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oupWise 18.2 GroupWise Mobility Service 18.2 GroupWise Messenger 18.2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最終使用者授權合約
GroupWise 18.2
GroupWise Mobility Service 18.2 GroupWise Messenger 18.2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重要事項:「被授權人」茲同意以下條款與條件,並由「授權人」提供「被授權人」使用此「授權軟體」(「被授權人」係原買受人,為個人或由員
工或授權代理人代表之其他法人)。本文之條款與條件可能與本「授權軟體」先前發行版本所附隨之「最終使用者授權合約」有所不同。請詳閱本文,
以確保您在繼續使用本軟體前,已充分瞭解合約可能對軟體使用所施加的
額外限制。如有任何問題,請將問題傳送給 MICRO FOCUS 的法務部門,電子郵件地址為:XXXXXXXXX@XXXXXXXXXX.XXX。若您不同意本
「授權合約」之條款與條件,則將無法授權您使用本「授權軟體」。「被授權人」於安裝時按下「同意」按鈕或以類似方式表示同意,或複製或使
用本「授權軟體」,視為其承認已閱讀本「授權合約」且充分瞭解本合約
內容,而同意受本合約之條款與條件拘束。本「授權軟體」僅為授權而非出售。
有關在「最終使用者授權合約」(下稱「授權合約」) 之相關用語的定義如下:
「文件」係指作為「授權軟體」一部分之「授權人」使用者文件。
「被授權人」或「您」係指以合法方式,自「授權人」或其代理商或經銷商取得本「授權軟體」之單一法人或自然人。
「授權選項」係指於本「授權合約」附件 1 所載明之授權選項。
「授權人」係指 Micro Focus Software, Inc.。
「授權軟體」係指由「授權人」所提供給「被授權人」之上述所列「授權人」電腦程式目的碼版本、其「文件」及其他附加資料,包含但不限於任何相關軟體之安全金鑰。「文件」可能透過電子方式傳送,且僅有英文版
本。「授權軟體」會附隨一個授權金鑰,係啟用與使用「授權軟體」所必要。「授權軟體」任何更新之使用亦應納入「授權軟體」,並受此「授權合約」之拘束。依據下列第 6 條所載,該更新係「被授權人」購買之其他支援及/或維護。若該更新包含或具有不同使用者授權合約,則該使用者授
權合約應較本「授權合約」優先適用,並拘束該軟體授權之使用,且不須依本「授權合約」第 17 條之規定,與本「授權合約」相互對照修改。x
「授權合約」並不授予「被授權人」取得「授權軟體」之任何更新的權利,但若是「授權人」依下列第 6 及/或第 7 條提供時不在此限。
「產品訂購單」係指 (i) 「被授權人」簽立每份表示欲購買「授權軟體」授權,且 (ii) 經「授權人」同意之文件。「授權人」將以書面方式確認,或將
「授權軟體」交付給「被授權人」來確認「授權人」對「產品訂購單」的
同意,以較早發生者為準。「產品訂購單」可能係指書面報價單,或可認定為解決方案訂購單者,其係由「授權人」所發佈,表示已購買之每一
「授權軟體」授權,已經「被授權人」於報價單有效期限內同意,同意方式為「被授權人」向「授權人」發出與該報價單相符之訂購單或其他書面加以確認同意,以執行並送回該報價單或解決方案訂購單給「授權人」,及/或由「被授權人」向「授權人」支付該訂購xxx之所有費用。每份
「產品訂購單」均應包含個別的合約,並全部納入本「授權合約」。若本
「授權合約」與任何「產品訂購單」之條款與條件相牴觸,則「產品訂購單」中與之牴觸之條款與條件將優先適用。「被授權人」所發佈之產品訂
購單或類似文件之條款與條件,與本「授權合約」或「產品訂購單」相關者,皆不得適用,且任何該等發佈之文件應僅用於管理用途,諸如識別已
訂購「授權軟體」、授權數量及應支付之價格,且不應發生任何法律效果。
基於此款目的,「授權人」應指「授權人」以及,若有的話,「被授權人」自其購買「授權軟體」之「授權人」授權之代理商,但「產品訂購單」有
相牴觸或其他條款者,縱由「授權人」之授權代理商所同意,非有「授權人」書面同意,該等條款皆不應產生效力。
「保證期間」係指自「授權軟體」交付予「被授權人」起九十 (90) 日之期間。
1 權限授予;授權條件。由於已支付於「產品訂購單」指定之適用不退還授權費用,且「被授權人」受本「授權合約」載明之條款與條件所拘束,「授權人」於此授與「被授權人」一個人、永久 (若「被授權
人」已購買訂閱/期限授權,不在此限)、不可轉讓、非再授權且非專屬之授權,得於個人內部使用及利益範圍內,使用本「授權軟體」。
「被授權人」之使用及操作「授權軟體」,以及提供給「授權軟體」
之權限授予,係基於「被授權人」持有執行「授權軟體」所需之有效授權金鑰。針對遺失或損壞授權金鑰或媒體,或提供替換之授權金鑰或媒體,及/或提供新授權金鑰或媒體,「被授權人」同意「授權人」皆不負有此等責任,但「被授權人」目前係可取得適用授權之支援或
維護,限於適用年度支援及/或維護合約所載明之範圍內,並限於「授
權人」自適用第三方供應商取得充分權利範圍內,則得於必要時提供該等替換。若適用授權目前並無支援或維護,得以「授權人」所提供之適用新授權現有列出之費用,購買該替換或新授權金鑰或媒體。
於附件 1 載明或所指明之不同「授權選項」,得從「授權人」處取得。應在「產品訂購單」指明「被授權人」所購買適用「授權軟體」之
「授權選項」的授權總數,或由「授權人」以其他書面方式指明。
「授權軟體」亦受附件 2 「詳細軟體條款」載明之其他條款與條件所拘束。任何相牴觸之條款與條件應根據下列順序解釋適用:附件 2、附件 1,與本「授權合約」本文。
2 使用限制。除非本「授權合約」附件 1 或附件 2 另有允許規定,否則
「被授權人」應同意避免以下行為:
