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尔‖或―上市公司‖)的委托,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就青岛海尔支付现金购买 General Electric Company(通用电气公司)家电业务资产所涉相关法律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