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SDGP370100000202402000556B_001计划编号: 37010000031800820240051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项目名称: 2024 年度大冶水库服务处维修养护与运行 管理项目
合同编号: SDGP370100000202402000556B_001计划编号: 37010000031800820240051
采 购 人: 济南市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供 应 商: 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七月一十日
采购人(全称): 济南市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供应商(全称): 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 2024 年度大冶水库服务处维修养护与运行 管理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 年度大冶水库服务处维修养护与运行管理项目。
2.服务地点: 济南市。
3.服务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古城渡槽工程;防汛路路面修复及引桥改造; 溢洪道闸门传感器加装。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附件规定为
准。
二、服务期限
1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服务标准
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行业标准、招标文件规定标准、采购人的考核验收标准,达到合格要求,前述标准不一致的,以其中标准较高者为准。
免费维护期、保修期: 1 年。自项目相关设施、设备新建、更换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柒拾壹万玖仟零肆拾肆元肆角 (¥719044.40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包括包括零部件费用、运输费等供应商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所需全部费用。除本合同约定费用外,采购人不再就供应商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向供应商或其他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采购人有权从未付费用中扣除供应商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款等。五、项目经理
供应商项目经理: xxx 。六、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719044.40 元;财政专户资金: 0 元;自筹资金: 0 元。七、付款方式
1.□一次性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形象进度达到 50% 时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40%,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全部合同工程完工并且完成
结算审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
□其他支付方式:
2.采购人支付每笔款项前,供应商应先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以便
采购人凭发票付款,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或迟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实际付款时间及比例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确定,采购人因据财政资
金未到位无法按本条第一款约定时间向供应商付款的,供应商不就此主张采购 人违约,采购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融资事项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 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xx采(2021)4 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九、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合同条款;
(4)服务标准和要求;
(5)图纸(如果有);
(6)服务费用报价表(报价清单等);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且经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加盖公章确认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对同一事项作出约定的文件,除有特殊约定外以签署时间在后者为准。
十、违约责任
1.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2.供应商逾期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约定费用总金额的 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维保范围内新建、改建、更新项目在采购人验收完毕至质保期满,非因采购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出现停止运行、故障等维修养护不当后果的,视为
供应商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义务,供应商除应无条件采取维修、调试、更换等措施外,还应按合同附件中对应项目费用金额的 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合同附件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就其单次单项违约行为按合同约定维护费总
金额的 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采购人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供应商还应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故障排除、恢复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功能,否则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就此支出的全部费用。
除前款约定设备外的维保范围内其他设备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发生故障,无法满足采购人正常使用需要的,供应商应按合同附件中对应项目费用金额的
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合同附件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就其单次单项违约行为按合同约定维护费总金额的 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采购人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供应商还应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故障排除、恢复设施设备
