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平台 人工智能技术的主要应用体现 含数字物流的数字供应链平台 ①智能装车:通过人工智能识别等技术,检测并收集货车外形尺寸、药品大小等,实现自动分配装载药品 位置和顺序,提高装车效率;②智能调度: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和数据分析,实现精确的路线规划和共享车辆的调度,提高出行效率和资源利用率;③智能选址:通过建立混合整数线 性规划(MILP)模型,结合仓库/工厂/供应商点位、运输信息、采购信息、成本信息等提供仓储布局智能选址;④智能货位布局:根据订单计划、波次品类、分拣路径等,结...
股票简称:南京医药 股票代码:600713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x所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 40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医药”“发行人”或“公司”)会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合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
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订、补充 | 楷体(加粗) |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 5、关于销售费用 110
问题 6、关于财务性投资 122
问题 7、其他 130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主要从事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医药“互联网+” 和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四类业务。报告期内,医药“互联网+”实现业务收入 占比分别为 1.30%、1.34%、0.66%、0.42%,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实现业务收 入占比分别为 0.03%、0.04%、0.05%、0.03%。2)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债拟 募集资金不超过 108,149.11 万元,将用于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南京医药 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及补充流 动资金;其中,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计划建设“含数字物流的数字供应链 平台”、“数字新零售运营平台”、“数字运营决策平台”。3)2018 年 10 月,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一期)项目已投入使用。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公司战略、经营计划、业务模式、市场需求、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一期)经营情况、本次建设类项目整体规划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服务的区别与联系,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主要考虑及必要性;(2)通俗易懂地说明“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涉及的产品或服务类别,拟建成软件或系统平台的具体应用场景,涉及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是否需要取得开展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资质、许可、审批等,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平台的建设及经营情况,与公司拟建设内容是否存在较大差异;(3)结合江苏地区及福建地区的市场空间,竞争格局,公司该地区销售情况、所处市场地位及未来发展规划等,说明新增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是否与市场需求、公司对应业务规模、后续业务规划相匹配,对公司物流配送能力、仓储能力、数字化智能化提升的具体体现,与前期类似项目的具体差异;(4)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投向主业的相关要求。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公司战略、经营计划、业务模式、市场需求、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一期)经营情况、本次建设类项目整体规划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服务的区别与联系,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主要考虑及必要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服务的区别与联系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向“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与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如下:
公司现有业务 | 本次募投项目 | 区别与联系 |
该项目系在公司已基本建成的由业务应用系统、管理应用系 | ||
统、决策支持系统和平台交互系统所组成的信息应用系统基础 | ||
上,完成“三大数字平台”建设,分别为:面向上下游供应链 | ||
协同、药事服务集成管理及物流智能执行交付的“含数字物流 | ||
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 | 的数字供应链平台”;医药零售创新服务模式与线上线下融合 的“数字新零售运营平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为公司经营提供大数据支撑的“数字运营决策平台”,并构建包含业务中 | |
公司主营业务 | 台、数据中台、技术中台的中台体系,实现前端业务敏捷快速 | |
主要分为医药 | 迭代、中台业务统一调度、业务数据融合共享的数字化智能服 | |
批发、医药零 | 务,全面推进公司数字化转型战略,赋能主业提质增效、协同 | |
售、医药“互 联网+” 和 医 | 发展。 | |
该项目主要解决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一期)项目无法满足 | ||
药第三方物流 | 南京医药南京物 | 区域业务快速发展的物流仓储需求,项目建成后将与南京医药 |
服务四类。 | 流中心( 二期) | 南京物流中心(一期)项目在存储、分拣以及配送作业上统一 |
项目 | 协同,高效发挥整体物流园区的物流能力,进一步巩固区域物 | |
流配送网络优势,全面提升公司物流服务水平和能力。 | ||
福建同春生物医 | 该项目主要用于整合福建地区目前分散的物流网络,全面提升 | |
药 产 业 园 ( 一 | 自动化水平,提高福建区域整体运作效率,加快福建地区现代 | |
期)项目 | 化智慧物流中心建设,夯实主业发展的基础支撑。 | |
补充流动资金 | 该项目旨在满足公司主业规模化发展的资金需求。 |
如上表所示,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服务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和协同性。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公司数字化运营水平、持续加强供应链体系建设,提升公司物流仓储配送能力以及满足公司规模化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充分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为继续开拓市场、扩大后续发展空间创造了条件,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医药流通行业的区域领先地位。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万元) | 占募集资金总 额比例(%) |
1 | 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 | 22,379.00 | 22,379.00 | 20.69 |
2 | 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 项目 | 16,677.79 | 14,238.06 | 13.17 |
3 | 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 期)项目 | 47,164.00 | 39,087.32 | 36.14 |
合计 | 86,220.79 | 75,704.38 | 70.00 |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主要考虑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建设类项目整体规划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整体规划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具体分析如下:
1、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实现“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的重要支撑
根据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纲要》,战略发展目标是以数字化和现代 供应链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客户为导向,以创新及专业化、标准化服务为核心,为公众和社会持续创造价值,成为大健康产业领先且可信赖的健康产品和服务 提供商;成为中国医药流通行业内具有“智慧型”和“数字化”发展特色的区 域医药商业龙头企业;成为行业创新示范企业,最终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旨在推进公司数字化转型战略; “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和“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旨在加快公司现代化物流中心建设,巩固物流配送网络优势,夯实主业 发展的基础支撑;“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公司主业规模化发展的资金需求。上述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打牢数字化及现代供应 链体系两大战略基础,有助于公司“十四五”总体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为公 司继续做强做优做大提供保障,具有必要性。
2、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十四五”期间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围绕数字化转型发展方面,公司“十四五”期间经营计划包括完成南京医 药数字化顶层设计,开展数字化架构设计、关键应用场景设计、标准化业务流 程设计、数字化演进路线等相关工作;推进数字化转型进程中重点项目的实施;推进“三大数字平台”建设。因此,“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的建设内容 是公司“十四五”期间数字化转型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公司整体
运营质量和效率、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围绕物流网络建设方面,公司“十四五”期间计划包括在深化既有“三级 两网”(即:中央物流、区域物流、卫星物流;配送网络及信息网络)物流网 络建设的基础上,借助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先进技术,运用 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等科技手段打造南京医药“数字物流”,努力成为质 量可靠、响应快速、服务全面、运行高效的专业医药流通服务企业。因此, “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和“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是公司“十四五”期间物流网络建设计划的重点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助力公司完善在江苏、福建等区域的物流仓储配送网络,实现供应链系统数 字化升级转型,提升产品的存储能力、分拣能力和物流配送效率,为供应链上 下游客户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也有助于区域内的医药应急储备及保 障。
本次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为公司“十四五”期间规模化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一定程度上缓解运营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从而继续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夯实发展基础。
3、本次募投项目服务于公司主营业务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分为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医药“互联网+”及第三方物流服务等四大类业务。
作为医药流通企业,在公司开展业务的过程中,信息数据决策贯穿整个业务流程,连接了上下游供应商及客户。“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将优化医药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实现前端采购、销售快速响应,业务数据融合共享,有效提升决策精准度和运营效率,更好地将产业链内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实现产业整体效益最大化,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降本增效。
“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和“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
(一期)项目”将有效提升公司在江苏、福建等区域仓储、运输、分拣等能力,提高物流配送效率,为实现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扩张打下坚实基础。
公司所处医药流通行业上游为医药生产企业,下游销售终端主要为医院,
通常具有规模经济和资金驱动型的特点,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较高,本次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扩张对资金的需求,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支撑。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模式开展,募投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巩固物流配送网络优势、完善公司物流网络布局,助力实现公司数字化转型,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本次募投项目具备市场需求
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政府卫生投入持续增加、医保体系不断健全、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居民支付能力和大健康理念持续增强,全社会医药健康服务需求将不断增长,为医药产业链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增长基础,医药流通行业作为医药产业链的中间环节,其总体发展规模将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2 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 2022 年全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中有升,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
(含税值)27,516 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 6.0%。此外,我国医药流通市场目前呈现出整体分散、趋于集中的竞争格局,行业整合不可避免。越来越多的上游制药企业销售渠道日趋扁平化,逐步增强与有物流配送网络优势、资金优势的医药流通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这也为行业整合和集中度提升提供了契机。
南京医药作为医药流通行业的区域性龙头企业,自设立以来始终围绕主营业务做大做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市场网络布局、业务创新能力、物流网络建设、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助力公司充分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为继续开拓市场、扩大后续发展空间创造了条件,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医药流通行业的领先地位。
5、本次募投项目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能够缓解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一期)物流配送压力,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求
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一期)项目(以下简称“一期项目”)建成于
2018 年 10 月,设计容量为库容 40 万箱,日吞吐箱数为 21,000 箱。截至 2022
年,一期项目库存峰值超过 42 万箱,日吞吐峰值达到 50,000 箱,已经超出一
期项目的设计值。随着区域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一期项目已经无法满足业务 发展需求。在此背景下,公司迫切需要着手启动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建设(以下简称“二期项目”),二期项目将新增库容 20 万箱,大大缓解 公司目前的物流配送压力。二期项目将建成集物流信息化、自动化、高标准智 能化于一体的药品与医疗器械物流中心,与一期项目通过功能分类、业务划分、系统控制进行协同,大幅提升公司物流配送能力,为提升公司的可持续、规模 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通俗易懂地说明“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涉及的产品或服务类别,拟建成软件或系统平台的具体应用场景,涉及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具体情况,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是否需要取得开展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资质、许可、 审批等,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平台的建设及经营情况,与公司拟建设内容是否 存在较大差异
(一)“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涉及的产品或服务类别,拟建成软件或系统平台的具体应用场景,涉及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涉及的产品或服务类别及具体应用场景
结合自身信息化现状与数字化转型发展目标,“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计划完成“三大数字平台”建设,包括面向上下游供应链协同、药事服务集成 管理及物流智能执行交付的“含数字物流的数字供应链平台”;医药零售创新 服务模式与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新零售运营平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为公 司经营提供大数据支撑的“数字运营决策平台”。此外,公司将构建包含业务 中台、数据中台、技术中台的中台体系,其中技术中台是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 的基础,能够实现前端业务敏捷快速迭代、中台业务统一调度、业务数据融合 共享的数字化智能服务,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具体如下:
产品或服务 类别 | 具体内容 | 具体应用场景 |
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 | 该平台主要应用于公司医药批发业务 | |
含数字物流的数字供应链平台 | 网等工具,整合公司下属全部子公司,打造仓储物流统一的信息平台。打通从生产商、批发商、医院/药店全流程信 息流通,实现药品物流快速追踪,子公 | 中的物流运输及供应链管理。 物流运输的具体应用包括:1、物流运配管理: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投入收益分析,实现标准化运输管理 |
司之间各业务流程高效协作,帮助公司 | 系统管控。2、物流云仓仓储管理: |
产品或服务 类别 | 具体内容 | 具体应用场景 |
降本增效、提升服务能力、快速应对不断变化的政策环境与市场。 | 通过标准化仓储管理系统实现各物流中心各子公司互调互销、仓储任务调度智能化、货仓管理精细化等。3、物流任务智慧管理:按需实现物流任务智能调度与分级管控。4、实现全景数字驱动:各物流中心数据通过集中可视化系统展现。 供应链管理指建立医药供应链云服务平台,具体应用包括:与供应商及客户共享信息,包括电子订单跟踪、付款情况与发票、药品库存及流向情况,此外提供药品标准库服务、运营 监控服务、数据分析服务等。 | |
数字新零售运营平台 | 构建统一的会员管理和执行体系,完善会员服务工具,提供数据和服务支撑,实现线上线下的融合。 | 该平台主要应用于公司医药零售业务,具体应用包括:顾客(会员)管理系统:统一各子公司会员管理,提供健康管理咨询服务。医药零售电商平台:线上展示公司下属各个子公司库存情况供顾客下单,实现统一销售 管理。 |
数字运营决策平台 | 包含各子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以各专业线运营管控为主的运营管控平台,以业务领导层为主的可视化分析系统的三层结构,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辅助经营数据预测和决策,从而有效地降低库存x x率及供应链综合成本。 | 该平台主要应用于公司整体运营决策,具体应用包括:质量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等。通过提取数据进行分析,提供各部门决策依据,并 可实现自动化管理。 |
中台管理 系统 | 包含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系统,为上述 平台提供技术支持。 | 该平台应用场景全面覆盖公司各项业 务,支持全业务领域的系统协同。 |
2、涉及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具体情况
本次数字化转型项目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与公司各项业务场景深度融合,有效整合采购、销售、流通等数据信息,从而提高整个医药供应链的协同运作效率。具体如下:
业务平台 | 人工智能技术的主要应用体现 |
含数字物流的数字供应链平台 | ①智能装车:通过人工智能识别等技术,检测并收集货车外形尺寸、药品大小等,实现自动分配装载药品位置和顺序,提高装车效率; ②智能调度: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和数据分析,实现精确的路线规划和共享车辆的调度,提高出行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③智能选址:通过建立混合整数线性规划(MILP)模型,结合仓库/工厂/供应商点位、运输信息、采购信息、成本信息等提供仓储布局智能选址; ④智能货位布局:根据订单计划、波次品类、分拣路径等,结合距离、热度、相关性的货位分配原则,实现自动规划货位及拣货路线; ⑤库存优化:基于人工智能的需求预测技术,结合企业内外部数据,实现多维度精准补货需求(预测端进行需求预测),可以自动生成推荐补货 单,实现自动补货; |
业务平台 | 人工智能技术的主要应用体现 |
⑥智能品类分析:根据影响采购周期的特征(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的表现、省内省外、医院品种、预付款、核心品种等因素),判断针对不同供应商 最合适的采购周期。 | |
数字运营决策平台 | ①基于自然语言处理(NLP)、光学字符识别(OCR)等技术的合同审阅等; ②基于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的在财务共享中心的票据自动开票、客户信用管理应用; ③智能决策支持:利用机器学习模型对历史药品销售数据进行训练,预测未 来销售趋势,协助采购人员进行采购决策,提高执行效率。 |
3、“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数字化运营管理能力,加快公司对市场的反应速度,有效提升公司在敏捷运营、智能决策、风险控制、组织协同、供应链优化、客户体验、用户运营等方面能力,并能驱动公司进行业务模式、组织流程、商业模式的重构和创新,对公司经营具有重大意义。具体分析如下:
