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GDZB-GC-2023-18
竞争性谈判文件
程项目
项 目 编 号:GDZB-GC-2023-18
项 目 名 称:贵州大学附属中学大、小会议室装修工
贵州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目 录
敬告:制作《响应文件》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
贵州大学附属中学大、小会议室装修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GDZB-GC-2023-18
贵州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就“贵州大学附属中学大、小会议室装修工程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面向社会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贵州大学附属中学大、小会议室装修工程项目。
2.项目金额:采购预算金额:25.00万元,最高限价:244398.85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2023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拟声明)。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无须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 在“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特殊资格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
3.报名时出具下列相关资料:持法人委托函(原件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
公司公章和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原件。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以谈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购买和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时间和办法:
1.购买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8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缴费地点:贵州大学贤正楼二号楼二楼 208 室,每份 300 元(只收现金或刷卡),售后不退。
3.采购文件获取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贤正楼二号楼六楼 621 室负责发售采购文件(含电子版)。
4.谈判保证金的缴纳:缴纳金额为伍仟元整(¥5000.00 元),谈判前交贵州大学财务对公账户
(收款单位:贵州大学;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花溪支行;账号:52001513600050005958),谈判时须提供转账凭证。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谈判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贵州大学开标一室(贤正楼二号楼六楼 622 室)。五、现场踏勘:
①采购人自行踏勘,不统一组织;
②管理部门联系人:x老师,联系电话:00000000000六、采购人及其通讯地址:
采购人:贵州大学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邮 编:550025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0851-88292931
贵州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 2023 年 12 月 15 日
二、供应商须知
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贵州大学附属中学大、小会议室装修工程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GDZB-GC-2023-18 |
3 | 供应商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2023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拟声明)。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无须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 应 商 须 承 诺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1.特殊资格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报名时出具下列相关资料:持法人委托函(原件),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印章)。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 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以谈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4 | 资金来源 | 财政专项 |
5 | 最高投标限价 | 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报价超过作无效标处理) |
谈判保证金 |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前缴纳保证金。 |
6 | (2)谈判保证金的缴纳:缴纳金额为伍仟元整(¥5000.00 元),谈判前交贵州大学财务对公账户(收款单位:贵州大学;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花溪支行;账号:52001513600050005958),谈判时须提供转账凭证。 (3)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 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谈判供应商自行到贵州大学财务处办理退还手续(原途径退还至单位的对公账户); (4)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谈判保证金不予退回: ①提供虚假资质或证明材料,骗取成交的; ②谈判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后,签订合同前撤回其谈判文件; ③谈判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服务条款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④两家(或两家以上)谈判文件内容有雷同错误(经核实两处及以上相同错误); ⑤有证据证明谈判供应商参与了串标、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 为的; ⑥投标人严重不遵守开标纪律,经劝告无效的; 注:若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按无效投标处理。 | |
7 | 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份数 | (1)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74 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如因投标供应商未按照相关法规及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其投标无效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纸质文件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8 | 谈判时间 及地点 | 1.谈判时间:(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2.谈判地点:贵州大学开标一室(西校区贤正楼二号楼六楼 622 室)。 |
9 | 评审方法及标准 |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
评审及谈判程序 | (1)谈判小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成。 (2)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谈判小组将告知有关供 应商。 |
10 | (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技术、服务要求或合同条款,该修改将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第二次书面报价;谈判小组在谈判时,可视情况确定谈判报价次数,报价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二次,最后一次谈判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后一次报价不得高于供应商的前一次报价,若供应商后一次报价高于前一次报价,后一次报价无效,评审小组将以供应商的前一次报价作为有效报价,进行评审)后,由谈判小组根据最低评标价法和“成交评定原则及标准”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谈判承诺及样品进行综合评议,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售后服务相等的情况下,按报价由低向高进行排序,推荐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7)采购人将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依序确定成交 供应商。 | |