正常使用功能,否则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就此支出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未按照本合同约定配备相应数量符合资质的工作人员到场服务的,每缺少一人/工日,按合同约定费用总金额的 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供应商未按照报价明细表约定的时间、频率进行服务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有具体工日要求的服务内容,每人每缺少一工日,按合同约定费用总金额的 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有具体次数的服务内容,每缺少一次,供应商按合同约定费用总金额的 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5.供应商任何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应按合同约定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计算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的以合同附件中对应项目费用金额为违约金支付标准,合同附件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就其单次单项违约行为按合同约定费用总金额的 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6.采购人因供应商违约行为解除合同的,采购人无需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且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解除时供应商应承担的违约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费用总金额的 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7.供应商提供服务不符本合同约定的,采购人除有权按考核细则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供应商按本条约定就其单项违约行为另行支付违约金。
8.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采购人均有权自行在应付未付的服务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供应商予以补足。
9.本合同所指采购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直接、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向第三人支出的费用及采购人为处理纠纷支出的律师费、诉讼代理费等各项费用。
10.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供应商应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另行予以赔偿。
十一、承诺
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3.采购人和供应商均确认,本合同按照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订立,系对相关内容的细化、补充,任一条款均不构成对有关文件的实质性背离。
十二、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济南市 签订。十四、补充协议
1.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确认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的,应另行签订书
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供应商、采购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十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人: (公章) | 供应商: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住所: xxxxxxx 0 x | 住所: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工业园瑞福路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51701095 | 电 话:0538-6330579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泰山支行 |
账号: | 账号:1604010309249079079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合同条款
第一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1.供应商应根据本合同确定的服务内容配备具有相关从业资质的专业人员,组建专门服务团队,确保团队人员技能及数量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供应商配备人员应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采购人实际需要,供应商随时调整增加、更换相关专业人员。
供应商需要更换项目经理或其他服务团队人员的,应至少提前 14 天书面通 知采购人,通知中应当载明更换后相关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前述人员的,按照考核办法之规定做扣 2 分的
处罚外,还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0.5%作为违约金,且应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安排原团队人员或经采购人认可的人员到场。
1.2 职责。服务团队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进驻采购人指定地点,为采购人提供驻场服务。并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3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月(含当月)起每三个日历月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工作报告。
1.4 供应商认可服务团队人员行为为供应商行为,承担相关人员行为所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供应商人员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自身遭受或给采购人、
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供应商全额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5 供应商要求采购人为服务推进提供采购人确认可予提供的必要工作便利或协助,采购人为此支出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负担,采购人有权在应付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关费用。
1.6 供应商应保证其用于本合同项下的设施、设备、材料、技术等是全新的,质量标准均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工程所在地地区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并对相关产品的质量负责。确保其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后,相关项目保持其正常功能,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服务的目的被实现。采购人有权拒绝不符合前述规定的设施设备进场或要求供应商将已安装、使用的不合规设备予以拆除、更换并整改,由此造成逾期的,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就本合同项下设施设备提供不低于原厂标准的维修
养护服务,服务期自工程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原厂质保期与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质保期不一致的,执行其中更长期限。
1.7 采购人有权随时到场对供应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也有权随时就供应商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三日内整改合格,否则按合同约定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且采购人有权停止支付未付费用直至供应商整改完成。
1.8 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必要的资料、图纸、信息等资料。
1.9 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
1.10 供应商确认,本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内新建、改建、更新项目服务内容全部履行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对相关服务项目整体计算二年质保期,本款约定的质保期与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约定不一致的,以其中时间较长者为准。质保期结束时间超出本合同约定服务期的,供应商仍应按本合同
