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WH01CG2024HW2957
芜湖市政府采购项目
(货物)
项目编号: WH01CG2024HW2957
项目名称:
芜湖市疾控中心国家哨点新冠监测三代测序试剂(二次)
采购人:芜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子签章)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2024 年 03 月 26 日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芜湖市疾控中心国家哨点新冠监测三代测序试剂(二次)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项目编号:WH01CG2024HW2957(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 120240237 号)
项目名称:芜湖市疾控中心国家哨点新冠监测三代测序试剂(二次)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预算金额:65 万元
最高限价:65 万元
采购需求:芜湖市疾控中心国家哨点新冠监测三代测序试剂(二次),采购配合中心Nanopore 新冠三代测序仪使用的专机专用试剂盒、测序芯片等。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 个日历天。分批次供货,≤5个日历天/批次,具有 24 小时应急服务,特殊情况下需 2 小时送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
采购的。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信用要求: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时间:2024 年 03 月 27 日至 2024 年 04 月 01 日,每天上午 9:0 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受邀请供应商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并获取采购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C 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
售价:0 元。
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2 日 10 点 15 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时间:2024 年 04 月 02 日 10 点 15 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1.资金来源:市本级财政资金
2.本项目免收采购保证金。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4.其他事项说明
4.1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2 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如成交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2〕618 号)执行。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 178 号联系方式:0553-3810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9 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方式:18130374117、15955353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阿保、江荟洁
电话:18130374117、1595535332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 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 | 采购包划分 | 本项目是否划分采购包: ■否 □是,本项目共分为 / 个采购包,本采购包为第 / 采购包。 |
2 | 合同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1)允许分包的范围和内容: / ; (2)分包的金额和对分包人资质要求: / ; (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采购人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根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向中小企业分包。 (4)除上述情形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3 | 质疑及答复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 ttps://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 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4 | 响应文件提交 | 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须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
5 | 响应文件 有效期 | 自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 |
6 | 履约保证 金(合同履约担保) | 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否; □是:合同金额的 / %。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现金、支票、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以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供应商可使用全流程线上电子保函服务,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承诺电子担保凭证。) 3.履约保证金账户(如供应商选择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账户供成交供应商选择) (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 110180102100058787 7244168 (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 (3)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
建设银行芜湖政务新区支行;账号:34050167860800001 625-0003 (4)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金桥支行;账号:12630 1010400377840000000031 4.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 理规定》(公管〔2022〕37 号)。 | ||
7 | 供货的时间、地点 |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65 个日历天。分批次供货, ≤5 个日历天/批次,具有 24 小时应急服务,特殊情况下需 2 小时送达。 供货地点:芜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 |
8 | 付款方式 |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合同签订后支付 30%合同款作为预付款,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注:供应商申请预付款须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 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
9 | 代理服务费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3.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转账/电汇。 |
10 | 最后报价 | 供应商在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后,需保持电话畅通,网络正常,在收到单一来源采购人员通过系统发出的最后报价通知后,三十分钟之内填写报价内容并加盖电子印章提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视为退出采购活动。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 y/bszn/003004/20220811/6f273903-bb00-45eb-b107-f7068d 200e77.html |
11 | 邀请供应 商现场参与开启 |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
12 |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方式 |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 □1.“不见面”系统进入方式。一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不见面”系统链接进入。二是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whsggzy.wuhu.go v.cn/BidOpening 2.使用不见面系统的项目,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并确认其状态和网络链路等运行正常。各供应商在开启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
注意事项如下:1.供应商解密的数字证书均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否则将无法正常进行解密工作。2.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应注意尽量避免更换数字证书中的基本信息,例如: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原因是如更换该信息会导致数字证书中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现场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文件(期间续期数字证书 操作也会更改序列号)。 | |||
13 |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 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 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 | |
14 | 合同签订时间 | 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 | |
15 | 绿色采购 |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 号)、芜湖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3〕417 号),加强绿色采购。 1.抓好节能产品采购政策落实; 2.严格落实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 3.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使用; 4.落实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5.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力度; 6.鼓励供应商绿色转型发展。 | |
商品包装 | 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可以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 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 ||
绿色建筑、绿色 建材 | 为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照《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 5 号)执行。 | ||