(1)实现数字化转型,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
本项目拟在公司已基本建成的由业务应用系统、管理应用系统、决策支持 系统和平台交互系统所组成的信息应用系统基础上,打造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 权的数字化中台信息系统;建设以云服务、大数据为技术支撑,面向整个药品 供应链生产、流通、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药事服务集成化的 含数字物流的数字供应链平台;探索发展医药新零售创新服务模式,形成线上 线下融合的数字新零售运营平台;通过批零协同,实现前端业务敏捷快速迭代、中台业务统一调度、业务数据共享的自有终端全渠道数字化智能服务。最终, 助力公司完成从医药流通运营向专业化药学服务为基础的健康管理服务的转型 升级。
(2)优化医药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提高医药物品配送能力
公司是商务部等八部门公布的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自 2018 年发起医药行业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项目,以医药流通企业为中心, 联合上下游各链条企业,通过构建智能化、自动化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供 应链协同服务平台,推动供应链可持续发展。通过本次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中 数字供应链平台建设,可进一步促进业务效率提升,实现上下游各企业物流、
信息流、资金流、票据流协同,打通从生产商、批发商、医院/药店全流程信息,实现药品物流快速追踪,企业间各业务流程高效协作。
通过数字物流服务平台建设,公司可实现从仓储、运输到交付客户的物流供应链完整过程透明可视,从订单状态、作业状态到质量状态实时跟踪追溯,以及时间与空间过程全景回溯,建立市场化的物流客户服务标准体系,从而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改善物流作业管理水平,提高医药物品配送能力,降低物流总体成本,加强医药物流服务能力。
(3)创新零售业务模式,提升药事服务能力
本次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中的数字新零售运营平台将通过建立统一的会员 管理和执行体系,提供智能客服及健康管理咨询服务,建立具有高度品牌认可 的客户群体和稳定的自有终端销售渠道。同时,通过医药零售电商平台的建设,实现各子公司库存线上线下同步更新及销售,提升公司的专业药事服务能力。
(4)实现智能化管理和决策,保障公司持续发展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张,各类经营管理数据量也随之增长,各级机构在 运营过程中存在数据存放不集中、数据管理投资大,管理实施周期较长等问题。因此,公司需要提升数据分析和管理能力,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及时、准确的决 策信息,使其更全面、快速、准确地了解内外部环境,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本次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中的数字运营决策平台将搭建全面可视、可控、可预测的运营决策系统,满足公司全业务的日常管理、专业线指导、决策层业务管控的需求,努力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质量,对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公司是否需要取得开展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资质、许可、审批等
公司开展“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需要办理立项备案手续,但不涉及新取得土地使用权,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就该项目经营,公司已取得所需的相关资质、许可、审批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资质/许可/ 审批 | 取得情况 |
1 | 土地使用权 | 利用自有办公用地,不涉及额外取得土地使用权。 |
序号 | 资质/许可/ 审批 | 取得情况 |
2 | 立项备案 |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宁谷管委备[2023]63 号) |
3 | 环境影响评价 | “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主要为数字化平台建设,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或者备案。 |
4 | 经营资质 | 由于“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涉及公司自营的医药零售电商平台,需要取得互联网经营的相关资质,公司及子公司均已就该业务取得了所需的资质。公司取得的资质包括: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合字 B2-20230236)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苏)-经营性-2023-0034 号) 《药品经营许可证》(苏 AA0250066)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苏宁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60959 号)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苏宁食药监械经营备 20160729 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201140113008) |
综上,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已取得开展“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所需的资质、许可、审批等。
(三)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平台的建设及经营情况,与公司拟建设内容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随着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医药流通行业数字化转型趋势明显,同行业可比公司纷纷将推动数字化转型作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建设内容 | 经营情况 |
九州通 | 拥有自主研发的全国统一的业务、物流与财务信息系统,包括供应链服务平台、ERP 系统、财务共享体系、物流集成服务平台(LMIS)等管理系统。目前九州通已完成基础数据库、数 据中台及业务、财务与物流数据应用模块等数字化成果。 | 通过数字化成果的运用提升了内部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支撑高效、安全的物流供应链服务,同时也可以对外提供增值服务。 |
英特集团 | 2022 年,完成仓储作业数字化项目、冷链一体化运输调度平台 项目和园区智能化建设项目。 | 实现各库冷链资源共享,实现运输一体化管理和调度;提高仓储作业和收获 作业效率。 |
2023 年, 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了“信息化建设项 | ||
目”,对柳州和南宁的数据中心进行扩容,新增相应的设备并 | 通过开展信息化建设项目,强化公司大数据存储、分析能力,提升公司服务 | |
柳药集团 | 采购研发工具和软件系统,建设集团数据中台,开展智能云服 | 效率和信息化水平,助力公司医院药械耗材 SPD 项目、处方外延项目、互联 |
务平台、零售数字化管理系统、互联网医疗+慢病管理系统等 | 网医疗项目等一批终端创新项目的实施。 | |
研发应用。 | ||
老百姓大药 | ||
房连锁股份有 限 公 司 ( 以下简称 | 2021 年,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了“企业数字化平台及新零 售建设项目”,该项目由 4 个子项目组成,分别为数字化智能引擎平台、数字化应用服务平台、数字化聚合服务平台和企业 | 通过数字化转型,供应链端实现全面诊断业务现状,提升供应链体系效率;智能请货算法使断货率持续下降、店均毛利额提升;采购数字化持续提升供 应商精细化管理效能,基本实现在线闭环管控;持续深化数据治理工作,开 |
“ 老 百 | 数字化平台。 | 展重点难点专项治理,提高了集团数据质量。 |
姓”) | ||
益丰大药房 | 2023 年,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了“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项目围绕中台系统建设;新零售数字化平台、物流数字化平台、商品数字化平台、人力数字化平台、财务数字化平台等平台建设。 | 数字化转型成果主要体现在公司业务、物流仓储方面。其中,在业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方面,益丰药房通过系统搭建对企业内部进行资源整合与梳理,实现业务可以较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在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方面,益丰药房实现供应商智能订货、门店智能补货,业务运作和管理效率持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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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药房”) |
7-1-13
综上所述,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的建设主要围绕主营业务拓展、运营 管理和物流仓储等方面,通过数字化平台的构建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和决策层管 理能力、提高专业服务质量、增加客户满意度、优化企业库存、提高配送能力,进而降低业务运营成本,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不 存在较大差异。
三、结合江苏地区及福建地区的市场空间,竞争格局,公司该地区销售情况、所处市场地位及未来发展规划等,说明新增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是否与市场需求、公司对应业务规模、后续业务规划相匹配,对公司物流配送能力、仓储能力、数字化智能化提升的具体体现,与前期类似项目的具体差异;
(一)结合江苏地区及福建地区的市场空间,竞争格局,公司该地区销售情况、所处市场地位及未来发展规划等,说明新增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是否与市场需求、公司对应业务规模、后续业务规划相匹配
公司新增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和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
(一期)项目的市场需求、现有业务规模及后续发展概况总结如下:
项目名称 | 对应的市场需求 | 现有规模 | 后续业务发展 |
南京医药物流中心(二期) | 2022 年, 江苏省医药商品销售总额2,078.38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6.9%。 公司在江苏省药品流通行业批发企业50强中排名第一。 | 2020-2022年,公司在江苏地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09.87亿元、238.39 亿 元 及 269.53 亿 元 , 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06%。 | 进一步加强公司区域物流配送能力,为业务增长提供物流配送支撑。 |
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 | 2022 年福建省医药商品销售总额535.31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5.02%。 根据福建省医药行业协会出具的说明,公司子公司福建同春近年来在福建省医药商 业企业中排名第三位。 | 2020-2022年,公司在福建地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9.74亿元、39.75亿元及41.78亿元,2022年营 业 收 入 同 比 增 长 5.1%。 | 将有效解决区域业务发展与物流仓储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为收入增长提供有效支撑。 |
“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和“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
(一期)项目”拟在江苏、福建地区新建或扩充现代化医药商品仓储物流基地。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助力公司完善在江苏、福建等区域物流仓储配送网络以及 供应链系统数字化升级转型,提升服务产品的存储能力、分拣能力和物流配送
效率,为供应链上下游客户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服务,进一步巩固区域竞争优势并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与区域的市场需求、公司对应的业务规模、后续业务规划等方面具有匹配性,具体分析如下:
1、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涉及的市场空间,竞争格局,公司该地区销售情况、所处市场地位及未来发展规划
(1)江苏地区的市场空间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销售总额(亿元)
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江苏省药品流通市场近年来销售规模稳步增长。统计显示,2022 年,江苏省医药商品销售总额 2,078.38 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 6.9%,增速快于全国药品流通市场增速。2018-2022 年,江苏省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2019-2023 年《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整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卫生投入持续增加、医保体系不断健全、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居民支付能力和大健康理念持续增强,医药健康服务需求将不断增长,为医药产业链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增长基础,医药流通行业作为医药产业链的中间环节,未来江苏地区的医药流通行业市场空间总体发展规模将继续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
(2)江苏地区销售情况、市场竞争格局及地位
2020-2022 年, 公司在江苏地区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09.87 亿元、
238.39 亿元及 269.53 亿元,2022 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3.06%,三年区域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8.7%。根据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2022 年江苏省药品流通行
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截至 2022 年末,江苏省共有药品批发企业 443 家,其
中法人批发企业 428 家,非法人企业 15 家。南京医药在 2022 年江苏省药品流
通行业批发企业销售 50 强企业中排名第一,其他销售排名靠前医药流通企业有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上药控股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等。此外,江苏省内药品流通企业顺应国家政策的导向,积极参与市场变革,行业龙头企业基于在各方面具备较明显的竞争优势得以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要素资源将进一步向全国性、区域性和省市级骨干企业集中,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
(3)公司江苏地区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在既有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一期)项目的基础上,借助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先进技术,继续提升专业医药物流服务能力,发挥好医药商业流通供应链纽带作用,持续完善市场网络布局,巩固公司在江苏区域竞争优势。同时,公司继续发挥批零协同的渠道优势、客户资源、数字供应链平台及现代物流优势,提升服务上下游合作伙伴的能力以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旨在满足公司江苏地区未来业务发展所需的物流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2、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涉及的市场空间,竞争格局,公司该地区销售情况、所处市场地位及未来发展规划
(1)福建地区市场空间
根据中国医药商协会《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2 年福建省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步增长。统计显示,2022 年福建省医药商品销售总额
535.31 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 5.02%。2018-2022 年,福建省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情况如下图所示: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销售总额(亿元)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2019-2023 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整理。
未来福建地区的医药流通行业市场空间总体发展规模将继续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
(2)福建地区销售情况、市场竞争格局及地位
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在福建地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39.74 亿元、39.75亿元及 41.78 亿元,2022 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5.1%。福建省的医药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形成了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三类医药流通企业共存的格局,呈现出此消彼长、不断追赶的趋势。目前,根据公开数据统计,福建区域药品流通企业销售排名靠前的主要包括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和福建同春;销售规模较大的公司主要有福建省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区域性企业片仔癀宏仁医药有限公司等,公司在福建区域市场份额仍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3)公司福建地区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将福建区域作为公司重要的市场布局,需持续保持福建同春在福建地 区的竞争优势。虽然福建同春的区域终端客户覆盖较广且品种结构较齐全,但 公司在福建省内各地区网络布点仍不完善,整体客户网络覆盖不如区域内排名 前两位的竞争对手。此外,公司福建地区现有仓库分散、自动化水平低、库容 紧张,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规模需求。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解决区 域业务发展与物流仓储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建设现代化、专业化、智能化物 流平台将有助于福建同春扩大客户网络覆盖以及开展互联网医药、药品新零售、
药事服务创新等创新业务。
(二)新增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对公司物流配送能力、仓储能力、数字化智能化提升的具体体现,与前期类似项目的具体差异
1、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
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一期)项目于 2018 年投入使用,设计容量为库容
40 万箱,日吞吐箱数为 21,000 箱。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建成后
将增加 5,000 个品规的分拣能力,日吞吐箱数新增 30,000 箱,新增库容约 20 万 箱。在智能化方面,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将建成集物流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药品与医疗器械物流中心,在一期项目的基础上补充了四向车 库、拆垛机械手等智能化设备,进一步提升仓储物流的智能化水平。
2、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
福建同春目前现有仓库仓储总面积为 28,864 ㎡,仓储能力为 14 万箱,仓库分散、自动化水平低、库容紧张。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建成后将支撑物流中心日吞吐箱数 20,000 箱(高峰期 30,000 箱)的处理能力,公
司福建地区物流中心存储量达到 42 万箱。在智能化方面,福建同春目前以传统的物流仓储模式为主,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将采用自动化立体库、传输线等现代物流装备,提升仓库库容利用率,提高物流作业效率,实现福建同春整体物流服务水平的提升。
四、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投向主业的相关要求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医药“互联网+”和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本次募投项目中,“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旨在推进公司数字化转型战略,为主营业务发展提质增效;“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和“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是对公司现有物流仓储能力的整合和提升,与公司主业具有高度相关性和协同性,符合募投项目投向主业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项目 | 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 | 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 (二期) | 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 园(一期) |
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 ( 包括产品、服务技术 等,下同)的扩产 | 否 | 是,提升公司在江苏地区的仓储、运输能力。 | 是,提升公司在福建地区的仓储、运输能力。 |
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 | 是,项目将提升公司在敏捷运营、智能决策、风险控制、组织协同、供应链优化、客户体验、用户运营等方面能力,并能驱动企业进行业务模式、组织流程、商业 模式的创新升级。 | 是,新增智能化设备,进一步提升仓储物流的智能化水平,与一期项目协同,进而提升园区整体物流能力。 | 是,实现福建地区现有仓储货物集中统一管理,实现物流配送的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 |
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 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 | 否 | 否 | 否 |
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 游的(横向/纵向)延伸 | 否 | 否 | 否 |
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 | 否 | 否 | 否 |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了公司《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纲要
(2021 年-2025 年)》、《南京医药十四五数字化建设规划纲要》,了解公司战略、未来经营计划、现有业务模式;
