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15 泛海 03 债券代码:122470.SH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起息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万元) 利率(%) 还本付息方式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15 泛海 03 122470.SH 2015-09-21 2021-09-21 3,300.30 8.60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关于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5 泛海 03 | 债券代码:000000.XX |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万元) | 利率 (%) | 还本付息 方式 |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15 泛海 03 | 000000.XX | 2015-09-21 | 2021-09-21 | 3,300.30 | 8.60 |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 支付。 |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上述债券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 | ||||||
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的,报告期内相关条款的执行情况(如适用) | 15 泛海 03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15 泛海 03 已执行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 人调整票面利率至 8.60%,投资者回售金额为 96,699.70 万元,债券余额 为 3,300.30 万元。 |
二、 重大事项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近日公告了《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及《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出售、转让资产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事项
1、股权转让纠纷诉讼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收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材料,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利尔”)以股权转让纠纷为由,将泛海控股诉至法院。
(1)受理机构: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案件当事人
1)原告: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2)被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案件情况
2020 年 12 月,洛阳利尔拟以 1.53 亿元,受让泛海控股持有的泛海控股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1 亿股股份,并已全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但双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签订正式股份转让协议,洛阳利尔据此对泛海控股提起诉讼。
(4)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泛海控股、洛阳利尔签订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书》;
2)判令泛海控股返还洛阳利尔已支付的股份转让款 1.53 亿元;
3)判令泛海控股赔偿洛阳利尔的直接损失 2,078,037.50 元(按照市场报价
利率 1 年期暂计至 2021 年 5 月 6 日,实际计算至全部款项履行完毕之日);
4)本案诉讼费、保金费、律师费由泛海控股承担。
2、合同纠纷诉讼
泛海控股收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材料,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京资管”)以合同纠纷为由,将泛海控股及泛海控股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泛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诉至法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受理机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2)案件当事人
1)原告: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被告一: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深圳市泛海置业有限公司
(3)案件情况
2018 年 7 月,泛海控股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签订融资合同,约定泛海控股将泛海控股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 5.15%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转让给渤海信托,并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回购,渤海信托发起设立“渤海·泛海鼎盈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泛海控股转让的股权收益权。泛海控股以民生证券相关股权、房屋产权及泛海控股控股子公司
深圳公司持有的部分房屋产权为上述融资提供质押担保,上述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2020 年 11 月,渤海信托与瑞京资管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泛海控股享有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全部转让给瑞京资管。瑞京资管据此对泛海控股和深圳公司提起诉讼。
(4)诉讼请求
1)判令泛海控股向瑞京资管偿付回购本金 204,772,619.73 元;
2)判令泛海控股向瑞京资管支付截止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的逾期付款违约
金 14,140,687.02 元;
3)判令泛海控股向瑞京资管支付自 2021 年 4 月 17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违约金(以金额 218,913,306.74 元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 22%/年计算);
4)判令泛海控股承担本案的律师费 1,000,000.00 元;
5)判令泛海控股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保险费以及瑞京资管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6)判令瑞京资管对泛海控股名下的抵押财产(即坐落于xxxxxxxxxxxxxxxxxx 00 套办公物业)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在上述第 1)项至第 5)项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7)判令瑞京资管对深圳公司名下的抵押财产(即坐落于xxxxxxxxxxxx 0 x负 1 层至地上 3 层的部分商铺 53 套房产以及深圳市南山区泛海拉
非花园(二期)、泛海城市广场 80 套商业、商务公寓、办公物业)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在上述第 1)项至第 5)项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二)资产出售事项
1、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泛海”)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智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 Oriental Rainbow 于北京时间 2021 年 6 月 3 日与非关联第三方黑石集团(NYSE:BX)签署协议,拟向其转让公司拥有的美国国际数据集团(International Data Group,以下简称“IDG”),
交易总金额为 13 亿美元。目前暂无法估计本次交易的损益情况。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黑石集团是全球领先的资产管理、融资方案咨询服务商,公司注册地位于美国特拉华州。黑石集团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企业私募股权基金、房地产基金、夹层基金、对冲基金以及封闭式基金,也提供并购重组业务的咨询服务。
(2)与发行人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交易标的情况
(1)基本情况
IDG 成立于 1964 年,总部设在美国波士顿,公司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智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 Oriental Rainbow 持有 IDG100%的股权。
(2)主要业务及最近一年开展情况
2020 年,尽管受到疫情的影响,特别是活动业务几乎全面暂停,但是管理团队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升级技术平台、合并部分业务、成本管控等,不断提升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最终全年收入基本与上一年基本持平,而利润实现了双位增长。
(3)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IDG 资产总计 4.97 亿美元,货币资金总额 1.83 亿美金,负债合计 2.70 亿美元;2020 年度 IDG 实现营业收入 5.75 亿美元,净利润 0.40 亿美元。2020 年度 IDG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0.78 亿美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51 亿美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0.02 亿美金。
4、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涉及交易合同的相关信息,公司后续将持续进行信息披露。
5、相关决策情况
本次事项已经智海资本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15 泛海 03 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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