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采购计划文号 商品名称 品牌 型号 配置要求 采购数量 成交单价 小计 1 B12STT[2022]20号 新疆公务车维修和保养服务 - - - 1 20800.00 20800.00 合同总价(元) 20800.00 合同总价(大写) 贰万零捌佰元整 序号 采购计划文号 采购目录 数量 预算 资金来源性质 资金支付方式 1 B12STT[2022]20号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1 20800.00 一般公共预算 授权支付
政府车辆维修保养 合同
编号: 11N45763338520222203
采购单位(甲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
服务单位(乙方): 乌鲁木齐博恒泰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兵团本级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点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已入围供应商协议填报入口-乌鲁木齐博恒泰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点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已入围供应商协议填报入口-乌鲁木齐博恒泰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点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已入围供应商协议填报入口-乌鲁木齐博恒泰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B12STT[2022]20 号 | 新疆公务车维修和保养服务 | - | - | - | 1 | 20800.0 0 | 20800.00 |
合同总价(元) | 2080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贰万零捌佰元整 |
二、付款方式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采购目录 | 数量 | 预算 | 资金来源性质 | 资金支付方式 |
1 | B12STT[2022]20 号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1 | 20800.00 | 一般公共预算 | 授权支付 |
三、服务条款
1.乙方承担甲方车辆维修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小修保养、专项维修和应急维修。维修项目以《车辆送修通知单》和双方认可的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结果为准。
2.乙方接修甲方车辆应当进行维修前检验,以便确定具体维修项目和方法,检验后要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和维修报价单,双方确认签字后才能展开作业。
3.乙方维修甲方车辆过程中如发现有新增的维修项目或需要延迟竣工交车日期,应当及时向甲方说明,经甲方业务部门同意并协商维修材料和工时费收费标准后,方可进行维修,否则新增项目甲方不予承认。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车辆维修转包。
5.乙方维修甲方车辆应当使用全新原厂正品配件材料,无原厂正品配件材料而必须使用副厂或者修复件时,应当事先说明,并如实填写材料清单,标明出处、标价,并保证质量,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甲方将对乙方维修过程中使用的维
修配件进行不定时抽验,若出现违反约定标准的情况,乙方将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维修配件价款 两 倍。
6.乙方在维修中更换下的配件、总成等,应当交由甲方处理。
7.乙方维修甲方车辆工时定额标准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执行。
8.车辆维修价格乙方应当进行单车核算。在车辆修竣后,乙方打印单车维修结算单,由甲方接车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据此在车辆修竣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9.甲方车辆到乙方送修时,双方应当填写车辆交接清单,办理车辆入厂交接手续,同时甲方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
10.甲方车辆在修期间乙方负有保管责任,车辆及其附件如有丢失损坏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11.甲方车辆在修期间,乙方除必要的试车外不得擅自动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2.车辆修竣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接车,车辆修竣出厂双方应当履行出厂交接手续,同时乙方将相关维修资料和物品一并交甲方。
13.乙方承修甲方车辆执行的技术标准为:
□国家标准、□军队标准、□行业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标准
14.乙方对甲方车辆应当优先安排维修,车辆在修时间整车修理不超过10天,总成修理不超过5天。需疑难零配件的特殊车辆维修或事故出险车辆维修,应视筹措配件难易程度或车辆损伤程度,由双方协调维修工期。
15.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车辆出厂时,乙方应当签发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16.乙方承修甲方车辆实行质量担保,修竣车辆的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17.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双方进行车辆出厂交接当日起算。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由乙方无条件返修,返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18.乙方承诺对甲方车辆实行应急救援服务、上门维修服务和24小时服务。
19.在省市行政区域或公里范围内,甲方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乙方应及时派员抢修, 小时内到达,并免费提供拖车救援服务。
20.乙方应当建立维修应急保障组,制定应急保障方案。甲方提出应急保障需求时,乙方应急保障组必须立即出动。
21.乙方对甲方实施应急保障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单独核算。
22.乙方承修甲方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安全保密有关规定,对涉密信息不询问、不议论、不散布,对涉密信息载体应当登记注册、集中管理、统一处理,杜绝失、泄密现象发生。
23.乙方应对参与民用车辆维修的人员进行审查,确保政治合格。
24.乙方不得在甲方车辆维修过程中安装能够获取信息的任何装置。
25.甲方有权对乙方车辆维修的安全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6.乙方存在弄虚作假、擅自增加收费项目、虚列维修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问题,甲方有权拒付相应维修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7.甲方送修车辆为整车修理、总成修理维修类别时,在质保期间应按照乙方提出的使用保养要求进行使用和保养车辆,否则因使用不当或未按要求进行保养而导致的车辆损坏,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开发区支行
账号: 账号: 651100860018160050910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