2.1 為內部使用而複製及/或散佈「授權軟體」之全部或一部,且未支付「授權人」其所要求之適用的其他費用,但係 (i) 為備份檔案所製作之合理數量副本;或 (ii) 有「授權人」書面明示授權;或 (iii) 由「授權人」以電子方式製作「文件」的合理數量副本,給予「被授權人」者,皆不在此限。「被授權人」並應重製及附
加所有出現於「授權軟體」的著作權和其他財產權聲明,包含所有第三方供應商之聲明。
2.2 將「授權軟體」用於分時段使用、設施管理、外包、裝載、服務中心之使用,或為提供第三方其他應用程式服務 (ASP) 或資料處理服務或類似目的者。
2.3 修改「授權軟體」或提供任何人修改「授權軟體」之方法。
2.4 建立「授權軟體」的衍生作品,或將「授權軟體」翻譯、分解、重新編譯或進行還原工程或企圖為之 (若在適用法律明確允許該等活動之範圍,不在此限)。
2.5 更改、損毀或以其他方式移除任何「授權軟體」或「文件」上之財產權聲明或內嵌於「授權軟體」或「文件」之標籤。
2.6 以本「授權合約」明確允許範圍以外之方式使用「授權軟體」。
3 稽核。「授權人」或「稽核人」(定義見下文) 有權驗證「被授權人」是否遵守本「授權合約」(另請參閱 Micro Focus 授權合規章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被授權人」同意:
A. 建置內部安全措施,預防任何未授權複製、散佈、安裝,或使用 或存取「授權軟體」與其相關支援與維護,或避免違反本「授權合約」條款與條件;
B. 於處置任何包含「授權軟體」之媒體前,採行所有必要措施,損毀或清除所有「授權軟體」程式碼、程式與其他財產權資訊;
C. 保存足以認可「被授權人」遵守本「授權合約」之記錄,該記錄應包含「授權軟體」之序號與授權金鑰、適用之超級使用者記錄,與安裝或存取「授權軟體」之所有機器的地點、模組 (包含存取者之數量與類型) 與序號,與正在存取「授權軟體」之使用者名稱 (包含公
司法人) 及數量,與依「授權人」要求所提供並認可之度量及/或根據該等記錄所作之報告,且該報告係能 (依產品與版本) 說明副本數量與網路結構者,如此要求係因其可能與「被授權人」之授權及部署「授
權軟體」與相關支援及維護有合理關聯;
D. 依「授權人」請求,「被授權人」應於請求起七 (7) 日內對授權人」或由「授權人」全權決定之獨立稽核人 (下稱「稽核人」),提供已填畢之問卷 (由「授權人」或「稽核人」提供) 與書面聲明,格式依
「授權人」所要求之方式,並經「被授權人」主管簽名,認可任何其所提供之資訊為準確者;
E. 允許「授權人」代表或「稽核人」於「被授權人」正常營業時間
內檢查及稽核「被授權人」之電腦與記錄,得知其是否遵守「授權人」
軟體產品與相關維護之授權條款。於「授權人」(若適用時,並與「稽核人」) 出具已簽名之書面保密聲明表格時,「被授權人」應全力配合該等稽核,並提供任何必要協助以及記錄與電腦之存取權;且
F. 在「被授權人」已或曾為未授權安裝、使用或存取「授權軟體」,或以其他方式違反授與授權 (下稱「未能遵守」) 之情形,以不損害
「被授權人」可能具有之任何其他權利或救濟方式為前提,包含但不限於強制令救濟,「被授權人」應於三十 (30) 日內購買充分授權及/
或訂閱,與相關支援與維護,以治療該「未能遵守」行為,且此購買不得享有任何其他適用之折扣。「被授權人」因額外購買授權而支付
「授權人」其現有 (以該額外購買之日期為準) 列出之授權費用與為期
12 個月的支援與維護費用,加上「授權人」現有 (以該額外購買之日期為準) 列出之期限授權與支援與維護費用,以及該額外授權之利息 (每月 1.5% 或適用法律所允許之最大利率,取較低者,複利計算),該利息之期間係從「未能遵守」情形發生起,至支付前述費用為止。縱發票未能於「未能遵守」情形開始前發送,亦應支付前述利息。若實際授權不足情況已達 5% 以上時,則「被授權人」亦應於其他到期款項外,另行補償「授權人」因該等稽核所生之合理費用。本條 (第 3條) 所列義務應適用於「被授權人」之「未能遵守」與任何第三方之
「未能遵守」情形。
4 文件。「授權人」之標準「文件」,其係表示「授權人」建議使用及套用的「授權軟體」者,應由「授權人」於「授權人」之網站與「授權軟體」一同免費向「被授權人」提供或可供其取得該「文件」之一
(1) 份電子副本。可自「授權人」或其授權流通商購買任何「文件」之書面副本。「授權人」網站可提供標準「文件」之額外副本。
5 授權期間。本「授權合約」與「被授權人」就「授權軟體」取得之授權為永久性,但「被授權人」已購買訂閱/期限授權 (於此情形下,授權期間應依「產品訂購單」載明者,依附件 1 或附件 2 指定者,或依
「被授權人」與「授權人」以其他書面方式約定) 者,不在此限,且
應依本條 (第 5 條) 所載之授權期間,取其較早終止者。若「被授權人」已購買訂閱/期限授權,則該訂閱/期限到期時,「被授權人」取得之
「授權軟體」授權應自動終止。「授權人」得於以下情形發生時,得
以書面通知「被授權人」,立即終止本「授權合約」與「被授權人」取得之「授權軟體」授權:(i)「被授權人」違反任何本「授權合約」之條款或條件,且未能於「授權人」通知「被授權人」後十 (10) 日補
救該違反情形,或 (ii)「被授權人」已破產,已指派破產管理人或已聲
請或進入清算或破產或相似之程序。終止應避免損害「授權人」可能具有之其他任何權利或救濟方式。在任何終止情形,「被授權人」皆無權因任何目的保有、存取或使用「授權軟體」或「授權軟體」之任何副本,且「被授權人」應損毀及清除其所持有或控制之該「授權軟
體」所有副本,並向「授權人」提出書面認可,說明「授權軟體」之 所有副本皆已損毀或清除。此終止不應賦予「被授權人」獲得對先前 已支付之任何種類費用的任何退款或補償權利。第 3、8、9、10、11、 12 及 13 條與其他條文所包含之雙方權利義務,依其本質本應持續存 在,故將於本「授權合約」終止或到期後繼續存在。
