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WZZB-2023GKZB-128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滨江印记”文旅体服务平台项目
(电子招投标)
编号:WZZB-2023GKZB-128
采购单位: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滨江印记”文旅体服务平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4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ZZB-2023GKZB-128。
2.项目名称:杭州市高新区(滨江)“滨江印记”文旅体服务平台项目
3.预算金额(元):1800000
4.最高限价(元):1800000
5.采购需求: 通过滨江印记文旅体服务平台的建设,一方面为游客/市民提供吃、住、行、游、购、娱、文、体等各类文旅体服务,充分展示国际滨城市风貌和历史文化底蕴;另一方面,为主管部门提供文旅体行业运行情况监测,提升滨江区文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6.合同履约期限:项目建设期:3个月。服务期:软件2年免费运维服务期,硬件3年免费运维期。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R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2023年12月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0
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 14:00: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开标时间:2023年12月4日 14:00: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代理机构: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中控大厦E幢21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175077610
质疑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1-56975000
2.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晓路580号钱塘春晓大厦609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21024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2102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701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祝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2121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事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1 |
项目属性 |
服务类。 |
2 |
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标的:杭州市高新区(滨江)“滨江印记”文旅体服务平台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 |
4 |
分包 |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 B不同意分包。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 |
5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A不组织。 ☐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6 |
样品提供 |
A不要求提供。 |
7 |
方案讲解演示 |
☐A不组织。 þB组织。 方案讲解演示:评审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进场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中控大厦E幢21楼开标室,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 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 |
8 |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 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 |
||
9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10 |
报价要求 |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11 |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
12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直接送达的: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中控大厦E幢21楼;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13175077610。 或 邮寄送达的:邮寄的备份投标文件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邮寄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中控大厦E幢21楼 杨工收) 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
13 |
特别说明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
||
14 |
招标代理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23800元计取,由投标人报价时包含在投标价中, 招标代理公司在发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中标单位收取。 |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 “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
2.3 “投标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
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2.7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重要技术指标,“” 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3. 联合体投标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3.2接受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未提交有效的《联合协议》的联合体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应当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章(或分别提供各自签、章);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可以由联合投标协议书中载明的牵头人(主办方)按规定进行签、章,牵头人(主办方)代表联合体签、章的,对联合体各成员方同样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可由牵头人(主办方)一方缴纳,也可以由联合体各方按联合投标协议书约定共同缴纳。
4. 分包
4.1是否同意分包:详见《须知前附表》。《须知前附表》中声明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分包意向协议》,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4.2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投标人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4.3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5.2 支持绿色发展
5.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5.2.2 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
5.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5.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5.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5.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5.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5.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4支持创新发展
