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QSB-2017-026
项目编号:YQSB-2017-026
项目名称:三维电磁仿真软件购置(四次)
采购人:西 南 交 通 大 学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代章)
2017年7月
目 录
竞争性磋商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本采购项目已通过西南交通大学立项审批程序,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三维电磁仿真软件购置(四次)
2.项目编号:YQSB-2017-026
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预算金额:39.9万元。
4.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供应商必须对参与磋商的包件中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并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具体采购范围及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5.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开具信用证后60日内CIP成都,到货后1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6.履约地点: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物理实验中心(6号教学楼)。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必须通过西南交通大学采购管理信息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xx)进行报名参与本项目。报名成功后即可在线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根据需要也可到西南交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现场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5日。
磋商文件售价: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说明:
(1)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xxxx://xxx.xxxxx.xxx.xx/XX_XX/xx_xxx.xxx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完成且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在西南交通大学采购管理信息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xx)选取本项目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在使用系统注册和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028-66367322咨询。
(2)已注册且网上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还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西南交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现场审核并入库(已经现场审核通过并入库的供应商无需再次办理),审核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和下午14:00-17:30(周四下午政治学习,不对外办公):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不提供);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不提供);
4.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最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的复印件;
6. 最近3个月的完税凭证的复印件;
7. 2016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2017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8. 公司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
9. 资质证明、行业许可证以及其它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
未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现场审核并入库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7月28日9:00-9:30;
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28日9:30;
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x。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时间与地点
磋商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六、发布磋商邀请的媒介
本次磋商邀请在西南交通大学招投标信息网(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南交通大学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x
邮 编: 611756
联 系 人: x老师
电 话:028-66367322 传 真: 028-66367322
电子邮件:xxx@xxxxx.xxx.xx 网 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工行金牛支行西南交大分理处 账 号:4402088509100000675
西南交通大学
2017年7月18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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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名称:西南交通大学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xx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00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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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39.9万元。 *供应商应有明确报价。最终报价超过总预算或分包预算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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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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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产品资质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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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出示和单独递交的身份证明材料 |
1.出示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2.单独递交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还需单独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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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代理商 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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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应提交资料 |
1.*若本表第8项内容为“是”,应分别提供生产制造厂商授权书(授权文件需包含产品名称、型号、产地,不能标明产地的需提供产品产地证明);若生产制造厂商直接参加磋商的,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磋商,若授权,则仅接受该厂商的磋商文件,其授权的代理商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若生产制造厂商不直接参加磋商的,只能授权唯一一家代理商参与磋商,否则该厂商授权的所有代理商的磋商文件将全部被拒绝; 2.*若本表第8项内容为“否”,则主要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磋商;所提供主要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多家供应商视为一家,只允许其中磋商初始报价总价最低的有效供应商参与磋商,其余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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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生产制造厂商授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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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及资格条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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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提供进口产品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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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货币 |
人民币、外币 以外币报价的,按(外币报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7月21日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3)折算后参与计算价格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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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提交的 商务文件 |
(1)磋商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2017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2)磋商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2017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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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提交的 技术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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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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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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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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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有效期 |
120日历天(从磋商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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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和地点 |
见第1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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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履约时间和履约地点 |
见第1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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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取磋商保证金 |
√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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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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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第5章5.11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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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要求 |
