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赔责任/ 承租人责任/ 第三者责任险条款
一、被保险人:二、保险期间
x保险从午夜零点起生效,负责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事故。
三、保险范围
x保险适应于被保险人在世界范围内使用近海流动钻探单位,陆地钻探单位,生产设备及类似设备进行石油及/ 或天然气勘探,描绘及/ 或生产作业。
本保险还适用于辅助性活动,包括(但并不限于)船员小艇、供应船及飞机的租约或租用。
四、保险协议
(一)保险责任
根据本保单项下责任免除和其他条件,本保险同意赔付被保险人有责任赔付或应予支付的任何有关责任、索赔、要求、赔偿金及/ 或费用的款项,或者在保单有效期内,由于下述事物引起的被保险人的任何其他损失:
1.作业过程中使用的船、艇、部件和装置,即:凡是由被保险船舶所造成的任何别的船舶的损失或损坏,及在这些船舶上装载的任何货物、商品,其运费或其他物品及利益的损失,只要这些损失尚未得到被保险船舶船壳、机器等的碰撞条款或者其物质损失保单的保障。
除前述之外,不论是否在被保险船舶上,也不论是任何原因引起的任何货物、商品、运费或其他事物或利益的损失和损坏。
人身伤亡或疾病及因生命或其他救助而支付的款项。
港口、码头、干坞、滑行道、下水船台、格子船台、浮桥、凸式码头、埠台、防波堤、搭脚、浮标、电缆或其他固定物体和移动物体的损失或损坏。或者在这些固定的和可移动物体的上面或里面的货物和财产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
任何试图或实际起浮、清除、或毁除被保险作业中使用的船、艇或其他财产的残骸及碎片;或者任何疏忽或未能进行起浮、清除或毁除这些残骸或碎片。尽管如此,除非获得保险人的同意,本保险不负责清除钻井和生产单位的残骸或碎片。
任何舰艇的损坏成损失。
2.本保险业中的作业,不论是否直接有关或是涉及到使用的舰艇,即;人身伤亡或疾病,包括因此而丧失了劳动能力。任何种类财产的灭失和损坏,或丧失使用,包括因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的或其后果损失。
(二)赔偿限额
除按照超额条款内容规定外,保险人将赔付被保险人已支付的金额或应负责赔偿本身所占利益的比例部分。但其 100%限额为 美元。而本保单项下任何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连串事故的责任不超过 美元。但当被保险人的责任引起争论时,并且有保险人的书面同意,保险人也可赔付被保险人应该支付或被强制支付费用的比例部分。
五、责任免除
(一)直接或间接根据劳工赔偿或雇主责任法及根据任何其他法令或习惯法责任提出的任何有关被保险人雇员的事故及疾病的赔款要求。
(二)捕获保证条款中除外的危险引起的作业事故项下的任何索赔。
(三)对已失去控制的任何本保险项下作业中的石油或天然气井的一切重新控制费用。
(四)属于被保险人或其他联合投资人所有的井眼中设备的损失或损坏。
(五)被保险人在合同项下承担的责任(或经商定费率暂保,但应预先通知保险人)。但这种责任免除不应适用于正常的海上钻井作业合同,也不应适应于在签订保险协议中提交给保险人的合同。
(六)当投保人所制造、经营、出售或分配到的任何货物或产品,由别人掌管、控制下,并不在被保险人所拥有、租用、占用、或控制的场所时,在其经营、使用、消耗、存放中引起的责任。
(七)不在被保险人所拥有、租用、占用、或控制的场所中的作业完工后或在被放弃作业的地点发生的事故引起的责任。除非是收拾、送交、存放工具安装的设备及废弃的物料。
不应把操作不完善或有缺陷或服务和保养协议需要继续作业者认为是未完工的作业。
(八)被保险人照顾、看管、控制的任何财产的责任(或按商定费率暂保,但应预先通知保险人)。
(九)汽车引起的责任。
六、本保险不保如下责任
(一)由溢油、污染和沾污直接和间接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损坏,或其丧失
使用。
(二)搬移、消除、清除溢油、污染或沾污物质的费用。
(三)被保险人在地下或水下的作业中的塌陷直接或间接地造成财产或损坏或丧失使用。
(四)其他人的地下或水下石油、天然气或任何其他物质或其他财产的移走、损失或
损坏。
(五)本溢油、污染和沾染条款中 1、2、3 和 4 项规定事项引起的罚金、罚款、惩罚或处分性的损失。
七、超额条款
x保险应不超额 美元(与 100%利益额相比),适用于任何一次损失或一次事故引
起的一连串损失的全部赔款的总数。
八、施救条款
遇到任何损失或不幸,被保险人、其代理商、雇员及代理人有权进行施救和旅差以抗辩和维护他们的利益。为了尽力防止和减少保单范围内的损失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可在本保单下得到偿付。
尽管如此,本保单并不因施救而另增限额。
九、其他保险
如被保险人或其他人为了被保险人的利益投保了其他保险或者有赔付支付给被保险人
时,本保单不作为分摊保险而仅被作为其他保险的超额保障。无论如何,当损失是在这种其他保险存在时发生的,本保单同意补偿被保险人不论何种原因不能从其他保险中回收的任何全部或部分损失。
但被保险人所得的补偿金额不能超过当其他保险不存在时本保单项下可以收回的金额。
有关本保险中包括的超额条款,应被认可和理解为超额部分应随着其他保险项下支付的金额而减少。
十、船舶和舰艇
这里所用的“船舶”、“舰艇”一词应被认为包括租船契约及转租契约租用的钻井船。
十一、免责和放弃代位追偿权
被保险人可以对因被保作业中引起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或人身伤亡免除根据特殊合同或
合同所要求与被保险人一起或者被保险人为之作业的个人、商号或公司的责任。保险人同意对上述免责的个人、商号或公司放弃代位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