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告日期,由於東方電氣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全部 已發行股份約55.40%,故其為香港上市規則所定義的本公司關連人士。因 此,2022 年東方電氣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將構成香港 上市規則第14A 章項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除外)及2022 年物業及設備承租人框架協議交易中根據香港上市規則 計算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 過0.1% 但低 於5%。該等交易須遵守香港 上市規則 第14A 章項下有關申 報、年度審核及公告的規 定,但獲豁免 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由於就本集團將根...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 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持續關連交易
續訂2019 年東方電氣框架協議、訂立採購及生產服務框架協議 及
訂立物業及設備出租人框架協議
續訂2019 年東方電氣框架協議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18 年12 月27 日的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及東方 電氣財 務(本公司之附屬公 司)分別與東方電氣訂立2019 年東方電氣框 架 協 議,該 等框 架協 議 將 於2021 年12 月31 日 屆 滿。由 於本 集團 將 繼續 進行持續關聯交 易, 於2021 年12 月8 日本公司與東方電氣訂 立2022 年銷售及生產服務框架協議、2022 年綜合配套服務框架協議、2022 年物 業及設備承租人框架協 議,以及東方電氣財務與東方電氣訂 立2022年財務服務框架協議,有效期自2022 年1 月1 日起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並釐定該協議項下的交易的年度上限。
訂立採購及生產服務框架協議
於2021 年12 月8 日,本公司與東方電氣訂立採購及生產服務框架協議。據此,東方電氣集團同意向本集團提供產品及生產服務,年期自2022年1 月1 日起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並訂立持續關連交易的年度上限。
訂立物業及設備出租人框架協議
於2021年12月8日,本公司與東方電氣訂立物業及設備出租人框架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向東方電氣集團提供物業及設備出租服務,年期自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並訂立持續關連交易的年度上限。
香港上市規則之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由於東方電氣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全部 已發行股份約55.40%,故其為香港上市規則所定義的本公司關連人士。因 此,2022 年東方電氣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將構成香港 上市規則第14A 章項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採購及生產服務框架協 議、2022 年銷售及生產服務框架協 議、
2022 年綜合配套服務框架協 議(本集團將向東方電氣提供的配套服務
除外)及2022 年物業及設備承租人框架協議交易中根據香港上市規則 計算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 過0.1% 但低 於5%。該等交易須遵守香港 上市規則 第14A 章項下有關申 報、年度審核及公告的規 定,但獲豁免 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由於就本集團將根 據2022 年綜合配套服務框架協議向東方電氣集團 提供的配套服務交易和物業及設備出租人框架協議中根據香港上 市規則計算的各適用百分比率均低 於0.1%,故符合香港上市規則第 14A.76 條規定的最低豁免水準,因此獲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規則有關申 報、年度審核、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由於2022年財務服務框架協議項下的存款服務乃按一般商業條款進行,符合 x集 團利 益,且本 集團並 無就 有關存 款服務 向東 方電氣 作出 任何資產抵 押,根據香港上市規則 第14A.90 條規 定,2022 年財務服務框 架協議項下的存款服務獲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申報、年度審核、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由 於2022 年財務服務框架協議項下的貸款服務交易根據香港上市規 則計算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高 於0.1% 但低 於5%,該等交易僅須遵守 香港上市規則 第14A 章項下有關申 報、年度審核及公告的規 定,惟獲 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2022 年財務服務框架協議項下的其他服 務(包括資金結算服 務、其他 投資及金融財務服務)乃按一般商業條款進 行,本公司預期所有適用 百分比率將低於0.1% 且低於香港上市規則第14A.76 條規定的最低豁免 水準,因此獲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規則有關申報、年度審核、公告及獨 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上海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 於2022 年東方電氣框架協議的合計年度上限金額在人民幣三千萬 元以上且已達到本集團根據最近一期經審核淨資產 的5% 以 上,根據 上海上市規則 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實施指 引》規 定, 2022 年東方電氣框架協議須在本公司股東大會上獲得獨立股東批准。