供应商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如是节能产品,应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强制采购的产品按照强制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 注: *(1)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包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的,需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 上述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指采购公告发布时最新一期清单或投标截止日期前最新一期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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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国产设备: 1.分期付款,第一期,合同签署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0%;第二期,货到验收合格,在中标人支付招标人5%的质保金后十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第三期,正常运行一年后退还质保金; 2.成交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口产品: 采用信用证L/C方式支付,不迟于装运前15天开具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装运货物全额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凭运单收取90%,余款凭甲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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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事项 |
项目评审组织人员于初步评审前(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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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
1.上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磋商文件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后补正。本表中非*项目不得作为废标依据。
2.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或磋商文件其余部分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要求为准。
供应商须知
总则
基本要求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磋商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采购人享有。
有关定义
“采购人”和“甲方”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西南交通大学。
“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实现货物功能价值所必须的配套技术和服务。
“服务”指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合格的供应商
已获取磋商文件,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条规定的资质条件;
本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符合招标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下同)参与,以及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产品磋商的处理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第7条。如果允许代理商磋商,代理商应遵守下列要求:
(1)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如果本次磋商需要代理商提交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生产制造厂商授权的产品清单提供授权。
生产制造厂商直接参加磋商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磋商。若授权,则仅接受该生产制造厂商的磋商文件,其授权的代理商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若生产制造厂商不直接参加磋商,只能授权唯一一家代理商参与磋商,否则该厂商授权的所有代理商的磋商文件将全部被拒绝。
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处理规则如下:
(1) 同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持股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等(非控股子公司除外),只能由一家参加同一分包的磋商,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自行决定撤回部分供应商只保留其中一家,或径行决定对该集团、总公司、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子公司一并拒绝。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记录
采购人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都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递交之日。供应商信息查询结果将直接进行网页打印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并留存。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良行为将被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节能环保产品
供应商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如是节能产品,应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强制采购的产品按照强制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
中小微型企业规定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相关条件的为中小微型企业(本项目的具体选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条),应根据磋商文件5.11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合格的投标产品
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除非磋商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否则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仅限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踏勘现场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条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采购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竞争性磋商邀请;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
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
合同主要条款。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西南交通大学招投标信息网(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质疑的,均应于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磋商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澄清或质疑的,将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西南交通大学招投标信息网(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变更公告。
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合规文件或直接认定投标所提交的该部分文件无效,涉及“*”的,将直接导致投标被拒绝。
报价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允许使用的货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
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的产品,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14条要求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具体填写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5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统一编目编码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磋商报价
磋商报价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无论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表中是否有相关说明,报价表中的“总报价”是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全部费用的报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表。
供应商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明细表(第5章5.4)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方式以及规定的时间前一次性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视为已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供应商所交的磋商保证金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00前到账;
(2)磋商保证金金额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
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非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在评审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成交候选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完成合同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0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无故放弃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人资格的;
(2) 由于成交人的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
(3) 供应商其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条。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或不作响应的,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条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应装订成册(不能使用订书钉或活页夹装订,不能是散页;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除外)。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表、图及证件可以除外)。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注: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说明: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或复印件为多页但至少有一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的,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
响应文件存在以下情形的,磋商文件无效: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雷同或错、漏之处一致且不能合理解释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磋商;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由同一人携带两个及以上供应商的资料参与磋商的(包括资格审查、领取磋商资料、参加答疑会、交纳或退还磋商保证金、磋商);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响应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标注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应密封包装(说明: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可单独密封,也可以密封在同一包装内)。
每一个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磋商地点、磋商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条,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