2、取得并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关行业的研究报告,了解项目建设内容,分析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行业政策、市场容量、行业竞争情况等;
3、访谈公司经营层,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规划、公司在当地的经营情况、市场地位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等;
4、访谈发行人数字化转型项目负责人,了解发行人数字化建设项目拟建成的平台、具体应用场景、涉及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具体情况;
5、获取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所需的资质、许可、审批;
6、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及公告等公开信息资料,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情况;
7、查阅发行人年度报告,了解发行人业务模式及收入结构,分析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是否符合投向主业的相关要求。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系发行人实施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增强发行人核心竞争力、巩固医药流通主业,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及服务 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和协同性,募投项目的实施具有必要性;
2、本次募投项目中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计划完成“三大数字平台”及 中台管理系统建设,公司已取得开展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资质、许可、审批等,建设内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平台的建设不存在较大差异;
3、本次募投项目中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福建同春生物医 药产业园(一期)项目符合市场需求发展趋势,与公司现有业务规模及未来发 展规划相匹配。上述募投项目与前期项目差异主要体现为对公司物流配送能力、仓储能力、智能化能力的提升,是对发行人现有物流网络的延伸及整合;
4、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符合投向主业的相关要求。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 108,149.11 万元,其中拟用于 “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22,379.00 万元、“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14,238.06 万元、“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39,087.32 万 元、补充流动资金 32,444.73 万元。2)本次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项目的 实施将改善公司现有信息化运营水平,产生的间接效益将在公司的经营中体现。
请发行人说明:(1)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建筑单价、设备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2)结合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情况,说明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及其合理性,相关比例是否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3)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现金流入净额、未来用途和资金缺口,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4)分析本次募投项目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效益情况,是否对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具有显著影响。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5 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建筑单价、设备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的项目为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和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
(一)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1、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 16,677.79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为 14,238.06 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投资金额 (万元) | 占总投资比例 |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
1 | 工程建设费用 | 13,540.59 | 81.19% | 13,143.42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343.02 | 14.05% | 1,094.63 |
3 | 预备费 | 794.18 | 4.76% | 0.00 |
合计 | 16,677.79 | 100.00% | 14,238.06 |
上述各项目具体构成及计算过程如下:
(1)工程建设费用
公司基于南京江北新区项目用地、建设规划和配送规模确定建筑面积,新建建筑面积 17,446m2,改造建筑面积 5,892m2,并根据项目规划情况、类似工程的建设指标,结合当地类似工程的概预算价格估算工程建设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 (万元) |
1 建筑工程费 | 6,847.84 | ||||
1.1 | 土建工程 | m2 | 17,446 | 5,857.18 | |
1.1.1 | 桩基 | m2 | 17,446 | 300 | 523.38 |
1.1.2 | 主体土建工程 | m2 | 17,446 | 3,000 | 5,233.80 |
1.1.3 | 土方外运 | m2 | 20,000 | 50 | 100.00 |
1.2 | 改造中药材库 | m2 | 5,892 | 883.80 | |
1.2.1 | 墙体拆除 | m2 | 5,892 | 100 | 58.92 |
1.2.2 | 装修改造 | m2 | 5,892 | 800 | 471.36 |
1.2.3 | 水电气消防系统改造 | m2 | 5,892 | 600 | 353.52 |
1.3 | 室外工程 | 106.86 | |||
1.3.1 | 综合管网 | m2 | 2,485 | 130 | 32.31 |
1.3.2 | 道路工程 | m2 | 1,491 | 400 | 59.64 |
1.3.3 | 绿化 | m2 | 994 | 150 | 14.91 |
2 安装工程费 | 2,422.87 | ||||
2.1 | 电气工程 | m2 | 17,446 | 260 | 453.60 |
2.2 | 给排水工程 | m2 | 17,446 | 40 | 69.78 |
2.3 | 暖通空调 | m2 | 17,446 | 670 | 1,168.88 |
2.4 | 消防工程 | m2 | 17,446 | 200 | 348.92 |
2.5 | 智能化工程 | m2 | 17,446 | 100 | 174.46 |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 (万元) |
2.6 | 电梯 | 台 | 4 | 300,000 | 120.00 |
2.7 | 监控系统 | m2 | 17,446 | 50 | 87.23 |
3 设备购置费 | 4,269.88 | ||||
3.1 | 物流设备 | - | - | - | 4,069.88 |
3.2 | 软件信息系统 | 项 | 1 | 2,000,000 | 200.00 |
工程建设费用 | 13,540.59 |
为满足南京物流中心存储增量 20 万箱的储量能力的设计要求,根据建筑面积及设备空间占地等,公司设计四层立体仓库自动化系统,物流设备拟采购额为 4,069.88 万元,主要构成明细如下:
序号 | 仓库位置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1 | 一层 | 单伸位堆垛机(含电控) | 4 | 48.00 | 192.00 |
2 | 一层 | 双伸位堆垛机(含电控) | 3 | 58.00 | 174.00 |
3 | 一层 | 货架(含天地轨) | 9,200 | 0.033 | 303.60 |
4 | 一层 | 库前输送机(含电控) | 50 | 1.50 | 75.00 |
5 | 一层 | 顶升移栽机(含电控) | 32 | 2.20 | 70.40 |
6 | 一层 | 货架(含轨道) | 1,372 | 0.045 | 61.74 |
7 | 一层 | 四向车 | 5 | 15.00 | 75.00 |
8 | 一层 | 分拣机 | 1 | 80.00 | 80.00 |
9 | 二层 | 箱式输送线 | 520 | 0.50 | 260.00 |
10 | 二层 | 空箱皮悬挂线 | 1 | 80.00 | 80.00 |
11 | 二层 | 顶升移栽机(含电控) | 28 | 2.50 | 70.00 |
12 | 三层 | 箱式输送线 | 300 | 0.50 | 150.00 |
13 | 三层 | 货到人拣选工作站 | 6 | 15.00 | 90.00 |
14 | 三层 | 料箱机器人 | 17 | 15.00 | 255.00 |
15 | 三层 | 料箱货架 | 17,920 | 0.009 | 161.28 |
16 | 三层 | 上下料箱工作站 | 6 | 20.00 | 120.00 |
17 | 四层 | 机械手及吸盘 | 2 | 45.00 | 90.00 |
18 | 信息系统 | 服务器,无线 AP,网络布 线等 | 1 | 120.00 | 120.00 |
19 | 辅助配套 | 托盘 | 11,557 | 0.023 | 265.81 |
20 | 辅助配套 | 料箱 | 18,000 | 0.008 | 144.00 |
21 | 运输安装费 | - | - | 191.60 |
序号 | 仓库位置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22 | 其他设备 | - | - | 1,040.45 | |
合计 | 4,069.88 |
注:其他设备包括提升机、螺旋机、电子标签货架、输送机等设备。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共计 2,343.02 万元,主要包括工程建设监理费、电 力增容、人防建设费等,各项费用主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关费用规定标准,结合当地类似工程的概预算价格进行估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金额(万元)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63.00 |
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231.38 |
3 | 建设项目前期咨询工作费 | 22.92 |
4 | 工程勘察设计费 | 81.68 |
5 |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 6.00 |
6 | 安全评价 | 20.00 |
7 | 电力增容 | 300.00 |
8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248.77 |
9 | 人防异地建设费 | 947.59 |
10 | 工程招标服务费 | 32.57 |
1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招标控制价编制、现场跟 审、结算审计) | 216.02 |
12 | 工程检测费 | 58.14 |
13 | 工程保险费 | 42.12 |
14 | 施工图审查费 | 2.80 |
15 | 其他费用 | 70.01 |
合计 | 2,343.02 |
(3)预备费
该项目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 5%计算,为 794.18
万元。
上述费用测算依据为《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及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发改投资[2006]1325 号)等文件,结合南京医药中央物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结算价,以及人材机等价格涨幅
情况,结合市场行情综合定价。建筑面积基于南京江北新区项目用地、建设规划、配送规模确定,设备购置数量基于储量能力的设计要求、建筑面积及设备空间占地等确定,具备合理性。
2、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 47,164.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39,087.32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投资金额 (万元) | 占总投资比例 |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
1 | 工程建设费用 | 26,666.76 | 56.54% | 26,356.76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9,084.67 | 40.46% | 12,730.56 |
3 | 预备费 | 1,412.57 | 3.00% | 0.00 |
合计 | 47,164.00 | 100.00% | 39,087.32 |
上述各项目具体构成及计算过程如下:
(1)工程建设费用
根据《物流建筑设计规范》、福州当地人防及消防要求等,综合测算现代化医药物流中心总建筑面积约 58,353.79 ㎡,包含一期厂房建筑面积 45,871.11
㎡、生产调度楼建筑面积 10,081.32 ㎡、办公中心建筑面积 2,127.04 ㎡,配套用
房建筑面积 274.32 ㎡,具体工程建设费用估算情况如下: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万元) |
1 | 一期物流中心 | ㎡ | 45,871.11 | 2,933 | 13,452.62 |
1.1 | 桩基工程 | ㎡ | 45,871.11 | 200 | 917.42 |
1.2 | 一般土建 | ㎡ | 45,871.11 | 1,600 | 7,339.38 |
1.3 | 装饰工程 | ㎡ | 45,871.11 | 400 | 1,834.84 |
1.4 | 给排水工程 | ㎡ | 45,871.11 | 80 | 366.97 |
1.5 | 电气工程 | ㎡ | 45,871.11 | 200 | 917.42 |
1.6 | 暖通工程 | ㎡ | 36,696.89 | 300 | 1,100.91 |
1.7 | 消防工程 | ㎡ | 45,871.11 | 100 | 458.71 |
1.8 | 弱电工程 | ㎡ | 45,871.11 | 50 | 229.36 |
1.9 | 电梯工程 | 部 | 6 | 250,000 | 150.00 |
1.10 | 机电抗震工程 | ㎡ | 45,871.11 | 30 | 137.61 |
2 | 物流调度楼 | ㎡ | 10,081.32 | 3,652 | 3,681.34 |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万元) |
2.1 | 地下室 | ㎡ | 1,573.24 | 6,429 | 1,011.38 |
2.1.1 | 基坑支护 | 延米 | 198 | 12,000 | 237.60 |
2.1.2 | 一般土建 | ㎡ | 1,573.24 | 3,000 | 471.97 |
2.1.3 | 装饰工程 | ㎡ | 1,573.24 | 400 | 62.93 |
2.1.4 | 给排水工程 | ㎡ | 1,573.24 | 50 | 7.87 |
2.1.5 | 电气工程 | ㎡ | 1,573.24 | 150 | 23.60 |
2.1.6 | 通风工程 | ㎡ | 1,573.24 | 100 | 15.73 |
2.1.7 | 消防工程 | ㎡ | 1,573.24 | 100 | 15.73 |
2.1.8 | 弱电工程 | ㎡ | 1,573.24 | 20 | 3.15 |
2.1.9 | 机电抗震工程 | ㎡ | 1,573.24 | 30 | 4.72 |
2.1.10 | 水泵房工程 | ㎡ | 100 | 5,000 | 50.00 |
2.1.11 | 消防水池 | m³ | 1,476 | 800 | 118.08 |
2.2 | 地上工程 | ㎡ | 8,508.08 | 3,138 | 2,669.96 |
2.2.1 | 桩基工程 | ㎡ | 8,508.08 | 200 | 170.16 |
2.2.2 | 一般土建 | ㎡ | 8,508.08 | 1,500 | 1,276.21 |
2.2.3 | 装饰工程 | ㎡ | 8,508.08 | 700 | 595.57 |
2.2.4 | 给排水工程 | ㎡ | 8,508.08 | 100 | 85.08 |
2.2.5 | 电气工程 | ㎡ | 8,508.08 | 170 | 144.64 |
2.2.6 | 通风工程 | ㎡ | 8,508.08 | 150 | 127.62 |
2.2.7 | 消防工程 | ㎡ | 8,508.08 | 100 | 85.08 |
2.2.8 | 弱电工程 | ㎡ | 8,508.08 | 100 | 85.08 |
2.2.9 | 机电抗震工程 | ㎡ | 8,508.08 | 30 | 25.52 |
2.2.10 | 电梯工程 | 部 | 3 | 250,000 | 75.00 |
3 | 办公中心 | ㎡ | 2,127.04 | 2,939 | 625.14 |
3.1 | 桩基工程 | ㎡ | 2,127.04 | 200 | 42.54 |
3.2 | 一般土建 | ㎡ | 2,127.04 | 1,500 | 319.06 |
3.3 | 装饰工程 | ㎡ | 2,127.04 | 700 | 148.89 |
3.4 | 给排水工程 | ㎡ | 2,127.04 | 100 | 21.27 |
3.5 | 电气工程 | ㎡ | 2,127.04 | 150 | 31.91 |
3.6 | 暖通工程 | ㎡ | 2,127.04 | 150 | 31.91 |
3.7 | 消防工程 | ㎡ | 2,127.04 | 90 | 19.14 |
3.8 | 弱电工程 | ㎡ | 2,127.04 | 50 | 10.64 |
4 | 配套用房 | ㎡ | 274.32 | 2,430 | 46.08 |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万元) |
4.1 | 桩基工程 | ㎡ | 192 | 200 | 3.84 |
4.2 | 一般土建 | ㎡ | 192 | 1,500 | 28.80 |
4.3 | 装饰工程 | ㎡ | 192 | 300 | 5.76 |
4.4 | 给排水工程 | ㎡ | 192 | 50 | 0.96 |
4.5 | 电气工程 | ㎡ | 192 | 100 | 1.92 |
4.6 | 暖通工程 | ㎡ | 192 | 150 | 2.88 |
4.7 | 消防工程 | ㎡ | 192 | 50 | 0.96 |
4.8 | 弱电工程 | ㎡ | 192 | 50 | 0.96 |
5 | 建筑设备工程 | - | - | - | 819.60 |
5.1 | 柴油发电机组 | kw | 800 | 700 | 56.00 |
5.2 | 变配电房 | kw | 6,400 | 1,100 | 704.00 |
5.3 | 快速充电桩 | 个 | 13 | 20,000 | 26.00 |
5.4 | 普通充电桩 | 个 | 48 | 7,000 | 33.60 |
6 | 室外工程 | - | - | - | 1,606.67 |
6.1 | 道路及广场硬化 | ㎡ | 23,324 | 200 | 466.49 |
6.2 | 绿化景观工程 | ㎡ | 7,802 | 150 | 117.03 |
6.3 | 室外管网工程 | ㎡ | 31,184 | 85 | 265.06 |
6.4 | 土石方工程 | m³ | 57,166 | 35 | 200.08 |
6.5 | 大门工程 | 项 | 1 | 150,000 | 15.00 |
6.6 | 围墙工程 | m | 1,050 | 600 | 63.00 |
6.7 | 高压外线引入 | 项 | 1 | 3,200,000 | 320.00 |
6.8 | 护坡工程 | 延米 | 200 | 8,000 | 160.00 |
7 | 装配式建筑 | ㎡ | 29,177 | 300 | 875.31 |
8 | 设备购置费 | - | - | - | 5,560.00 |
8.1 | 动线及机房建设 | - | - | - | 500.00 |
8.2 | 自动化设备购置 | - | - | - | 3,756.00 |
8.3 | 辅助设备购置 | - | - | - | 1,054.00 |
8.4 | 办公及其他设备购置费 | - | - | - | 250.00 |
合计 | 26,666.76 |
公司目前在福州地区的 4 个仓库地点较为分散,物流硬件水平与福州其他医药流通企业仓库相比较低。本次募投项目采用高立库、自动化物流设备,将大幅提高公司物流自动化水平和管理水平,物流中心存储量约为 362,500 箱,
拟购置设备金额 5,560 万元,其中自动化设备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1 | 立体库货架 | 货位 | 7,600 | 0.06 | 456.00 |
2 | 托盘(立体库) | 个 | 2,000 | 0.035 | 70.00 |
3 | 巷道堆垛机 | 台 | 5 | 85.00 | 425.00 |
4 | 托盘输送线 | 套 | 95 | 3.50 | 332 |
5 | 周转箱输送线 | 套 | 1,650 | 1.10 | 1,815.00 |
6 | 补货穿梭车 | 套 | 6 | 22.50 | 135.00 |
7 | 电子标签拣选设备及系统 | 套 | 1 | 120.00 | 120.00 |
8 | 信息系统及附属设施 | - | - | - | 310.00 |
9 | 流利货架、条码打印机等 其他 | - | - | - | 93.00 |
自动化设备合计 | 3,756.00 |
辅助设备购置主要购置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1 | 隔板货架 | 组 | 792 | 0.18 | 143.00 |
2 | 托盘(高架库) | 个 | 3,000 | 0.035 | 105.00 |
3 | 托盘(平置) | 个 | 2,500 | 0.025 | 62.00 |
4 | 电动前移式叉车 | 台 | 4 | 40 | 160.00 |
5 | 冷库设备 | 套 | 1 | 300 | 300.00 |
6 | 温湿度监控设备 | 套 | 250 | 0.25 | 63.00 |
7 | 横梁式货架、电动平衡重叉 车、搬运车等 | - | - | - | 221.00 |
辅助设备合计 | 1,054.00 |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第三方检测费等,土地费用根据合同确定,其他费用主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关费用规定标准并结合当地类似工程的概预算价格进行估算,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总价(万元) |
1 | 土地费 | 17,500.00 |
2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291.77 |
3 | 第三方检测费(含桩基检测、基坑支护监测、幕墙检测 费等) | 264.32 |
4 | 工程监理费 | 249.17 |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总价(万元) |
5 | 工程设计费 | 182.30 |
6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39.83 |
7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133.33 |
8 | 工程勘察费 | 84.43 |
9 | 工程保险费 | 80.00 |
10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42.67 |
11 | 其他费用 | 116.85 |
合计 | 19,084.67 |
(3)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和其他费用之和扣除土地费用的 5%计取, 为 1,412.57 万元。
上述费用测算依据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财建 [2016]504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闽政[2002]53 号)等文件。建筑面积基于配送规模、设计指标及消防要求确定,设备购置数量基于物流中心存储量及自动化水平等因素确定,具备合理性。
(二)建筑单价、设备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1、本次募投项目的建筑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
(1)建筑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的比较情况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已投产项目的建筑工程费用及建筑面积计算,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的建筑单价为每平方米 2,934.20 元、福建同
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建筑单价为每平方米 2,710.46 元,与公司已投产项目比较情况如下:
