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S系统
液化天然气储备调峰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FAS系统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分公司 (盖章)
2022年2月
目 录
第四章 技术要求 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第一章 投标须知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液化天然气储备调峰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二期)建设项目FAS系统 |
招标文件编号:EQJGKN-202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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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FAS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书。 |
3 |
招标人 |
名称: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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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余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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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0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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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格的供货商 |
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投标人不得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投标人现金流状况良好。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
13 |
招标文件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和澄清 |
招标人于2022年3月7日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答疑及补遗为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地址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6 |
价款构成 |
固定含税总价,含设备材料费、安装及调试、试运行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包装费、运费及运输保险费(含装车费)、相关文件费用(制造、测试、检验、进口物资含资料翻译等)、技术服务费、税金(进口物资含关税、商检费)等全部费用。 三年正常运行备品备件(计入总价,单列清单)。 技术服务费:乙方完成所有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后,如由于乙方的原因(包括设备、材料质量的原因,乙方服务人员能力的原因等)导致服务期延长,应由乙方承担费用,如该种情况发生且对甲方产生不良后果,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向乙方索赔。 |
7 |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
8 |
证明货物合格性的文件 |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生产调试检测、辅助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相关规范文件认证等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
9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180个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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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
(1). 投标文件份数:1正、4副书面文件和1套电子文件。 (2).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应分别编制,单独成册(其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请分别放置于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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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现场递交至: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截止时间:请在2022年3月14日14:00 ; 开标时间同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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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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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 账号:000000000000000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缴纳方式: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打入,并将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复印件或影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相同。缴纳金额(人民币): 10000.00元 。对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予以拒绝。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了经济合同后30天内退还。 3.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的经济合同生效后7天内退还。 |
13 |
付款方式、期限和限制 |
付款方式:13.1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卖方向买方开具预付款保函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预付款; 13.2 设备交货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13.3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交付生产运行3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13.4 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30天内一次付清。 13.5当买方支付合同总价60%货款后,卖方立即给买方开具13%的合同总价的增值税发票,若卖方没按时给买方开具13%的合同总价的增值税发票,买方可延付剩余合同价款。 因本合同而形成的债权(货款),出卖人不得转让和设置担保权益。 |
14 |
评分标准 |
总评分标准:商务报价占60%;2、备件价格占10%;3、技术文件响应占20%;4、售后服务占10% 商务报价评分标准: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由各评标专家打出标底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基准价偏差+13%到-10%以内为有效标。如出现只有一家满足,且此厂家其余条件满足技术标要求,即为中标;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满足继续评标;都不在有效标范围内则进行二次投标,招标人对标底作适当调整;再次出现无有效标时转为议标、投标最低者具有优先权。 (2)投标人的投标投标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00分。在评标基准价基础上每增加1%(含1%,不足1%按1%计)扣1分,扣完为止;每减少1%(含1%,不足1%按1%计)加1分。 技术部分评定标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技术投标文件,达到技术要求的,得10分,有正偏离的,视情节加分1-10分,有负偏离的,视情节扣分1-10分。 备品备件和售后服务经专家组对比后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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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评标结果 |
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投标低的优先;投标投标也相等的,由业主考察综合确定。 中标价的确定:中标人的投标投标即为中标价。 |
16 |
投标文件构成 |
1、商务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2、技术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供货范围一览表,包括供货范围内详细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单位、数量、技术标准等; |
17 |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
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资质要求:资质等级和范围涵盖所采购项目; 4) 业绩要求:具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 |
18 |
投标文件废除 |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作废: 1)投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供应商有串通、行贿、以他人名义参加评审的行为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3)供应商虚报列表价或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扰乱采购工作的、投标文件出现2个或2个以上投标的; 4)供应商对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澄清的问题不予理睬或拒绝回答; 13)经过评审后确认不能满足标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审组评审后按作废处理; |
19 |
保密程序 |
直到宣布授予投标人签订《标前合作协议》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其他有关的信息均属于保密的内容。 |
20 |
其他要求 |
需提供履约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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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 |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 液化天然气储备调峰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二期)建设项目FAS系统招标文件要求,签字代表(姓名: 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 地址: )提交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件1份:
