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签署人同意 Citadel Servicing Corporation (以下称 “CSC”)从本人在上述银行的存款账户提取支付本人房贷月付款所必需之金额 (以下称 “房贷自动付款”),包括相关税款和保险以及贷款合约项下到期本金和/或利息款。
房贷自动付款授权协议
贷款编号: |
银行名称: |
账户编号: |
本文件签署人同意 Citadel Servicing Corporation (以下称 “CSC”)从本人在上述银行的存款账户提取支付本人房贷月付款所必需之金额 (以下称 “房贷自动付款”),包括相关税款和保险以及贷款合约项下到期本金和/或利息款。
除房贷自动付款外,本人希望纳入以下可选金额付款:
$ ,用于扣付本金。
本人了解,根据贷款条款,即使我的付款额出于任何原因而有所增加,以上所选用于扣付本金之金额将保持不变。
借款人小签::
注: 如果要求将可选金额用于本金减扣,本房贷自动付款授权协议必须在借款人小签以上声明后方可处理生效。
贷款自动付款金额将在每月第
我的贷款。我希望我的贷款自动付款从
天从我的存款账户中扣取,并在借据规定付款日期用于
(年/月 – 见下页借据) 起开始生效,并同意
在需要中止自动付款时以书面提前通知 CSC 。 我了解此协议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妨碍我拥有根据相关法律停止贷款自动付款的权利。
如果我在任何时候选择支付超过贷款自动付款的金额,我可以通过开支票、汇款或其它方式向 CSC 支付更多金额。如果我选择改变贷款自动付款金额,我必须在下一次贷款自动付款到期日期至少15天之前提交书面改变通知。我了解,每个贷款年度我可以最多两次要求改变贷款自动付款金额。如果我选择更多次数改变我的贷款自动付款金额,我了解超过两次改变贷款自动付款金额以后,每次更改将收取$50.00费用。
我了解从我的存款账户中减扣的金额数字可根据利率、第三方托管以及借据中规定的付款变更而变化。我了解根据有关法律,我将在贷款到期日期之前就我月付款的任何改变收到通知。
我同意 CSC 对因存款余额不足或无法提款而产生的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我还同意,如果自动付款无法及时到账,将根据我的借据规定及相关法律允许,向我的贷款收取标准滞纳费。如果账户资金余额不足而遭退票,CSC 可以(但无义务)再次进行自动提款。
签字 | 日期 | 签字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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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CSC 必须在下月贷款自动付款至少十五(15)天之前收到此表格。
请附一张作废支票。
仅供Citadel Servicing Corporation 填写( 使用请用正楷大写字)。
借款人姓名:
日期:
表格提交人:
用途:购房贷款(不含顾客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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