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筑工程费 (万元)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筑单价 (万元/平方米) |
已投产项目 | 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 心(一期)项目 | 17,797.72 | 62,653.80 | 0.28 |
本次募投项目 | 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 心(二期)项目 | 6,847.84 | 23,338.00 | 0.29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筑工程费 (万元)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筑单价 (万元/平方米) |
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 业园(一期)项目 | 15,816.54 | 58,353.79 | 0.27 |
因此,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已投产项目的建筑单价不存在明显差异,具有合理性。
(2)建筑单价与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的比较情况
项目名称 | 上市公司 | 融资事件 | 主要建设内容 | 建筑工程费用 (万元)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筑投资/建筑面积(万元 /平方米) |
江苏益丰医药产品分拣加工一期项目 | 益丰药房 | 2020 年 可转债 | 1#厂房、研发楼以及其他配套设 施建设等 | 12,959.79 | 62,544.91 | 0.21 |
上海益丰医药产品智能分拣中心项目 | 益丰药房 | 2020 年 可转债 | 分拣存储仓库、研发楼以及其他 配套设施建设等 | 13,438.94 | 57,511.50 | 0.23 |
江西益丰医药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 | 益丰药房 | 2020 年 可转债 | 包括高架库、厂房及其他配套设 施建设等 | 5,576.21 | 30,011.80 | 0.19 |
南宁大参林中心项目 |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参林”) | 2020 年 可转债 | 作为公司在广西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 储 及 物 流 配 送、员工配套宿 舍等 | 18,751.00 | 85,741.00 | 0.22 |
汕头大参林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粤东运营中心) | 大参林 | 2020 年 可转债 | 作为公司在广东省粤东地区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 及物流配送等 | 10,994.00 | 50,241.00 | 0.22 |
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 | 大参林 | 2020 年 可转债 | 作为公司在江西省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 送等 | 8,068.00 | 40,835.00 | 0.20 |
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目 | 大参林 | 2020 年 可转债 | 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 送等 | 1,452.00 | 4,000.00 | 0.36 |
老百姓医药健康产 业园建设项目-物流中心子项目 | 老百姓 | 2019 年 可转债 | 包括物流中心和配套办公用房等 | 15,371.49 | 64,230.60 | 0.24 |
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 |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 公 司 (以下简 称“漱玉 | 2022 年 可转债 | 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 | 15,359.04 | 36,293.03 | 0.42 |
项目名称 | 上市公司 | 融资事件 | 主要建设内容 | 建筑工程费用 (万元)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筑投资/建筑面积(万元 /平方米) |
平民”) | ||||||
漱玉( 枣庄) 现代 化医药物流项目 | 漱玉平民 | 2022 年 可转债 | 面向公司提供仓 储及物流配送等 | 12,458.88 | 36,752.00 | 0.34 |
英特集团公共医药物流平台绍兴( 上虞)医药产业中心 | 英特集团 | 2020 可 转债 | 项目拟建成集现代营销、专业物流、物流加工、冷链服务和电子商务于一体的医 药产业中心 | 23,705.00 | 79,400.00 | 0.30 |
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 | 南京医药 | 本 次 募 投项目 | 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 送等 | 6,847.84 | 23,338.00 | 0.29 |
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 项目 | 南京医药 | 本 次 募 投项目 | 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 送等 | 15,816.54 | 58,353.79 | 0.27 |
如上表所示,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型募投项目的建筑单价区间为 0.19-0.42万元/平方米,各公司物流项目的建筑单价存在差异主要系项目所处区域、建设期间人工成本和建筑材料价格以及建筑物结构不同所致。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建筑单价分别为 0.29 万元/平方米和 0.27 万元/平方米,介于上述区间内,处于合理水平。
2、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
(1)设备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的比较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定制化程度较高,且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单价差异较大,通过分析设备单价和设备数量体现设备投资的合理性难度较大,故采用分析单位面积的设备购置费投入情况进行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备购置费 (万元)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单位面积的设备购置费投入 (万元/平方米) |
已 投 产 项目 | 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 (一期)项目 | 4,454.07 | 62,653.80 | 0.07 |
本 次 募 投项目 | 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 (二期)项目 | 4,269.88 | 23,338.00 | 0.18 |
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 园(一期)项目 | 5,560.00 | 58,353.79 | 0.10 |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单价高于已投产项目,主要是因为本次募投项目设备定制化程度更高,包括了自动化立体库、四向车库、拆垛机械手、托盘
AGV(搬运机器人)、WMS 系统、WCS 系统、自动分拣系统等自动化物流系统及先进机器设备,从而实现了更加高效、智能的物流仓储自动化作业。另一方面,公司已投产项目建设至今已超过 5 年,由于询价时间不一致、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设备询价结果有所变动。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单价高于公司已投产项目具有合理性。
(2)设备单价与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的比较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单价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同类项目相比具有合理性,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上市公司 | 融资事件 | 主要建设内容 | 设备购置费 (万元)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单位面积的设备购置费投入 (万元/平方米) |
江苏益丰医药产品分拣加工 一期项目 | 益丰药房 | 2020 年 可转债 | 1#厂房、研发楼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 设等 | 4,446.45 | 62,544.91 | 0.07 |
上海益丰医药产品智能分拣 中心项目 | 益丰药房 | 2020 年 可转债 | 分拣存储仓库、研发楼以及其他配套 设施建设等 | 2,706.37 | 57,511.50 | 0.05 |
江西益丰医药 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 | 益丰药房 | 2020 年 可转债 | 包括高架库、厂房 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等 | 1,857.87 | 30,011.80 | 0.06 |
南宁大参林中心项目 | 大参林 | 2020 年 可转债 | 作为公司在广西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员工配 套宿舍等 | 2,671.00 | 85,741.00 | 0.03 |
汕头大参林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粤东运营中心) | 大参林 | 2020 年 可转债 | 作为公司在广东省粤东地区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 送等 | 2,885.00 | 50,241.00 | 0.06 |
南昌大参林产业 基 地 项 目 (一期) | 大参林 | 2020 年 可转债 | 作为公司在江西省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 及物流配送等 | 2,769.00 | 40,835.00 | 0.07 |
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 目 | 大参林 | 2020 年 可转债 | 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 | 2,650.00 | 4,000.00 | 0.66 |
老百姓医药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物流中心 子项目 | 老百姓 | 2019 年 可转债 | 包括物流中心和配套办公用房等 | 1,651.10 | 64,230.60 | 0.03 |
漱玉平民现代 物流项目( 二 | 漱玉平民 | 2022 年 可转债 | 面向公司内部提供 仓储及物流配送等 | 11,452.91 | 36,293.03 | 0.32 |
项目名称 | 上市公司 | 融资事件 | 主要建设内容 | 设备购置费 (万元)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单位面积的设备购置费投入 (万元/平方米) |
期) | ||||||
漱玉( 枣庄) 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 | 漱玉平民 | 2022 年 可转债 | 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 | 5,928.58 | 36,752.00 | 0.16 |
英特集团公共医药物流平台绍兴( 上虞)医药产业中心 | 英特集团 | 2020 可 转债 | 项目拟建成集现代营销、专业物流、物流加工、冷链服务和电子商务于一 体的医药产业中心 | 11,682.00 | 79,400.00 | 0.15 |
南京医药南京 物流中心(二 期)项目 | 南京医药 | 本 次 募 投项目 | 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 | 4,269.88 | 23,338.00 | 0.18 |
福建同春生物 医 药 产 业 园 (一期)项目 | 南京医药 | 本 次 募 投项目 | 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 | 5,560.00 | 58,353.79 | 0.10 |
如上表所示,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型募投项目的设备单价区间为 0.03-0.66 万元/平方米,各上市公司物流项目的设备单价存在差异主要是因为各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差异导致物流项目对物流系统的自动化程度、物流中心的存储能力以 及拆零业务占比等要求的不同,设备定制化程度不同,导致设备单价存在差异。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单价主要参考现行市场价格及向供应商询价结果并进行合理预计,分别为 0.18 万元/平方米、0.10 万元/平方米,介于上述区间内,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筑单价及设备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相比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明显差异。
二、结合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情况,说明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及其合理性,相关比例是否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一)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情况,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相关比例是否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
1、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情况
(1)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 22,379.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2,379.00 万元,使用募集
资金部分不包含非资本性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投资总额 (万元) | 占总投资比例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
1 | 建设投资 | 13,758.00 | 61.48% | 13,758.00 |
1.1 | 硬件设备(含安装) | 2,150.00 | 9.61% | 2,150.00 |
1.2 | 软件购置(含安装) | 11,608.00 | 51.87% | 11,608.00 |
2 | 项目咨询及实施费用 | 8,621.00 | 38.52% | 8,621.00 |
项目总投资 | 22,379.00 | 100.00% | 22,379.00 |
(2)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 16,677.79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4,238.06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部分不包含非资本性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投资金额 (万元) | 占总投资比例 |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
1 | 工程建设费用 | 13,540.59 | 81.19% | 13,143.42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343.02 | 14.05% | 1,094.63 |
3 | 预备费 | 794.18 | 4.76% | 0.00 |
合计 | 16,677.79 | 100.00% | 14,238.06 |
(3)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 47,164.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39,087.32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部分不包含非资本性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投资金额 (万元) | 占总投资比例 |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
1 | 工程建设费用 | 26,666.76 | 56.54% | 26,356.76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9,084.67 | 40.46% | 12,730.56 |
3 | 预备费 | 1,412.57 | 3.00% | 0.00 |
合计 | 47,164.00 | 100.00% | 39,087.32 |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32,444.73 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实质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五条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
视为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实质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本次募投项目 | 非资本性支出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 | 0.00 | 0.00 |
2 | 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 | 794.18 | 0.00 |
3 | 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 | 1,412.57 | 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32,444.73 | 32,444.73 |
合计 | 34,651.48 | 32,444.73 |
如上表所示,本次募集资金实质上用于补流的总额为 32,444.73 万元,占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 30.00%,未超过 30.0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五条的相关要求。
(二)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本次可转债董事会决议日前,公司已投入的资金已经扣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 扣除金额 | 主要扣除内容 |
1 | 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 心(二期)项目 | 16,677.79 | 14,238.06 | 2,439.73 | 董事会前投入金额 及预备费 |
2 | 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 业园(一期)项目 | 47,164.00 | 39,087.32 | 8,076.68 | 董事会前投入金额 及预备费 |
根据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置换董事会前已投入资金的情形。
三、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现金流入净额、未来用途和资金缺口,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综合考虑公司日常营运需要、公司现有资金余额、预测期现金流入净额、预测期预计现金分红及偿还债务利息支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分析,公司未来三年的资金缺口为 417,142.97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项目 | 金额 | 计算规则 |
货币资金余额 | 2023 年 9 月 30 日货币资 金余额 | 118,231.46 | A |
未来经营资金流入情况 | 未来期间经营性现金流 | 241,370.86 | B |
类别 | 项目 | 金额 | 计算规则 |
入净额 | |||
资金支出需求 | 新增营运资金需求 | 542,563.44 | ① |
未来期间有息债务利息 | 101,237.49 | ② | |
本次募投项目资金需求 | 77,911.13 | ③ | |
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 | 55,033.23 | ④ | |
总体资金需求合计 | 776,745.29 | C=①+②+③+④ | |
总体资金缺口 | -417,142.97 | D=A+B-C |
注:上表中未来期间为 2023-2025 年。
1、未来期间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营业收入 | 4,054,678.26 | 5,022,156.38 | 4,512,319.51 | 3,981,736.36 |
净利润 | 53,296.45 | 71,591.96 | 61,055.18 | 47,003.78 |
销售净利润率 | 1.31% | 1.43% | 1.35% | 1.18% |
销售净利润率(平均值) | 1.32%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以销售净利润率与营业收入预测未来现金流量净额相对合理。公司结合未来的业务发展趋势,预计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维持在 1.32%。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7.16%、
13.33%和 11.30%,近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算术平均值为 10.60%。假设 2023 年至 2025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10.00%。
参照上述情况,公司预计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合计为 241,370.86 万元(此处不构成盈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5 年度 |
预测营业收入 | 5,524,372.02 | 6,076,809.22 | 6,684,490.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 | 1.32% | 1.32% | 1.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921.71 | 80,213.88 | 88,235.27 |
项目 | 2023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5 年度 |
2023-2025 年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合计 | 241,370.86 |
2、未来期间营运资金需求
假设 2023 年至 2025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10.00%,公司以 2022 年资产负债结构预测未来三年的资金需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5 年度 |
营业收入 | 5,022,156.38 | 5,524,372.02 | 6,076,809.22 | 6,684,490.14 |
应收票据 | 240,824.50 | 264,906.95 | 291,397.65 | 320,537.41 |
应收账款 | 1,433,052.85 | 1,576,358.14 | 1,733,993.95 | 1,907,393.34 |
应收款项融资 | 256,546.42 | 282,201.06 | 310,421.17 | 341,463.28 |
预付款项 | 115,201.42 | 126,721.56 | 139,393.72 | 153,333.09 |
其他应收款 | 49,812.16 | 54,793.38 | 60,272.71 | 66,299.98 |
存货 | 578,730.73 | 636,603.80 | 700,264.18 | 770,290.60 |
经营性流动资产小计 | 2,674,168.08 | 2,941,584.89 | 3,235,743.38 | 3,559,317.71 |
应付票据 | 294,510.68 | 323,961.75 | 356,357.92 | 391,993.71 |
应付账款 | 718,580.90 | 790,438.99 | 869,482.89 | 956,431.18 |
合同负债 | 21,912.00 | 24,103.20 | 26,513.52 | 29,164.87 |