臨時股東大會
x公司將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批准2022 年東方電氣框架協議。東方電氣 及其關聯連人將對有關議案放棄投 票。臨時股東大會通告將 於2021年12 月13 日寄予H 股股東。
為釐定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資 格,本公司將 於2021 年 12 月23 日(星 期 四)至2021 年12 月28 日(星期 二)(首尾兩天 包括在 內)暫停辦理H 股股份過戶手續。所有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須於2021 年12月22 日(星期 三)下 午4 時30 分前交回本公 司H 股過戶登記處香港證券 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xxxxxxxxx000 xxxxx00 x1712- 1716 號舖。有關本公司A 股股東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之股權登記日 及安排,將於中國境內另行公佈確定。
緒言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18 年12 月27 日的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及xxx xxx(xxxxxxxx)xxxxxxx續訂2019年東方電氣框架協議,鑒於該等框架協議將於2021 年12 月31 日屆滿,而本集團擬繼續進行現有 的銷售及生產服務框架協 議、綜合配套服務框架協議及物業及設備承 租人框架協議項下之交易,及向東方電氣集團提供財務服務。
因此,於2021 年12 月8 日,本公司與東方電氣訂立2022 年銷售及生產服務 框架協 議、2022 年綜合配套服務框架協 議、2022 年物業及設備承租人框 架協議以及由本公司之附屬公司東方電氣財務與東方電氣訂 立2022 年財務服務框架協議。有效期自2022 年1 月1 日生效,至2024 年12 月31 日屆滿。
董事會宣佈,於2021 年12 月8 日,本公司與東方電氣訂立採購及生產服務 框架協議。據此,東方電氣集團同意向本集團提供產品及生產服務,年期 自2022 年1 月1 日 起 至2024 年12 月31 日 止。於2021 年12 月8 日, 本 公 司 與 東方電氣訂立物業及設備出租人框架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向東方電 氣集團提供物業及設備出租服 務,年期 自2022 年1 月1 日起 至2024 年12 月 31 日止,並訂立持續關連交易的年度上限。
採購及生產服務框架協議
採購及生產服務框架協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日期:
2021 年12 月8 日
訂約方:
(a) 本公司;及
(b) 東方電氣。
內容:
將提供予本集團的產品及物料
根據協 議,東方電氣將會並將促使東方電氣集團其他成員向本集團提 供如下產品:原材料、半成品、配套件、輔助材料、零部件、生產工具及 設備、加工工具、勞保用品及其他有關產品及材料,(如樹 脂、風機罩殼、風電、海工產品等)。
將提供予本集團的生產服務
根據協 議,東方電氣將會並將促使東方電氣集團其他成員公司向本集 團提供如下服 務:加工服 務、進口代理服 務、技術服 務、檢驗及測試服 務、售後服務、運輸服務、有關工具及設備的保養、維修及管理服務、車輛維修及其他有關服務。
本公司有 權(但沒有義 務)依據本協議條款及條件要求東方電氣集團有 關成員公司向本集團提供配套服 務。東方電氣集團根據協議向本集團 提供的配套服務將會按照一般商業條款進行。
期限:
自2022 年1 月1 日起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
建議年度上限及基準:
將提供予本集團的產品,物料及生產服務: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截至6 月30 日
止6 個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人民幣千 元)
本集團向東方電氣集團
支付的總額 0 546,240 367,290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人民幣千 元)
建議年度上限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於釐 定2022 年、2023 年 及2024 年的建議年度上限 時, 董事會已考慮以下 因素:(a) 過往交易及交易的金額;(b) 國家政策對水電、新能源等天然發 電發展的推動,對製造發電設備的相關生產服務的預計需求;及(c) 在未 來三年出現無法預期的銷售增幅預留緩衝。
費用釐定的基準:
協議項下各交易的費用將根據以下基準釐定:
(a) 市場 價(即供應產品或提供生產服務一方於日常業務過程中向獨立 第三方供應或提供相同或類似產品或生產服務的價格;或購買產品 或獲得生產服務一方遵照其符合中國政府適用法律規定的價 格);或
(b) 如無市場價,則按東方電氣集團相關成員在生產╱供應該等產品或 物料或提供該等服 務(視情況而 定)時產生的成本價加不超過該等成 本 價15% 的服務 費,即類似產品或服務的最大利潤 率,根據其他同 行採納的市場慣例釐定。本公司財務部會定期審查發電設備製造行 業其他同行收取的服務費用,以確保收取的任何服務費用符合市場 趨勢。市場價是與東方電氣集團相關成員公司協商,而所採用之服 務費不遜於獨立第三方所提供者。
付款時間及方式:
根據擬向本集團提供的產品、材料或生產服務,協議項下各項交易的付 款時間及方式將按以下基準釐定:
(a) 市場慣例,即付款通常於180日的平均信用期限內以銀行轉賬方式結算;或
(b) 倘若無市場慣例,則採用為獲提供相同服務的獨立第三方的付款時 間及方法。
2022 年銷售及生產服務框架協議
2022 年銷售及生產服務框架協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日期:
2021 年12 月8 日
訂約方:
