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本人同意你公司通过手机(包括手机短信)、E‐mail 适时提供保险信息服务。
投保人声明
1、投保人承诺:本人已认证阅读并完全同意以上所有内容;
2、你公司提供的网上投保须知、投保险中的保险条款,均已了解;
3、本投保单中所填写各项内容均属实,如有隐瞒或告知不实,你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事故,你公司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人同意你公司所负责保险责任以签发保单为准,一切与本投保单各项事项及保险条款相违背的说明或解释均属无效;
5、本人同意你公司通过手机(包括手机短信)、E‐mail 适时提供保险信息服务。
投保须知:
1.投保地区
x保险计划仅限在如下地区具有固定居住地的中国公民投保:北京、上海、天津、广东、重庆、深圳、浙江、青岛、辽宁、四川、河南、山东、安徽、江苏、云南、湖北、湖南、福建、厦门、山西、广西、大连、宁波、江西、陕西、河北、黑龙江、吉林、新疆、贵州、内蒙古、甘肃、海南、宁夏、青海。
2.阅读条款
投保前请您认真阅读产品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3.保单形式
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以登录"e 站到家"自助服务专区对电子保单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如您需要提供保险费发票可在保单生效后通过拨打 95522 提出申请或者前往泰康新生活广场索取。
4.信息变更
如果您的电子邮件地址、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发生变化,请登陆自助服务专区或与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522 联系,办理变更事宜。
5.告知义务
投保人应就本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