经营性流动负债小计 | 1,035,003.58 | 1,138,503.94 | 1,252,354.33 | 1,377,589.76 |
流动性资金占用额 | 1,639,164.50 | 1,803,080.95 | 1,983,389.05 | 2,181,727.95 |
营运资金缺口 | - | 163,916.45 | 180,308.09 | 198,338.90 |
营运资金缺口总额 | 542,563.44 |
综上,发行人未来三年营运资金缺口总额为 542,563.44 万元。
3、未来期间有息债务利息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公司贷款及应付款项的利息支出分别
为 31,564.96 万元、37,121.70 万元和 32,550.83 万元,未来期间有息债务利息按
照三年平均利息测算,利息支出合计为 101,237.49 万元。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和“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投资
总额扣除已投入金额后资金需求额为 77,911.13 万元。
5、未来期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
公司 2022 年度现金分红 18,344.41 万元。假定未来三年分红金额均按照
2022 年的分红金额,未来三年公司分红需要支付金额为 55,033.23 万元(仅用于测算,不构成公司分红承诺)。
综上所述,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医药流通行业特点带来的日常营运资金需要、公司现有资金余额、用途和预测期资金流入净额、预测期预计现金分红及偿还 债务利息支出、本次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 公司目前的资金缺口为 417,142.97 万元,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难以全部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本 次募投项目建设。因此,本次募投项目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募投项目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效益情况,是否对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具有显著影响
(一)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
该项目无法测算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主要是升级公司数字化平台,实现公司物流、数据、资金等一体化管理不断提升,加快企业对市场的反应速度,有效提升公司在敏捷运营、智能决策、风险控制、组织协同、供应链优化、客户体验、用户运营等方面能力,并能驱动企业进行业务模式、组织流程、商业模式的重构和创新,对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具有重要影响。
(二)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
发行人为医药流通类企业,主要通过销售产品差价获得收益,本项目建设目的主要为公司提供药械产品仓储空间及物流配送能力,无法测算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
仓储及物流配送能力是公司实现业绩增长的必要条件之一。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一期)项目现有药械产品仓储及物流配送能力已经趋于饱和,难以满足未来业务的需求。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将主要定位为新零售、医疗器械、第三终端、第三方物流、政府应急储备物资等物流服务,将满足江苏地区未来业务发展需求,该项目的建设是公司保障未来业务增长的必要
举措,可间接为公司带来收益。
(三)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
本项目建设目的主要为公司提供药械产品仓储空间及物流配送能力,无法测算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
在福州地区,福建同春及其三家子公司存在办公及仓库分散的问题,库容紧张,且现有仓库均地处市区位置,常受交通限制影响供应商送货车辆进出,整体运作效率低下。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将作为福建地区医药物流资源整合的平台,将满足福建地区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可间接为公司带来收益。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发行人通过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将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缓解负债压力。
(五)同行业公司类似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情况
同行业公司类似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公司名称 | 融资 事件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不做效益测算的 原因 |
1 | 益丰药房 | 2022 年 可转债 | 江苏二期、湖北医药分拣加工中心及河北医药库房建设项目 | 完善公司全国物流仓储配送网络,提升公司对产品的存储能力、分拣能力和物流配送效率,提高公司多区域门店配送的覆盖能力,有效解决公司因近年业务快速扩张导致仓储物流场地不足的问 题。 |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涉及预计效益测算 |
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 | 升级公司数字化平台,实现公司物流、数据流、资金流等的一体化、平台化管理,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效率,保障公司及公司各门店与分支机构高效有序运 转,降低管理成本。 | 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涉及预计效益测算 | |||
2 | 漱玉平民 | 2022 年 可转债 | 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 期) | 项目拟引入众多自动化物流系统,建立医药商品仓储物流基地。 | 本项目面向公司内部提供药品仓储及物流配送,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但项目实施后产生的间接效益将在公 司的经营中体现。 |
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 | 项目拟在枣庄建设现代化医药物流仓 库,提高公司在山东省西南以及周边的医药用品配送能力。 | ||||
3 | 益丰药房 | 2020 年 可转债 | 江苏益丰医药 产品分拣加工 | 主要为公司江苏地区的药品零售门店提 供医药产品智能分拣、存储和配送服 | 该项目主要面向公 司内部提供药品仓 |
序号 | 公司名称 | 融资 事件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不做效益测算的 原因 |
一期项目 | 务。 | 储及物流配送,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 | |||
上海益丰医药 产品智能分拣中心项目 | 满足公司上海地区的药品零售门店的医药物流需求。 | ||||
江西益丰医药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 | 项目建设通过医药供应管理服务升级,建设成供应链一体化的医药综合仓储配送管理中心,提高江西区域门店配送效 率和覆盖面。 | ||||
4 | 英特集团 | 2020 年 可转债 | 英特集团公共医药物流平台绍兴(上虞)医药产业中心 | 项目拟建成集现代营销、专业物流、物流加工、冷链服务和电子商务于一体的医药产业中心。 | 本项目投入运行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间接效益将在公司的经营中 体现 |
5 | 大参林 | 2020 年 可转债 | 南宁大参林中心项目 | 项目拟作为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运 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员工配套宿舍等。 | 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 等,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 |
汕头大参林医药产业基地项目(粤东运营 中心) | 项目拟作为公司在广东省粤东地区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 | ||||
南昌大参林产业 基 地 项 目 (一期) | 项目拟作为公司在江西省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 | ||||
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 目 | 项目拟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 | ||||
6 | 老百姓 | 2019 年 可转债 | 老百姓医药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物流中心子项目 | 包括物流中心和配套办公用房等。 | 该项目的实施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未进行效益测算,项目实施后产生的间接效益将在公司 的经营中体现 |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均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间接效益将在公司的经营中 体现,具体包括: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有效提升了公司的数字化管理水平,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将满足江苏地区未 来业务发展需求;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满足福建地区未来业 务发展需求,对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具有显著影响。
五、本次募投项目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五条相关规定
(一)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30.00%,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二)金融类企业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发行人不属于金融类企业,不适用上述规定。
(三)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为补充流动资金。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不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工程施工类项目建设期超过一年的,视为资本性支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预备费等非资本性支出已经扣除,本次募集资金未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等非资本性支出,实质上用于补流的总额为 32,444.73 万元,占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 30.00%,符合监管要求。
(四)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已完成资产过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尚未完成资产过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收购资产
本次募集资金未用于收购资产,不适用上述规定。
(五)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的比例,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发行人已披露了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的比例。发行人已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
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六、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构成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进行了复核和分析,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2、查阅本次募投项目支出明细,了解其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对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中实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金额进行了复核测算,测算董事会前投入金额及扣除预备费的情况;
3、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年度报告,访谈公司经营层,了解公司现有货币资金余额、现金流入净额、未来用途和资金缺口,分析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4、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募投项目对公司间接效益影
响。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募投项目涉及的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测算过程合理,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合理,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筑单价及设备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相比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明显差异;
2、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已经扣除非资本性支出,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为
32,444.73 万元,本次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
30.00%,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3、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医药流通行业特点带来的日常营运资金需要、公司现有资金余额、用途和预测期资金流入净额、预测期预计现金分红及偿还债务利息支出、本次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目前的资金缺口超过本次募集资
金总额,本次募投项目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
4、本次募投项目均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间接效益将在公司的经营中体现,对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具有显著影响;
5、本次募投项目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五条相关规定。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8,149.11 万元,其中拟用于“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22,379.00 万元、 “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14,238.06 万元、“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39,087.32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32,444.73 万元。上述投资构成中,补充流动资金投入为 32,444.73 万元,占比为 30.00%,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00%。
3.1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98.17 亿元、
451.23 亿元、502.22 亿元和 405.47 亿元,呈现增长趋势。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医药“互联网+”等,其中医药批发业务分为纯销业务和分销业务两类,纯销业务又分为医院纯销业务和第三终端及零售纯销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分为社会零售药房和特药药房两类业务。2)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6.13%、6.27%、6.31%和 6.00%,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公司下游客户类型及数量、优势药物经营品种、 门店数量及单店收益等因素,说明各类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分析两票制、集采、医保支付、处方外流等政策,市场发展趋势,同行业竞争情况等因素是 否将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2)结合公司各项业务经营特点、销售及采购 渠道及价格差异等,分析公司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结合公司下游客户类型及数量、优势药物经营品种、门店数量及单店收益等因素,说明各类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
公司是区域性医药商业龙头企业,销售规模超 500 亿元,目前在中国医药流通行业内排名第六位。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由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医药“互联网+”及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构成。各类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增长率 | 金额 | 比例 | 增长率 | |
医药批发 | 3,856,983.65 | 95.28% | 8.51% | 4,769,872.27 | 95.26% | 12.25% |
医药零售 | 172,644.13 | 4.26% | 14.49% | 202,347.66 | 4.04% | 9.50% |
医药“ 互联网 +” | 17,074.09 | 0.42% | 30.21% | 32,829.86 | 0.66% | -45.61% |
医药第三方物 流服务 | 1,292.80 | 0.03% | 26.45% | 2,358.83 | 0.05% | 26.24% |
合计 | 4,047,994.67 | 100.00% | 8.48% | 5,007,408.61 | 100.00% | 11.36%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增长率 | 金额 | 比例 | 增长率 | |
医药批发 | 4,249,388.05 | 94.51% | 13.64% | 3,739,453.14 | 94.19% | 5.47% |
医药零售 | 184,790.94 | 4.11% | 4.09% | 177,526.79 | 4.47% | 21.54% |
医药“ 互联网 +” | 60,363.71 | 1.34% | 16.81% | 51,676.47 | 1.30% | 328.52% |
医药第三方物 流服务 | 1,868.49 | 0.04% | 36.90% | 1,364.82 | 0.03% | 77.10% |
合计 | 4,496,411.19 | 100.00% | 13.26% | 3,970,021.22 | 100.00% | 7.17%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医药批发业务(在总业务收入中占比 95%左右)。公司拥有全国性的布局和物流配送能力,经营品类齐全,并且多年来在规模渠道及商业网络、客户综合服务、仓储及物流配送、信息化管理、集成化供应链体系等方面保持一定的区域优势,近年来的销售增速均高于行业平均增速,具体分析如下:
(一)医药批发业务
1、客户类型及数量
公司医药批发业务的主要客户类型如下: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
销售 客户数 | 销售 占比 | 销售 增长率 | 客户数量 | 销售 占比 | 销售 增长率 | |
等级医疗机构 | 2,023 | 60.52% | 9.20% | 1,993 | 59.48% | 6.72% |
基层医疗机构 | 16,637 | 9.49% | 16.28% | 16,741 | 9.21% | 13.73% |
零售药店 | 12,901 | 13.09% | 6.35% | 14,084 | 13.50% | 20.27% |
其他流通企业 | 1,932 | 15.92% | 3.71% | 2,216 | 16.54% | 23.03% |
其他 | 956 | 0.98% | -5.50% | 825 | 1.27% | 115.99% |
合计 | 34,449 | 100.00% | 8.37% | 35,859 | 100.00% | 12.25% |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销售 客户数 | 销售 占比 | 销售 增长率 | 客户数量 | 销售 占比 | 销售 增长率 | |
等级医疗机构 | 1,921 | 62.56% | 13.82% | 1,791 | 62.46% | 1.59% |
基层医疗机构 | 17,842 | 9.09% | 7.38% | 16,252 | 9.62% | 3.19% |
零售药店 | 14,363 | 12.60% | 6.22% | 13,581 | 13.48% | 28.04% |
其他流通企业 | 1,918 | 15.09% | 21.53% | 1,643 | 14.11% | 24.02% |
其他 | 461 | 0.66% | 127.27% | 946 | 0.33% | 782.35% |
合计 | 36,505 | 100.00% | 13.64% | 34,213 | 100.00% | 7.82% |
注:等级医疗机构包括: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诊所及其他医院。
药品流通行业是国家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庞大的人口基础上,随着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医疗消费升级、生活方式及消费观念变化等,医疗消费的需求旺盛且相关费用将持续稳定增长,药品及大健康产品流通市场需求和活力不断扩大,市场规模迎来不断增加的态势。同时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化,我国居民的用药便利性也得到较大程度改善,为扩充药品流通市场提供了重要动力来源。因此,社会总体就医需求显著增加,带动公司销售规模增长。由于公司批发业务客户以等级医疗机构为主,前述客户药品需求量较大,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主要来源。
2、主要药物经营品种
公司优势药物经营品种包括创新药品(三年内上市新药)及国谈药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是国家集中组织谈判确定的药品)。报告期各期,公司优势药物经营品种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创新药品品规数量 (个) | 193 | 183 | 159 | 143 |
销售收入(亿元) | 18.47 | 12.54 | 11.12 | 14.15 |
国谈药品品规数量 (个) | 348 | 274 | 136 | 97 |
销售收入(亿元) | 60.61 | 61.07 | 47.34 | 17.00 |
注:2023 年 1-9 月的创新药品销售收入中包含奈玛特韦的销售,因此销售收入增长较
快。
报告期内,公司覆盖的创新药品及国谈药品品规数量持续上升。其中,国
谈药品引进率超过 95%,为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重要驱动因素之一。同时,由于公立医院倾向于与国谈药品覆盖率高的药品流通企业进行合作,公司通过集成化供应链体系优势不断加深与公立医院合作关系。
(二)医药零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零售业务门店数量情况如下:
区域 | 2023 年 9 月 30 日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社会零 售药店 | 特药 药房 | 社会零 售药店 | 特药 药房 | 社会零 售药店 | 特药 药房 | 社会零 售药店 | 特药 药房 | |
江苏 | 332 | 88 | 332 | 91 | 317 | 79 | 329 | 82 |
安徽 | 90 | 53 | 94 | 51 | 88 | 49 | 94 | 44 |