5.4.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5.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5.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6. 询问、质疑、投诉
6.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6.2供应商质疑
6.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6.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6.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6.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
6.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6.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6.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6.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6.2.3.4事实依据;
6.2.3.5必要的法律依据;
6.2.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
6.2.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
6.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6.3供应商投诉
6.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6.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6.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6.3.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7.1.1招标公告;
7.1.2投标人须知;
7.1.3采购需求;
7.1.4评标办法;
7.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7.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7.1.7 附件
7.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8.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8.2 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
9.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0.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1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2.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资格文件:
13.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13.1.2营业执照或其他同类证明文件;
13.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11.1.4符合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
11.1.5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协议(如有)
13.2 商务技术文件:
13.2.1投标函;
13.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13.2.3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13.2.4符合性审查资料;
13.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13.2.6投标标的清单;
13.2.7 商务技术偏离表;
13.2.8 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3.2.9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开标后提供);
13.3报价文件:
13.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13.3.2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14. 投标文件的编制
14.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14.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14.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15.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5.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15.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5.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16.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6.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6.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16.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7.备份投标文件
17.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17.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17.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17.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7.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8.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无效标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9.投标有效期
19.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19.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9.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20.开标
20.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0.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20.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1、资格审查
21.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1.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1.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21.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21.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22、信用信息查询
2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
2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2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评标
23.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
六、定 标
24. 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5.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25.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
