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card® 独家- #HelloHappy
Mastercard® 独家- #HelloHappy
活动期
豐隆银行有限公司 (“HLB”) “Mastercard® 独家 - #HelloHappy” (“活动”) 将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 00:00:00 ( 马来西亚时间凌晨 12:00 ) 开始,直到 2018 年 6 月 30 日 23:59:59 ( 马来西亚时间夜晚 11:59 ) 结束 (“活动期”), 除非另行通知。
条款与条件
以下所列出的条款与条件将用于此活动(“条款与条件”)。
参与资格
1. 本活动开放给在以下第 2 条例中未被排除参加活动的 HLB Mastercard® 信用卡 (“HLB 卡”) 的全新或现有的主卡持卡人 (“持卡人”)。
为免产生异议,新的 HLB 卡的主卡持卡人是指在活动之前不曾拥有任何 HLB 卡但已在此活动期间申请了 HLB卡,并获得批准的客户。
2. 以下所列明的人士 不能 参与此活动:
a) 在马来西亚境外所发行的 HLB 卡持卡人;
b) 持卡人不再持有任何有效的 HLB 卡和/或信用卡账户尚拖欠款额;
c) 持卡人在活动期间之前,期间或之后涉嫌或实施与 HLB 或豐隆回教银行有限公司 (“HLISB”)授权的各种设施上的任何欺诈,非法或不当行为,或已被宣告或遭受破产诉讼的持卡人。
活动机制
3. 持卡人将有资格享有以下优惠(以下统称“优惠”),但须符合以下标准规定的的要求(“合格持卡人”):
(a) 0%利息 18 个月分期付款计划 (“IPP”) (“优惠 1”)
(i) 通过使用 HLB 卡在本地和/或海外进行单笔交易,包括网上交易(“合格交易”)的至少 RM500 零售消费(以下第 4 条例所定义)的合格持卡人将有资格把合格交易转换成 0%利息分期付款计划。如下图所示。
图表:
合格交易 数额 | 分期付款计划数额 (18 个月) |
RM360 | 不符合资格 |
RM900 | 每月 RM50 (RM900 ÷ 18 个月) |
RM36,000 | 每月 RM2,000 (RM36,000 ÷ 18 个月) |
(ii) 在境外以外币进行的合格交易在转换为 IPP 之前必须根据由 HLB 确定的兑换率转换为马来西亚令吉
(RM)。
(iii) 合格交易必须过账至合格持卡人的 HLB 卡户口。
(iv) 合格持卡人必须于合格交易过后的三(3)天内或于下一份报表日期的前五(5)天致电豐隆联络中心(“HLCC”),电话号码为 00-0000 0000 以享用优惠 1, 若持卡人无法享有优惠 1,任何相关上诉将不得受理。
(v) 合格持卡人须全额支付每月分期付款 IPP 以及信用卡余额(如有)的 5%最低月付款。如果 HLB 未能在每月的卡报表到期日前收到这笔规定的全额付款,根据 HLB 持卡人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则当时的财务费用和滞纳金,以及最低的 5%付款将会加在每月分期付款额中。
(vi) 忠诚计划(例如:奖励积分和/或现金回扣)将不会因与优惠 1 有关的交易而获奖励。
(b) 境外消费奖励:8%无限现金回扣 (“优惠 2”)
(i) 持以 HLB 卡在马来西亚境外的零售店/面对面交易(“符合以下第 4 条例”)以外币进行销售(“合格海外消费”)的合格持卡人有资格享有 8%现金回扣(“现金回扣”),须根据下表并符合每个日历月所规定的最低合格境外消费:
日历月 | 时期 | 最低累计合格境外消费额 | 根据最低累计合格境外消费的现金回扣 |
2018 二月份 | 2018 年 2 月 14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 | RM250 | RM20 |
2018 三月份 | 2018 年 3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 RM500 | RM40 |
2018 四月份 |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 | RM500 | RM40 |
2018 五月份 | 2018 年 5 月 1 日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 | RM500 | RM40 |
2018 六月份 | 2018 年 6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 RM500 | RM40 |
尽管以下第 4 条例中规定了“零售消费”的定义,优惠 2 的零售消费应排除网上购买交易。
(ii) 为免产生异议,以下交易将不被视为合格的境外消费:
a) 通过网上/互联网购买(即使交易是用外币);
b) 所有自动取款机(“ATM”)提取的现款;
c) 所有国内零售交易;
d) 委付款项例如自动计费;