6 支援與維護。「被授權人」購買支援及/或維護服務後,「被授權人」之最初支援及/或維護期間將於「授權軟體」交付給「被授權人」時起
開始,並將於此後繼續一 (1) 年 (若任何訂閱/期限權限之期限少於一年者,則為期限長度),但適用之年度支援及/或維護合約、「產品訂
購單」或其他拘束「授權人」與「被授權人」書面協議有相反記載者不在此限。「被授權人」購買任何「授權軟體」的支援及/或維護後,
「被授權人」於此同意,其應為所有「被授權人」之該「授權軟體」產品的授權單位購買該等支援及/或維護服務。「授權人」所提供的支援及/或維護服務將受「授權人」現行之標準年度支援及/或維護協議
約束,但合約各方以書面同意排除者不在此限。
7 有限保固。「授權人」保證在「保固期間」內,(i) 若「授權軟體」係透過媒體供應,則該媒體以正常方式使用時,不會有材料或製造之缺陷,且 (ii) 已交付給「被授權人」之「授權軟體」副本會以遵照「文件」所列之所有材料提供。若未能符合以上保固第 (i) 部分,且「被授
權人」在「保固期間」內將該交付「授權軟體」之媒體送回給「授權 人」,「授權人」應負免費修復或替換任何有缺陷之媒體之唯一義務,以此作為唯一且專屬之救濟辦法。若未能符合以上保固第 (ii) 部分,
則「授權人」應免費修復或替換「授權軟體」以符合該保固內容,或 者,若「授權人」合理斷定該等救濟方式並非經濟上或技術上可行者,則「被授權人」應有權就其為該特定「授權軟體」所支付之授權費用 與任何維護費用獲得全額退款,以此作為唯一且專屬之救濟辦法。
「被授權人」使用該「授權軟體」之授權將因上述退款而終止。x
「授權軟體」的缺陷係基於以下原因所致,則本條 (第 7 條) 所載之保固應不適用:(a) 使用「授權軟體」之方式不符合「文件」、本「授權合約」,或設計為「授權軟體」所用且有「授權人」授權之平台所要
求內容;或 (b)「被授權人」或任何第三方已更改、修改或變換「授權 軟體」,但「文件」另有指定者不在此限;或 (c)「被授權人」設備發 生故障;或 (d) 意外或濫用;或 (e) 未經授權之人所提供之服務;或 (f)由「被授權人」使用之其他軟體,且其非「授權人」所提供者,或非 設計及授權為運作「授權軟體」者;或 (g) 「第三方軟體」(定義於此);或 (h) 於最初交付該媒體給「被授權人」後之任何其他原因,但非因
「授權人」直接導致者不在此限。上述內容已說明「被授權人」在此保固下,所具有之完整與全部救濟方法。針對在「保固期間」外所提出之任何保固索賠,「授權人」無須負責。上述之保固應不適用於任
何免費「授權軟體」,包含其更新在內,縱於適用的支援條款與條件下,該等軟體之發佈可能合乎接受支援之資格。
8 保固免責聲明。「授權軟體」無法於所有可能之作業環境進行測試,因此「授權人」不保證「授權軟體」所包含之功能符合「被授權人」之要求,「授權軟體」之操作不遭中斷,或「授權軟體」毫無錯誤。除非本文載明且為法律所允許之範圍,否則所有其他保固,不論明示或默示,不論法定與否,包含但不限於特定目的之適合銷售性、品質與合適的默示保固,皆對「授權人」與其第三方供應商排除適用。
「被授權人」了解並同意,就其為達成意圖取得之結果而選取「授權軟體」,安裝及/或使用「授權軟體」,以及因「授權軟體」所生之結果負責。
9 賠償限制。因適用之請求主張所產生之任何「授權人」賠償責任,皆應以「被授權人」就「授權軟體」所支付之合計總額為上限。此限制適用於所有請求原因,包含但不限於違反契約、違反保固、過失、嚴格責任、虛假xx與其他侵權行為。「授權人」於任何情形皆不應為任何間接、特殊、附帶性、衍生性、懲罰性或類似損害賠償負責,或為任何利潤、契約、資料或程式之損失,或復原該資料或程式之成本
負責,縱事先得知可能有此等損害賠償產生,亦無須負責。「授權人」責任之限制並非累計。「被授權人」於本「授權合約」之救濟方式係
「被授權人」唯一救濟方式。
「授權人」之第三方供應商皆不應為任何傷害、損失或損害負有責任, 不論其係直接、間接、特殊、附帶性或衍生性損害皆然,亦不應為任 何利潤、契約、資料或程式之損失,或復原該資料或程式之成本負責,
縱事先得知可能有此等損害賠償產生,亦無須負責。
「被授權人」同意,既簽訂此「授權合約」,即不倚賴本「授權合約」明文以外之任何種類的任何xx (不論書面或口頭),或其若有倚賴任何xx,皆不應以該等xx對「授權人」主張損害賠償。
「被授權人」並進一步承認,本條所列之責任限制為本「授權合約」之必要成分,且若無此限制,則本文所載之定價和其他條款與條件將有相當差異。
本「授權合約」或任何本條 (第 9 條) 之內容,皆不應排除或限制「授權人」或其第三方供應商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其所應負之責任。
10 高風險使用。本「授權軟體」並不具備容錯功能,亦非針對需要容錯功能之危險環境而設計、製造,或意圖用於若「授權軟體」發生故障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死亡、人員受傷或重大身體或環境傷害的環境 (此包括,但不限於核能設施操作、航空器導航或通訊系統、航空交通管制、維生系統或武器系統)。「授權人」與其供應商不對任何高風險情境中之「授權軟體」的任何使用負責。
11 所有權。「授權人」(或其子公司) 與適用之「授權人」第三方供應商,擁有並將保有對「授權軟體」與其任何完整或部分副本之全部所有權。此所有權包含但不限於全部的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營業秘密、 服務標章、相關商譽,以及相關的機密與所有權資訊。除本文載明之 授權外,本「授權合約」並不讓與任何「授權軟體」相關之所有權利 益給「被授權人」。