(a) 本公司;及
(b) 東方電氣。
內容:
將由本集團提供的產品及物料
根據協 議,本公司將會並將促使本集團的其他成員公司向東方電氣集 團提供如下產品: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汽輪機產品、鍋爐產品、核電產品、燃氣汽輪機產品、發電設備、生產設備、零部件、備件、輔助材料、勞保用品及其他有關產品及材料,如動力煤,光伏設備等。
將由本集團提供的生產服務
根據協 議,本公司將會並將促使本集團的其他成員公司向東方電氣集 團提供如下生產服 務:加工服 務、技術服 務、運輸服 務、進口代理服務 及其他有關生產服務。
東方電氣集團同意購買產品及使用生產服務。本公司有 權(但 沒有義務)依據本協議條款及條件向及促使本集團有關成員向東方電氣集團提供 產品及生產服務。
期限:
自2022 年1 月1 日起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
建議年度上限及基準: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供應產品及提供服務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人民幣千 元)
歷史年度上限 300,000 300,000 800,000注
註: 經修 訂2021 年度上 限。請參閱本公司日期 為2021 年12 月8 日有關修 訂2019 年銷售 及生產服務框架協議之年度上限的公告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截至 6 月30 日止六個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人民幣千 元)
東方電氣集團向本集團支付的
總額 19,200 6,930 5,980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人民幣千 元)
建議年度上限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截 至2022 年、2023 年 及2024 年12 月31 日止三個年度各年的建議年度 上限 為人民 幣1,800,000,000 元, 乃經參考本集團於截 至2019 年、2020 年12 月31日止年度及2021 年6 月30 日止六個月就擬向東方電氣集團供應的產品及 物料以及提供的生產服務所收取的平均總金 額、東方電氣集團在協議 期限對產品和服務的預計需求;以及產品材料的預計價格。
價格釐定的基準:
釐定擬由本集團提供的產品、材料及服務的價格,協議項下擬進行各交 易的價格將參考如下因素:
(a) 市場 價(即供應產品或提供生產服務一方於日常業務過程中向獨立 第三方供應或提供相同或類似產品或生產服務的價格;或購買產品 或獲得生產服務一方以公開招標或議標方式取得的價格,而該公開 招標或議標的過程必須有獨立第三方參與競投和公開招標或議標 的形式亦必須符合適用中國政府法律規定的要求);或
(b) 如無市場價,則按本集團有關成員在生產或供應該等產品或物料或 提供該等服 務(視情況而 定)時,產生的成本價加不超過該等成本價 15%的服務費。不多於15%的服務費為其他同行採用的市場慣例釐定。本公司財務部會定期審查發電設備製造行業其他同行收取的服務 費用,以確保收取的任何服務費用符合市場趨勢及不應比本集團向 任何獨立第三方供應或提供相同或類似產品及生產服務的條款及 條件更為優惠。
付款時間及方式:
根據本集團擬提供的產品、材料或生產服務,協議項下的各項交易的付 款時間及方式將按以下基準釐定:
(a) 市場慣例;或
(b) 倘若無市場慣例,則採用為獲提供相同產品、材料或服務的獨立第 三方的付款時間及方法。
2022 年綜合配套服務框架協議
2022 年綜合配套服務框架協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日期:
2021 年12 月8 日
訂約方:
(a) 本公司;及
(b) 東方電氣。
內容:
將提供予本集團的配套服務
根據協 議,東方電氣將會並將促使東方電氣集團其他成員向本集團提 供如下配套服務:醫療服務、清洗服務、職工管理服務、幼兒園服務、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民兵服務、教育服務、培訓服務及其他配套服務。
本公司有 權(但沒有義 務)依據本協議條款及條件要求東方電氣集團有 關成員公司向本集團提供配套服 務。東方電氣集團根據協議向本集團 提供的配套服務將會按照一般商業條款進行。
將由本集團提供的配套服務
根據協 議,本公司將會並將促使本集團的其他成員公司向東方電氣集 團提供如下配套服務:培訓服務、共用設施服 務(包括 水、電、氣)、通訊 服務、綜合管理服務及其他配套服務。
東方電氣有 權(但沒有義 務)依據本協議條款及條件要求本集團有關成 員向東方電氣集團提供配套服 務。本集團根據協議向東方電氣集團提 供的配套服務預計將會按照一般商業條款進行。
期限:
自2022 年1 月1 日起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
建議年度上限及基準:
(a) 將提供予本集團的配套服務: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使用配套服務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人民幣千 元)
歷史年度上限 100,000 100,000 100,000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截至 6 月30 日止6 個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人民幣千 元)
本集團向東方電氣集團
支付的總服務費 410 0 0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人民幣千 元)
建議年度上限 6,000 6,000 6,000
截 至2022 年、2023 年 及2024 年12 月31 日止三個年度的建議年度上限 為人民 幣6,000,000 元,乃經參考以下因素後釐 定:(a) 過往交易及交 易的金額;及(b)2022 年、2023 年及2024 年因日常經營業務需要擬由東 方電氣集團提供的配套服務的預計需求及該等服務費用的市場水 準及通脹。
(b) 將由本集團提供的配套服務:
過去2019 年、2020 年及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止6 個月期間,東方電氣集 團向本集團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為人民幣0 元。