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的,按采购人书面通知修改的时间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在磋商签到时,供应商代表需同时出示和提交的资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条。
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
磋商程序
成立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的技术或经济或法律等有关专家三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和评审工作。
资格审查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政府采购法和磋商文件规定。
供应商资格审查的标准见下表: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是否满足 |
磋商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报价表 |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文件一致 |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
|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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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和社保费用相关证明材料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按照“供应商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按照“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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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代理商应提交资料”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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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拒绝投标的其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而被判定为投标无效的情况的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
说明:结论填写“满足”或“不满足”,结论均为“满足”才能允许参加磋商,如结论中有一项为“不满足”,则淘汰该供应商并不允许其参加磋商。 |
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报告格式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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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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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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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邀请内容是否与磋商文件规定一致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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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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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的供应商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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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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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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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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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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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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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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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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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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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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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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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磋商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人”将通过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以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
特别说明: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公章或复印件为多页但至少有一页按要求加盖公章的,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
磋商
确定磋商顺序:磋商小组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为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先后顺序。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磋商内容为第4章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由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变更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磋商小组经过一轮或多轮磋商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或者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淘汰供应商的,现场告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供应商退出磋商的,应向磋商小组提供退出磋商的书面xx。退出磋商的供应商若提交了磋商保证金,则无息退还。
供应商填写的“最后报价表”(表格由磋商小组提供)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后递交给磋商小组。
“最后报价表”一旦递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评审(综合评分法)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主、客观项 |
评分项 |
名称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价格评审指标 |
|
价格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
40(0-40) |
客观分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质量 |
1.有目录索引、页码无错乱、标题、编号、正文、表格等排版规范得3分,每出现一个错误扣0.2分,扣完为止。 2.证件复印、正文内容清晰得2分,每有一个证件或一页不清晰扣0.2分,扣完为止。 |
5(0-5) |
服务部分 |
满足服务指标情况 |
满足技术需求文件中服务要求的全部指标得满分,★代表最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无标识则表示一般指标项,每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 |
5(0-5) |
|
技术部分 |
满足技术指标情况 |
满足技术需求文件中货物类产品技术指标的全部技术指标得满分,不满的指标每项项扣4分,扣完为止。 |
40(0-40) |
|
主观分 |
技术及服务部分 |
产品性能 |
投标产品技术先进,整体设计成熟、合理,升级扩展性强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
5(0-5) |
易维护性 |
投标产品易于管理,运行可靠,故障率低得5分、一般得2分、差得0分。 |
5(0-5) |
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得分=(F1+F2+……+Fn)/n,F1、F2……Fn分别为每个评委的打分,n为评委人数
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
按照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1-3名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中应注明以下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评审结果公示
磋商结束后,采购人发布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根据磋商报告在5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因客观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向各方当事人说明情况,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诉。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由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接替,依次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采购人不按要求确定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成交结果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1条),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签订及履行合同
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有证据证明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履行合同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磋商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国内任何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本次磋商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若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人是参与被质疑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质疑需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质疑应当以《质疑函》的形式提出,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邮寄地址等);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质疑函》应由质疑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司鲜章。
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政府采购制度或程序,将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处理。
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驳回质疑:
(1)缺乏事实、法律依据或证据材料不合法、不充分的;
(2)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的;
(3)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人可以将其列入西南交通大学供应商黑名单,并提请国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政府采购相关媒体上公布处理决定。
质疑函的递交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递交和签收,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采购清单
技术参数及要求
★项目履约时间、地点
设备名称
数量
1
三维电磁仿真软件
1台
序号
名称
详细技术指标及功能需求
1
三维电磁仿真软件
要求具有产品原厂商授权书原件。
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原厂商的授权许可。
软件包应包含:
1、全波三维电磁场仿真器,能求解从直流附近到光波段所有频段,包括:前后处理,频域分析,模态分析,终端求解,本征模式分析;
1.1、具备自适应网格加密功能,能够根据求解精度要求和电流强度,自动完成网格细化和迭代,自动进行收敛性判断,直接给出符合精度要求的结果;