1.11 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第二条 服务报酬
2.1 计取依据: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全费用清单报价已包含完成本项 目所需人员工资及福利、社会保险费、日常维修养护费、临时工程费、安全xx措施费、管理费、培训费、利润及税金、招标服务费、见证费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总和。中标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标准、服务期限等。任何错报、漏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2 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
2.3 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三条 保密
3.1 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悉的采购人任何未向不特定第三方披露的信息,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
企业或公司及供应商非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其他人员,不得用于本合同义务履行外其他目的。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
3.2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3 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
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四条 税费
4.1 国家根据税法对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双方各自方负担。
第五条 保证
5.1 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
5.2 供应商保证其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不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任何第三方因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服务向采购人主张权利的,供应商应负责处理
纠纷并全额承担采购人由此遭受的损失。第六条 服务成果的归属
6.1 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报告及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报告、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著作权都属于采购人,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6.2 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七条 转让
7.1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但采购人因部门调整、政策要求等原因需转让的除外。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
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
8.2 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
8.3 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除非另有规定,诉讼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条 语言和标准
10.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
报价清单
报价明细表
防汛路路面修复及引桥改造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现状路面拆除 | m³ | 444.3 | 74.00 | 32878.20 |
2 | 拆除料外运 5km | m³ | 444.3 | 43.00 | 19104.90 |
3 | 清理路面后喷洒乳化沥 青结合层 1kg/m2 | ㎡ | 1481 | 4.50 | 6664.50 |
4 | 公路路面(粗粒沥青混 凝土,压实厚度 5cm) | ㎡ | 1481 | 65.00 | 96265.00 |
5 | 公路路面(细粒沥青混凝土,压实厚度 4cm) | ㎡ | 1481 | 54.00 | 79974.00 |
6 | 混合料填筑(水泥、砂、碎石,水泥含量 5%, 厚 22cm) | ㎡ | 1481 | 85.00 | 125885.00 |
7 | 临时工程 | 项 | 1 | 24000.00 | 24000.00 |
8 | 放水洞引桥护栏改造 | m | 100 | 165.00 | 16500.00 |
合计 | 401271.60 元 |
古城渡槽工程
序号 | 工程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人工拆除水泥浆砌体 | m³砌体方 | 34 | 120.00 | 4080.00 |
2 | 人工凿除钢筋混凝土 | m³ | 8 | 477.00 | 3816.00 |
3 | 挖掘机拆除水泥浆砌石 | m³砌体方 | 99 | 23.60 | 2336.40 |
4 | 汽车起重机起重量 20t | 台班 | 92 | 615.00 | 56580.00 |
5 | 混凝土拆除 1.0m³液压岩石破碎机拆除无筋混凝土 | m³ | 199 | 53.00 | 10547.00 |
6 | 1m³挖掘机装石渣,8t 自卸 汽车运输(露天,运距 5km) | m³ | 367 | 32.00 | 11744.00 |
7 | {C30}公路路面(水泥混凝 土,压实厚度 15cm){商砼} | ㎡ | 200 | 89.00 | 17800.00 |
8 | {C30}公路路面(水泥混凝土,基础压实厚度 15cm), 每增减 1cm{商砼} | ㎡ | 600 | 5.40 | 3240.00 |
9 | 导流工程(围堰) | m³ | 1750 | 14.00 | 24500.00 |
10 | 临时支护工程(脚手架) | ㎡ | 1092 | 24.00 | 26208.00 |
11 | 临时道路 | m | 600 | 50.00 | 30000.00 |
12 | 房屋建筑工程(办公、生 活) | 项 | 1.00 | 2814.40 | 2814.40 |
13 | 其它临时工程 | 项 | 1.00 | 5671.00 | 5671.00 |
14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项 | 1.00 | 4876.00 | 4876.00 |
15 | xx施工措施费 | 项 | 1.00 | 960.00 | 960.00 |
16 | 迁占补偿费 | 项 | 1.00 | 10600.00 | 10600.00 |
合计 | 215772.80 元 |
溢洪道闸门荷重传感器加装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闸门远程控制终端 | 具备现地控制功能;现场可完成对闸门启闭机的开启及关闭控制;具有上下限设置功能。同时可监测闸门开 度、荷重信息;超荷重阈值 时自动停止。 | 套 | 3 | 20000.00 | 60000.00 |
2 | 闸位计 | 闸位计由开度传感器、荷重传感器以及开度荷重测控仪等部分组成。分辨率:1 毫米,精度测量量程:0-10 米,供电电压:12~24VDC,工作电流:<108mA 输出方式:串行 RS485/MODBUS- RTU 协议。防护等级: IP65。 | 套 | 3 | 9000.00 | 27000.00 |
3 | 安装调试 | 含辅材辅料、原有设备拆除、安装调试费用 | 宗 | 3 | 5000.00 | 15000.00 |
4 | 合计 | 102000.00 元 |
大冶水库专项维修养护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1 | 古城渡槽工程 | 项 | 1 | 215772.80 元 |
2 | 防汛路路面修复及引桥改造 | 项 | 1 | 401271.60 元 |
3 | 溢洪道闸门传感器三组 | 项 | 1 | 102000.00 元 |
5 | 总计 | 719044.4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