16 | 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 |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如成交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2〕618 号) 执行。 |
17 | 特别说明 | 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经营者。 |
备注 | 1.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附后。 3.诚信响应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由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处罚或处理。 |
附件:
1.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
一、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
(一)供应商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 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7/003007001/20210226/daba39 63-8c89-4a98-b39d-bbb8cfac4487.html、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7/0 03007001/20211019/aaef3f48-7c1f-400c-a46f-cb2091dd839d.html),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操作,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供应商需通过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二、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供应商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期内登录系统进行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供应商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响应文件。
三、制作响应文件
(一)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响应文件。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3-3121801,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https://do 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type=tp&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 Code=431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响应文件(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响应
(一)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上传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
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开启
(一)开启时间、地点和人员。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若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二)开启程序
1.宣布开启纪律;
2.宣布供应商、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供应商名称并检查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4.供应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响应文件;
5.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二次解密,当众开启;
6.开启结束。
(三)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响应。
1.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选择开启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视为其响应不成功;
3.供应商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启时间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放弃响应。
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未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6.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启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六、协商
(一)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采购工作,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协商办法进行,并对协商情况记录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供应商在协商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可能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三)供应商需补充主体库登记资料的,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完成。
(四)项目协商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终止后续协商:
1.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2.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七、意外情况的处理
(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因供应商的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交易系统;
2.电子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电子交易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
6.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二)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项目程序中止,待电子交易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恢复系统运行,项目程序继续进行。
2.终止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程序,并通知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八、因供应商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提交的响应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启等采购活动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九、其他
如本要求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
特别提醒:
1.根据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缩短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的采购项目,不得晚于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内签订采购合同。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 5 个工作日
内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账户,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长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
2.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 74 号令)第十九条规定: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
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采购人应根据规定,严格履行验收手续。
4.采购人应根据现行的诚信评价细则对政府采购类项目供应商进行诚信评价,按“谁评价、谁负责”原则,客观公正的实施诚信评价。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慎重选择相应的产品及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参与采购活动。
2.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醒目方式为标注“*”。本章中标注“*” 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并提供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料。对于实质性要求的,应使用“*”标注;如未使用“*”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 “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表述的,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
3.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等所有费用。
4.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协商办法及标准规定填写。
5. 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 本章中标注“▲”的产品为主要标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标的标注“▲”。
7.为落实政府采购关于节能、环保的政策要求,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链接,并根据查询结果,在采购需求一览表填写列入品目清单情况。
采购产品如有列入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类节能产品,必须按品目清单要求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或经市场监管总局《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8.采购产品如有列入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
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予以明确。
10.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表所示)
附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采购需求说明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是否采购节 能产品 | 是否为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 品 |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 | 标的性质 (货物/服 务) | 备注 | |
强制采购 | 优先采购 | |||||||||
1 | ▲测序芯片 | 1.测序芯片兼容采购人现有MinION测序仪。 2.内置专属传感器阵列、专用集成电路(ASIC)和 R10 纳米孔。 3.R10 系列的纳米孔通道内含两对碱基读头,对共有序列准确率要求较高的测序实验。产出数据的准确 率众数可高达 99%以上。 | 16 | 张 | 否 | 否 | 否 | 工业 | 货物 | |
2 | 超敏新型 | 1.支持新冠核酸阳性样本进行新冠 | 192 | 人 | 否 | 否 | 否 | 工业 | 货物 |