1、商务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报 价 函
投标汇总表
设备、材料投标明细表
安装、试运、投产备用件投标表
正常运行三年所需备用件投标表
专用工具投标表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技术服务表
法人代表授权书
2、技术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技术偏离表;
2) 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特点;
3) 供货范围一览表,包括供货范围内详细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单位、数量、技术标准等;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根据招标文件,我方完全满足贵方的所有要求,投标固定含税总价为: (大写: 元);
2. 一旦成交,我方保证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交货。我方承诺货物交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免费现场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
3.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签订合作合同并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1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 180个日历日。
投标商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商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行地址:
招标项目名称:液化天然气储备调峰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包名称:FAS系统
招标文件编号: EQJGKN-2022-05
交货日期【招标方要求】:2022年6月20日 (根据招标方工程进度,具体交货时间已招标方通知为准)交货日期【投标商填写】:XXXX XXXX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税率 |
综合含税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F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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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包装费、运费及运输保险费(含装车费)、安装调试、相关文件费用(制造、测试、检验、进口物资含资料翻译等)、技术服务费、税金(进口物资含关税、商检费)等全部费用。另附各系统清单(保护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计等) |
合计 |
含13%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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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制 |
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元。一票制,含13%增值税。 |
投标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期:
格式3设备、材料投标明细表格式
设备、材料投标明细表
招标项目名称: 液化天然气储备调峰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名称:FAS系统
招标文件编号:EQJGKN-2022-05 有 效 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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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商名称 |
主要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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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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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含13%增值税) |
小写 大写: |
备注:综合单价和总价包括含设备材料费、包装费、运费及运输保险费(含装车费)、厂内装卸费、安装调试、相关文件费用(制造、测试、检验、进口物资含资料等)、技术服务费、税金等相关费用。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期:
安装、试运、投产备用件投标表
招标项目名称:液化天然气储备调峰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包名称:FAS系统
招标文件编号:EQJGKN-2022-05 有 效 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80日历天
序号 |
备件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原始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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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商的姓名、地址:
签 字:
职 务:
日 期:
正常运行三年所需备用件投标表
招标项目名称:液化天然气储备调峰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包名称:FAS系统
招标文件编号:EQJGKN-2022-05 有 效 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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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对应设备位号 |
厂家零 部件号 |
单位 |
数量 |
原始制造商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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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含13%增值税) |
小写: 大写: |
投标商姓名、地址:
签 字:
职 务:
招标项目名称:液化天然气储备调峰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包名称:FAS系统
招标文件编号:EQJGKN-2022-05 有 效 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80日历天
序号 |
标前招标文件 条目号 |
标前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
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
响应/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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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技术要求,并完全了解采购人所需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要求,并将投标文件与标前文件存在的偏离已全部列于表中。我们在此xxxx:
如果我们成交,无论何时提供的任何文件,如评审、澄清、确认和修改等文件,任何偏离或修改均单独列出并予以逐条说明。未在书面文件中单独列出的偏离或修改内容,采购人随时有权拒绝接受,我方承担商品的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的责任,并接受按合同索赔。
投标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日期:
招标项目名称: 液化天然气储备调峰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包名称:FAS系统
招标文件编号:EQJGKN-2022-05 有 效 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80日历天
序号 |
标前招标文件条目号 |
标前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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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声明:
供应商已认真阅读了标前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对标前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的所有偏离已全部列于表中。我们在此xxxx:
如果我们成交,无论何时提供的任何文件,如评审、澄清、确认和修改等文件,任何偏离或修改均单独列出并予以逐条说明。未在书面文件中单独列出的偏离或修改内容,采购人随时有权拒绝接受,我方承担所提供服务与合同不符的责任,并接受按合同索赔。
投标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日期: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 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的 (合同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
合同编号:
设备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
卖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设备采购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买方)液化天然气储备调峰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所需 FAS (货物名称) (控制系统,以规格书和数据表为准) 。通过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在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 EQJGKN-2022-05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单位。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合同特殊条款;
4、 合同一般条款;
13、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6、 招标文件;
7、图纸;
8、 合同附件(包括技术规格书和数据表内容)。
上述条款的解释顺序同上。双方实施过程中的商洽、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x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三、货物和数量
x合同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数量