25.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
25.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26.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7. 合同的签订
27.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或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
27.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7.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7.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须按项目预算金额的2.5%进行赔偿,赔偿用于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其他采购组织费用以及因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其他损失,同时采购组织机构将视情对其失信行为上报至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依法处理。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7.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
28. 履约保证金
28.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
28.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中,采购单位可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履约验收评价总分为100分的,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评价总分在90分以上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不得高于合同金额0.5%;评价总分在90分以下或者暂无评分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不得高于合同金额1%。
28.3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
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9.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9.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9.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9.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9.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9.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九、验收
30.验收
30.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2021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提出积极发展智慧旅游。加强旅游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互联网+旅游”,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发展。鼓励定制、体验、智能、互动等消费新模式发展,打造沉浸式旅游体验新场景。
滨江拥有大小莲花等标志性城市地标,有电魂自在里、网易蜗牛读书馆等特色文化空间,有白马湖、冠山寺等山水景观,有西兴古镇、竹编、剪纸等文化记忆,有动漫、体育赛事等多种滨江元素,这些滨江元素如何进行全方位地展示,如何呈现出来,需要有一定的数字化手段和渠道。
二、建设目标
1、提升文旅体公共服务水平
通过本项目建设,为公众提供吃、住、行、游、购、娱、文、体等全方位的文旅体服务,提升滨江区线上及线下文旅体公共服务水平,为国内外游客及本地居民提供特色的文旅体服务体验,提升游客/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提升文旅体行业治理水平
为主管部门提供文旅体行业运行情况监测,实现对文旅体资源、游客量、住宿的实时监测,提供数据分析与智能报告导出等服务,整体提升滨江区文旅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建设周期与服务期
建设工期为3个月
服务期:软件2年免费运维服务,硬件3年免费运维服务。
四、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智慧导览(线下)、“滨江印记”游客服务端、“滨江印记”管理端、文旅驾驶舱(基于原有系统升级)、文旅数据仓、其他、硬件、配套工程、服务共9块内容。
建设清单:
序号 |
模块 |
功能 |
功能描述 |
数量 |
单位 |
一、智慧导览(线下) |
|||||
1 |
中英文切换 |
中文按钮 |
点击中文按钮后,系统所有文字显示为中文。 |
1 |
项 |
2 |
英文按钮 |
点击英文按钮后,系统所有文字显示为英文。 |
1 |
项 |
|
3 |
标题栏 |
文字 |
1、标题 |
1 |
项 |
4 |
日期时间 |
展示实时的日期和时间。 |
1 |
项 |
|
5 |
天气 |
展示实时的天气情况。 |
1 |
项 |
|
6 |
背景 |
背景设计 |
整体背景图片设计。 |
1 |
项 |
7 |
二维码 |
展示滨江文旅公众号、滨江印记小程序二维码。 |
1 |
项 |
|
8 |
首页 |
消息推送 |
推送实时消息,如欢迎语、预警信息。 |
1 |
项 |
9 |
视频 |
循环播放滨江相关视频。 |
1 |
项 |
|
10 |
旅游导览 |
吃 |
1、点位分布 |
1 |
项 |
11 |
住 |
1、点位分布 |
1 |
项 |
|
12 |
行 |
1、点位分布 |
1 |
项 |
|
13 |
游 |
1、点位分布 |
1 |
项 |
|
14 |
购 |
1、点位分布 |
1 |
项 |
|
15 |
娱 |
1、点位分布 |
1 |
项 |
|
16 |
当前位置 |
展示导览屏所在的位置。 |
1 |
项 |
|
17 |
搜索栏 |
可按关键字搜索地图上的场所点位。 |
1 |
项 |
|
18 |
文旅资讯 |
资讯推荐 |
发布滨江权威文旅资讯,滨江区文化、旅游、体育相关资讯、活动的推荐。 |
1 |
项 |
19 |
数据对接 |
对接滨江发布、滨江文旅公众号中的文旅资讯内容。 |
1 |
项 |
|
20 |
搜索栏 |
可按关键字搜索资讯信息。 |
1 |
项 |
|
21 |
活动服务 |
场馆介绍 |
1、场馆介绍 |
1 |
项 |
22 |
活动介绍 |
1、活动列表 |
1 |
项 |
|
23 |
活动预告 |
1、活动预告 |
1 |
项 |
|
24 |
搜索栏 |
可按关键字搜索场馆、活动。 |
1 |
项 |
|
25 |
使用说明 |
旅游导览操作 |
展示旅游导览操作的具体步骤及使用说明。 |
1 |
项 |
26 |
活动服务操作 |
展示活动服务操作的具体步骤及使用说明。 |
1 |
项 |
|
27 |
使用说明视频 |
播放整个系统的使用说明视频。 |
1 |
项 |
|
28 |
后台管理端 |
首页管理 |
支持对首页模块中的视频进行替换操作。 |
1 |
项 |
29 |
旅游导览管理 |
支持对旅游导览模块中的点位、描述内容进行修改、增加、删除操作。 |
1 |
项 |
|
30 |
文旅资讯管理 |
支持对文旅资讯模块中的内容进行修改、增加、删除操作。 |
1 |
项 |
|
31 |
活动服务管理 |
支持对活动服务模块中的内容进行修改、增加、删除操作。 |
1 |
项 |
|
32 |
审核管理 |
支持对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发布。 |
1 |
项 |
|
33 |
脱机版软件制作 |
脱机版智慧导览与联机版智慧导览版本内容保持一致(除文旅资讯、活动服务、当前位置),文旅资讯与活动服务展示小程序二维码,脱机版智慧导览根据实际需要按需更新。 |
1 |
项 |
|
34 |
一体机对接适配 |
5块联机导览屏和47块脱机导览屏的对接、适配。 |
1 |
项 |
|
二、“滨江印记”游客服务端 |
|||||
1 |
首页 |
搜索栏 |
1、搜索类型选择 |
1 |
项 |
2 |
活动推荐 |
1、活动列表 |
1 |
项 |
|
3 |
资讯推荐 |
1、资讯列表 |
1 |
项 |
|
4 |
路线推荐 |
1、路线列表 |
1 |
项 |
|
5 |
网红点推荐 |
1、网红点列表 |
1 |
项 |
|
6 |
展馆(VR) |
滨江上空VR |
以VR的形式从高空俯瞰滨江,展示滨江高空VR。 |
1 |
项 |
7 |
具体点位VR |
通过对接、新建方式,展示杭州奥体中心、中国动漫博物馆、白马湖公园、白马湖国际会展中心、中国网络作家村、西兴古镇、长河历史文化街区、重点文化场馆、企业展厅等场所的VR,本次新建10个场所VR。 |
1 |
项 |
|
8 |
体验 |
网红打卡 |
1、打卡点分布 |
1 |
项 |
9 |
虚拟导游 |
1、触发讲解 |
1 |
项 |
|
10 |
特色路线 |
1、路线推荐 |
1 |
项 |
|
11 |
AR寻宝 |
1、查看宝藏 |
1 |
项 |
|
12 |
服务 |
地图服务 |
1、手绘地图 |
1 |
项 |
13 |
综合预约 |
面向广大群众提供文旅一站式综合预约服务,实现场所的预约及核销服务,本期先实现图书馆/城市书房的座位预约。 |
1 |
项 |
|
14 |
十分钟健身圈 |
1、点位分布 |
1 |