冠状病毒全基因组捕获试剂盒 | 病毒全基因组捕获扩增,最终得到的 DNA 产物可用于二代和三代测序文库构建; 2.包含新冠病毒基因组反转录和全基因组扩增模块,无需额外添置试剂; 3.反应体系具备染料示踪功能,提示试剂漏加风险; 4.覆盖所有不同亚型新冠毒株,包括但不限于 Alpha、Beta、Gamma、 Delta、Omicron; 5.支持新冠疫苗、咽拭子、体液、环境样本等不同样本类型; 6.支持高 Ct 值样本,Ct 值小于 32可获得全基因组高覆盖结果; 7.需搭配采购人现有杭州柏熠生信分析软件,并可实现引物去除,精确获得新冠分型,新冠全基因组序列,突变位点和溯源信息; 8.提供叠瓦式400bp 和1200bp 双引 物池,有效抵制引物扩增脱扣。 | 份 | ||||||||
3 | 快速条码试剂盒 | 1.为≥12 个基因组DNA 样本添加条形码、构建混样测序文库。 2.支持低起始量 gDNA(1-5 ng)的 文库构建,支持手动制备。 | 2 | 盒 | 否 | 否 | 否 | 工业 | 货物 | |
4 | 清洗试剂 盒 | 清洗试剂盒可适用于采购人现有 MinION 测序芯片的清洗和再利用 | 9 | 盒 | 否 | 否 | 否 | 工业 | 货物 | |
5 | 测序芯片 制备试剂盒 | 适用于采购人现有 MiNION 测序芯 片的预处理,或在测序过程中为芯片补充文库。 | 2 | 盒 | 否 | 否 | 否 | 工业 | 货物 | |
6 | 核酸纯化磁珠 | 1.有效去除多余的 dNTPs、引物、引物二聚体、盐和其他杂质 2.双链与单链核酸无区别结合. | 1 | 盒 | 否 | 否 | 否 | 工业 | 货物 | |
7 | DNA 高灵敏度和宽范围测定试 剂盒 | 1.简单、精准的 dsDNA 定量。 2.对 dsDNA 具有高度选择性。耐受污染物,如盐、溶剂或去污剂。 | 2 | 瓶 | 否 | 否 | 否 | 工业 | 货物 | |
8 | 自动化多样本DNA 辅助建库试剂盒 | 1.本试剂盒适用于采购人现有 ONT测序平台(MinION 测序仪)连接法测序多样本文库制备,支持 gDNA以及 gDNA/cDNA 扩增产物,适配自动化建库仪使用; 2.提供末端修复、barcode 连接和 | 14 | 盒 | 否 | 否 | 否 | 工业 | 货物 |
adapter 连接功能模块; 3.包含磁珠、酶、缓冲液和 ONT barcode 条形码等组分; 4.提供 5 次多样本建库反应,样本 总数不超过 24 份; 5.支持微生物基因组、宏基因组、人基因组、动植物基因组测序文库构建。 | ||||||||||
9 | 免扩增条形码辅助扩展包 V14 | 内含额外的建库试剂 | 4 | 盒 | 否 | 否 | 否 | 工业 | 货物 | |
10 | 测序辅助扩展包 V14 | 内含测序缓冲液(SB)、洗脱缓冲液(EB)、文库溶液(LIS)及文库颗粒(LIB),及 V14 测序芯片预处理试剂:测序芯片冲洗液(FCF)及 测序芯片系绳(FCT)。 | 4 | 盒 | 否 | 否 | 否 | 工业 | 货物 | |
11 | 自动化辅助建库试剂盒-磁珠组分 | 1.可有效去除多余的 dNTPS、引物、盐离子及其他杂质; 2.双链和单链 DNA 都能得到纯化; 3.可以进行手动建库和自动化建库等多种建库场景。 | 48 | 人份 | 否 | 否 | 否 | 工业 | 货物 |
第四章 协商程序及成交标准
1.响应文件审查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对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2.协商及最后报价
2.1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与供应商进行协商。
2.2 协商结束后,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二、协商办法和标准
1.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资格审查 | 营业执照 |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信用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执照 |
资格条件 | 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信用要求 | 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注: 1.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 www.creditchina.gov. cn 查询为准)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 www.credit china.gov.cn 查询为准)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 w ww.ccgp.gov.cn/查询为准)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 www.gsxt. gov.cn 查询为准)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提交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审查,信用记录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记录信息为准。 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截图随其他采购资料一同存档备查。 4.在上述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 资格审查依据。 | |
其他 | 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应该按无效响应处 理的情形 |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2.符合性审查
审查标准
审查内容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 |
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委托人资格 | 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响应文件盖章 |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 |
响应文件签署 |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签章) | |
响应文件格式 |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 法辨认 | |
响应报价 | 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 |
交货时间、地点、付款方式 | 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 |
实质性要求 | 与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或未提供实质性要求证明 材料的。 | |
节能产品 | 未提供强制采购类产品证明资料的 | |
其他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的情形 |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
1.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2.成交结果公告除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
范》规定公告外,还应当公告无效供应商名称及原因(如有),经评审认可的成交供应商业绩(如有)。
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
一、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1.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二、响应文件
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依法真实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2.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就有关协商的所有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2.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2.4 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2.5 响应文件包含的内容详见第七章。
2.6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7 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8 响应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9 供应商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所需费用自理。
2.10 使用电子化交易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
三、报价
3.1 供应商应当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
3.2 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见邀请函,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四、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和协商
4.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4.2.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按第四章协商程序及成交标准进行协商,并编写协商情况记录。
五、终止采购
5.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六、保密要求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开展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协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协商过程和结果。
7.1 成交结果信息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7.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s://whsggzy.wuhu.gov.cn); 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7.3 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提出。
7.4 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也可以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
〔2018〕11 号)规定,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在线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3121232。
7.5 质疑与投诉的处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
八、合同的授予和签订
8.1 采购人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九、验收
9.1 采购人验收时,应严格依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检测、验收费用由合同甲方(采购人)承担。
十、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
10.1 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0.2 采购人允许分包,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0.3 采购人不得强行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或使用指定的分包供应商。十一、责任承担
11.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及违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
十二、其他