12 第三方軟體與元件。「授權軟體」可能附帶及/或要求特定名稱的第三 方軟體程式,此際「被授權人」應依據該第三方之條款與條件 (例如, Adobe Acrobat 或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自該第三方直接取得 該軟體之授權 (下稱「第三方軟體」)。任何「第三方軟體」授權人所 提供的「第三方軟體」,僅依據該第三方之條款與條件,在該第三方 與「被授權人」間直接授權提供。因此,本「授權合約」中「授權人」與「被授權人」之義務、責任與權利皆不適用於該「第三方軟體」。
此外,「授權人」已在部分「授權軟體」內嵌由第三方供應商提供之特定執行階段或其他元件 (下稱「第三方元件」)。該「第三方元件」亦可能載入至「授權軟體」媒體。「第三方元件」係根據本「授權合約」授權予「被授權人」。「第三方元件」亦可能包含開放原始碼之軟體,(若有適用之) 詳細資訊可見於 (i) 適用的「授權軟體」所附隨之
檔案或 (ii) 適用的「文件」。「被授權人」僅得於使用「授權軟體」之過程中存取「授權軟體」之「第三方元件」。除非與「授權軟體」一同使用外,「被授權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逕行或試圖直接存取任何該「第三方元件」。本「授權合約」xx之「授權軟體」所適用的所有限度、限制與義務,亦應適用於「被授權人」對「第三方元件」之使用。「第三方軟體」與「第三方元件」係相應之「授權人」第三方
供應商所擁有之財產。該第三方供應商擁有「第三方軟體」與「第三 方元件」之全部副本,至於副本作成之方式,則非所問。「被授權人」同意不爭執「第三方軟體」與「第三方元件」之所有權,亦不使用屬 於該第三方供應商之任何商標或服務標章。就本「授權合約」中所有
意在保護「授權軟體」 (包含「第三方元件」) 之智慧財產權,與限制對其特定使用之所有條款與條件而言,「被授權人」同意上述第三方供應商皆為此些條款與條件所欲適用之第三方受益人。於任何適用之
開放原始碼授權給本「授權合約」內任何開放原始碼之權限內,此
「授權合約」中任何規範均不得約束、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響「被授權人」可能具備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13 美國政府最終使用者注意事項。「授權軟體」與「文件」應視為 48
C.F.R. §2.101 條款所定義之「商用項目」,其包含適用之 48 C.F.R.
§12.212 或 48 C.F.R. §227.7207 條款所稱之「商用電腦軟體」與
「商用電腦軟體文件」。為符合該些條文之規範,「授權軟體」與
「文件」(i) 僅於作為「商用項目」,且 (ii) 伴隨本「授權合約」所賦予之權利時,始授權予美國政府使用者。製造商為 Micro Focus (US), Inc., 700 Xxxx Farm Blvd., Xxxxx 000, Xxxxxxxxx, XX 00000,xx或代表「授權人」。
14 授權費用與支付條款。「被授權人」同意自發票日期或雙方以書面同意之其他日期的三十 (30) 日內,支付「授權軟體」之適用使用者授權費用。非有上述第 7 條或下述「詳細軟體條款」所列情形,否則最終
使用者授權費用不可退款,且支付該費用時不應計入扣減項目,包含
但不限於任何扣繳稅款。最終使用者授權費用不計入任何適用之交通運輸費用、附加價值與其他適用稅額與關稅,且所有該等款項應由
「被授權人」支付或補償。未支付之到期款項應以 1.5% 之月利率或
適用法律所允許之最大利率,取其較低者,加計複利利息。無論是否 已經提起訴訟,「被授權人」均應對任何該利息與所有相關催收費用 負責。若任何上述到期餘額、利息與催收費用尚未付清,則「授權人」
得拒絕簽訂任何其他「產品訂購單」。
15 相關服務。「被授權人」應負責取得並安裝與「授權軟體」相關之所有適當硬體與支援軟體 (包含作業系統),並負責其適當方式之安裝、建置與訓練。若「被授權人」聘請「授權人」提供與「授權軟體」有關之任何服務 (例如:安裝、建置、維護、諮詢及/或訓練服務) ,則
「被授權人」與「授權人」均同意,該等服務應合乎「授權人」就該等服務當時現有之標準條款、條件與費率,但「授權人」以書面同意其他方式者,不在此限。
16 隱私權。若「授權軟體」包含可能允許「被授權人」對執行「授權軟體」之電腦蒐集資料、控制及/或監控之功能,且「被授權人」對此等功能之部署並未通知「授權軟體」使用者或為其所知悉,則 (i) 就對於蒐集「授權軟體」使用者相關資料之行為,「被授權人」應單獨並推定負有全部相關責任,包含但不限於通知該等使用者並遵守所有資料蒐集、隱私權與其他規範、法律、業界標準與其他適用於任何該等活動之權利;且 (ii)「被授權人」應就與任何該等活動相關之任何損害賠償、索賠主張、損失、債務清償、律師費、訴訟與裁判費,以及其他費用,或相關之任何索賠主張,補償「授權人」並避免其承擔賠償責
任。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被授權人」因簽訂本「授權合約」,於此明示同意 (i)「授權人」得隨時對「被授權人」寄送「授權人」所提供之各種產品的廣告資訊,且不問該等產品是否根據本「授權合約」
提供;(ii)「授權人」得在客戶名單、宣傳資料及/或新聞稿中使用「被授權人」之姓名;以及 (iii)「授權人」得為內部安全與授權用途,對
安裝有「授權軟體」之電腦系統蒐集並使用其資訊 (例如產品版本、序號);且「授權人」不會利用此資訊辨識使用該軟體之個人。
17 雜項條款。「授權人」得將本「授權合約」(之全部或一部) 轉讓給
「授權人」企業集團的任何成員,或「授權軟體」所含的智慧財產權之買受人,除此之外,本「授權合約」或任何本文之權利,皆不得轉讓 (此處轉讓之意義應包含任何控股合併、買賣或其他移轉全部或相
當於全部「被授權人」資產之變更) 或由任一方當事人授權他人代理其負責,縱有上開行為,亦不生效力。