项 |
|
15 |
十五分钟文化圈 |
1、点位分布 |
1 |
项 |
|
16 |
智慧导览 |
基于手绘地图,为游客提供吃住行游购娱全方位的导览服务。 |
1 |
项 |
|
17 |
实时客流量 |
以列表的形式展示杭州奥体中心、西兴古镇、长河老街、中国动漫博物馆、白马湖公园的实时客流量。 |
1 |
项 |
|
18 |
我的 |
我的积分 |
1、积分 |
1 |
项 |
19 |
我的兑换 |
展示个人的兑换情况,展示订单及物流情况。 |
1 |
项 |
|
20 |
我的预约 |
展示个人的预约情况,待核销和已核销的情况。 |
1 |
项 |
|
21 |
我的收藏 |
展示个人收藏活动、资讯、路线、网红点信息。 |
1 |
项 |
|
22 |
我的任务 |
展示个人的打卡任务 |
1 |
项 |
|
23 |
我的线路 |
展示个人的定制路线 |
1 |
项 |
|
24 |
我的信息 |
展示个人的信息及地址,可进行修改 |
1 |
项 |
|
三、“滨江印记”管理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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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概览 |
访问情况统计 |
展示用户总数、今日新增用户、总访问量、昨日访问量、昨天日活用户、月活用户、近七日新增用户、本月访问情况、用户年龄分布、用户性别分布数据。 |
1 |
项 |
2 |
首页管理 |
活动推荐管理 |
对首页推荐的活动进行管理,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3 |
资讯推荐管理 |
对首页推荐的资讯进行管理,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
4 |
路线推荐管理 |
对首页推荐的路线进行管理,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
5 |
网红点推荐管理 |
对首页推荐的网红点进行管理,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
6 |
展馆管理 |
VR列表 |
对VR点位进行管理,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7 |
VR地址配置 |
对VR地址进行配置。 |
1 |
项 |
|
8 |
体验管理 |
网红打卡管理 |
对网红打卡点、打卡任务进行管理,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9 |
特色线路管理 |
对特色线路进行管理,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
10 |
虚拟导游管理 |
对虚拟导游讲解的点位、内容进行管理,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
11 |
AR寻宝地图管理 |
对寻宝点位、优惠券进行管理,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
12 |
客流量管理 |
点位管理 |
对客流量监测的点位进行管理,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13 |
会员管理 |
会员列表 |
对用户的信息、积分进行管理,以列表的形式展示,可查看用户的积分明细。 |
1 |
项 |
14 |
积分规则 |
对积分获取规则进行管理,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
15 |
积分商城管理 |
商品管理 |
1、对每类商品兑换所需的积分进行管理,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16 |
订单管理 |
展示商品兑换相关的信息,包括兑换总数、今日兑换数、订单状态信息。 |
1 |
项 |
|
17 |
物流管理 |
对订单的物流情况进行管理。 |
1 |
项 |
|
18 |
系统管理 |
用户管理 |
对用户进行管理,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19 |
部门管理 |
对部门进行管理,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
20 |
角色管理 |
对角色进行管理,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
21 |
菜单管理 |
对系统管理中的菜单进行管理,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
22 |
字典管理 |
1、以列表的形式展示字典名称,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
23 |
操作日志 |
记录用户的操作日志,以列表的形式进行展示。 |
1 |
项 |
|
24 |
活动管理 |
活动列表 |
对活动进行管理,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25 |
添加活动 |
新增活动内容,包括名称、图片、具体内容信息。 |
1 |
项 |
|
26 |
资讯管理 |
资讯列表 |
对资讯进行管理,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27 |
添加资讯 |
新增资讯内容,包括标题、关键字、资讯类型、封面图、发布时间、具体内容信息。 |
1 |
项 |
|
28 |
综合预约管理 |
PC管理端 |
1、预约规则设置 |
1 |
项 |
29 |
移动管理端 |
1、场次信息 |
1 |
项 |
|
30 |
轮播图管理 |
轮播图 |
对轮播图进行管理,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31 |
地图管理 |
地图分类 |
对地图分类进行管理,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32 |
地图点 |
展示具体的地图点位,支持增删改查操作。 |
1 |
项 |
|
33 |
添加地图点 |
新增地图点位信息,包括名称、地图分类、图片、具体内容、VR地址。 |
1 |
项 |
|
34 |
数据看板 |
流量看板 |
展示小程序的访问用户、新访问用户、页面访问量、人均访问量、访问趋势、高频访问时段、高频访问页面TOP5的流量数据 |
1 |
项 |
35 |
活动看板 |
展示小程序的活动总数、活动关注度、活动收藏量、热门活动排行TOP5的活动数据。 |
1 |
项 |
|
36 |
数据智能报告 |
报告库管理 |
1、列表展示 |
1 |
项 |
37 |
模板库管理 |
1、列表展示 |
1 |
项 |
|
38 |
目录标签管理 |
1、列表展示 |
1 |
项 |
|
39 |
报告生成任务 |
1、列表展示 |
1 |
项 |
|
40 |
个人中心 |
个人信息管理 |
支持修改密码、退出登录、联系超级管理员操作。 |
1 |
项 |
四、文旅驾驶舱 |
|||||
1 |
文旅体资源统计 |
地图展示 |
在地图上按美食、酒店、景点、园区、商城、厕所、网红点、停车场、文化场馆、体育场馆、休闲娱乐、口袋公园进行分类展示。 |
1 |
项 |
2 |
点位统计 |
统计各类文旅资源的数量。 |
1 |
项 |
|
3 |
点位信息 |
展示具体点位的信息,包括图文介绍。 |
1 |
项 |
|
4 |
客流量统计 |
全域客流监测 |
展示全域实时客流、累计客流、趋势分析数据。 |
1 |
项 |
5 |
全域客流预测 |
按小时预测全域的客流量和客流趋势。 |
1 |
项 |
|
6 |
点位客流监测 |
展示西兴古镇、长河老街、白马湖公园各点位的客流量数据。 |
1 |
项 |
|
7 |
酒店住宿分析 |
酒店数 |
展示全域的酒店数。 |
1 |
项 |
8 |
房间数 |
展示全域酒店的房间数。 |
1 |
项 |
|
9 |
床位数 |
展示全域酒店的床位数。 |
1 |
项 |
|
10 |
接待人数统计 |
展示全域酒店的接待人数。 |
1 |
项 |
|
11 |
住宿接待趋势 |
展示全域住宿的接待趋势。 |
1 |
项 |
|
12 |
游客画像 |
展示游客的性别比例。 |
1 |
项 |
|
13 |
游客来源地 |
展示游客的来源地。 |
1 |
项 |
|
14 |
滨江印记服务端运行统计 |
流量统计 |
展示滨江印记服务端的访问用户、新访问用户、页面访问量、人均访问量、访问趋势、高频访问时段、高频访问页面TOP5的流量数据 |
1 |
项 |
15 |
活动统计 |
展示滨江印记服务端的活动总数、活动关注度、活动收藏量、热门活动排行TOP5的活动数据。 |
1 |
项 |
|
五、文旅数据仓 |
|||||
1 |
数据归集 |
/ |
文旅体基础数据的归集、客流统计设备的数据归集,“滨江印记”小程序数据的归集。 |
1 |
项 |
2 |
专题库建设 |
/ |
文旅体资源、客流、住宿专题库的建设。 |
1 |
项 |
3 |
数据清洗 |
/ |
客流数据、酒店住宿数据、停车场数据的清洗、治理。 |
1 |
项 |
六、其他 |
|||||
1 |
浙里办上架 |
浙里办用户体系对接 |
浙里办用户体系对接。 |
1 |
项 |
2 |
浙里办应用申请、创建、开发、部署 |
浙里办应用申请、创建、开发、部署。 |
1 |
项 |
|
3 |
浙政钉上架 |
浙政钉用户体系对接 |
浙政钉用户体系对接。 |
1 |
项 |
4 |
浙政钉应用申请、创建、开发、部署 |
浙政钉应用申请、创建、开发、部署。 |
1 |
项 |
|
七、硬件 |
|||||
1 |
65寸智慧导览屏 |
标牌外壳 |
1、外壳采用
1.0-2.5mmSGCC优质镀锌钢板; |
1 |
套 |
2 |
65寸高清户外触摸屏 |
1、尺寸:65寸; |
|||
3 |
其他配套设施 |
包含开关电源、时控开关、防雷、漏电保护开关、风扇、喇叭等所有必要配套设备。 |
|||
4 |
服务 |
硬件3年质保服务 |
|||
5 |
55寸智慧导览屏 |
标牌外壳 |
1、外壳采用
1.0-2.5mmSGCC优质镀锌钢板; |