1.2、软件具备网格复用功能,可以将本征模式求解或驱动终端模式求解生成的网格直接导入,直接进行电磁场计算,或者将天线阵中的周期性的单元的网格直接导入用于天线阵仿真;
1.3、软件提供内容丰富的材料库,其中包含上百种常用材料,包括各类金属和有耗/无耗介质,支持多种形式的频变材料模型,包括但不限于Debye, 多极点Debye和Djordjevic-Sarkar;
1.4、能够实现与Mechanical、fluent、icepak等模块实现结构-电磁-热-流体多物理场耦合;
1.5、软件提供除了波导端口、集总参数端口以外,提供RCS 、SAR、FSS等方面的计算,其中FSS应能够支持任意组阵模式。
1.6、提供多种入射波方式,包含柱面波、线天线入射波、xx波束、Hertzian双极波束等,还能够以近场方式直接导入不同算法得到的天线辐射场作为入射波;
2、高频电磁积分求解器,包括矩量法求解器、快速多层多极子求解器、物理光学法求解器;
3、 高频电磁频域求解器,包括:频域求解、模态求解、终端求解、本征模式分析;
4、高频电磁时域求解器,包括:间断迦辽金时域方法、隐式有限元时域求解器;
5、寄生参数提取工具,包括:实体建模、网格划分、荷载及边界条件施加、结果后处理、AC RL求解、DC RL求解、CG求解等;
6、电源与信号完成性计算模块,包括:实体建模、网格划分、荷载及边界条件施加、结果后处理、平面共振求解器、直流求解器、电源完整性求解器、SYZ参数求解器、扫频求解器、近场求解器、信号网格求解器等;
7、RF射频和微波电路设计模块,包括:直流求解器、谐波xx求解器、瞬态求解器、振荡求解器、电视电路噪声分析、2.5维矩量法求解器;
8、电磁计算自动优化工具,包括:参数化分析、优化分析、敏感性分析、参数编辑器;软件应具备包含xx法、序列非线性编程法(SNLP)、遗传算法等优化算法,具备参数化扫描、伴随求导、敏感度分析、xxxx统计分析等算法;
9、电磁仿真CAD接口,通过升级扩展,可以实现参数化的DXF、SAT、ProE、UG等结构软件生成的三维结构的读入;
10、电磁仿真EDA接口,可快速方便地读取Candence、Mentor、Zuken、Avant!等EDA软件的数据,通过该接口可以将主流EDA软件,如Cadence,Mentor,Zuken等封装设计软件中产生的任意封装数据,包括过孔,焊球,引脚,输入至HFSS, Siwave, SpiceLink, TPA等产品中.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送至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物理实验中心(6号教学楼)。
开具信用证后30天内CIP成都,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付款方式
国产设备:
1.分期付款,第一期,合同签署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0%;第二期,货到验收合格,在中标人支付招标人5%的质保金后十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第三期,正常运行一年后退还质保金;
2.成交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口产品:
采用信用证L/C方式支付,不迟于装运前15天开具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装运货物全额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凭运单收取90%,余款凭甲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收取。
服务要求
重要性分为“★”和一般无标示指标。★代表最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无标识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服务要求 |
||
1 |
★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
本次招标货物清单中的产品要求提供3年免费软件维护服务和1年的免费升级服务、电话报修后12小时内排除故障、原厂商技术人员(及以上)服务的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
2 |
★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函 |
投标人承诺所有软件1年免费维护与升级、提供 7×24 小时免费电话技术支持,在故障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 |
3 |
培训 |
投标人能够能够提供专业的技术培训,能够有效保障用户技术人员掌握项目中涉及的相关系统运行维护的相关知识。软件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有专业工程师现场提供系统的使用培训服务。培训课程、交通等与培训相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
验收标准
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在场情况下当面开包,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验货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后开始安装调试。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授权文件和生产厂商提供的原厂正品出货证明材料(非装箱清单组成材料)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部署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产品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产品技术资料、装箱单、授权文件等资料齐全;
在产品(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产品在部署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采购人对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的产品,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要求,并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文件本项目全部必须提交。本项目需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应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涉及*的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磋商文件被拒绝。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供应商应答索引表
序号 |
项目 |
供应商应答内容 |
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所在页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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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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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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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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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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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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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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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和社保费用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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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及“投标产品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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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代理商应提交资料”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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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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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制造厂商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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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偏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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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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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货物数量、价格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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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条款偏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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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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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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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内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磋商函
西南交通大学: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为此,我方承诺如下:
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12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开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时间范围为成立至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等。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表。
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完全理解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文件或收到的任何磋商文件。
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接受磋商文件中《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投标日期:
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采购项目编号 |
|
交货时间(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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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价 (注明币种) |
小写: 大写: |
特别说明事项:
|
说明:
1. 报价表中的“总报价”是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全部费用的报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 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货物数量、价格明细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商 |
进口或国产 |
产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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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总价合计) |
说明:
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供应商应根据其投标报价的构成提供详细的分项价格明细表,如表格不能满足需要,可自行制表填写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西南交通大学: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代理人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代理人: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2、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该附件的内容。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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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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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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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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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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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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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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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财务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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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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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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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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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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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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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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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副本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纳税和社保费用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按照“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及“投标产品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生产制造厂商授权委托书
致:西南交通大学
作为设在(生产制造厂商地址)的制造(投标货物名称和型号)的(生产制造厂商名称)在此唯一授权(代理公司名称和地址)用我厂制造的上述货物就项目(项目编号)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后继的合同谈判和签署合同。
根据磋商文件和合同条款的规定,我们在此保证为上述公司就此次招标而提交的货物承担全部质量保证责任。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制造厂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按照“代理商应提交资料”规定,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生产制造厂商授权委托书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的商务响应 |
偏离描述 |
1 |
项目履约时间、地点 |
|
|
2 |
付款方式 |
|
|
3 |
服务要求 |
|
|
4 |
验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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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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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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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4章的具体商务要求,填写响应情况;需要另附支撑材料的,则另附相关支撑材料。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磋商文件 技术规格要求 |
投标货物实际技术规格 |
偏离(正、负、无) |
偏离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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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供应商必须在上表中列出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以及实际技术指标。 若供应商完全复制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磋商小组有权否决其投标。
供应商必须对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逐一应答,对不满足或优于的指标需进行偏离描述。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不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符合。
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要按照要求附上投标设备的检测报告或国家相关部门认证或公开宣传的印刷资料作为证明,这些材料应当扫描后编制在响应文件中。对于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只填写“满足”而响应文件未体现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若与公开产品资料不符的将视为虚假应标,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技术参数和配置的相关资料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售后服务承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特别提醒:采购合同的签订不得偏离磋商文件要约及响应文件承诺的实质性内容)
西南交通大学
XXX(采购项目名称) 设备
技
术
协
议
招标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西南交通大学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第一条 总则
甲方西南交通大学委托外贸公司与制造厂商 XXXX(国外公司名称)签订外贸合同,向乙方购买XXX(设备名称)XX套,乙方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具体协议:
1、协议概况
(1)本技术规范协议适用于 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保证提供符合现行技术规范书和现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3)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
(4)在签订本协议之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具体款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2、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最终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
(2)专人配合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
(3)可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场所和便利,乙方所需其他各种条件和费用由乙方自理。
3、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的制造规范和检验标准提供满足本协议要求所必须的全套设备和各项服务。因乙方供应的设备不符合技术协议中所规定的条款及产品质量原因对甲方生产及其他设备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负责履行设备制造和交货进度,负责安装、调试其提供的所有硬件设备和软件。允许并指导甲方的工作人员参与系统的安装、调试、诊断及解决问题等各项工作。
(3)甲方与乙方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4)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乙方应负责对设备进行现场免费安装和免费人员培训,保证设备能正常工作和人员能操作自如,并提供培训资料。
(5)乙方负责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货物的保险,负责乙方服务人员服务现场的人身意外保险。
第二条 设备价格及清单
序号 |
品名 |
生产厂家 |
型号 |
单价 (币种) |
单位 |
数量 |
总价(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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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CIP) |
大写: 小写: |
1、货物总价包括了本协议所有货物和随机附件的制造或采购、包装、税费、运输、保险以及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以及有关安装、培训、调试、验收、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
2、本货物总价为固定不变价。
第三条 付款与交货
1、付款方式:按如下 方式支付
A:开有条件的100%L/C,90%见单即付,10 %待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后结清;
B: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凭发票一次性付清;
C:其它。
2、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技术要求
1、产品为制造厂商全新并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产品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见附件一。
2、乙方所提供的硬件设备必须具备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所有设备均需得到制造商认证,符合制造商公布的质量标准,凡进口的硬件设备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进口。本协议中出现的任何涉及非法进口设备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质保按硬件厂商提供的质保进行。
3、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必须具有原制造厂商的授权证或许可证,应具有功能、性能参数和使用手册。本系统中出现的涉及任何版权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质保按软件厂商提供的质保进行。
第五条 货物的初步检验与验收
1、制造厂商必须在货物出厂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
2、在货物抵达交货目的地后,双方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可向乙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协议规定不符或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甲方将有权要求成都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依据检验证书向乙方索赔。
4、设备最终验收标准:国家有关标准、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技术要求及相关的投标(响应)文件。
第六条 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为执行本协议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的各方面与协议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乙方必须对协议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不少于 (大写)个月的质量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质保期届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需要明确具体部门名称)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3、质保期届满后,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参考届时的市场价格,优惠向甲方提供必须的零配件;如有约定则以约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不可意料的事故而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告,证明事故的存在。
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三十天内仍不能交货,甲方则有权解除合同,这时,甲乙双方均不互提出索赔。甲方不承担终止合同的责任,也不可没收履约保证金。但乙方必须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后三十天内如数返还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及利息。
第九条 技术文件
1、乙方应在供货同时向甲方提供所有有关本协议执行的技术文件。如果项目必需但本协议又未作规定的要乙方才能提供的技术文件,乙方也应于7日之内向甲方提供。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资料。
