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背景
视障人士xx及训练中心延展服务
(2001 年 10 月开始额外拨款)
(中文译本)
这是适用于视障人士xx及训练中心服务的津贴及服务补充协议,应与相关服务的津贴及服务协议一并应用。
I 背景
1. 财政司司长在 2001-02 年度《财政预算案演词》中表示,每年预留 3,000 万港元拨款为残疾人士及家属提供持续社区支援服务,其中部分拨款会预留作提升现时为视障人士提供的社区服务。视障人士康复及训练中心延展服务为其中之一项社区服务,透过额外拨款以取得协同效益。
II 服务定义
目的及目标
2. 康复及训练中心为年满 16 岁及以上的视觉受损人士,特别是最近失明的人士,提供全面的康复训练课程,以培养他们的独立生活技巧,以及协助他们重拾自信,重新融入社群。
3. 康复及训练中心延展服务与视障人士xx及训练中心的服务目标一致,即协助有需要的视障人士重新掌握独立生活的技巧,以便融入社群。主要服务对象为屯门、元朗及天水围等新界地区的视障人士。
服务性质
4. 在下列服务过程中将会混合采用外展服务及中心为本的康复及训练模式:
a) 定向及行动技巧训练
b) 传达技巧训练
c) 家务料理技巧训练
d) 社交技巧训练
e) 提供兴趣小组
f) 辅导服务
(备附:由于会采用外展服务模式,加上现有拨款并不涵盖巴士营运服务,故不会提供往返中心的交通接送服务。)
服务对象
5. 16 岁及以上的视觉受损人士,特别是居住在新界的人士。申请资格
6. 经诊断为视觉受损而在生理及心理上适合接受训练的人士。
III 服务表现标准
7. 服务营办者须符合下列服务表现标准:服务量
服务量 标准 | 服务量指标 | 议定水平 |
1 | 一年内的使用率 | |
⚫ 康复及训练中心 | 95% | |
⚫ 定向及行动训练 | 90% | |
2 | 六个月内进行个别评估的比率 | |
⚫ 康复及训练中心 | 95% | |
⚫ 定向及行动训练 | 90% | |
3 | 一年内的个人训练计划达成率 |
⚫ 康复及训练中心 | 95% | |
⚫ 定向及行动训练 | 90% | |
4 | 一年内训练课程的完成率 | |
⚫ 康复及训练中心 | 95% | |
⚫ 定向及行动训练 | 90% |
质素
8. 服务营办者须符合 16 项服务质素标准。
IV 社署对服务营办者的责任
9. 社署会按《津贴及服务协议通用章节》的规定,向服务营办者履行「社署的一般责任」内胪列的职责。
V 资助基准
10. 资助基准载于社署向服务营办者发出的要约及通知书内。津贴
11. 在指定时限内,服务营办者将每年按整笔拨款模式获发资助。整笔拨款已考虑个人薪酬,包括供聘用人员的公积金,以及其他适用于服务单位营运的「其他费用」(用以支付其他所有相关运作开支,包括雇员补偿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及认可收费(如有的话)。获社署认可提供资助活动处所的租金及差饷,将按实际费用另行以实报实销形式发放。
12. 服务营办者可灵活使用获发的整笔拨款,但必须遵从最新《整笔拨款手册》及有效的《整笔拨款通告》就使用资助所载列的指引。整笔拨款或会有所调整,包括因应公务员薪酬调整幅度而作出薪金调整,以及因应政府整体物价调整因素而调整「其他费用」。政府不会承担因计划所引致而超出核准资助额的任何负债或财政影响的责任。
发放款项安排、内部控制及财务申报规定
13. 如服务营办者接纳《津贴及服务协议》,将会每月获发整笔拨款资助。
14. 服务营办者须负责维持稳健有效的财务管理系统,包括预算规划、推算、会计、内部控制系统及审计。服务营办者须妥善备存与项目有关的收支账簿、记录及证明文件,以供政府代表查核。
15. 服务营办者须根据最新《整笔拨款手册》及有效的《整笔拨款通告》订明的规定,提交经《专业会计师条例》(第50章)下注册的执业会计师审查的周年财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表。周年财务报告应以现金记账方式拟备,而折旧、员工积存休假等非现金项目不应计入报告内。特殊或主要资本开支项目如在管理委员会已作充分讨论、且理据充足及备存妥善记录的情况下,方可列入周年财务报告内。
VI. 有效期
16. 本《协议》于指定时限内有效。如服务营办者违反协议条件的任何条款而又未有按社署发出的书面通知上指定的方式及在指定时间内作出相应的补救,社署可在该通知到期后,向服务营办者发出通知期为 30 天的书面通知而终止本《协议》。
17. 如服务表现标准在协议期内有任何改变,社署会寻求与服务营办者达成共识,而服务营办者须按照指定的推行时间表达至新的要求。
18. 服务营办者是否可继续提供下一期服务,须视乎当时的政策指引、服务需要及服务营办者的表现等相关考虑因素。社署保留重新编配项目的权利。
VII. 其他资料
19. 除了本《协议》外,服务营办者亦须遵守相关《服务规格》所载列的规定/承诺,以及服务营办者建议书和补充资料的内容(如有的话)。如这些文件内容出现矛盾,则以本《协议》为准。社署会密切监察服务营办者有否遵守所有上述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