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18-47 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意向性约定,最终合作内容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在本协议签订后至本事项公告期间,公司已按协议约定收到协议对方支付的壹仟万元诚意金。
一、协议相关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情况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陕西大兴医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兴集团”)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签署了《合作意向协议》,就以渭水园温泉度假村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开发医养小镇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2、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陕西大兴医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xx资本:陆仟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医疗投资;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器械开发;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医疗陪护服务等。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0 xxxxxxx
00 x 0 x
大兴集团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双方拟以公司所属的西安渭水园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渭水园公司”)为主体,利用大兴集团拥有的医疗资源优势,共同合作开发“渭水园医养小镇”(一期)项目。
2、合作方式
大兴集团以现金出资方式与公司进行合作。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渭水园公司现状及有效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双方根据审计、评估结果协商确定各自在渭水园公司所占的出资比例。
3、双方权利与义务
(1)无论采取何种合作方式,公司需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程序。如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和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双方合作目的
无法实现时,公司应及时告知对方,并足额退还对方依据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诚意金。
(2)协议签署后 3 个月内,双方协助配合完成对合作标的审计、评估以及法律调查工作。若经过财务和法律调查,发现有重大误差、遗漏,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协议或基于公平互惠的原则另行调整合作标的。
(3)为体现合作诚意,大兴集团在本协议签订 5 日内,向公司
缴纳人民币 1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作为诚意金。
三、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仅为开展意向性合作的文件,尚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3、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现有业务暂无重大影响,如果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进一步推进,有助于合作各方在康养领域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以及共同发展。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意向性合作约定,最终合作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与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就渭
水园花彩小镇项目签署了《合作开发框架协议》、于 2017 年 6 月 14日与浙江蓝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就合作开发渭水园生态颐养小镇项目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上述协议均因未能达成双方合作意向而终止。上述情况均已公告披露。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五、备查文件
合作各方签署的《合作意向协议》。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