本公司預計截 至2022 年、2023 年 及2024 年12 月31 日止三個年度東方 電氣集團就該等服務應付本集團的費用總額預計為人民幣0 元。
費用釐定的基準:
協議項下各交易的費用將根據以下基準釐定:
(a) 關於共用設施,包括水、電、氣及本集團供應的通訊服務,應採用政 府定價。政府定價乃根據相關政府機構不時發佈的參考價釐定;或
(b) 倘無適用政府定 價(如清潔及培訓服 務),採用市場價 格。市場價格 為提供服務的一方在相關市場中向獨立第三方提供相同或類似服 務的價格,或在相關市場中,任何獨立第三方向其他獨立第三方就 提供相同或類似服務的價格,或在相關市場中參考提供相同或類似 服務的行業標準或慣常做法而釐定的價格;或
(c) 倘無適用政府定價或市場價,則採用供應該服務時產生的成本價加 不超過該成本 價15% 的服務 費。不超 過15% 的服務費乃參考其他同 行採用的市場慣例釐定。本公司會定期審查其他獨立第三方提供類 似服務收取的服務費率,並參考現行市場情況協商釐定該等價格。
付款時間及方式:
協議項下的各項交易的付款時間及方式將按以下基準釐定:
(a) 市場慣例;或
(b) 倘若無市場慣例,則採用為獲提供相同服務的獨立第三方的付款時 間及方法。
2022 年財務服務框架協議
2022 年財務服務框架協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日期:
2021 年12 月8 日
訂約方:
(a) 東方電氣財務;及
(b) 東方電氣。
主要內容:
根據2022 年財務框架協議,東方電氣財務將向東方電氣集團提供存款服 務、貸款服務、資金結算服務及經中國銀保監會批准的其他投資和金融 財務服務。
東方電氣財務與東方電 氣(或東方電氣成員公 司)應分別就相關的財務 服務的使用進一步簽訂具體合同以約定具體交易條 款(包括但不限於還 款 期、提存服務細則 等),該等具體合同必須依據並符 合2022 年財務服 務框架協議的原則、條款及條件和相關的法 律(包括但不限於香港上市 規則)的規 定。
東方電氣可考慮和比較東方電氣財務及任何獨立第三方提出的條款及 條件基礎後,有權選擇對己方最為有利的交易條款及條件,選擇使用獨 立第三方為東方電氣集團及其集團成員提供的金融財務服務。
期限:
自2022 年1 月1 日起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
建議年度上限及基準:
(a) 存款服務:
建議截 至2022 年、2023 年 及2024 年12 月31 日止三個年度各年度東方 電氣集團於東方電氣財務的存款包括利息的最高每日結餘的年度 上限為人民幣10,000,000,000 元。
在釐定存款服務年度上限時,董事會考慮了下列因素:(a) 東方電氣集團並無義務必須使用東方電氣財務的存款服 務;及(b) 中國其他 銀行就同類的存款提供的利率。
(b) 貸款服務: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人民幣千 元)
歷史年度上限 1,050,000 1,050,000 1,050,000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截至6 月30 日止
6 個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人民幣千 元)
貸款及利息 949,290 149,530 623,110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人民幣千 元)
建議年度上限
提供東方電氣集團貸款包括利
息的最高每日結餘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東方電氣及東方電氣財務協定,就向東方電氣集團提供的貸款服務 每日餘額不得超過東方電氣集團成員的每日存款餘額。倘若東方電 氣集團拖欠借款,東方電氣財務有權利用該等存款抵銷東方電氣集 團借款。東方電氣財務就該等貸款收取的利息不得優於其他獨立金 融機構提供的利率,且按一般商業條款或對東方電氣財務更優惠的 條款進行。
在釐定截 至2022 年、2023 年 及2024 年12 月31 日止各年度的貸款服務 建議年度上限時,董事會已考慮下列因素:(a) 東方電氣集團成員的業務發展對貸款服務的需 求;(b) 中國其他商業銀行向東方電氣集 團就同類貸款提供的利率;及(c) 本集團的手頭現金及應收賬款金額。
(c) 其他服務:
東方電氣財務擬提供予東方電氣集團的其他服 務(包括資金結算服 務、其他投資及金融財務服務)將會按照一般商業條款進 行,符合本 集團利益。東方電氣財務將不會自行預付任何金額以清償東方電氣 集團應付的款項,而且用於其他服務的資金將由東方電氣集團支付,以清償任何東方電氣集團應付的第三方的金額。
費用釐定的基準:
東方電氣財務向東方電氣集團提供的存款利率及貸款利率將按照中國 人民銀行不時公佈的相關利率釐定。
東方電氣財務就提供資金結算服務,將收取結算手續費。至於提供其他 投資及金融財務服務應收取的手續費用,收取的費用將按 照(即 不遜於)中國其他商業銀行所收取的費用執行。
付款時間及方式:
協議項下各項交易的付款時間及方式將按以下基準釐定:
(a) 市場慣例;或
(b) 如無市場慣例,則按照向獨立第三方提供同類服務的付款時間及方法。
供說明用 途,東方電氣財務就一般存款服 務(活期存款及協定存 款,定期及通知存款除外)及貸款服務將按季結 息;而定期及通知存款將於到 期日結息。在到期前提取存 款(定 期及通知)或 提早償還貸款的情況下,利息將分別在提款日和還款日結算。此乃符合中國的銀行按季計息慣例。
2022 年物業及設備承租人框架協議
2022 年物業及設備承租人框架協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日期:
2021 年12 月8 日
訂約方:
(a) 本公 司(作為承租 人);及
(b) 東方電 氣(作為出租 人)。
主要內容:
根據協 議,東方電氣將會並將促使東方電氣集團其他成員公司向本集 團出租與本集團業務有關的房地產物 業、廠 房、倉 庫、土地及設 備,並保證本集團在租賃期限內對其不間斷地合法享有獨佔使用 權。本公司 將會並將促使本集團其他成員向東方電氣集團承租與本集團業務有關 的房地產物業、廠房、倉庫、土地及設備。
期限:
自2022 年1 月1 日起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
建議年度上限及基準:
租賃物 業、生產設施及設備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人民幣千 元)