区域 | 2023 年 9 月 30 日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社会零 售药店 | 特药 药房 | 社会零 售药店 | 特药 药房 | 社会零 售药店 | 特药 药房 | 社会零 售药店 | 特药 药房 | |
福建 | 16 | 7 | 16 | 10 | 17 | 10 | 16 | 10 |
湖北 | - | 7 | - | 11 | - | 10 | - | 6 |
合计 | 438 | 155 | 442 | 163 | 422 | 148 | 439 | 142 |
注:上述门店数量为各期末仍正常经营的门店数量。
报告期内,零售门店单店平均年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社会零 售药店 | 特药 药房 | 社会零 售药店 | 特药 药房 | 社会零 售药店 | 特药 药房 | 社会零 售药店 | 特药 药房 | |
江苏 | 340.26 | 728.15 | 329.49 | 669.21 | 304.78 | 586.95 | 293.57 | 500.23 |
安徽 | 160.62 | 626.72 | 182.41 | 673.35 | 182.30 | 592.77 | 162.55 | 517.04 |
福建 | 266.67 | 1,028.00 | 410.41 | 671.71 | 278.77 | 622.12 | 314.24 | 723.02 |
湖北 | - | 230.48 | - | 227.71 | - | 217.51 | - | 353.86 |
合计 | 300.66 | 684.53 | 301.14 | 640.86 | 278.19 | 566.29 | 266.27 | 514.94 |
注:零售门店收入包含线上及线下业务收入;平均年收入以报告期末门店数量为基准计算。
公司零售业务由社会零售药房和特药药店组成。报告期内,公司发挥集团化供应链平台优势,持续拓展主营新特药的特药药店业务,包括开设自有 DTP药房、院内院边专业化药房,强化批零一体资源协同发展并提供专业化服务,积极布局医疗机构处方外流市场。特药药房单店收入较高且在报告期内持续上升,推动公司零售业务收入逐年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社会零售药店经营质量的提升,并重点推动医疗 器械及中药品类销售,且公司社会零售药店布局重点围绕基层医疗机构及社区,门诊统筹药店(购买药品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店)占 比较高,社会零售药店单店收入亦保持逐年提升的良好发展势头。
(三)医药“互联网+”业务
公司医药“互联网+”业务采取自营及依托第三方平台的方式,同步推动立足中药代煎代熬业务的“互联网+中药药事服务”平台和实现供应链协同服务的批发业态 B2B 电商平台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医药“互联网+”业务收入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自营线上平台销售收入 | 4,832.52 | 13,547.33 | 10,026.50 | - |
批发业务第三方平台线上销 售收入 | 74.66 | 104.91 | 34,677.60 | 41,461.18 |
零售业务第三方平台线上销 售收入 | 5,475.27 | 12,240.87 | 10,404.32 | 10,215.29 |
互联网+中药药事服务线上 销售收入 | 6,691.64 | 6,936.74 | 5,255.29 | - |
合计 | 17,074.09 | 32,829.85 | 60,363.71 | 51,676.47 |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互联网+”业务收入受第三方电商平台相关政策影响及自身对相关品类的营销策略调整等因素而有所波动。公司将持续开发并实施以客户为核心、以健康管理服务为特征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营销模式,进一步拓展医药“互联网+”业务,以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业务
公司的医药第三方物流配送服务业务是以综合管理平台为龙头、以主营业务为主体进行集中采购、分区域存储、统一配送、网络共享。报告期各期,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业务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 1,364.82 万元、1,868.49 万元、 2,358.83 万元和 1,292.80 万元,整体金额较小。
综上,公司主营业务增长主要来源于医药批发业务及医药零售业务。医药 批发业务收入的增长受益于市场需求增加、规模渠道及商业网络、下游客户结 构、主要药物经营品种等因素;医药零售业务收入的增长受益于批零一体发展、特药药房、门店布局、销售品种等因素。
二、分析两票制、集采、医保支付、处方外流等政策,市场发展趋势,同行业竞争情况等因素是否将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一)相关政策的影响
对公司主营业务影响较大的医药行业政策主要有“两票制”、“药品集采”、“医保支付”、“处方外流与医药分开”,上述主要政策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1、“两票制”
“两票制”是指药品从生产企业到药品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药品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再开一次发票,从而达到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流通环节的目的。
2016 年 4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6 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提出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明确提出破除以药补医,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并逐步实现 “两票制”。目前,药品采购“两票制”已在全国公立医院中全面实施。
“两票制”减少了医药批发流通层数,医药流通结构趋于扁平化,使得具备上下游资源优势的企业更易获取业务。该政策推行以来,发行人医药批发业务中纯销业务占比增加,调拨业务占比减少,由于纯销业务毛利率高于调拨业务,故“两票制”使得发行人批发业务毛利率有所上升。受“两票制”影响,公立医院普遍选择大型医药流通企业作为合作对象,公司作为重点服务公立医院的医药流通企业,在江苏、安徽、福建等地具有区域内的规模、网络及渠道优势。因此,“两票制”对公司经营不存在重大负面影响。
2、“药品集采”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 总体思路,采取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方式,与生产企业进行谈判,达到降低价格、减轻患者费用负担目的的政策。同时,“药品集采”推行“招 采合一,保证使用;确保质量,保障供应;保证回款,降低交易成本”等措施 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2018 年 11 月,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第一批“药品集采”正式实施。目前,国家组织的“药品集采”已落地实施八批,第九批将于 2024 年 3 月实施,未来将继续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国家组织的八批“药品集采”基本情况如下:
批次 | 集采文件 发布时间 | 采购地区 | 报量机构范围 |
第一批 “4+7”试点 | 2018 年 11 月 |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 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 成都、西安 11 个国内城市 | 各地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 |
各地公立医疗机构、 | |||
参加试点扩大区域范 | |||
第一批 “4+7”扩围 | 2019 年 9 月 | 除“4+7”城市及已跟进省份外的 25 个省份 | 围的军队医疗机构和自愿参加试点扩大区 域范围的医保定点社 |
会办医疗机构、医保 | |||
定点零售药店 | |||
第二批 | 2019 年 12 月 |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各地区公立医疗机 构、军队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参加 |
第三批 | 2020 年 7 月 | ||
第四批 | 2021 年 1 月 | ||
第五批 | 2021 年 6 月 | ||
第六批 | 2021 年 11 月 | ||
第七批 | 2022 年 6 月 | ||
第八批 | 2023 年 3 月 |
由于医药批发业务的盈利来源于进销差价,“药品集采”政策实施后集采目录内药品的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发行人通过与上游供应商约定采购价格等方式尽量维持毛利率稳定,但集采目录内药品毛利率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前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目录覆盖公司药品品种低于 3%,同时公司通过引进新药、增加医疗器械销售占比、扩大与下游客户合作等方式增加主营业务收入,降低 “药品集采”对公司医药批发业务的影响。另外,由于“药品集采”未中标的品种在公立医院销售受限,前述药品会以零售药店作为主要销售渠道,零售药店对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将随之提升,有利于公司医药零售业务和公司医药批发业务中对社会零售药店的批发业务。
综上所述,“药品集采”对公司经营不存在重大负面影响。
3、“医保支付”
“医保支付”是国家为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主要包括控制药占比、医保费用限额拨付及完善医保费用支付方式等内容。
2012 年 11 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指出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结合基本医疗
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的全面施行,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2020 年 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推进医保基金与 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目前,“医 保支付”政策主要强调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医保支付”相关政策一方面通过医保控费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鼓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涉及医保控费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会加速处方外流和医药分开,对公司经营不存在显著影响;涉及医保基金直接结算的政策将有利于医药流通企业的应收账款回款。
综上所述,“医保支付”对公司经营不存在重大负面影响。
4、“处方外流与医药分开”
“处方外流与医药分开”政策是指医院把处方单对外开放,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该政策是破除公立医院以药养医、推动医药分离的重要举措。
2016 年 3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结合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等政策的实施,加强诊疗行为管理,防止过度治疗等不规范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处方外流,相关政策鼓励发挥执业药师在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方面的作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统筹用药保障。
“处方外流与医药分开”相关政策的深入推行,将促使医院销售的处方药逐步流向院外市场,公司部分医药批发业务需求将转化为零售业务需求。公司发挥集团化供应链平台优势,持续拓展主营新特药的特药药店业务,包括开设自有 DTP 药房、院内院边专业化药房和连锁药店,强化批零一体资源协同发展并提供专业化服务,积极布局医疗机构处方外流市场。公司直营门店中具备门统资质的药店占比超过 50%,该类药店在承接处方外流市场竞争中具有优势。
此外,根据商务部发布的《医药流通行业分析报告》,自 2016 年以来,医药流通业务中批发业务占比仅从 80%下降至 78%左右,因此相关政策未导致批
发业务需求显著下降。
综上所述,“处方外流与医药分开”对公司经营不存在重大负面影响。
(二)市场发展趋势
1、医药流通行业整体发展趋势
医药流通行业处于医药产业链中游,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行业。随着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医疗消费升级、生活方式及消费观念变化等,人民健康美好生活及医疗消费的需求旺盛且相关费用将持续稳定增长,药品及大健康产品流通市场需求和活力不断扩大,市场规模将迎来不断增加的态势。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2 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2 年全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中有升,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含税值)27,516 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 6.0%。
医药流通行业整体呈现规模化、集中化趋势。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 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医药流通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行业发展趋势主 要体现在四个方面:药品批发企业持续完善城乡供应网络,增强综合服务能力;零售药店经营能力持续提升,更好满足人民健康需求;医药物流信息化加速应 用,智慧医药供应链逐步健全;医药电商在规范管理基础上呈现特色化、多样 化发展。
此外,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 意见》就医药流通行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其中围绕“着力提升药品流通能级”提出“加快发展现代医药物流”,要求加强智能化、自动化物流技术和智能装 备的升级应用,以及推进区域一体化物流的协调发展,鼓励第三方医药物流发 展,推动药品冷链物流规范发展,构建便捷、高效、安全的现代医药物流体系 等;围绕“稳步发展数字化药品流通”提出“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 “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要求加快 5G 网络、大数据等技术应用,优化药品流 通传统模式,实现要素、结构、流程、服务的迭代式升级;推动行业进行数字 化改造与升级,促进企业“上线上云上平台”,深化市场营销、运营管理、仓 储物流、产品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融
合发展,发展智慧供应链、智慧物流、智慧药房等新形态,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零售新模式,引导线上线下规范发展。
2、医药批发行业发展趋势
医药批发行业运行特点之一是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大型药品批发企业销售持续增长。2022 年,前 100 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6.7%,其中前 10 位同比增长 8%。从市场占有率看,2022 年,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 100 位企业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 75.2%,同比提高 0.7 个百分点
(其中前 10 位企业占 57%,同比提高 0.2 个百分点)。商务部《关于“十四五”
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5 年,培育形成 1-
3 家超五千亿元、5-10 家超千亿元的大型数字化、综合性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 98%以上。”故未来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大型龙头企业有望享受政策红利。
近年来,我国药品批发市场向头部或区域龙头企业集中的趋势越发明显,药品批发领域的优化整合、兼并重组依然有很大空间。各大型医药批发企业正通过数字化加速业务资源的统筹和优化整合,深化流通网络布局,加快药品供应与服务网点向基层延伸,努力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拓展业务并通过并购持续做大做强。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医药流通行业内的区域性集团化企业,市场网络覆盖江苏、安徽、福建、湖北等地。受益于医药流通市场规模增长、自身规模效应和区域竞争力,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上升,近三年在行业内的业务规模排名逐年提升(2020 年居第八位;2021 年居第七位;2022 年居第六位)。
公司未来将在发挥好医药商业流通供应链纽带作用、为区域医疗卫生事业与健康产业做好服务的同时,随着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持续完善市场网络布局,进一步巩固区域医药商业龙头地位。
综上,公司作为区域性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积极响应国家医药管理政策,聚焦主业并努力拓展多元化业务,具备相应的区域竞争优势,能够适应当前行业及市场发展趋势,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同行业竞争情况
我国主要的全国性医药流通企业共 4 家,分别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医药、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九州通。主要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包括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医药、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英特集团、鹭燕医药和柳药集团等。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发布的“2022 年药品流通行业批发、零售企业前百位榜单”显示,南京医药在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 100 位排名中居第 6 位,公司下属子公司南京医药国药有限公司在销售总额前
100 位的药品零售企业排名中居第 28 位。
政府对医药流通行业进入者实行行政许可制度,目前药品流通行业的主管 部门为严格控制医药流通企业的数量,对于新办医药商业流通企业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国家及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准十分严格,并且行业新入者在短时间内积累上、下游市场资源非常困难。因此行业准入门 槛较高,行业集中度将持续提升,行业竞争格局短期内不会发生较大变化。目 前,同行业竞争对公司经营不存在较大影响。
三、结合公司各项业务经营特点、销售及采购渠道及价格差异等,分析公司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毛利率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英特集团 | 6.44% | 6.47% | 6.53% | 6.22% |
海王生物 | 10.32% | 10.02% | 10.71% | 11.61% |
鹭燕医药 | 7.36% | 7.79% | 7.82% | 7.95% |
国药股份 | 7.74% | 8.40% | 7.81% | 7.78% |
九州通 | 8.12% | 7.80% | 8.04% | 8.97% |
上海医药 | 12.13% | 13.14% | 13.23% | 14.30% |
柳药集团 | 11.91% | 11.51% | 11.42% | 12.44% |
瑞康医药 | 13.41% | 13.58% | 18.23% | 18.29% |
重药控股 | 8.15% | 8.58% | 9.18% | 9.36% |
平均值 | 9.51% | 9.70% | 10.33% | 10.77% |
可比上市公司 毛利率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中位数 | 8.15% | 8.58% | 9.18% | 9.36% |
南京医药 | 6.08% | 6.49% | 6.51% | 6.36%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二)毛利率低于医药流通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原因
1、各项业务经营特点
(1)公司不涉及医药工业业务、零售业务占比较低,综合毛利率低于可比
公司
根据可比公司 2022 年度报告,上述可比公司毛利率分行业主要构成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 业务板块 | 2022 年度 |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
英特集团 | 医药批发 | 6.02% | 92.23% |
医药零售 | 9.99% | 7.30% | |
海王生物 | 医药商业流通 | 9.03% | 71.48% |
医疗器械 | 9.53% | 26.65% | |
医药制造 | 61.43% | 1.33% | |
保健品、食品 | 41.64% | 0.34% | |
鹭燕医药 | 医药分销 | 6.95% | 93.47% |
医药零售 | 16.81% | 4.35% | |
医药工业 | 20.80% | 1.88% | |
国药股份 | 商品销售 | 7.55% | 101.77% |
产品销售 | 23.18% | 2.98% | |
仓储物流 | 28.54% | 0.66% | |
九州通 | 医药批发及相关业务 | 7.28% | 96.30% |
医药零售 | 18.49% | 1.81% | |
医药工业 | 22.78% | 1.64% | |
医疗健康及技术服务 | 34.69% | 0.15% | |
上海医药 | 分销 | 6.58% | 88.69% |
零售 | 12.63% | 3.56% | |
工业 | 58.55% | 11.53% | |
柳药集团 | 批发 | 7.68% | 80.39% |
零售 | 20.15% | 15.08% |
可比上市公司 | 业务板块 | 2022 年度 |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
工业 | 48.82% | 4.18% | |
瑞康医药 | 药品销售 | 13.53% | 99.19% |
移动医疗 | 22.45% | 0.63% | |
重药控股 | 医药批发 | 8.02% | 95.85% |
医药零售 | 22.11% | 3.90% | |
南京医药 | 医药批发 | 5.86% | 94.98% |
医药零售 | 16.92% | 4.03% | |
医药“互联网+” | 2.92% | 0.65% | |
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 | 67.50% | 0.05% |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年度报告。其中国药股份的产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医药工业业态,各业务占比未扣除合并抵消。
根据上表所示,医药工业业务的毛利率显著高于医药批发、零售业务。因可比公司中海王生物、鹭燕医药、九州通、国药股份、上海医药、柳药集团经营业务中含有医药工业业务,故综合毛利率相对较高。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涉及医药工业业务,因此综合毛利率低于上述可比公司。
此外,医药零售业务毛利率普遍高于医药批发业务,因此可比公司中柳药集团由于零售业务占比相对较高,综合毛利率高于公司。
(2)公司以药品销售为主,医疗器械销售占比较小,综合毛利率低于可比
公司
根据可比公司 2022 年度报告,上述可比公司毛利率分产品主要构成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 业务板块 | 2022 年度 |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
英特集团 | 药品销售 | 6.23% | 93.65% |
医疗器械销售 | 7.56% | 5.88% | |
海王生物 | 药品销售 | 9.03% | 71.48% |
医疗器械销售 | 9.53% | 26.65% | |
鹭燕医药 | 药品销售 | 6.95% | 80.58% |
医疗器械销售 | 8.60% | 13.56% | |
国药股份 | 药品销售 | 未披露 | 未披露 |
医疗器械销售 | 未披露 | 未披露 |
可比上市公司 | 业务板块 | 2022 年度 |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
九州通 | 药品销售 | 未披露 | 未披露 |
医疗器械销售 | 未披露 | 未披露 | |
上海医药 | 药品销售 | 未披露 | 未披露 |
医疗器械销售 | 未披露 | 未披露 | |
柳药集团 | 药品销售 | 10.73% | 86.48% |
医疗器械销售 | 13.99% | 10.56% | |
瑞康医药 | 药品销售 | 8.10% | 58.43% |