若「被授權人」於北美洲取得「授權軟體」,則本「授權合約」與根據本文所給予之授權將由猶他州法律管轄,且雙方當事人於此同意並
表示合意,於因本「授權合約」或已給予之授權相關事項或已授權產 品而涉訟時,其應接受位於猶他州的州法院及/或聯邦法院之專屬管轄。任一方當事人放棄任何權利者,可能須對該管轄權提出爭執,包含根 據對人管轄權或不便審理法院 (法院審判不便) 之理由提出爭執。雙方 當事人同意,任何州以任何形式採用之美國《電腦資訊交易統一法》
(下稱 UCITA) 或其任何版本,皆不適用於本「授權合約」。就 UCITA 適用之範圍,雙方當事人於此根據 UCITA 中之排除條款,選擇排除 該法之適用。若「被授權人」於法國、德國或日本取得「授權軟體」,則本「授權合約」以「被授權人」取得「授權軟體」之各該國家法律 作為準據法。若於其他國家/地區取得者,則本「授權合約」以英國法 律作為準據法。前述之適用法律應為適用之法律,排除適用與之抵觸 的法律,以及《聯合國國際商品買賣公約》之規範。除前述於北美所 為之交易,對於本「授權合約」與根據本文給予之授權,以及本文之 當事人,前述適用法律國家之法院應對其有專屬管轄權。於起訴爭議 之情形,勝訴一方當事人應有權自他方當事人收取合理成本與必要支
出之費用,以及為執行本「授權合約」所產生之律師費。
除此之外,任何美國、英國或歐盟對出口或再出口電腦軟體與技術之 相關法律、規範與其他限制,均應拘束本「授權合約」。「被授權人」同意不以違反任何該適用限制之方式,將任何「授權軟體」或其衍生 作品出口或再出口。「被授權人」特別但不限於此,承認「授權人」
之產品及/或技術均應適用美國《出口管理條例》 (下稱 EAR),且
「被授權人」同意遵守 EAR 之規定。「被授權人」不得將「授權人」的產品直接或間接出口或再出口至:(1) 任何美國或其他適用規範所禁 止出口的國家/地區; (2) 任何「被授權人」知道或應該知道將運用
「授權人」產品從事核子、化學或生物武器或火箭系統、太空發射載
具、探空火箭或無人飛機之設計、開發或生產的使用者;或 (3) 任何 有管轄權之政府機構禁止參與出口交易的任何使用者。若下載或使用 x「授權軟體」,即表示「被授權人」同意前述規定,且「被授權人」聲明並保固「被授權人」不在上述任何國家/地區、不受上述任何國家
/地區控制、不是上述任何國家/地區的公民或居民,或未名列在上述任何清單中。
「授權人」得為投資人關係、分析師關係與公共關係之目的,於線上與紙本銷售與行銷資料中,根據姓名及/或標誌將「被授權人」認定為
「授權人」之被授權人。對「被授權人」之姓名或標誌,或對「被授權人」使用「授權軟體」之描述,所為任何其他使用,均應取得「被授權人」事前同意。「被授權人」應於安裝「授權軟體」後八 (8) 週
內,基於「授權人」書面請求,提供「授權人」針對「被授權人」使
用「授權軟體」情形之書面說明的輸入內容,包含業務挑戰、軟體解
決方案與自安裝「授權軟體」時獲得之結果。該輸入內容應由「被授權人」之代表 (知悉「授權軟體」與其安裝後之效能者),於與「授權人」之代表舉行會議時提供 (會議時間以雙方同意之合理時間決定)。
該會議可以透過電話進行。此輸入內容得於「授權人」內部與機密銷
售情境中使用。對於此輸入內容之任何其他使用,均應取得「被授權人」事前同意。
除「產品訂購單」外,本「授權合約」即係雙方當事人就有關「授權軟體」授權之完整與專屬協議聲明,且此應替代所有口頭或書面之請求、通信、訂購單與事前協議,包含但不限於雙方當事人間與「授權
軟體」相關先前的使用者授權協議,以及該「授權軟體」內嵌的使用者授權協議。「授權人」之員工、代理人或代表就「授權軟體」之事項,皆不具有使「授權人」受任何口頭表示或保固拘束之權限。x
「授權合約」未載明之xx或說明,或本「授權合約」之任何補充條
款、修改內容或修正內容,均不對任一方當事人產生拘束力,但由
「授權人」與「被授權人」就本「授權合約」指派之正式授權代表
(不包含「授權人」任何流通商或代理商) 書面簽名同意者,不在此限。放棄本「授權合約」中之任何權利,非經書面提交,且經受拘束一方 之正式授權代表 (不包含「授權人」任何流通商或代理商) 簽名,不生 效力。因任何違反或無法履行所致之既往或目前棄權,均不應視為放
棄根據本「授權合約」所產生之任何未來權利。若此「授權合約」中
之任何條款無效或無法實行,則應在必要的範圍內重訂、限制、修改,甚至視情況終止該項條款,使其不再無效或無法實行,至於此「授權 合約」中之其他條款則不受影響。任一方當事人承認,其簽訂本「授 權合約」時,並未倚賴任何xx、協議、保固或 (本「授權合約」與
「產品訂購單」所重述之項目以外的) 其他保證,且放棄所有權利與救濟方式,但本條 (第 17 條) 所提供者,不在此限。本條 (第 17 條)之內容並不免除詐欺性xx所應負之責任。
若「被授權人」位於義大利,則其因開立或執行「產品訂購單」而聲
明其已閱讀並明確認可「授權合約」之下列條款:第 5 條「授權期間」、第 6 條「支援與維護」、第 7 條「有限保固」、第 8 條「放棄
保固」、第 9 條「賠償限制」、第 10 條「高風險使用」、第 16 條
「隱私權」、第 17 條「雜項條款」、附件 1 與附件 2。
附件 1:授權選項
「被授權人」一詞可與「您」或「您的」交替使用。使用者授權到信箱授權的轉換
GroupWise 18.2 是依信箱進行授權和銷售的。如果您已擁有 GroupWise 18.2 之前的 GroupWise 授權版本 (依使用者授權),則在首次安裝或使用 GroupWise 18.2 授權軟體時,您的使用者授權將按照 1:1 的比例自動轉換為信箱授權。在將使用者授權轉換為信箱授權的過程中,您無需執行任何其他操作。如果您不想將使用者授權轉換為信箱授權,則可能無法升級到 GroupWise 18.2 或部署該版本,而必須繼續使用舊 GroupWise 版本。如果您希望保留舊的 GroupWise版本,則購買或續訂任何 GroupWise 信箱授權後,可以仍然遵循舊版本隨附的使用者授權合約依使用者部署舊版本,這是 GroupWise