11 | 成交通知书 |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当日即可领取成交通知书,无故未领取将视为自动 放弃成交资格。因成交供应商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不退还其谈判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12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
13 | 验收 |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规范验收标准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完工后向采购人 申请验收。 |
14 | 付款方式 | 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在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合同价款总金额的 70%;待本工程经过甲方审计定案(含增减工程量部分),乙方交纳定案金额的 3%作为该项目的质保金,甲方支付乙方至定案总金额的 100%;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
15 | 成交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成交供应商成交服务费。 |
16 | 谈判文件的补充、澄清或修改 | (1)谈判文件发出后,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具备约束力,在此情况下,谈判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谈判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对谈判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在贵州大学网上招标信息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谈判供应商有义务定期登陆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人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公告视为已送达各谈判供应商,请各谈判供应商密切关注。 (3)当谈判文件与谈判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 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 |
17 | 质疑 |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18 | 谈判报价及工程变更 | ①本项目(图纸包干价招标,无工程量清单):按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总价包干。 ②工程变更:合同xx图纸变更、现场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a与投标内容有相同子项的,其工程变更价格执行承包人的中标价;b 没有类似子目的,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调价文件及贵州省(2016 版)五部定额计算,主要材料价格参照施工同期 《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取,并执行投标同口径优惠下浮率,造价信息中缺项的按市场询价确定;x a、b 两条都无法执行,项目实施前,由发包人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市场询价并进行全费用综合单价签认,执行投 标同口径优惠下浮率,签认后的价格进入项目总结算。 |
19 | 备注 | 谈判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如与谈判文件正文中内容不相符时,以本表内 容为准!!! |
1.合格的供应商
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 只有通过本次谈判小组资格审查合格的参谈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程序。
1.3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符合谈判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前附表。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各项条款,并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响应文
件。
4.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及其形式。
4.1 谈判时需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响应文件封面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内容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竞争性谈判投标纸质文件须编制一一对应目录、标注连续页码,A4 纸打印胶装成册。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加盖供应商公章,骑缝加盖供应商公章;
4.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盖章才有效;
4.4 谈判文件编制内容包含并不仅限于提供以下内容:
4.4.1 谈判文件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含中小企业声明函);
4.4.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保证对所投产品达到谈判文件中谈判内容要求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按国家规定执行三包政策;
4.4.3 响应本次采购内容的详细技术资料;
4.4.4 投标函和报价一览表(一律按人民币报价);
4.4.5 企业简况、提供近两年的类似业绩;
4.4.6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相关业绩;
4.4.7 对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4.4.8 其它。
5.另备一份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保证金转账凭证(贵州大学财务处开具的电子票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印章鲜章(原件备查),在谈判前验证供应商身份。
6.谈判文件的密封与签署
6.1 供应商应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共同装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袋,用密封条进行密封,并在每一封口、接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签章。
6.2 响应文件袋封面按以下格式编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注:填写谈判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6.3 供应商在递交谈判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签注盖章的,采购人将不予接
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7.保证金
7.1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时止)
缴纳保证金。
7.2 保证金交纳:
①缴纳方式: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前交贵州大学财务对公账户(收款单位:贵州大学;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花溪支行;账号:52001513600050005958),并到贵州大学财务处开具电子票据,谈判现场提供查验。
②缴纳时间:自报名成功起,至开标时间止。
7.3 保证金退还:
谈判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即可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由谈判供应商自行到贵州大学财务处办理退还手续(原途径退还至单位的对公账户);
7.4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谈判保证金不予退回:
7.4.1 提供虚假资质或证明材料,骗取成交的;
7.4.2 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后,签订合同前撤回其响应文件;
7.4.3 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
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服务条款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7.4.4 两家(或两家以上)响应文件内容有雷同错误(经核实两处及以上相同错误);
7.4.5 有证据证明谈判供应商参与了串标、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8.签订合同
8.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 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人处进行合同接洽,按“成交通知书”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8.3 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要求,在限期内签订服务合同,采购人将撤销其“成交通知书”和不退还其保证金,并重新选择成交供应商或另行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