1 |
套 |
6 |
55寸高清户外触摸屏 |
1、尺寸:55寸; |
|||
7 |
其他配套设施 |
包含开关电源、时控开关、防雷、漏电保护开关、风扇、喇叭等所有必要配套设备。 |
|||
8 |
服务 |
硬件3年质保服务 |
|||
9 |
布线施工 |
布线施工 |
开槽、布线、安装、施工 |
2 |
套 |
10 |
4G流量卡 |
/ |
3年的4G流量费用 |
2 |
张 |
八、配套工程 |
|||||
1 |
导览内容制作 |
AI中文语音讲解 |
200个点位的中文语音讲解内容的制作 |
1 |
项 |
2 |
AI英文语音讲解 |
200个点位的英文语音讲解内容的制作 |
1 |
项 |
|
3 |
英文翻译 |
200个点位的导览内容的英文翻译工作 |
1 |
项 |
|
4 |
虚拟人讲解制作 |
虚拟人讲解内容 |
杭州奥体中心、中国动漫博物馆、中国杭州低碳科技馆、白马湖公园、西兴古镇、长河老街、滨江码头、钱王射潮广场、樱花跑道、最葵园、航空航天科普体验展厅等25个点位的虚拟人讲解内容制作。(虚拟人形象可按景点、场馆类型进行选择) |
1 |
项 |
5 |
地图制作 |
三维地图制作 |
杭州奥体中心、白马湖公园、西兴古镇、长河老街四个场所的三维地图制作 |
1 |
项 |
6 |
VR制作 |
VR拍摄 |
10个点位的VR拍摄。(白马湖公园、白马湖国际会展中心、中国网络作家村、西兴古镇、长河历史文化街区、文化场馆等10个场所) |
1 |
项 |
7 |
导览屏内容更新、维护 |
1、线上及线下智慧导览软件内容更新、信息维护服务; |
2 |
年 |
|
九、服务 |
|||||
1 |
二级等保测评 |
二级等保测评服务 |
1 |
项 |
|
2 |
代码检测 |
系统代码检测服务 |
1 |
项 |
注:本项目需要满足信创要求。
五、服务要求
1.供应商负责现场安装与调试至正常使用,期间涉及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中标供应商必须免费对用户提供用户人员的培训(维护与保养)与指导服务,直至用户熟练掌握。
3.中标供应商应提供不间断服务,在运维期间必须保证设备、软件正常运行,如有故障必须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修复,恢复正常运行,若设备损坏需要免费更换直至设备正常运行。
六、培训要求
1、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相关部门及指定的用户进行培训。供应商须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及时安排培训和授课。培训的主要内容应侧重于对系统的使用及系统的基本维护、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等方面,并提供实践性的操作,使受训者掌握系统的操作和维护等。
2、供应商须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参训人员、课程内容、时间、场地、考核等相关安排。
3、培训相关费用含在报价中。
七、安全保密要求
本次项目建设,要求中标供应商建立可行的安全保密措施,提供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并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为保障相关数据及应用安全,将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严格遵守滨江区关于数据安全和保密的要求。
八、知识产权
(1)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项目涉及数据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
九、验收要求
(1)中标供应商完成工作内容后向采购人提验收申请,经采购人组织评审通过视为验收合格。
(2)供应商在提交验收申请前,向采购方提交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成果文档(包括电子文档),并经采购方审核通过。
(3)中标供应商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措施并解决。
十、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的预付款;
2.项目安装调试完成,甲方确认上线试运行后,付至合同金额的70%;
3.项目验收完成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8%,余款运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
4.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
评标标准 |
最高分值 |
主观分/客观分属性 |
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
(一)商务技术分(90分) |
||||
1 |
投标人业绩: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成功完成过的类似业绩案例的,每个案例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
1分 |
客观分 |
|
2 |
投标人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注: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分 |
客观分 |
|
3 |
投标人研发能力:具有文旅类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书需包含“文旅”关键字样。) |
3分 |
客观分 |
|
4 |
项目团队情况:
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人员不得重复计分)及开标时间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分 |
客观分 |
|
5 |
对本项目背景的理解及认识:对本项目背景的理解及认识(含项目建设背景、建设目标、项目需求理解)进行评分,评委根据①建设背景(2分)②建设目标(2分)③项目需求理解(2分)的全面性、合理性进行评分。每项描述准确、全面的得满分2分,描述有欠缺的得1分,描述未涉及实质性内容得0.5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满分6分。 |
6分 |
主观分 |
|
6 |
对本项目现状的理解及认识:对本项目的现状的理解及认识(现有系统装备和应用实际情况、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差距)进行评分。评委根据①现有系统装备和应用实际情况(3分)②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差距(3分)的全面性、合理性进行评分。每项描述准确、全面、合理的得满分3分,描述有欠缺的得2分,描述未涉及实质性内容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满分6分。 |
6分 |
主观分 |
|
7 |
总体架构、网络拓扑设计:对本项目总体架构、网络拓扑的合理性进行评分。设计科学、合理的得6分,设计较科学、合理的得4分,设计有所欠缺的得2分,未提供设计方案不得分。 |
6分 |
主观分 |
|
8 |
业务应用系统设计:对业务应用系统(智慧导览、滨江印记、文旅驾驶舱)设计方案进行评分。评委根据①智慧导览(4分)②滨江印记(4分)③文旅驾驶舱(4分)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进行评分。每项方案科学、全面、合理的得满分4分,较科学合理的得3分,所欠缺的得2分,未提供设计方案不得分。满分12分。 |
12分 |
主观分 |
|
9 |
信创方案设计:对信创方案是否符合政策要求进行评分。符合的得5分,较符合的得3分,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5分 |
主观分 |
|
10 |
基础设施方案:对项目基础设施方案(基础设施设计、配套工程)进行评分。评委根据①基础设施设计(3分)②配套工程(3分)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进行评分。每项方案科学、全面、合理的得满分3分,较科学合理的得2分,所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满分6分。 |
6分 |
主观分 |
|
11 |
实施方案:1、根据投标人的整体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安装调试方案、测试方案)进行评分。方案科学、全面、合理的得满分4分,较科学合理的得3分,所欠缺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方案(明确设备的安装点位、布线、安装调试)的进行评分。方案科学、全面、合理的得满分3分,较科学合理的得2分,所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7分 |
主观分 |
|
12 |
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软件系统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人数等详细说明,根据完整性和可实施性进行评分。方案对采购人最有利、完整、可实施性的得5分,方案较完整的得3分,方案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满分5分。 |
5分 |
主观分 |
|
13 |
