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11N7725164022022405
晋城市园林绿化管护事务中心 2022 年购买季节性用工服务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1N7725164022022405
甲方:晋城市园林绿化管护事务中心(玉龙潭、水杉园、丹河快线管护护队)
乙方:山西百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参加了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晋城市园林绿化管护事务中心 2022 年购买季节性用工服务采购项目,并成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管护队辖区内的日常养护、修剪、除草、浇水、施肥、补植补种、病虫害防治、机械使用及防火、防汛、水电安全、基础设施维修、后勤等工作,乙方根据管护队工作要求具体安排。
二、合同期限
x合同期限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止。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中标合同价款人民币小写:¥3553795 元/年,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陆万叁仟柒佰玖拾xx整,其中:玉龙潭管护队¥2552592 元/年,水杉园管护队¥385257 元/年,丹河快线管护队¥525847 元/年。
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经双方协商,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 15%,每月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抵扣结算。乙方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税务发票后完成相关费用支付。
四、用工人员基本要求
1、思想端正、品行良好、勤劳肯干、身体健康,年龄在 18 周岁(含)以上,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相关工作能力和经验,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严格遵守管护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照管护单位考核办法作为考核标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管护单位予以辞退。
五、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管护工作明确具体的服务要求、范围、内容和标准,并对乙方管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内部管理事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提出。
3、甲方制定考核办法,定期考核,根据考核办法评定乙方工作情况。
4、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园林机械。六、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权负责管辖区域内的管护工作,
2、乙方负责签订雇佣协议并负责工资发放和保险缴纳及发放劳保、防暑降温品和生产工具、卫生间物品等。
3、乙方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监
督、考核以及业务指导。
4、派遣员工应统一着装上岗。
5、爱护生产工具、节约用水用电,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加强派遣人员安全防范事故教育,确保派遣人员安全xx工作,因违章或操作不当等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 1%的违约金。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款总额 1%的违约金。
3、乙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 1 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1%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 10 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履行合同。
4、因甲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5、因乙方服务质量或未及时妥善处理工伤、安全事故和经济、劳务纠纷的,给甲方带来恶劣影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
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甲方没有任何形式的补偿 义务,如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合同期满后双方有续签意向的,经各方面测评合格后可续签,但不得超过三年。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玉龙潭管护队:
水杉园管护队: 丹河快线管护队: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2022 年 08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