18.2 的另一種授權部署方式。如果您是隨 Open Workgroup Suite 或
Educational Value Bundles 收到 GroupWise 18.2,則要依據使用者
授權合約中的規定,將您的信箱授權保留為使用者授權或裝置授權
(視情況而定)。授權使用 GroupWise 18.2
您在使用本「授權軟體」時,將依據您所購買的產品授權套用以下授
權。某些權益僅在授權的維護期內才可以享受。除了測試信箱與資源信箱之外,對於每個使用本「授權軟體」建立的 GroupWise 信箱,您都需要依照下面指定的用途購買完整用戶端授權、限制用戶端授權或非使用中授權。隨著用途的改變,您可以在不同的信箱之間轉移授權。例如,您可以為除了歸檔外不再用做其他用途的完整用戶端授權
信箱購買未啟用授權,並將它的完整用戶端授權轉移至其他信箱。
GroupWise 信箱的完整用戶端授權。由下列一或多項程式存取的每個信箱需要完整的用 戶端授權 ︰適用於 Windows 或 Mac 的 GroupWise 用戶端 (grpwise.exe)、GroupWise 通知 (notify.exe)、 GroupWise 通訊錄 (addrbook.exe) 或針對 GroupWise 用戶端 API
的協力廠商外掛程式。
GroupWise 信箱的限制用戶端授權。限制的用戶端授權僅適用於由 下列各項單獨存取的信箱︰GroupWise WebAccess (包括行動裝置)、適用於 Windows 的 GroupWise 用戶端 (透過代理功能)、適用於 Windows 的 GroupWise 用戶端 (透過尋找會晤時段功能)、透過
GroupWise Mobility Service 同步 GroupWise 的行動裝置、POP 用
戶 端 、 IMAP 用 戶 端 、 SOAP 用 戶 端 、 透 過 GroupWise CalDAV/CardDAV 伺服器同步 GroupWise 的用 戶 端, 或針對
GroupWise SOAP 協定的協力廠商外掛程式。
GroupWise 信箱的未啟用授權。未啟用授權僅適用於被指定為未啟用信箱 (透過管理員將信箱明確設定為未啟用授權的方式指定) 且自指定後至少已經過六十 (60) 天的信箱。未啟用授權允許您使用任一種 GroupWise 用戶端方法存取未啟用信箱。 不過,未啟用信箱無法接收到訊息,並且依據未啟用狀態還存在其他一些功能上的限制。
GroupWise 測試信箱。您不需要為 GroupWise 測試信箱購買授權,這類信箱的定義如下︰1) 在您內部生產環境中,每個郵局存在的信箱數目不超過兩 (2) 個,並且這些信箱僅用於測試目的;或者 2) 在
您內部非生產環境中存在的信箱數目不超過二十五 (25) 個,並且這些信箱僅用於測試或示範目的。
GroupWise 資源信箱。您不需要為 GroupWise 資源信箱購買授權,這類信箱是作為資源信箱而建立和指定的,相關說明見 GroupWise使用者文件。GroupWise 資源信箱包括用於使用者可進行排程或尋
找會晤時段的某個地點、項目或角色 (如電腦、公司車接或會議室)
的信箱。如果您已為 Micro Focus iPrint 產品購買了授權,則可以使用 GroupWise 資源信箱來協助您完成行動列印。
NetIQ eDirectory 授權。您合法取得之 GroupWise 18.2 授權軟體授權中所包括的 NetIQ eDirectory 軟體的使用者授權數目,等於下列兩者中之較大者:(1) 您合法取得之 GroupWise 18.2 授權軟體的信箱授權數目,或 (2) 每個公司/ 實體為 250,000 位使用者。上述 eDirectory 授權無法升級,且須遵循 eDirectory 軟體隨附的授權合約以及其中指定的「使用者」定義。
GroupWise SLES 授權。無論在您隨「授權軟體」一同收到的 SUSE Linux Enterprise Server (簡稱「SLES」) 副本之授權合約中授予您何種授權權利,您仍同意只基於執行 GroupWise 授權軟體 (與後續新版軟體) 之目的,而不基於執行作業系統的一般目的來使用 SLES。此外,只能在安裝了本「GroupWise 授權軟體」的伺服器上
安裝 SLES。凡針對 SLES 用戶於一般情形提供的 SLES 更新與安全性修補程式,您皆有權取得,這屬於涵蓋在您的 GroupWise 授權軟體維護或訂閱範圍內的一項權益 (以下稱「更新權益」)。更新權益僅限本合約中授權的 SLES 使用,不可用於其他任何目的。如遇以下情況之一 (以較早者為準),您的更新權益將終止︰(1) GroupWise 授權的維護範圍規定的期限終止或過期,或者 (2) 購買的維護範圍規定
的數量少於 GroupWise 授權的總數。如果您取得的 GroupWise 授
權屬於校園推廣版,則本段提及之有效期請參照您的訂閱覆蓋範圍。
GroupWise Mobility Service 18.2
GroupWise Mobility Service 授權軟體的使用屬於涵蓋在您對特定產
品的維護或訂閱範圍內的一項權益。本合約授予您有限制的授權,可以複製及在內部使用 GroupWise Mobility Service 授權軟體,以透過
GroupWise、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或 Open Workgroup Suite
產品 (統稱「關聯產品」) 為 GroupWise 授權使用者將資料同步到行動裝置上。上述授權僅在關聯產品的維護或訂閱期間適用。在您的關聯產品維護或訂閱期間,您有限的 GroupWise Mobility Service 授權