医疗器械销售 | 21.36% | 40.57% | |
重药控股 | 药品销售 | 7.66% | 84.20% |
医疗器械销售 | 12.18% | 14.03% | |
南京医药 | 药品销售 | 6.23% | 96.99% |
医疗器械销售 | 8.13% | 2.95% |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年度报告。可比公司中国药股份、九州通及上海医药未区分药品及医疗器械占比。
根据上表所示,医疗器械销售毛利率高于药品销售毛利率,因此可比公司中海王生物、鹭燕医药、柳药集团、瑞康医药、重药控股由于医疗器械销售占比相对较高,综合毛利率高于公司。
地区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江苏 | 6.32% | 6.44% | 6.33% |
安徽 | 6.31% | 5.76% | 5.63% |
福建 | 5.82% | 5.72% | 5.26% |
湖北 | 6.50% | 6.49% | 6.69% |
云南、四川等 | 10.57% | 19.67% | 14.92% |
(3)药品销售毛利率由于覆盖区域不同有所差异公司业务不同区域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批发业务主要覆盖区域为江苏、安徽、福建、湖北四省,其中江苏、安徽、福建三省均为国家综合医改首批试点省份,率先实行带量采购、医保支付等医改政策,导致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其中,福建省严格执行带量采购政策中回款要求,医院客户回款周期较短,因此毛利率相比各省最低。可比公司中部分为覆盖全国的医药流通企业,因此药品销售毛利率相对较高。
2、采购渠道及价格差异
公司作为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与上游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大多为区域代理 合同,而非全国总代理。可比公司中九州通、上海医药、国药股份均为全国性 医药流通企业,作为全国总代理取得药品价格相对较低,毛利率高于南京医药。
综上,可比公司中英特集团与公司各项业务特点较为相近,二者综合毛利率基本接近。因此,公司毛利率具备合理性。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了公司 2020 至 2022 年度报告、2023 年三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分析公司收入增长原因、成本及毛利率;
2、访谈公司经营层,了解公司下游客户、优势药物经营品种、门店经营情况等,了解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近期医疗行业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3、取得并查阅了行业分析报告,分析市场发展趋势及同行业竞争情况;
4、查阅并分析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医药行业政策;
5、查阅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比较公司与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差异。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主营业务增长主要来源于医药批发业务及医药零售业务。医药批发业务收入的增长受益于市场需求增加、规模渠道及商业网络、下游客户结构、主要药物经营品种等因素;医药零售业务收入的增长受益于批零一体发展、特药药房、门店布局、销售品种等因素;
2、“两票制”、“药品集采”、“医保支付”、“处方外流与医药分开”等政策,市场发展趋势,同行业竞争情况等因素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3、公司毛利率低于医药流通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医药批发业
务收入占比较高且以药品销售为主,作为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的采购价格与全 国性医药流通企业相比不占优势。可比公司中英特集团与南京医药业务结构及 销售区域较为相近,二者综合毛利率基本接近。因此,公司毛利率具备合理性。
请发行人说明:(1)分析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付票据、票据保证金等科目的勾稽关系,说明公司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包括票据主要交易对手方情况、票据类型、账龄、到期托收、贴现、背书等,公司是否存在票据到期未兑现的情况;(2)结合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情况、销售金额、交易内容、信用期等,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大幅上升的原因,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期来刺激销售情形;结合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情况、下游客户信用状况、同行业公司坏账实际计提比例等,说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说明存货持续增长的原因,结合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存货库龄、存货期后结转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等,分析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一、分析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付票据、票据保证金等科目的勾稽关系,说明公司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包括票据主要交易对手方情况、票据类型、账龄、到期托收、贴现、背书等,公司是否存在票据到期未兑现的情况
(一)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付票据、票据保证金等科目的勾稽关
系
1、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科目关系
公司将在手票据分别计入应收票据科目与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科目。
应收票据科目包括公司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管理的票据,分别为公司以质押形式放入票据池的银行承兑汇票、未放入票据池但承兑人信用等级较低在背书或贴现时不能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科目包括公司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管理的票据和应收账款,分别为未放入票据池且承兑人信用等级较高在背书或贴现时能够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可用于保理的应收账款。
2、应付票据和票据保证金科目关系
应付票据科目包括报告期末公司因采用汇票结算方式而发生的、尚未到期兑现的承兑汇票。
公司应付票据部分为兴业银行票据池中以公司应收票据作为质押开具的承兑汇票。票据池中的票据保证金指在质押债务到期日早于主债务到期日的情况下,银行将兑现该质押票据所得款项作为保证金。与票据池中开出的应付票据勾稽关系为:应付票据余额应小于或等于票据保证金及质押的应收票据乘以质押率(100%)之和。
公司其他银行承兑的应付票据的票据保证金一般为应付票据的 0%-40%。
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9 月 30 日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票据保证金-票据池 | 0.00 | 57,385.00 | 18,111.46 | 0.00 |
质押的应收票据 | 201,978.35 | 194,628.05 | 233,264.28 | 261,175.19 |
应付票据-票据池 | 196,715.44 | 252,013.05 | 251,375.74 | 255,675.66 |
票据保证金-票据池以外 | 14,343.81 | 8,534.53 | 1,510.06 | 3,905.78 |
应付票据-票据池以外 | 52,065.80 | 42,497.63 | 4,733.66 | 21,593.68 |
票据池以外应付票据保 证金比例 | 27.55% | 20.08% | 31.90% | 18.09% |
(二)公司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兴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票据池业务具体模式为兴业银行给予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兴业银行进行质押,形成票据池额度后,在额度范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进行票据融资。该模式下公司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在银行获取开具应付票据融资额度。报告期各期末票据池业务质押的应收票据金额及占全部应收票据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2023 年 9 月 30 日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质押的应收票据 | 201,978.35 | 194,628.05 | 233,264.28 | 261,175.19 |
占应收票据的比例 | 75.34% | 80.82% | 93.27% | 85.68% |
报告期各期,公司票据池业务质押的应收票据主要交易对手方如下:
2023 年 9 月 30 日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票据类型 | 金额(万元) | 账龄 | 到期托收 | 贴现背 书情况 |
1 | 滁州市鑫济医药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15,715.00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2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15,419.00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3 | 安徽省立医院 | 银行承兑 汇票 | 11,741.39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4 | 先声再康江苏药业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11,216.36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5 | 安徽汇达药业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10,165.04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6 | 安徽丰原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5,486.07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7 |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 | 银行承兑 汇票 | 5,124.37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8 | 丰沃达医药物流(安徽)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4,713.85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9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银行承兑 汇票 | 3,681.16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10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银行承兑 汇票 | 3,629.47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合计 | - | 86,891.71 | - | - | - |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票据类型 | 金额(万元) | 账龄 | 到期托收 | 贴现背 书情况 |
1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22,640.00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2 | 先声再康江苏药业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13,119.52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3 | 安徽省立医院 | 银行承兑 汇票 | 8,734.53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4 | 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6,318.83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5 | 安徽汇达药业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5,800.00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6 | 苏州延天龄医药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5,132.24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7 | 上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 4,874.59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汇票 | ||||||
8 | 丰沃达医药物流(安徽)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4,856.97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9 | 滁州市鑫济医药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4,451.88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10 | 江苏华强医药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4,004.61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合计 | - | 79,933.17 | - | - | - |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票据类型 | 金额(万元) | 账龄 | 到期托收 | 贴现背 书情况 |
1 | 安徽省立医院 | 银行承兑 汇票 | 12,514.97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2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10,175.00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3 | 先声再康江苏药业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8,537.00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4 | 上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7,251.87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5 | 福建新紫金医药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6,455.57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6 | 江苏华强医药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6,214.86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7 | 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6,056.00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8 | 滁州市鑫济医药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5,954.15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9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银行承兑 汇票 | 5,951.05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10 | 安徽汇达药业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4,850.00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合计 | - | 73,960.47 | - | - | - |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票据类型 | 金额(万元) | 账龄 | 到期托收 | 贴现背 书情况 |
1 | 江苏省肿瘤医院 | 银行承兑 汇票 | 22,574.49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2 | 安徽省立医院 | 银行承兑 汇票 | 18,199.12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3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银行承兑 汇票 | 12,786.85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4 | 江苏省中医院 | 银行承兑 汇票 | 12,129.16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5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11,389.00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6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 银行承兑 汇票 | 10,373.85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7 | 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 | 银行承兑 汇票 | 7,596.61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8 | 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6,086.19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9 | 安徽省肿瘤医院 | 银行承兑 汇票 | 5,814.56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10 | 安徽丰原铜陵医药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 汇票 | 5,020.61 | 一年以内 | 兴业银行 | 无 |
合计 | - | 111,970.44 | - | - | - |
公司质押的应收票据交易对手主要为公立医院及其他医药批发零售企业,账龄均为一年以内,且不存在贴现背书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票据到期未兑现的情况。
二、结合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情况、销售金额、交易内容、信用期等,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大幅上升的原因,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期来刺激销售情形;结合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情况、下游客户信用状况、同行业公司坏账实际计提比例等,说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主要应收账款客户情况、销售金额、交易内容、信用期
公司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前十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9 月 30 日/2023 年 1-9 月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销售金额 | 交易 内容 | 信用期 |
1 | 南 京 鼓 楼 医院 | 39,129.38 | 74,036.37 | 药 品 器械 | 合同未约定,实际回款期一般 120 天 |
2 | 定 远 县 总 医院 | 18,587.14 | 12,084.14 | 药 品器械 | 甲方凭签字确认的有效入库单和销售发票,在 9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转账 付款 |
3 | 盐 城 市 第 一人民 医院 | 13,788.98 | 17,057.20 | 药 品器械 | 合同未约定,一般回款期 270 天 |
4 | 南 京 明 基 医院 | 12,968.07 | 21,727.99 | 药 品 器械 | 合同未约定,一般回款期 90 天 |
5 | 南 京 市 第 二医院 | 12,476.08 | 23,112.42 | 药 品 器械 | 合同未约定,一般回款期 180 天 |
6 | 南 京 市 江 宁医院 | 12,212.14 | 28,124.25 | 药 品 器械 | 合同未约定,一般回款期 270 天 |
7 | 江 苏 省 人 民医院 | 12,163.95 | 124,370.55 | 药 品器械 | 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在货物验收入库后 120 日内结 清货款 |
8 |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 10,357.86 | 9,745.66 | 药 品 器械 | 合同未约定,一般回款期 360 天 |
逸夫医院 | |||||
9 | 江 苏 省 肿 瘤医院 | 10,216.56 | 26,937.82 | 药 品 器械 | 合同未约定,实际回款期一般 30 天 |
10 |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第 二 附属医院 | 10,044.17 | 22,248.70 | 药 品器械 | 合同未约定,一般回款期 120 天 |
合计 | 151,944.33 | 359,445.10 | - | - | |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销售金额 | 交易 内容 | 信用期 |
1 | 江 苏 省 人 民医院 | 25,773.95 | 161,324.10 | 药 品器械 | 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在货物验收入库后 120 日内结 清货款 |
2 | 南 京 市 第 一医院 | 24,084.20 | 34,667.63 | 药 品 器械 | 合同未约定,实际回款期一般 200 天,不 超过 365 天 |
3 | 马 鞍 山 十 七冶医院 | 11,805.42 | 11,808.69 | 药 品器械 | 甲方按程序验收入库,按月做账交财务,甲方在乙方药品配送到医院 4 个月内支付药品款,其中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省抗癌药谈判药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按规 定的期限支付药品款 |
4 | 淮 安 市 第 一人民 医院 | 11,020.08 | 41,188.64 | 药 品器械 | 合同未约定,实际回款期一般 90 天 |
5 | 颍 上 县 人 民医院 | 10,978.54 | 12,088.15 | 药 品 器械 | 合同未约定,一般药品回款期为 270 天, 器械回款期为 360 天 |
6 | 咸 宁 市 中 心医院 | 9,983.99 | 7,521.92 | 药 品 器械 | 甲方在收到药品及发票后第 13 个月与乙方 进行货款结算。 |
7 | 南 京 市 江 宁医院 | 9,945.76 | 30,917.02 | 药 品 器械 | 合同未约定,一般回款期 270 天 |
8 | 宿 迁 市 第 一人民 医院 | 9,600.13 | 20,455.30 | 药 品器械 | 合同未约定。一般回款期 180 天 |
9 | 江 苏 省 肿 瘤医院 | 9,491.52 | 32,874.37 | 药 品 器械 | 合同未约定,一般回款期 30 天 |
10 | 南 京 江 北 医院 | 9,478.04 | 16,977.03 | 药 品 器械 | 合同未约定,一般回款期 150 天 |
合计 | 132,161.63 | 369,822.85 | - | - | |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销售金额 | 交易 内容 | 信用期 |
1 | 南 京 市 第 一医院 | 36,225.47 | 39,610.88 | 药 品 器械 | 合同未约定,实际回款期一般 200 天,不 超过 365 天。 |