2、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甲方能够正确进行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和运作的需要的所有内容。
3、甲方完全按照技术文件的指导进行的任何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所引起的系统和/或设备或其部件的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4、每台机器乙方免费提供1套设备设备使用说明书和1套维护维修资料给甲方。
5、所有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货物价格中。
6、所有未列明交付时间的乙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必须单独包装伴随设备按货物交付时间交付给甲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将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将按合同总价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协议之所有附件均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本协议与附件之间内容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2、本协议与甲方委托外贸公司与乙方所签订的外贸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4、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5、本技术协议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西南交通大学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工行金牛支行西南交大分理处 |
开户银行: |
账号:4402088509100000675 |
账号: |
邮政编码:611756 |
邮政编码: |
附件一:产品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
附件二:售后服务内容
西南交通大学 (项目名称)
采购合同(货物类模板)
甲方(采购单位) 西南交通大学 招 标 编 号
乙方(供应商) 合 同 编 号
签订地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方向乙方购置相关货物,双方同意以下内容。
第一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甲方发出的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
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
3、投标承诺书。
第二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商标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 量 及单位 |
单 价 (元) |
金 额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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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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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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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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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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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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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四条 知识版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五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 。
(2)运输及费用:
①由乙方负责运输至交货地点或者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②由乙方负责卸车及就位,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六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
(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以甲方书面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
(2)交货地点: 。
2、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依照本合同约定的货物技术标准条款执行。货物的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按照技术协议约定内容;技术协议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没有要求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要求的,按照行业惯例或行业习惯执行。
(2)若合同货物为设备产品,则整机设备在提货前由乙方先行空车运转验收。
(3)乙方负责在货物到达甲方交货地点或者指定地点7日内到甲方现场调试服务,甲方在调试过程中作整体验收,如调试验收不合格则由甲方出具书面通知,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3、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甲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验收时间以验收单上签署的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单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5、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或者经整改仍验收不合格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七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合同总价款: 元,大写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该价格已经包含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所有费用。
2、付款条件:
(1)第一笔付款为预付款: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且双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
(2)第二笔付款为交货款:甲方收到全部货物和发票后,在 个工作日内支付交货款;
(3)第三笔付款为验收后支付剩余货款: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双方已签字确认无异议,并且甲方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留存质量保证金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货款。
3、具体的付款金额:
(1)第一笔付款金额: 元,大写 ;
(2)第二笔付款金额: 元,大写 ;
(3)第三笔付款金额: 元,大写 。
4、具体的付款方式: 。
第八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按本合同总价款 (≤10%)比例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待货物验收合格且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且加盖甲方公章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甲方按本合同总价款5%比例留存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____个月,甲方应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返还乙方。
第九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十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法规及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对售后服务的要求和响应提供服务。自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且加盖甲方公章之日的次日起算。
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2、乙方将定期派员对甲方使用的货物进行检测,应保证货物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当甲方使用的货物发生故障时,乙方将及时派员赴现场检测,乙方免收各种检查费用、维修费用及材料费,前往时间不得超过 小时。
4、保修期届满后,双方可以另行签订维护合同,乙方收取正常的成本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本合同一经签订,除本合同约定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双方除非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或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责任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3、乙方逾期未完成约定义务超过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时,未达到甲方要求,修改或整改超过 次,仍然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10%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价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部分每日1‰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款每日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价款中直接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5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4、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款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6、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1、双方对合作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合同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以各种有形或无形形式存贮的观点、计划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或商业性质的信息、标语口号、版权物品、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目标代码、技术、技术诀窍、数据、营销企划、摘要、报告及邮件列表等。
2、本合同如有任何部分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有效性。
3、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履行后两年内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合同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
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义务,该方不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因,并应尽快向另一方提供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按事故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是否终止本合同,或部分免除本合同的义务。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相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
1、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3、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工行金牛支行西南交大分理处 |
开户银行: |
账号:4402088509100000675 |
账号: |
邮政编码:611756 |
邮政编码: |
合 同 附 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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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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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修期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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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具体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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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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