e) 财务费用与收费,如信用卡年费和政府税;以及
f) 使用马来西亚令吉(RM)进行动态货币转换
(iii) 活动期间按日历月计算的同一账户的主要和附属持卡人的累积合格境外消费将合计入合格境外消费。
(iv) 追踪合格境外消费将以消费的日期为基准,并按马来西亚时间的日历月及整个活动期间于 HLB 系统成交,而 HLB 保留绝对的斟酌权决定合格境外消费的权利。
(v) 合格持卡人使用 HLB 卡并以外币来支付的合格境外消费总额将获得该现金回扣,现金回扣将以马来西亚令吉(RM)支付。
(vi) 以外币进行交易的合格境外消费将依据 HLB 所规定的兑换率转换成 RM 计算。
(vii) 现金回扣将在每个日历月的最后一天计算那个月份的合格消费总额,前一个月的累计额将不被计算在内。
(viii)现金回扣将在每个日历月结束后的六(6)个星期内按月份记入合格持卡人的账户。如果在活动期结束后 60 天内没有收到现金回扣,合格持卡人有义务通知 HLB,否则合格持卡人将被视为已收到现金回扣。任何上诉或支付现金回扣的要求恕将不受理。
(ix) 对于合格海外消费的延迟发布和/或现金回扣,HLB 一律无需负责。
4. “零售消费”是指在销售点/面对面和网上零售点的任何零售消费,但不包括以下:
a) 所有自动取款机(“ATM”)提取的现款 ;
b) 组合产品,例如 Balance Transfer, Call-For-Cash, Call-For-Cash Plus and Flexi Payment Plan ;
c) 退款,有争议,不成功,颠倒,未经授权,欺诈或非法交易; 以及
d) HLB 实施的任何形式的服务或杂项费用,包括财务费用和信用卡年费,滞纳金和政府服务税等费用。
5. 任何因为 Mastercard® 国际公司、商户机构、邮政或任何一方导致销售交易传输失败或延误进而使合格持卡人在本次活动中失去/影响参与资格,HLB 一律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一般条例
6. 通过参与此活动,合格持卡人理解并同意如下:
a) 合格持卡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此条件与规则以及在 HLB 网站上的 HLB 持卡人协议的一般条款与条件的约束;
b) 在此活动期间,HLB 系统所获得的马来西亚境内外所有的交易记录都属于准确与最终的;
c) 豐隆银行在此活动及竞赛的所有事宜拥有最终决定权,对所有合格持卡人均具约束力。一切上诉和/或相关的信件将不会受理;
d) 现金回扣不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不可协商,不可兑换现金或以其他形式替代;
e) 定期浏览 HLB 的网站,查看条款与条件,并确保随时更新条款与条件的任何修改或变动;
f) 同意在 HLB 网站发布或展示其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以隐蔽形式)和/或照片;
g) 条款与细则,HLB 持卡人协议中的一般条款与条件应与整个协议一并阅读,如果这些条款与协议存在差异,则 HLB 的一般条款与条件中的持卡人协议、以及本文中的特定条款及细将以该差异为准。
7. HLB 保留权利予:
a) 基于任何理由,HLB可独自决定/认为合格持卡人是否适合参与此活动和/或获得分期付款计划IPP和/或现金回扣,从而取消任何持卡人的参与资格 ;
b) 确认符合“零售消费”定义的交易 ;
c) 在不符合本协议条款以及HLB持卡人协议的情况下,充公该现金回扣;
d) 在HLB网站上发布或以其他HLB认为合适可行的方式向合格持卡人事先通知, 并有绝对酌情权修改和/或以同等价值的奖品替换现金回扣;以及
e) 增加、删除或修改全部或部分条款与条件,或在达到最大现金回扣数量后终止此项活动或者以绝对酌情权的方式在HLB网站上发布或以HLB认为合适可行的方式事先向合格持卡人通知有关添加,删除或修改条款与条件或终止此活动。
8. 任何因为卡联营公司、商户机构、邮政或任何一方导致销售交易传输失败或延误进而使合格持卡人在本次活动中失去/影响参与资格,HLB 一律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9. 在颁发现金回扣的期间,合格持卡人的 HLB 卡账户必须是有效/活跃的,保持信誉良好,并且不得违反本活动和/或 HLB 持卡人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
10. 本条款和条件受马来西亚法律管辖并依据马来西亚法律解读,合格持卡人同意接受马来西亚法院的专属管辖。
11. 条款与细则,HLB 持卡人协议中的一般条款与条件应与整个协议一并阅读,如果这些条款与协议存在差异,则 HLB 的一般条款与条件中的持卡人协议、以及本文中的特定条款及细将以该差异为准。
12. 文中提及性别的词汇包括所有其他性别;表示单数的词汇包括复数,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