歷史年度上限 200,000 200,000 200,000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截至 6 月30 日止6 個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人民幣千 元)
本集團向東方電氣集團支付的
租金總額 117,520 115,920 57,920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人民幣千 元)
建議年度上限 500,000 500,000 500,000
2022 年 至2024 年三個年度各年的建議年度上限為人民 幣500,000,000 元。董事會乃考慮:(a) 過往交易及交易的金額;及(b) 預計本集團在協議期限 內將向東方電氣集團租賃的物 業(包括辦公室及生產用廠 房)及設備數 量後而釐定。
釐定租金的基準:
協議項下各交易的租金將根據以下基準釐定:
(a) 市場 價(如 有)。市場價格指獨立第三方租賃類似位置及面積的土地 或建築物或相同或類似的生產設備的市場租金,或參照地方政府就 同類型租賃物業租金的統計價格;或
(b) 倘無法得知該市場價時,則東方電氣集團相關成員公司在出租相關 物業或設備中產生的成本加上不超過該成本的15% 的利潤。不多於 15% 的利潤已參考其他同行採用的市場慣例釐定。本公司的財務部 門將定期審查由同行支付的利潤比率,並根據現行市況商談利潤的 精確百分比率。
付款的時間及方法:
租金按季度支 付,於每個季度的第一個月將三個月的租金總額轉匯至 東方電氣集團相關成員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不足一個季度的,在該租 賃期限內任一時間支付。
物業及設備出租人框架協議
物業及設備出租人框架協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日期:
2021 年12 月8 日
訂約方:
(a) 本公 司(作為出租 人);及
(b) 東方電 氣(作為承租 人)。
標的:
根據協 議,本集團將會向東方電氣集團出租與東方電氣集團業務有關 的房地產物 業(如辦公場 所)、廠 房、倉 庫、土地及設 備(如:用於太陽能 工程技術的冷熱島設施和磨具),並保證東方電氣在租賃期限內對其不 間斷地合法享有獨佔使用權。
期限:
自2022 年1 月1 日起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
建議年度上限及基準: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人民幣千 元)
建議年度上限 2,000 2,000 2,000
截 至2022 年、2023 年 及2024 年12 月31 日止三個年度各年的建議年度 上限 為人民 幣2,000,000 元。董事會釐定建議年度上限時乃考 慮:(a)2019 年至 2021 年之交易及交易的金額為人民幣0 元;及(b) 預計東方電氣集團可能 需要向本集團租賃的物 業(包括辦公室及生產用廠 房)及設備數 量。
釐定租金的基準:
協議項下各交易的租金將根據以下基準釐定:
(a) 市場 價(如 有)。市場價格指獨立第三方租賃類似位置及面積的土地 或建築物或相同或類似的生產設備的市場租金,或參照地方政府就 同類型租賃物業租金的統計價格;或
(b) 倘無法得知該市場價時,則本公司相關成員公司在出租相關物業或 設備中產生的成本加上不超過該成本 的15% 的利 潤。不多 於15% 的利潤已參考其他同行採用的市場慣例釐定。本公司的財務部門將定 期審查由同行支付的利潤比率,並根據現行市況商談利潤的精確百 分比率。
付款的時間及方法:
租金按季度支 付,於每個季度的第一個月將三個月的租金總額轉匯至 x集團相關成員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不足一個季度的,在該租賃期限 內任一時間支付。
香港上市規則的涵義
有關2022 年財務服務框架協議
東方電氣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約55.40%。因 此,東方電氣為本公司關連人 士。根據xxxxx x,0000 年財務服 務框架協議訂立的交易將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2022 年財務服務框架協議項下的存款服務乃按一般商業條款進行,符合本集團利 益,且本集團並無就有關存款服務向東方電氣作出任何 資產抵押,因此,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4A.90 條規定,2022 年財務服務框 架協議項下的存款服務獲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規則第14A 章項下的申報、年度審核、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由 於2022 年財務服務框架協議項下的貸款服務建議年度上限計算的所 適用的最高百分比率高於0.1% 但低於5%,因此,該等交易僅須遵守香港 上市規則 第14A 章項下有關申 報、年度審核及公告的規 定,惟獲豁免遵 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2022 年財務服務框架協議項下的其他服 務(包括資金結算服 務、其他投 資及金融財務服務)乃按一般商業條款進 行,本公司預期其他服務的總 費用的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將低於0.1%,故符合香港上市規則第14A.76 條規定的最低值,因此獲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規則有關申報、年度審核、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有關2022 年銷售及生產服務框架協議、2022 年綜合配套服務框架協議、採購及生產服務框架協議、物業及設備出租人框架協議及2022 年物業及 設備承租人框架協議
由於就2022 年銷售及生產服務框架協議、2022 年綜合配套服務框架協議
(本集團將向東方電氣 集團提供的配套服務除 外)、採購及生 產服務框 架協議 及2022 年物業及設備承租人框架協議採納的截 至2022 年、2023 年及2024 年12 月31 日止三個年度的最高年度上限計算的所適用的最高百 分比率超 過0.1% 但低 於5%,因 此,該等交易須遵守香港上市規則 第14A章項下有關申報、年度審核及公告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 的規定。