將獲得與您的關聯產品授權或訂閱適用之優惠等同的優惠。如遇以下情況之一 (以較早者為準),您的 GroupWise Mobility Service 授權軟體的使用授權將終止,並且您必須將系統中的 GroupWise Mobility
Service 授權軟體完全刪除:(1) 您的關聯產品授權的維護或訂閱範圍規定的期限終止或過期,或者 (2) 購買的維護範圍規定的數量少於您的關聯產品授權總數。
GroupWise Messenger 18.2
GroupWise Messenger 的使用屬於涵蓋在您對特定產品的維護或訂
閱範圍內的一項權益。若您以訂閱方式購買 GroupWise 18.2 或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的信箱授權,或您仍在 GroupWise 18.2或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授權維護範圍內, 則您有權搭配 Enterprise Messaging 信箱授權來使用 GroupWise Messenger,或以您的 GroupWise 18.2 信箱完整用戶端授權與限制用戶端授權加總
數量來使用 GroupWise Messenger。如遇以下情況之一 (以較早者為準),您的 GroupWise Messenger 授權軟體的使用授權將終止,並且您必須將系統中的 GroupWise Messenger 授權軟體完全刪除:
(1) 維護或訂閱範圍規定的期限終止或過期,或者 (2) 購買的維護範圍規定的數量少於您的 GroupWise 18.2 或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授權總數。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提供的內容包含在您的套件授權下所授權的多個產品。無論 GWAVA, Inc. 使用者授權合約或軟體授權合約
是否隨附或適用於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所含之單獨產品,您同意本授權合約取代並代替該合約且管理您的使用情況。
若您有舊版 GroupWise 授權,您購買的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授權升級項目將自動且永久撤回您的 GroupWise 信箱完整用戶端授
權與 GroupWise 信箱限制用戶端授權,您無須採取額外行動,即可自動撤回。GroupWise 信箱的非使用中授權將不受影響。
依據您所購買的產品授權,在使用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時適
用以下授權。某些權益僅在授權的維護期內才可以享受。除了測試信箱與資源信箱之外,對於每個使用本「授權軟體」建立的信箱,您都需要依照下面指定的用途購買信箱授權或非使用中授權。隨著用途的改變,您可以在不同的信箱之間轉讓授權。例如,您可以為除了歸檔外不再用做其他用途的信箱購買非使用中授權,並將其信箱授權轉讓給其他信箱。
Retain.每份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授權包含一 (1) 份 Retain Server 使用中授權。GroupWise Retain 電子郵件模組的使用屬於您
在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的維護或訂閱範圍內的一項權益。針對每個涵蓋範圍內的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信箱授權,您獲得一限制性授權,得內部使用一 (1) 個 Retain GroupWise 模組訂閱。上述授權僅適用於您的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產品維護或訂閱期限內,如遇以下情況之一 (以較早者為準),則該授權將終止:(1)
您的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授權維護或訂閱範圍規定的期限終止或過期,或者 (2) 購買的維護範圍規定的數量少於您的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授權總數。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信箱授權 (「EMS 信箱授權」)。下列一或多項程式存取的每個信箱都需要信箱授權:適用於 Windows 或
Mac 的 GroupWise 用 戶 端 (grpwise.exe) 、 GroupWise 通 知 (notify.exe)、GroupWise 通訊錄 (addrbook.exe),或 GroupWise 用 戶 API GroupWise WebAccess 的協力廠商外掛程式 (包含行動裝置)、
適用於 Windows 的 GroupWise 用戶端 (透過代理功能)、適用於 Windows 的 GroupWise 用戶端 (透過尋找會晤時段功能)、透過
GroupWise Mobility Service 同步 GroupWise 的行動裝置、POP 用
戶 端 、 IMAP 用 戶 端 、 SOAP 用 戶 端 、 透 過 GroupWise
CalDAV/CardDAV 伺 服器 同步 GroupWise 的 用 戶 端 、 針 對 GroupWise SOAP 協定的協力廠商外掛程式、Secure Messaging Gateway 、 Retain 、 GroupWise Disaster Backup & Recovery 、 GroupWise Forensics 、 GroupWise 信箱管理, 或 GroupWise