四、合同价格
x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分项报价见本协议第三条表中所列。
五、付款条件
买方原则上按如下方式分四次支付合同价款:
13.1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卖方向买方开具预付款保函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预付款;
13.2 设备交货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13.3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交付生产运行3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13.4 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30天内一次付清。
13.13当买方支付合同总价60%货款后,卖方立即给买方开具13%的合同总价的增值税发票,若卖方没按时给买方开具13%的合同总价的增值税发票,买方可延付剩余合同价款。
六、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最终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基地。
七、合同的生效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拾份,以中文书写,买方陆份,卖方肆份。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签约页(此页无正文)
买 方(印章): 卖 方(印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纳税号: 纳税号:
合同一般条款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
x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格。
(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
(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 “买方”系指购买货物的单位。
(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
(7) “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 技术规范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专利权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A.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
B.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
C. 装运标志:_______________
D. 收货人代号:______________
E.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
F.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________
G. 毛重/净重(公斤):______________
H. 尺寸(长×宽×高, 以厘米计):_______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28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8. 保险
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货物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见合同特殊条款。
10. 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设备招标清单及技术规范”中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10.1 合同生效后两周之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满足工程设计需要的相关技术资料。
10.2 另外二套完整的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示意图等)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外购关键零部件质量证明及相关技术资料。
10.4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 质量保证
11.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2 买方进行入厂检验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提出索赔。
11.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72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产生的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设备正常运行之日起12个月或货到验收合格起18个月,以先到期时间为准。
12. 检验
12.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合格证书,但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进行验收。如与合同不符,或有质量缺陷的,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提出索赔。
12.3 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
12.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 索赔
13.1 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条款第12.2 款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
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4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14. 拖延交货
14.1 卖方严格按照“招标货物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拖延交货,买方将按合同约定处罚。
15. 违约赔偿
如果卖方违约,应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甚至被买方终止合同并加收违约赔偿。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损失赔偿费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是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如果卖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在没处理合格以前,按货物未交货处理,买方还可根据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大小提出换货或退货,卖方应无条件的接受。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 税费
17.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7.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7.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8. 仲裁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在买方地方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9. 违约终止合同
19.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A.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的利益。
19.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0. 破产终止合同
2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1. 合同修改
21.1 欲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2.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3. 计量单位
23.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4. 适用法律
2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5.合同生效及其它
25.1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5.2 本合同一式十份,以中文书写,买方六份,卖方四份。
25.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目 录
条款序号 标题
1 定义
4 包装要求
6 交货方式
9 付款方式
10 技术资料
合同特殊条款
下列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1、定义:
(1)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
(2)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供货人。
(3)现场: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储备调峰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现场。
2、包装要求
增加下列条款:
2.1设备出厂前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包装,在运输途中如因包装不当造成的设备破损,由卖方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
2.2设备中如有特殊部件需在用户现场对接的,出厂前进行封堵或包装。
2.3一般性的包装保护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
3、交货方式
x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卖方负责将货物送到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施工现场。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施工现场并经买方验收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4、付款方式
买方原则上按如下方式分四次支付合同价款;
4.1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卖方向买方开具预付款保函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预付款;
4.2 设备交货验收合格并提供有关图纸及资料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3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交付生产运行3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4 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30天内一次付清。
4.5当买方支付合同总价60%货款后,卖方立即给买方开具13%的合同总价的增值税发票。若卖方没按时给买方开具13%的合同总价的增值税发票,买方可延付剩余合同价款。
5、技术资料
卖方应按招标设备技术规范中规定向买方提供有关图纸及资料。
第四章 技术要求
附件二、FAS 火灾报警附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