由於就本集團將根 據2022 年綜合配套服務框架協議及物業及設備出租 人框架協議建議採納的截 至2022 年、2023 年 及2024 年12 月31 日止三個年 度的年度上限計算的各適用百分比率低 於0.1%,故符合香港上市規則 第14A.76 條所規定的最低值,因此獲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規則有關申報、年度審核、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訂立2022 年東方電氣框架協議的理由及裨益
有關2022 年財務服務框架協議
東方電氣財務為東方電氣集團提供財務服務,是因為:
由於中國法律不允許公 司(包括聯屬公 司)在不通過財務代理的情況 下,直接進行集團內成員公司之間的貸 款,中國的集團公司普遍會成立財 務公司為集團提供財務服務,方便有效調配集團資金。
東方電氣財務將作為財務代 理,向本集團及東方電氣集團的其他成員 提供存款服務,可確保其有充足的現金流提供貸款金額,對本集團整體 有利。
東方電氣財務向中國東方集團成員公司提供貸款及其他財務服 務,亦可提升本集團的收入。本集團與東方電氣集團之間已有長久合作關係,而且本公司及東方電氣財務有足夠的內部風險控制措 施,東方電氣財 務與東方電氣集團成員的交易出現糾紛或信貸風險之可能性較 低,有利於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有關採購及生產服務框架協議、2022 年銷售及生產服務框架協議、2022年 綜 合 配 套 服 務 框 架 協 議、2022 年 物 業 及 設 備 承 租 人 框 架 協 議 及 物 業 及設備出租人框架協議
鑒於東方電氣集團與本集團的長久緊密業務關係及各自的運營設施的 地理位置相互鄰 近,故董事會認為與東方電氣集團之持續關連交易安 排符合成本效益,提供員工日常所需的廣泛配套服務,有利促進本集團 的業務運作。
東方電氣集團向本集團提供的產品及生產服務條件不遜於本集團從其 他獨立第三方出獲得的價格及條件,並提供穩定的服務,有利於本集團 的經營發展。
東 方電氣 集團 成員 公司 過往 一直 將若干 物業 租賃 予本 集團 成員 公 司,乃由於東方電氣集團概無需要使用該等物業用作其主要營運用途。因此,協議有助本集團繼續使用該等物業而對其業務經營並無妨礙。
本公司認為調整年度上限符合東方電氣集團日常經營的需 要,保持穩 定的產品供應及服務,對其營運甚為重要。而且2022 年東方電氣框架協 議及本公司日常業務中按一般商業條款進行,屬公平合理,增加本集團 的穩定收入,提升本集團的財務表現。
內部控制措施
x公司已建立關聯交易管理辦 法(「關聯 交易管理辦法」),以確 保關連交易將按照公正、公平及公開的方式進行,並按照一般商業條款訂立,且並無損害本公司及其少數股東的權益。
董事會辦公室及本集團負責關連交易管理的部門負責確保2022 年東方 電氣框架協議項下的交易將不超逾建議年度上限及按個別交易的條 款(不僅限於定價政策)進 行。
董事會辦公室是本公司關連交易的管理單位 元,負責監督關連交易程 式的批准,進行關連交易的資訊披露,及對持續關連交易框架協議的運 行狀況進行管 理。法律事務部負責本公司持續關連交易框架協議和框 架協議外新增關連交易協議的管理,對聯繫人進行備案登記;財務部負 責對關連交易協議發生的具體數額進行分類匯 總,配合審計師進行關 連交易匯總資料的審 核。本集團各成員公司應制定相應的關聯交易管 理辦法,包括明確應負責關連交易管理,及各自關連交易報批、運行和 管控的部門。
倘本公司各單位及各控股子公司在連續年度與同一聯繫 人(定義見香港 上市規則)簽訂持續關連交易協 議,負責關連交易管理的部門應於年末 最後一個月 內,以相同基礎對下一年度全年累計發生的同類關連交易 金額上限進行合理預計,並申報至董事會辦公室,董事會辦公室將同本 公司法律事務部及本公司財務部聯合審核 後,按照關聯交易管理辦法 的相關規定報告董事會審議及批准。
本公司各單位及各控股子公司須在每季度初十個工作日內將上一季度 關連交易協議的執行情況編製成報告,提交予本公司財務部。本公司財 務部將進行分類匯總,並報告董事會辦公室,董事會辦公室將針對關連 交易執行情況提出具體的管理意見,並提交關聯交易運行簡報予董事會(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審 議。
為確 保2022 年東方電氣框架協議項下之持續關聯交易的條款公平合理 且按一般商業條款進行,本集團已採納以下內部控制程序:
就採購及生產服務框架協議而 言,通過公開招標或議標方式購買全部 產 品(例如原材 料(鋼 板、有色金屬;管形材),進口機電產品及產品配套 件)及服 務。本公司招標辦公室根據本公司的招標管理辦法將取得至少 二至三名競標 者(視乎合約款項大 小)以確保東方電氣或東方電氣集團 供應的產品或服務價格不遜於向獨立第三方提供類似產品及服務的其 他地方所提供者。
就2022 年銷售及生產服務框架協議而言,協議項下提供的全部產品及服 務的市場價格是根據本公司的內部銷售政策與訂約方在規定價格範圍 內協商釐定。市場價格將根據具體交易由本集團授權部門釐定或批准。
就2022 年綜合配套服務框架協議而言,本公司責任部門將獲取至少兩至 三份標書以確保東方電氣或東方電氣集團提供的配套服務的價格不遜 於獨立第三方所提供者。
現時,2022 年綜合配套服務框架協議下之服務採用政府定價或市場價格。市場價格將在本公司與訂約方的內部銷售政策訂立的價格範圍內協商釐定。市場價格將根據具體交易由本集團授權部門釐定或批准。
東方電氣同意任何東方電氣集團成員按本協議規定向任何本公司成員 提供服務,如具備獨立第三方的比較,必須以不遜於該東方電氣集團成 員向任何獨立第三方提供相同或類似服務的條款及條件或比其更優惠 的條款及條件進行。
東方電氣及本公司同意任何本公司成員按本協議規定向任何東方電氣 集團成員提供服務,如具備獨立第三方的比較,則提供服務的條件不應 比該本公司成員向任何獨立第三方提供相同或類似服務的條款及條件 更為優惠。
就2022 財務服務框架協議而言,東方電氣財務實施以下的措施:
(a) 東方電氣財務將確保本集團存放的資金與東方電氣集團存放的資 金會分開獨立管理;
(b) 東方電氣財務將於每個工作日向本公司財務部遞交一份有關東方 電氣集團於東方電氣財務存置存款狀況的報告,令本公司可監測及 確保東方電氣集團於東方電氣財務所存置存款的每日存款餘 額(包括所產生的任何應計利息)不會超過上 限;
(c) 東方電氣財務於次月的第五個工作日前向本公司財務部提供每月 財務報表以供審閱;及
(d) 東方電氣財務將確保其資金管理系統運作穩定以保障資金,並監察 信貸風險,以及在嚴格遵守由中國銀保監會發出的金融機構風險監 測指標的情況下盡量滿足東方電氣集團的付款需要。
