件请删除本备注。]
履约银行保函
银行编号:
致:(发包人)
(地 址)
鉴于 (下称承包人)已保证按中标通知书( 年 月 日签署)实施 (工程名称) ,又鉴于你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人按规定金额提交一份已经认可的银行保函作履约担保,本行已同意为承包人出具保函。
本行作为保证人在此代表承包人向你方确认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 的责任,在收到你方第一次书面付款要求后,不挑剔、不争辩、并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理由,即在上述担保金范围内向你方支付。
本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要求索赔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行提出要求的权利。
本行还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发生补充或修改后,本行所承担保函的责任不变,有关补充或修改亦无须通知本行。
本保函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直至你方通知撤销前一直有效。(本保函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担保银行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日期:
附件6: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文件
附件7:招投标文件关键页(备注:如答疑纪要、拟投入人员表、拟投入设备、联合体协议书、工期计划等,以上皆无则此条删除)
附件8:相关会记及立项批文(备注:如项建/可研/初设批复等,无则本条删除)
附件9:确定建设管理单位的批复(备注:如无则本条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