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告日期,由於東方電氣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全部 已發行股份約55.40%,故其為香港上市規則所定義的本公司關連人士。因 此,2022 年東方電氣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將構成香港 上市規則第14A 章項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除外)及2022 年物業及設備承租人框架協議交易中根據香港上市規則 計算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 過0.1% 但低 於5%。該等交易須遵守香港 上市規則 第14A 章項下有關申 報、年度審核及公告的規 定,但獲豁免 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由於就本集團將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