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运维服务、运维期内应急措施等)进行评分。方案全面、可实施性的得5分,方案较全面的得3分,方案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满分5分。 |
5分 |
主观分 |
|
14 |
评审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进场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 演示需采用可运行的软件系统(测试平台、DEMO 等);采用非可运行的软件系统(如 PPT、原型、视频、图片等形式)不得分,没有演示的不得分。 演示时间15分钟。演示内容如下: 1)智慧导览移动端功能演示:演示基于手绘地图的吃、住、行、游、购、娱功能模块,每个点位要有图文介绍、语音讲解、导航功能,要求基于滨江实际情况、页面精美、功能完整、内容丰富,根据演示情况打分。(0-3分)。 2)VR展馆移动端功能演示:演示VR展馆页面功能:可以查看具体点位的VR场景,要求展示3个及以上滨江相关点位。根据演示情况打分。(0-2分)。 3)虚拟导游移动端功能演示:演示虚拟数字人的场景介绍功能,要求虚拟数字人逼真度高、情感丰富,根据演示情况打分。(0-2分) 4)AR寻宝移动端功能演示:演示AR寻宝的功能及流程,根据演示情况打分。(0-2分) 5)综合预约功能演示:演示综合预约移动服务端的座位选择、座位预约、亮码核销、临时锁座、解锁、离开功能,演示综合预约移动管理端的场次信息、扫码核销、签到统计功能,演示综合预约PC管理端的预约规则设置、预约申请管理、预约核销管理、预约黑名单管理、统计分析功能,根据演示情况打分。(0-4分) 6)智慧导览屏软件功能演示:演示联网版智慧导览屏前端的首页、旅游导览、文旅资讯、活动服务、使用说明功能模块,以及后端的管理功能,演示脱机版智慧导览屏软件功能,要求基于滨江实际情况、页面精美、功能完整、内容丰富,根据演示情况打分。(0-4分) 7)数据智能报告演示:演示报告库管理、模板库管理、目录标签管理、报告生成任务、报告预览、审核、发布、导出的智能报告生成全流程功能,根据演示情况打分。(0-3分) |
20分 |
主观分 |
|
(二)价格分(10分) |
||||
15 |
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 备注: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
10 |
|
|
合计 |
100分 |
*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一、评标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标准
2. 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三、评标程序
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3.2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4报价评审。
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并列情形由评委投票表决最终排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根据自身能力选择一个或所有标项参与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项,中标次序按标项顺序进行确定(如投标人标项一项目已经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标项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
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2.13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年 月 日, (采购人) 以 (政府采购方式) 对 (项目名称)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相关评定主体名称) 评定,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 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
1.1.3 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标的
1.2.1 服务内容: ;
1.2.2 服务标准: ;
1.2.3 技术保障: ;
1.2.4 服务人员组成: ;
1.2.5合同 (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
1.2.5.1 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 ;
1.2.5.2 货物数量: ;
1.2.5.3 货物质量: ;
1.3 价款
本项目采用以下第 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
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
|
|
|
|
|
|
|
|
|
|
|
总价 |
|
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 。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 合同专用条款 。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 元(大写: 元人民币)。
1.3.3其他计价方式: 。
1.4履约保证金
乙方 (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
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
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 合同专用条款 ;
1.4.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 0.05(可根据情况修改)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20 %。
1.5预付款
甲方 (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
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 合同专用条款 ;
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 合同专用条款 ;
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 合同专用条款 。
1.6资金支付
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
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7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7.1 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
1.7.2 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
1.7.3 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
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
1.7.4.1 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7.4.2 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
1.7.4.3 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
1.8违约责任
1.8.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8.4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8.5 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9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 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1.9.1 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9.2 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
2.0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
(下接签字盖章页)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 “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
2.3.2 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 通知和送达
