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普通决议案
1、批准及确认本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与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签订的《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Ⅰ》及其项下交易的议案;
2、批准及确认本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与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签订的《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Ⅱ》及其项下交易的议案;
3、批准及确认本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与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及其项下的议案;
4、批准xxx先生辞任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5、选举xxx先生为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一:批准及确认本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与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签订的《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Ⅰ》及其项下的交易。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本公司附属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包括其附属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不含本公司),下称“江铜集团”),就原材料、燃料、动力、产品、废旧物资供应,以及提供代理购销、劳务、后勤管理、期货经纪等日常经营所需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签订了有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Ⅰ》。该合同的履行责任和
义务,将分别由本公司及江铜集团及其各自的下属子公司及成员单位承担。2015年、2016 年、2017 年依照该合同进行交易的交易金额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62,199万元、66,417 万元、71,256 万元。
该议案的详细资料请见本公司 2014 年 8 月 27 日的关联交易公告。
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 1 月 12 日
议案二:批准及确认本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与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签订的《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Ⅱ》及其项下的交易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本公司附属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包括其附属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不含本公司),下称“江铜集团”),就本公司向江铜集团供应原材料、辅助材料及备件和提供服务,签订了有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Ⅱ》。该合同的履行责任和义务,将分别由本公司及江铜集团及其各自的下属子公司及成员单位承担。2015 年、2016 年、2017 年依照该合同进行交易的交易金额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268,280 万元、275,008 元、290,233 万元。
该议案的详细资料请见本公司 2014 年 8 月 27 日的关联交易公告。
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 1 月 12 日
议案三:批准及确认本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与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及其项下的交易。
根据《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向江铜集团租用土地的使用面积共计 51,636,341.87 平方米。本公司租赁本协议项下所约定的
土地使用权而应支付给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的租金总额首年为人民币16,669 万元,
实际租金按照实际租赁面积计算。经本公司及江铜集团协商同意可参照土地市场价格的波动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单位面积租金,具体的调整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调整幅度不超过上年单位面积租金的 10%。上述协议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该议案的详细资料请见本公司 2014 年 8 月 27 日的关联交易公告。
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 1 月 12 日
议案四:《关于xxx先生辞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xxx先生因其本人工作原因请求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提请大会审议及批准xxx先生辞任公司董事。
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 1 月 12 日
议案五:《关于选举xxx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为接替公司独立董事空缺,有意提名xxx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独立董事侯选人的详细资料请见本公司 2014 年 9 月 23 日的第六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