就2022 年物業及設備承租人框架協議而言,本公司責任部門將獲取至少 兩至三份標書以確保東方電氣或東方電氣集團提供的租賃租金不高於 獨立第三方所提供者。
市場價格是根據本公司的內部銷售政策與訂約方在規定價格範圍內協 商釐定。市場價格將根據具體交易由本集團授權部門釐定或批准。
就物業及設備出租人框架協議而 言,本公司招標辦公室將獲取至少兩 至三份標書以確保提供予中國東方電氣或中國東方電氣集團的租賃租 金不優於獨立第三方所提供者。
市場價格將根據本公司的內部銷售政策與訂約方在規定的價格範圍內 協商釐定。市場價格將根據具體交易由本集團授權部門釐定或批准。
有關本集團、東方電氣及東方電氣財務的資料
x集團
x公司屬於能源裝備行業,為全球能源運營商及其他用戶提供各類能源、環保、化工等產品及系統成套、貿易、金融、物流等服務。
本公司主要經營模式是開發、設計、執照、銷售先進的水電、火電、核電、風電、氣電,太陽能發電成套設備,以及向全球能源運營商提供工程承 包及服務等相關業務。
東方電氣
東方電氣為一間於1984 年在中國成立的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其註冊 及實繳資本為人民幣5,046.960 百萬元。東方電氣主要從事投資管理以及 進出口業務。根據東方電氣按中國會計準則編製的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其資產總值、資產淨值、營業総收入及淨 利潤分別約為人民 幣100,159 百萬 元、人民 幣35,913 百萬 元、人民 幣38,172百萬元及人民幣2,078 百萬元。於本公告日期,東方電氣為本公司的控股 股東,持有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約55.40%。
東方電氣財務
東方電氣財務為一家 於1988 年獲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成立的非銀行類金 融公司。本公司現時持有東方電氣財 務95% 的股 權,為本公司的附屬公 司。餘下5% 的股權有東方電氣持有。於本公告日期,其總註冊及繳足資 本為人民幣2,095.001 百萬元。東方電氣財務的業務活動受中國銀保監會 及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和管理,主要業務範圍包括:對成員單位辦理財 務和融資顧問、信用鑒證及相關的諮詢、代理業務;協助成員單位元實 現交易款項的收付;對成員單位提供擔保;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委託貸 款及委託投資;對成員單位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 內部轉賬結算及相應的結算、清算方案設計;吸收成員單位元的存款;對成員單位辦理貸款及融資租賃;從事同業拆借;短期人身險、機動車 輛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代理;承銷成員單位的企業債券;對金融機構的 股權投資;成員單位產品的買方信貸及融資租賃;含股票投資類有價證 券投資;遠期結售 匯(基礎 類)。根據東方電氣財務按中國會計準則編製
的截 至2020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經審核綜合財務報 表,其資產總 值、資產 淨 值、利息收入及淨利潤分別約為人民 幣42,304 百萬 元、人民 幣3,344 百萬元、人民幣1,064 百萬元及人民幣318 百萬元。
董事會意見
董 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 事)認 為,2022 年東方電氣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 進行的持續關連交易將於本集團的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按照正常商 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 理(包括相關建議年度上 限),並符合本公司及股 東的整體利益。
由於xxxxx、xx先生及xxx先生均為董事,且於東方電氣任職 管理人員,彼等已就批准2022 年東方電氣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 的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 票。其餘三位獨立非執行董 事(xxxx x、xx先生及xxx先生)已表決並一致審議通過批 准2022 年東方電氣框架 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的董事會決議案。
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並無任何獨立非執行 董事 於2022 年東方電氣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任何交易中擁有任 何重大權益。
臨時股東大會
x公司將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批準2022 年東方電氣框架協議。東方電氣及 其關聯人將對有關議案放棄投票。一份載 有(其中包 括)2022 年東方電氣 框架協議的詳情及臨時股東大會通告的通函將 於2021 年12 月13 日寄予 H 股股東。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
為釐定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應於會上投票的資格,本公司H股股東請注意,本公司將於2021 年12 月23 日(星 期四)至2021 年12 月28 日(星 期二)(首 尾兩天包括在 內)暫停辦 理H 股股份過戶手 續。所有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 票 須 於2021 年12 月22 日(星 期 三)下 午4 時30 分 前 交 回 x 公 司H 股 過 戶 登記處香港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xxxxxxxxx000 xxxx x00 x1712-1716 號舖。有關本公司A 股股東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之股 權登記日及安排,將於中國境內另行公佈確定。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2019 年東方電氣框架 協議」 | 指 | 2019 年銷售及生產服務框架協 議、2019 年物 業及 設 備承 租 人框 架 協 議、2019 年 綜合 配套服務框架協議及2019 年財務服務框架 協議 |