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 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7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7.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7.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8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9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1.3.2 |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 |
1.4.2 |
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
1.5.1 |
同条款号1.6.2相同 |
1.5.2 |
预付款的扣回方式:无 |
1.5.3 |
预付款的担保措施:无 |
1.6.2 |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的预付款; 2.项目安装调试完成,甲方确认上线试运行后,付至合同金额的70%; 3.项目验收完成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8%,余款运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 4.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注: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财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仍须履行本合同。 |
1.7.1 |
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项目建设期:3个月。服务期:软件2年免费运维服务期,硬件3年免费运维期。 |
1.7.2 |
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杭州市滨江区 |
1.7.3 |
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有关约定和规定,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技术服务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 |
1.7.4 |
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本项目无 |
1.7.4.1 |
交付期限:/ |
1.7.4.2 |
交付地点:/ |
1.7.4.3 |
交付方式:/ |
1.8.7 |
1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仅限于直接损失,对于任何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损失、利润损失或商誉损失等)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无论本合同中的条款是否有相反规定,双方在合同内对另一方的总责任(无论是基于违约或侵权或其它,包括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30%。 2当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甲方发出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乙方答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和违约责任。 3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约定时间提供与合同相关的相应服务或出具成果性文件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照合同总价的1%乘以对应成果交付物的权重比例缴纳违约金。超过1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完成的有效工作以甲乙双方认可的内容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结果内容进行结算,有效工作内容归甲方所有(包括2.3.2条款中的相关内容)。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乙方还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迟于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服务时间延误,乙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与乙方协商延长提供服务时间。提供服务时间延长超过15个工作日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支付一定的补偿金,补偿金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5甲方对提供的基础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乙方对其出具的服务成果物文件的真实性、公允性负责,若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出具报告不实,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直接损失及甲方为维护自身权益出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鉴定费、保全费、差旅费、公告费等)。 6任意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相对方赔偿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相对方损失的,则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及乙方职员不得接受各子项目供应商提供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乙方不得参与合同规定及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8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双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允许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双方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政府行为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时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无需就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遭受不可抗力的书面证明。为免疑义,付款义务属于绝对义务,不应受限于不可抗力而甲方拒绝付款,但因不可抗力因素应允许甲方迟于合同规定时间付款。 |
1.9 |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
1.9.1 |
将争议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
1.9.2 |
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起诉 |
2.3.2 |
|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投标人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资格文件部分
目录
(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
(2)联合协议………………………………………………………………(页码)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
一、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二、联合协议(如果有)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
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所有供应商须均为中小企业。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目录
(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
(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
(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
(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
(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
(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
(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
一、投标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1资格文件:
2.1.1承诺函;