Reporting & Monitoring。若為 Retain 產品,每個信箱訂閱授權或包含維護之授權皆包含一個 GroupWise 電子郵件模組的使用者授權。若將 Retain 用作其他用途,皆須另行購買適用的授權。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測試信箱。您不需要為測試信箱購買授權,這類信箱的定義如下︰1) 在您內部線上環境中,每個郵局存在的信箱數不超過兩 (2) 個,並且這些信箱僅用於測試目的;或者 2)
在您內部非線上環境中存在的信箱數不超過二十五 (25) 個,並且這些信箱僅用於測試或示範目的。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資源信箱。您不需要為 資源信箱購買授權,這類信箱是做為資源信箱而建立和指定的,相關說明見 使用者文件。 資源信箱包括用於使用者可進行排程或尋找會晤時段的某個
地點、項目或角色 (如電腦、公司車接或會議室) 的信箱。如果您已
為 Micro Focus iPrint 產品購買了授權,則可以使用資源信箱來協助您完成行動列印。
TeamWorks 。 TeamWorks 授權軟體的使用屬於涵蓋在您對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的維護或訂閱範圍內的一項權益。針對每個涵蓋範圍內的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信箱授權,您獲得一限制性授權,得內部使用一個 TeamWorks 資料庫中的對應物件。上述授權僅適用於您的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產品維護或訂閱期限內,如遇以下情況之一 (以較早者為準),則該授權將終止:(1) 您
的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授權維護或訂閱範圍規定的期限終止或過期,或者 (2) 購買的維護範圍規定的數量少於您的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授權總數。
內容編輯器裝置授權。「授權人」須遵循本合約之條款與條件,針對
「被授權人」為其已購買維護或訂閱的 Micro Focus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信箱授權,僅在「被授權人」的維護或訂閱期間,
依「被授權人」信箱授權數量,授予內容編輯器裝置的有限授權。內容編輯器裝置僅可與 Filr Advanced Edition 和/或 Teamworks 裝置搭配使用。內容編輯器裝置僅可由擁有 EMS 信箱授權之使用者使用。
NetIQ eDirectory 授權。您合法取得之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授權中所包括的 NetIQ eDirectory 軟體使用者授權數量,等同於下列兩者中之較大者:(1) 您合法取得之 Enterprise Messaging Suite 產品的 EMS 信箱授權數量,或 (2) 每個公司/實體 250,000 位使用者。
上述 eDirectory 授權無法升級,僅得與 GroupWise 軟體搭配使用,
且須遵循 NetIQ eDirectory 軟體隨附的授權合約以及其中指定的「使用者」定義。
行動應用程式
「授權人」授與「被授權人」非專屬且不可轉讓之權利,允許重製及在內部使用與「被授權人」合法取得授權之適用「授權軟體」相關的
「行動應用程式軟體」。
附件 2:詳細軟體條款
試用版軟體。如果本「授權軟體」為試用版本,或是提供給您作為評估之用,除非「授權人」之授權代表另有書面規定,否則依照收到本
「授權軟體」時所附之試用條款,授權您使用之「授權軟體」僅限於 在非實際執行環境中評估之用,並於安裝後 60 天 (或本「授權軟體」中另外指定之期限) 到期。試用期到期時,您必須停止使用本「授權 軟體」、回復至本「授權軟體」執行任何動作之前的原始狀態,並從 系統完整刪除本「授權軟體」,您必須取得「授權人」授權代表之書 面核准,方能再次下載本「授權軟體」。本「授權軟體」包含停用機 制,會在某段時間後禁止使用本「授權軟體」。
有關收集遙測資料的聲明。您可以自行選擇是否允許「授權軟體」以匿名的方式收集和傳送您的產品部署情況和使用情況相關資料,以便
協助完善產品。簽訂本授權合約,即表示您明確同意我們以您選擇的方式決定是否收集此類資料。
代管限制。若「被授權人」想要讓第三者代表「被授權人」管理、代管 (以遠端或虛擬方式) 或使用本「授權軟體」,(1) 「被授權人」應先與該第三者簽訂有效且具約束力之合約,其中保護本「授權軟體」中「授權人」權利之條款及條件的禁止力與/或限制力應等同於本
「授權合約」,包括但不限於下方「驗證」條款;(2) 禁止第三者使用本「授權軟體」,但為「被授權人」的權益則不在此限;(3) 對於該第三者違反上述條款及條件的任何及所有行為,「被授權人」須對
「授權人」全權負責。
SLES 裝置授權。若將「授權軟體」作為裝置部署且其中包括 SUSE Linux Enterprise Server 產品 (SLES) 或其部分產品,則表示「被授權人」了解並同意以下使用 SLES 之限制:無論在「被授權人」隨
「授權軟體」一同收到的 SLES 副本之 SLES 授權合約中授予何種
授權,「被授權人」同意僅使用 SLES 於執行授權軟體之目的,而非執行作業系統的一般目的使用。如果「被授權人」沒收到 SLES授權合約的副本,請造訪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00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