9.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成交供应商成交服务费。 10.谈判截止时间
10.1 谈判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
10.2 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谈判文件送到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地点,超过谈判截止时间递交谈判文件不予接受。
11.谈判提供的产品必须合符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若达不到相关要求,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并保留对供应商的追责权利。
12.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项目的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谈判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仅适合货物、服务采购)
13.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成交资格、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14. 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
14.1 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4.2.1 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
14.2.2 质疑必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应当加盖质疑单位公章,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
14.2.3 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14.3 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4.3.1 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箱、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加盖公章后,送采购人处。
14.3.2 质疑文件递交地点:采购人:贵州大学
详细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14.3.3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为:供应商取得采购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供书面质疑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人出示购买采购文件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3.4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4.3.5 质疑函的格式应遵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进行填写,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14.4 质疑答复:采购人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采购评审小组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的质疑。
14.5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贵州大学纪委监察投诉。
1.谈判采购小组的组成采购单位代表 1 人
有关技术专家 2 人
2.谈判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1 谈判前,查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确定供应商合格后,核验供应商谈判保证金缴纳情况,由各供应商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包封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确定响应文件包封合格后,由采购人依报名顺序开启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2 谈判时,由谈判采购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不超过 10 分钟)提出最终报价及相关承诺并签字确认
(供应商在第二轮报价时,将报价写好,折叠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提交谈判小组当场唱标,不公开唱,当场宣布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价),最终报价异常低价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供货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 谈判采购小组根据最低价评标法和“成交评定原则及标准”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谈判承诺及样品进行综合评议,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售后服务相等的情况下,按报价由低向高进行排序,推荐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3.1 由采购人根据谈判采购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上依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2 若成交供应商第一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招标人可依序确定第二或第三候选供应商成交。也可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4.若本项目第三次公开挂网竞争性谈判,有效供应商还不足三家,但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能形成实质性竞争有两家,可现场组织竞争性谈判;若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合格供应商,可现场转入单一来源的协商程序。也可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验证内容
四、谈判验证及内容
1.1 谈判时,谈判小组首先审验谈判代表的资格和供应商资格。 2.资格证明文件
2.1 一般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2023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拟声明)。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无须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⑧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以谈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2 特殊资格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3 谈判保证金审查:提供保证金已缴纳的依据(贵州大学财务处开具的电子票据)。
2.4 其他资格: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签字、盖章、响应文件份数等)
2.5 实质性响应审查:
2.5.1 商务与技术条款无负偏离(按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偏离表)。
2.5.2 报价审查:
①异常低价审查,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组价清单、材料分析表、优惠下浮率等商务材料。
2.6 无效标条款审查(本采购文件第五节 第 7 项 无效标条款)。 3.有关资料及说明
3.1 企业简况;
3.2 公司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3.3 技术资料;
3.4 供应商的报价及保修承诺书;
3.5 售后承诺;
3.6 其他
4.谈判主要内容:
4.1 项目工期、验收、质保、售后承诺、付款条件及本次采购所涉及的其它内容。
五、成交评定原则及标准
谈判小组根据以下标准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综合评议: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当服务质量、售后条件、项目人员配备等相等,按报价最低的原则在谈判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
1.优先评定推荐原则
1.1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1.2 质量好优先原则;
1.3 价格低优先原则;
1.4 交货时间短优先原则;
1.5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好优先原则;
1.6 企业信誉好优先原则。
2.成交评定标准
2.1 按评标价最低的原则在谈判现场推荐成交供应商,供应商的最终评标价最低且报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若供应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无效,谈判小组将以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作为有效报价,进行评审。供应商提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说明哪一个有效,以正本为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以上报价(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的,以大写为准,大小写均填写错误时视为无效报价。