「2022 年綜合配套服務 框架協議」 | 指 | x公司與東方電氣訂立的日期為二零二一 年12 月8 日有關本集團與東方電氣集團之 間互相提供配套服務的2022 年有條件綜合 配套服務框架協議 |
「2022 年東方電氣框架 協議」 | 指 | 2022 年銷售及生產服務框架協 議、2022 年物 業及 設 備承 租 人框 架 協 議、2022 年 物業 及 設備 出 租人 框 架協 議、2022 年 綜合 配 套服 務框 架 協 議、2022 年 採購 及 生產 服 務框 架協議及2022 年財務服務框架協議 |
「2022 年財務服務框架 協議」 | 指 | 東方電氣與東方電氣財務訂立的日期為 2021 年12 月8 日有關東方電氣財務向東方 電氣集團提供財務服務的2022 年有條件財 務服務框架協議 |
「2022 年物業及 設備承租人 框架協議」 | 指 | x公司與東方電氣訂立的日期 為2021 年12月8日有關東方電氣集團向本集團租賃物業、生產設施及設備的2022 年有條件物業及設 備承租人框架協議 |
「物業及設備 出租人框架 協議」 | 指 | x公司與東方電氣訂立的日期 為2021 年12月8日有關本集團向東方電氣集團租賃物業、生產設施及設備的有條件物業及設備出租 |
人框架協議 |
「2022 年銷售及 生產服務框架 協議」 | 指 | x公司與東方電氣訂立的日期 為2021 年12 月8 日有關本集團向東方電氣集團提供產 品及生產服務的2022 年有條件銷售及生產 服務框架協議 |
「採購及生產 服務框架 協議」 | 指 | x公司與東方電氣訂立的日期 為2021 年12 月8 日有關東方電氣集團向本集團提供產 品及生產服務的有條件採購及生產服務框 |
架協議 | ||
「A 股」 | 指 | x公司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及以人民幣 交易的內資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 元 |
「聯繫人」 | 指 | 具有香港上市規則項下所賦予該詞的涵義 |
「董事會」 | 指 | x公司董事會 |
「中國銀保監會」 | 指 |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
「本公司」 | 指 | 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 |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其H 股於聯交所主 板上市,A 股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 ||
「關連人士」 | 指 | 具有香港上市規則項下所賦予該詞的涵義 |
「持續關連交易」 | 指 | 2022 年東方電氣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 易,構成香港上市規則界定的本公司持續 |
關連交易 | ||
「控股股東」 | 指 | 具有香港上市規則項下所賦予該詞的涵義 |
「東方電氣」 | 指 | 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 |
的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是本公司的控 | ||
股股東 |
「東方電氣財務」 | 指 | 東方電氣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 國法律成立的非銀行類財務有限責任公司,是本公司的附屬公司 |
「東方電氣集團」 | 指 | 東方電氣及其附屬公 司(不包括本集 團) |
「董事」 | 指 | x公司董事 |
「臨時股東大會」 | 指 | x公司將 於2021 年12 月28 日(星期 二)上 午9時正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成都市x |
x西區西芯大道18 號本公司會議室舉行的 臨時股東大會 | ||
「本集團」 | 指 | x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
「H 股」 | 指 | 以港元交易的本公司境外上市外資股,每股面值為人民 幣1.00 元, 於聯交所主板上 市 |
「香港」 | 指 |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香港上市規則」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
「中國人民銀行」 | 指 | 中國人民銀行 |
「中國」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 國(就本公告而 言,不包括香 |
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 ||
「人民幣」 | 指 |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
「上海證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證券交易所 |
「上海上市規則」 | 指 |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
「股份」 | 指 | x公司股份,包括A 股及H 股 |
「股東」 | 指 | 股份的持有人 |
「聯交所」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 指 | 百分比 |
承董事會命
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xx
公司秘書
中國 • 四川省 • 成都
2021 年12 月8 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本公司董事如下:
董事: xxx、xx及xxx 獨立非執行董事: xxx、xx及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