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时尚”或“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北京东方时尚驾驶学校有限公司原股东作为发起人, 以发起方式按照东方时尚原账面净资产值整体折股转变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16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78603005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