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
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
2.2商务技术文件:
2.2.1投标函;
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2.3联合协议(如果有);
2.2.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2.2.5符合性审查资料;
2.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2.2.7商务技术偏离表;
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2.3报价文件
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姓名: 电话: 邮箱:
投标单位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特此告知。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特此告知。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
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反面:
|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委托他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
委托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反面:
|
受委托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反面:
|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四、符合性审查资料
序号 |
实质性要求 |
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 |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1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2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3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
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
六、投标标的清单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如果有)
|
1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投标供应商全称: (公章/电子签名)
日期:2023年 月 日
七、商务技术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偏离说明 |
1 |
|
|
|
2 |
|
|
|
……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供应商全称: (公章/电子签名)
日期:2023年 月 日
『编制说明』:
偏离说明是指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
技术指标若有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供应商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供应商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审小组会将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
好处;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区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文件部分
目录
(1)投标(开标)一览表…………………………………………(页码)
(2)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书……………………………………(页码)
一、投标(开标)一览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投标(开标)一览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
投标(开标)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序号 |
费用名称 |
具体服务内容 |
服务时间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年限)
|
1 |
|
|
|
|
|
|
|
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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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
|
|
|
|
|
|
… |
|
|
|
|
|
|
|
投标报价(小写) |
|
||||||
投标报价(大写) |
|
注: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报价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调研、需求分析、系统开发、后续服务、三级等保测评、密评测评、第三方机构软件测评费用、增值税、招标代理费和其他所有税费等一切费用。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编制说明』:
1、此表在不改变格式要求的情况下,可自行增行。
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
3、所有定型的产品应完整填写品牌、型号;定制类产品,有型号的填写具体型号,无型号的填写“定制”;服务类项目填写具体服务。
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标书关联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单独填报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加密的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加密的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为准进行修正。
二、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你公司组织的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采购人)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滨江印记”文旅体服务平台项目(项目名称)WZZB-2023GKZB-128 (项目编号)的招标中若获中标,我单位保证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你公司即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我单位未按上述承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全称: (公章/电子签名)
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 (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说明。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投 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 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
附件5:联合协议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
(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
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
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
(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一、分包标的及数量
(投标人名称)将 XX工作内容 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
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
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的办法
八、其他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 。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
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