2.2、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印发通知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说明:
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本项目属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指本工程全部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
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谈判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中:评审价=谈判报价。
注:本项目已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区分中、小企业对小微企业报价进行扣
除。
2.4 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施工在功能和性能上能最大程度地满足采购要求。
2.5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好,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有良好的质量保证承诺。
2.6 供应商信誉: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
2.7 供应商承诺的供货周期能满足采购要求。
2.8 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函及资料能最大程度地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
2.9 供应商的相关业绩较好。
2.10 供应商承诺的其它优惠条件对采购人最为有利。
3.谈判结束后,采购人在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4.确定供应商后,采购人将当场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5.《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文件、《供应
商现场承诺书》和《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实质性响应审查: 谈判小组将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无实质性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
7.废标条款:(谈判保证金不与退还)
7.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7.1.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1.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7.1.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7.1.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1.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1.6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7.2.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谈判会议的;
7.2.2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7.2.3 响应文件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
7.2.4 供应商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的;
7.2.5 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胶装、密封、签署、盖章的;
7.2.6 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需求及技术、商务要求的;
7.2.7 供应商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7.2.8 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7.2.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2.10《响应文件》目录和内容不一一对应混淆不清及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7.2.11 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策、法令,保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做到公正、公开、公平,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
2.评审工作由贵州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组织的谈判小组进行,谈判小组由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采购小组参加现场人数不得超过 3 人。
3.谈判专家及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学校利益的行为,如有发生,将追究法律责任。
4.评审期间,谈判小组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谈判工作纪律和保密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情况和响应情况透露给与谈判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5.从谈判之日起,至《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止,任何供应商不得与谈判专家、采购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或联系。供应商企图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并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6.评审的依据是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响应文件和谈判小组审核的响应文件的补充资料,而不是其他任何资料。
7.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地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澄清后满足要求的,按有效标接收。
8.谈判小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就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资质、资信证明文件,以及有关资料,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确认后,并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原则进行评审。
9.谈判专家对评审结果共同负责,并在《评审报告》和《成交确认书》上签名确认。
七、采购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见附件)
1.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见附件)
2.主要材料参照品牌表(见附件)
二、商务要求:
1 工期工程地点、施工工期及质保期
1.1 工程地点:贵州大学附属中学;
1.2 工期:本项目施工工期为 30 个日历日;
1.3 质保期:不低于贰年。
2.验收、组价方式及取费标准
2.1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规范验收标准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完工后向采购人申请验收。
2.2(1)供应商根据采购谈判文件要求及市场行情并结合政府相关配套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按工程的总价报价。
(2)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谈判文件》、《施工图》、《答疑文件》及要求,依据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同期造价信息》、结合市场价及相关政策性文件、技术规范编制谈判文件进行工程的总价报价(须提供详细的预算书并盖注册造价师或预算员印章),若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漏项、漏算、错算,被认为是对招标人的优惠,中标后不作调整增加,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
3.投标人在招标人带领下,应到工地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中标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误差或工期延长将不被批准,若因此对招标人造成损失,招标人将向中标人索赔。
4.工程变更:执行《贵州大学基建管理办法》。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子项目工程量变更,若变更增加的工程量不足 10%时,执行原投标报价及同口径优惠下浮率;若变更增加的工程量超过 10%时,则按《贵州省 2016 版计价定额》进行重新组价(主材价格执行贵州省同期造价信息,若造价信息无相同或类似主材价格的,则执行当地市场询价),当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重新组价后的 10%时(含 10%),招标人按照重新组价后的单价并执行投标人报价的下浮率进行结算。供应商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低于招标人重新组价后的单价时,按中标人原报价执行,不作调整。