12.1 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六章 采购合同(格式)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本项目采用 采购方式,经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认真协商,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及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附属材料、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附属材料、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
标的名称: ;标的质量: ;
数量(规模): ;
履行时间(期限): ;地点和方式: ;
包装方式: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 (¥ 含税)。
2.本合同价为固定不变价。第三条 付款条件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是否支付预付款: □否; □是:金额和比例: ;支付时间: 。具体付款方式:
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乙
方账户,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长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第四条 结算账户
乙方账户信息: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是否为政府采购贷款业务银行账户:
(注:填“是”或“否”;如填“是”,
则该银行账户如需变更,须经政府采购放贷银行出具书面盖章变更意见,否则不得变更账户信息)
第五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2.如果甲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 LPR 支付逾期利息。
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4.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 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
6.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 7 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本合 同总价的 2%),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8.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9.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转让与分包
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乙方应在响应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
第九条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
申请仲裁。②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下列关于采购人名称 委托 代理机构名称 进行 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单一来源采购文件;②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
③服务承诺;④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3.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合计 页,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
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一、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声明
采购人: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声明
1、在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分包项目注明包号) 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方愿意按人民币(小写) **** 的响应报价,遵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采购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
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方的响应,我方将保证在*****的供货期内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
3.我方同意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
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响应文件连同贵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6.我方完全接受采购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如有)等。
芜湖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三)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执照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
___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
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
①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审慎填报本声明函。
②企业名称(盖章)即供应商(盖章)。
③货物采购项目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只填写货物标的即可。
④采用联合或合同分包方式的,供应商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⑤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有应填未填或填写不真实谋取成交结果的,则《中小企业声明函》作无效处理,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四、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品品牌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执行质量标准 | 交货期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1 | |||||||||||
2 | |||||||||||
3 | |||||||||||
… | |||||||||||
响应报价合计(元) |
备注:
1.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采购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3.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
五、技术规格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列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
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货物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 | 响应货物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 | 偏离情况 | 差异说明 | 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 |
1 | 正偏离/负偏离 | |||||
2 | 正偏离/负偏离 | |||||
… |
备注:
1. 供应商仅需列明存在偏离(包含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除列明的偏离外,视为全部符合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要求。“符合”指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2.本表填写时,采购货物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为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要求,响应货物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应据实填写,注意不得直接复制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要求。
3.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采购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名称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情况 | 差异说明 | 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位置 (页码) |
1 | 交货时间 | 正偏离/负 偏离 | ||||
2 | 交货地点 | 正偏离/负 偏离 | ||||
3 | 付款方式 | 正偏离/负 偏离 | ||||
… |
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列商务条款,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
备注:
1. 供应商仅需列明存在偏离(包含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除列明的偏离外,视为全部符合采购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符合”指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采购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七、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
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日期: 年 月 日
八、其他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
名) 为我方授权委托人,参加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的单一来源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合同洽谈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项目履约结束时止。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 (电子响应文件中须输入姓名)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性别:
年龄: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① 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 (职务名称)。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印章)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①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
2.供应商按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及协商办法和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包含实质性参数、重要技术参数证明材料等。
九、供应商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相关要求(下列要求与电子化交易平台中提供的报价函格式内容不一致的,以下列要求为准):
1.单价按最后报价/响应声明函报价同比例调整。
2.其他要求(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