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4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互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通”)本着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拟签订互保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对方向银行办理信贷业务提供担保,互保金额为人民币 5 亿元,协议有效期为 6 年。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互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2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本互保事项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及世纪华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有效。
二、互保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17,500 万股
经营范围:各种汽车用塑料零部件及相关模具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与世纪华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世纪华通公司总资产为 171967.22 万元,负债总
额 17650.08 万元;净资产为 154317.14 元;2011 年营业收入 99872.64 万元;
利润总额 16394.01 万元;净利润 14144.74 万元。三、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自该笔担保生效之日起 6 年,互保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通过签订协议续保。
3、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0 万元整。
4、反担保:
双方同意,在对方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将向担保方提供相关必要的反担保措施以保护担保方的利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融资需求,按照保障公司稳定发展需求,公司拟与世纪华通签订了《互保协议》。经充分了解, 世纪华通目前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与世纪华通进行互保,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次互保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和经营情况,公司也不会因此对世纪华通产生依赖。
五、董事会意见
x公司董事会认为:世纪华通经营稳定,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与其互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对资金需求的保证,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互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等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x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世纪华通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近几年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不断提升,呈现良性的发展态势,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2、上述担保已经银轮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银轮股
份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银轮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3、银轮股份与世纪华通互为担保,有利于银轮股份更加便利地获得银行贷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银轮股份拟与世纪华通进行的此次互保行为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2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11500 万元,占公司 201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9.67%,本公司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若包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7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59.7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