( 注:投标同口径优惠下浮率=中标供应人中标价格/拦标价×100%)
5.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内容完成,并经过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合同价款总金额的 70%;待本工程经过甲方审计定案(含增减工程量部分),先由乙方返回定案金额的 3%作为该项目的质保金,甲方支付乙方至定案总金额的 100%;质保金在质保
6.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附件要求列出主要材料明细表,并排列在“谈判报价函”次页(附表见后)
7.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相关安全防范工作(为作业人员购买保险),为本项目的安全事件负全责。
8.报价要求:
①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目录须和内容、页码一一对应;
②供应商填写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
③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④最终报价应含施工、材料采购、运输、验收、人工、税费等所有本次采购相关费用
(交钥匙工程)。
9.其它要求:所以主材需满足设计并不低于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以及环保标准。
八、 合 同 条 款 (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
(封面)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一:
贵州大学:
谈 判 报 价 函
我单位认真研究了“贵州大学 ( )工程(项目编号: )”谈判文件,愿意承担该工程谈判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并履行谈判文件中对谈判成交供应商的全部要求和相应承担的义务。
1、本 工 程 谈 判 项 目 的 总 报 价 为 人 民 币 ( 大 写 ) 元 整
(¥: )。
2、本工程按相关定额和取费标准总价包干,优惠下浮率为( )%已计入上述报价中。
3、如果我单位成交,我们将按谈判文件中的规定,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 2 日内接洽合同,并按总工期( )日历天安排施工和验收。
4、保证质量一次性达到国家相关的现行验收规范标准,按时交工验收。
5、质量保证期: 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注:本函中优惠下浮率=中标供应人投标总价/拦标价×100%。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邮政编码: 邮箱:
附件二:
主要材料参数及品牌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 地 | 品 牌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注:此表可自行扩展)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邮政编码: 邮箱: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贵州大学
我 (姓名) 系(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兹委派我单位职工(委托代理人姓名)参加贵方组织的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无再转委权)。
委托代理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部门: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认可本授权) 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国徽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国徽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头像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头像面)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供应商单位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和印章)
年 月 日
注:1、请另外单独准备一份无需密封,作为接收《谈判文件》前验证谈判授权代表身份所用; 2、本页内容须本页上面填写完成,不得转页。
附件四:
工 程 预 算 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编 制 单 位 : ( 公 章 )编制人: (印章)
附件五:
施 工 方 案
(格式自定)
附件六:
报价服务相关的技术、商务说明资料(如有)
1.报价工程的规格、技术条件和说明;
2.报价服务质量标准、检测标准;
3.对报价服务与交付使用等方面采取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4.实施地点、服务时间、验收方式、实施进度及实施条件;
5.技术服务;
6.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七:
关于资格证明文件声明的函
致:贵州大学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项目名称、编号: )的竞争性谈判邀请,本签字人
(授权代表)愿意参加谈判,提供项目说明中规定的 并证明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单位名称(盖公章):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
名称: 签字: 地址: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传真: 邮编: 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八:
商务与技术条款偏离表(货物、服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技术/商务要求条款号 | 商务与技术条款 | 谈判响应文件的 商务与技术条款 | 说明 |
注:
1.“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填入说明栏。
2. 请逐条对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项目实施范围及要求”中的相关商务、技术要求,认真填写该表。
供应商全称: (公章)
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九:
供应商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个人社保编号 | 岗位职责 | 专职/兼职 | 项目经验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人 员 | |||||||||||
技术人 员 | |||||||||||
其他人 员 | |||||||||||
备注:拟投入人员证件、项目经验证明文件及社保缴纳凭证的复印或扫描件(按拟投入情况表所列顺序依次排列对应,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印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贵州大学)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地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十一: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附件十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贵州大学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交易编号为: ,项目名称: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供应商:(盖章)声明时间:
附件十三:
供应商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承诺函
致:贵州大学
我公司自愿参加 (采购名称) 的 (项目名称) 的谈判,并慎重作出如下声明承诺:
一、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 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
第七十三条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三、财政部 87 号令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四、政府采购针对供应商投标行为的其他规定
我公司声明承诺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投标活动,严格遵守以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对供应商投标行为的规定,如声明承诺不实,将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盖章)日期:年 月 日
附件十四:
致: 贵州大学
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
为: ,项目名称: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 年 月 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五:
供应商认为需补充的其它材料(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