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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财富管理综合服务 证券交易佣金收费标准公示
尊敬的客户:
以下仅对私人财富管理管理综合服务下部分产品/服务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规定。对本收费标准未规定的产品/服务的收费,需见开户签订的《私人财富管理综合服务协议》相关规定。
表 1.《证券交易委托代理服务规定》证券交易佣金收费标准和其他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业务类别 | 费用类型 |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
A 股* | 交易佣金 | 最高不超过 0.3%(不低于 5 元/笔) |
基金* | 交易佣金 | 最高不超过 0.3%(不低于 5 元/笔) |
A 股及基金* | 大宗交易佣金 | 不超过 0.3%(不低于 5 元/笔) |
国债逆回购 | 按照不同交易品种的成交金额分别收取: 1/2/3/4 天期: 成交金额的 0.001%/0.002%/0.003%/0.004% 7/14/28 天期: 成交金额的 0.005%/0.010%/0.020% 28 天期 (不含) 以上: 成交金额的 0.030% | |
A 股、基金及国债逆回购 | 印花税、过户费、结算费、证券交易经手费、证券交易监管费及其 他代收规费等 | 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他权力机关的要求确定 。 关 于 最 新 的 收 费 标 准 , 请 参 考 中 国 结 算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x)以及其他权力机关信息 发布平台所发布的信息。 |
* 基金包括 ETF(T+1 交收品种)以及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表 2.《港股通业务委托代理服务规定》港股通交易佣金收费标准和其他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业务类别 | 费用类型 | 沪港通 | 深港通 |
港股通* | 交易佣金 | 最高不超过 0.3% | 最高不超过 0.3% |
港股通* | 印花税、交易费、交易征费、证券组合费及其他代收规 费等 | 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他权力机关的要求确定。关于最新的收费标准,请参考中国结算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x)以及其他权力 机关信息发布平台所发布的信息。 |
* 港股通包括港股通标的的股票、ETF
。
注:上述费率可根据账户资产及交易量适当调整。上述表 1 及表 2 相关服务如发生其他税费,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他权力机关的要求确定。如有任何问题,欢迎联系您的私人财富管理顾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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