2 | 江 苏 省 人 民医院 | 23,518.39 | 103,795.09 | 药 品器械 | 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在货物验收入库后 120 日内结 清货款 |
3 | 东 南 大 学 附 属 中 大 | 22,182.56 | 42,589.05 | 药 品 器械 | 合同未约定,实际回款期一般 60 天 |
医院 | |||||
4 | 安 徽 医 科 大 学 第 一 附属医院 | 18,737.50 | 41,559.04 | 药 品器械 | 双方按月结算货款,账期为报送财务后的三个月,结算方式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采用商业汇票的方式,承兑期原则上不超过六 个月 |
5 | 江 苏 省 中 医院 | 17,381.19 | 56,908.80 | 药 品 器械 | 合同未约定,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在货 物验收入库后 90 天内结清货款 |
6 | 南 京 市 江 宁医院 | 13,557.17 | 31,059.89 | 药 品 器械 | 合同未约定,一般回款期 270 天 |
7 | 淮 安 市 第 一人民 医院 | 10,944.61 | 37,667.20 | 药 品器械 | 合同未约定,实际回款期一般 90 天 |
8 | 颍 上 县 人 民医院 | 10,437.59 | 13,751.41 | 药 品 器械 | 合同未约定,一般药品回款期为 270 天, 器械回款期为 360 天 |
9 | 盐 城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 10,285.29 | 20,285.57 | 药 品器械 | 合同未约定,一般回款期 270 天 |
10 | 马 鞍 山 十 七冶医院 | 9,013.91 | 9,430.57 | 药 品 器械 | 甲方在乙方药品配送到医院 6 个月内支付 药品款 |
合计 | 172,283.68 | 396,657.50 | - | - | |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销售金额 | 交易 内容 | 信用期 |
1 | 南 京 市 第 一医院 | 31,786.25 | 47,196.00 | 药 品 器械 | 合同未约定,实际回款期一般 200 天,不 超过 365 天 |
2 |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东 部 战 区 总 医院 | 23,754.97 | 42,708.43 | 药 品器械 | 合同未约定,实际回款期一般 210 天 |
3 | 安 徽 医 科 大 学 第 一 附属医院 | 23,349.04 | 35,899.84 | 药 品器械 | 双方按月结算货款,账期为报送财务后的三个月,结算方式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采用商业汇票的方式,承兑期原则上不超过六 个月 |
4 | 南 京 市 江 宁医院 | 17,961.99 | 38,796.18 | 药 品 器械 | 合同未约定,一般回款期 270 天 |
5 | 江 苏 省 人 民医院 | 14,351.95 | 114,020.07 | 药 品器械 | 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在货物验收入库后 120 天内结 清货款 |
6 | 江 苏 省 中 医院 | 11,793.44 | 52,009.65 | 药 品 器械 | 合同未约定,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在货 物验收入库后 90 天内结清货款 |
7 | 安 徽 省 立 医院 | 11,781.89 | 62,343.87 | 药 品器械 | 双方按月结算货款,甲方应在次月向乙方支付上月的药品货款。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商讨同意可以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 承兑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
8 | 皖 南 医 学 院 弋 矶 山 医院 | 11,680.74 | 30,882.22 | 药 品器械 | 双方按月核对确认货款,甲方应在核对确 认后 7 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药品货款,或者采用商业汇票方式付款 |
9 | 安 徽 医 科 | 11,199.29 | 35,390.11 | 药 品 | 乙方和丙方每月所供药品货款,甲方在货 |
大 学 第 二 附属医院 | 器械 | 到后第四个月内以转账方式付清该月乙方 和丙方货款 | |||
10 | 东 南 大 学 附 属 中 大 医院 | 10,216.90 | 40,094.03 | 药 品器械 | 合同未约定,实际回款期一般 60 天 |
合计 | 167,876.46 | 499,340.40 | - | -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医药批发业务,下游客户主要为公立医疗机构,信用程度较高。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在合同中对信用政策进行了约定,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在商业谈判中话语权较强,合同未明确约定信用政策。针对未约定信用政策的医疗机构,双方根据以往合作基础及行业惯例执行信用政策,且回款期大部分在一年以内。其中马鞍山十七冶医院及定远县总医院存在回款期超过一年的情况,主要原因系医院资金紧张,因此对上游医药流通企业普遍存在回款较慢的情况。鉴于马鞍山十七冶医院系央企控股三级甲等医院、定远县总医院系当地唯一一所公办非营利性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因此两家医院均为公司重点客户且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概率较低。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回款较慢的客户已采取控制销售规模以及催款等措施,公司对上述客户不存在主动放宽信用期的情况。
(二)应收账款大幅上升的原因
报告期内,由于受到医改招标政策、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影响,下游客户的资金调拨效率和回款速度出现下降趋势。下游客户的账期存在一定的延长,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大幅增长。但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与公司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英特集团 | 22.88% | 21.79% | 20.09% | 20.07% |
海王生物 | 52.36% | 49.72% | 46.26% | 41.81% |
鹭燕医药 | 29.04% | 29.99% | 28.85% | 25.24% |
国药股份 | 13.28% | 12.63% | 12.29% | 13.49% |
九州通 | 23.78% | 19.64% | 21.57% | 22.62% |
上海医药 | 28.92% | 28.78% | 26.92% | 27.48% |
柳药集团 | 54.38% | 45.73% | 42.52% | 40.62% |
可比上市公司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瑞康医药 | 48.01% | 33.40% | 48.84% | 50.41% |
重药控股 | 45.09% | 41.99% | 41.56% | 48.04% |
平均值 | 35.30% | 31.52% | 32.10% | 32.20% |
南京医药 | 31.16% | 28.53% | 23.96% | 22.80% |
注:数据来源于 wind,2023 年 1-9 月数据已经年化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低于行业平均值。大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于 2022 年有所提高,
公司 2022 年应收账款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年底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较大,
导致年底部分医院无法回款。公司 2023 年三季度末应收账款大幅增长是由医药流通行业收款周期导致,与同行业变动趋势一致。
(三)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期来刺激销售情形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期基本保持稳定,具体参考问题 3.2 回复之“(一)主要应收账款客户情况、销售金额、交易内容、信用期”。
2、公司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 主要客户信用政策 |
英特集团 | 对公立医疗机构,视公司所在的区域及业务实际情况,授信天数不超过 90 天、120 天或 180 天;对非公立客户,视客户性质、规 模以及业务实际情况,授信天数设置为 60 天至 90 天不等;对其 他客户,视公司所在的区域及业务实际情况,授信天数不超过 45 天或 60 天。 |
海王生物 | 未披露 |
鹭燕医药 | 公司主要的销售客户为医疗机构,采用信用账期收款,其中,福建地区公立医院的账期为 30-90 天,实际平均收款期为 68 天;其 他地区公立医院的账期达到 30-360 天,实际平均收款期均超过 200 天。 |
国药股份 | 未披露 |
九州通 | 公司对医疗机构信用期为 30-360 天。 |
上海医药 | 按照不同客户的信用评级、订单规模等,给与不同信用政策,通 常为 0-365 天。 |
柳药集团 | 未披露 |
瑞康医药 | 参与省域挂网招标的,执行招标结果的二级以上医院客户根据客户实际的资信情况,由各事业部确定,原则上不得超过 150 天。不执行招标结果的二级以上医院客户及其他类型二级以上医院客 户原则上不得超过 90 天。 |
重药控股 | 未披露 |
可比上市公司 | 主要客户信用政策 |
南京医药 | 视业务所在区域不同,提供给客户的授信天数存在差异,授信天 数不超过 90 天、180 天和 360 天 |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年度报告、公告文件。
3、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与同行业无较大差异
2022 年度末,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账龄结构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 1 年以内 | 1 至 2 年 | 2 至 3 年 | 3 年以上 |
英特集团 | 98.77% | 0.94% | 0.11% | 0.19% |
海王生物 | 90.07% | 7.70% | 1.17% | 1.07% |
鹭燕医药 | 89.51% | 8.53% | 1.30% | 0.66% |
国药股份 | 99.94% | 0.06% | - | - |
九州通 | 89.64% | 7.69% | 1.50% | 1.17% |
上海医药 | 95.99% | 2.47% | 1.54% | - |
柳药集团 | 94.18% | 5.29% | 0.37% | 0.16% |
瑞康医药 | 82.22% | 9.97% | 3.93% | 3.87% |
重药控股 | 92.56% | 5.23% | 1.30% | 0.92% |
平均值 | 92.54% | 5.32% | 1.25% | 0.89% |
南京医药 | 96.68% | 2.17% | 0.18% | 0.96%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如上表所示,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均以一年以内为主,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信用期与同行业无较大差异。
4、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情况如下:
单位:天
可比上市公司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英特集团 | 70.79 | 69.94 | 70.91 |
海王生物 | 179.86 | 156.64 | 156.45 |
鹭燕医药 | 100.81 | 92.15 | 86.76 |
国药股份 | 45.33 | 43.23 | 72.98 |
九州通 | 69.20 | 75.71 | 77.92 |
上海医药 | 96.89 | 92.45 | 93.87 |
柳药集团 | 151.14 | 143.39 | 141.92 |
瑞康医药 | 210.50 | 205.13 | 194.22 |
可比上市公司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重药控股 | 144.54 | 137.36 | 134.04 |
平均值 | 118.78 | 112.89 | 114.34 |
中位数 | 100.81 | 92.45 | 93.87 |
南京医药 | 90.11 | 79.33 | 73.98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如上表所示,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显著低于行业平均值,主要原因系同行业可比公司由于销售区域及业务结构不同,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差异较大。与行业中位数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不存在较大差异。
综上,公司信用期基本保持稳定,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公司不存在放宽信用期刺激销售的情形。
(四)结合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情况、下游客户信用状况、同行业公司坏账实际计提比例等,说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单位:亿元
日期 | 应收 余额 | 2021 年度 回款 | 2022 年度 回款 | 2023 年度 回款 | 合计 | 期后回款 比例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146.22 | - | - | 140.57 | 140.57 | 96.13%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110.27 | - | 105.41 | 3.05 | 108.46 | 98.36%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92.98 | 90.11 | 1.19 | 0.18 | 91.48 | 98.38% |
注:期后回款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应收账款的期后一年回款比例为 96%左右,公司应收账款大部分在一年以内收回。
2、下游客户信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公立医院,信用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个别医院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导致回款周期增加,该等影响 已体现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
3、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比例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英特集团 | 0.77% | 0.94% | 0.95% |
海王生物 | 2.19% | 1.39% | 1.31% |
鹭燕医药 | 1.72% | 1.40% | 1.27% |
国药股份 | 2.16% | 2.19% | 1.91% |
九州通 | 2.38% | 1.96% | 1.74% |
上海医药 | 2.93% | 3.16% | 3.59% |
柳药集团 | 1.93% | 1.70% | 1.24% |
瑞康医药 | 6.75% | 3.55% | 2.25% |
重药控股 | 2.78% | 3.11% | 2.46% |
平均值 | 2.62% | 2.16% | 1.86% |
中位数 | 2.19% | 1.96% | 1.74% |
南京医药 | 1.99% | 1.96% | 2.37%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总体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其中,2022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比同行业平均值及中位数低, 主要原因系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为 96.68%,可比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 占比平均为 92.54%。同时,公司下游客户医疗机构占比较高,信用风险低,历 史实际出现坏账情况极少,因此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的应收账款坏账计 提比例整体较可比公司的平均值和中位数低。
综上所述,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说明存货持续增长的原因,结合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存货库龄、存货期后结转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等,分析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充分
(一)存货持续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及营业收入增长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
存货 | 569,664.34 | 578,730.73 | 451,775.68 | 406,548.67 |
项目 |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
存货增长率 | 10.72% | 28.10% | 11.12% | 9.36% |
营业收入 | 4,054,678.26 | 5,022,156.38 | 4,512,319.51 | 3,981,736.36 |
营业收入 增长率 | 8.31% | 11.30% | 13.33% | 7.16% |
注:2023 年 1-9 月的收入增长率根据 2023 年 1-9 月与 2022 年 1-9 月的营业收入计算得
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不断上升,主要原因系存货随着公司业务规
模和销售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公司需保有一定数量的存货以保证药品配送的及时性及有效性,同时公司不断引进新品种药品以扩大收入规模。2022 年度末,公司存货余额上升较快,主要原因系公司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加大了相关产品的备货。
(二)结合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存货库龄、存货期后结转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等,分析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充分
1、公司在手订单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批发,主要客户为公立医院,销售模式为与客户签订框架协议后根据客户需求进行配送。根据公司《货物交付管理办法》,公司在收到医院订单后,5 日内完成市内客户配送、7 日内完成省内客户配送、10 日内完成省外客户配送,因此公司在手订单较少,公司主要根据市场情况及历史销售情况进行备货。
2、存货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 9 月 30 日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库龄 类别 | 账面 原值 | 占比 | 存货跌 价准备 | 计提 比例 | 账面 原值 | 占比 | 存货跌 价准备 | 计提 比例 |
一年以内 | 558,920.05 | 97.90% | - | 0.00% | 569,473.26 | 98.22% | - | 0.00% |
一年以上 | 11,967.41 | 2.10% | 1,223.12 | 10.22% | 10,330.11 | 1.78% | 1,072.65 | 10.38% |
合计 | 570,887.46 | 100.00% | 1,223.12 | 0.21% | 579,803.37 | 100.00% | 1,072.65 | 0.19%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库龄 类别 | 账面 原值 | 占比 | 存货跌 价准备 | 计提 比例 | 账面 原值 | 占比 | 存货跌 价准备 | 计提 比例 |
一年以内 | 441,597.78 | 97.56% | - | 0.00% | 396,472.07 | 97.22% | - | 0.00% |
一年以上 | 11,056.43 | 2.44% | 878.52 | 7.95% | 11,340.69 | 2.78% | 1,264.10 | 11.15% |
合计 | 452,654.20 | 100.00% | 878.52 | 0.19% | 407,812.77 | 100.00% | 1,264.10 | 0.31% |
公司存货以一年以内为主,库龄一年以上的存货主要为中药材、医疗器械、效期较长的药品及部分周转率较慢的药品,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药品质量有 效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定期复核库存商品的近效期情况及可变现净值,并相应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3、存货期后结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期末库存商品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期末库存商品金额 | 期后销售金额 | 占比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579,803.37 | 563,669.80 | 97.22%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452,654.21 | 448,230.14 | 99.02%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407,812.76 | 405,337.95 | 99.39% |
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情况良好,各期末存货期后销售比例均在 97%以上,期后销售比例较高。
4、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及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英特集团 | 0.14% | 0.04% | 0.05% |
海王生物 | 1.29% | 1.38% | 1.30% |
鹭燕医药 | 0.45% | 0.50% | 0.68% |
国药股份 | 0.80% | 0.72% | 0.53% |
九州通 | 0.27% | 0.36% | 0.33% |
上海医药 | 3.14% | 4.08% | 4.60% |
柳药集团 | 0.00% | 0.00% | 0.00% |
瑞康医药 | 0.00% | 0.01% | 0.05% |
重药控股 | 0.41% | 0.34% | 0.32% |
平均值 | 0.72% | 0.82% | 0.87% |
平均值(剔除医药工业) | 0.18% | 0.13% | 0.14% |
南京医药 | 0.19% | 0.19% | 0.31% |
医药流通行业的公司由于近效期或政策原因导致的存货损失可与上游医药生产企业协商退换货,上述可比公司中海王生物、鹭燕医药、九州通、国药股份、上海医药、柳药集团因包含医药工业业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剔除上述包含医药工业业务可比公司后,报告期内剩余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平均值分别为 0.14%、0.13%及 0.18%,南京医药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相比无显著异常。
综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保持一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了公司票据池业务合同,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函证;
2、取得并查阅公司票据池以外开具的应付票据相关协议;
3、取得并查阅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付票据等科目明细表,根据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明细表核查公司是否存在票据到期未兑现的情况;
4、取得并查阅了公司 2020 至 2022 年度报告、2023 年三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分析公司主营业务的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5、取得公司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核查信用政策。若销售合同中未约定信用政策,则根据实际回款情况确认;
6、与主要客户进行访谈,确认公司的信用政策与其他医药流通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应收账款信用期较长的客户出具的说明,核实公司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7、查阅可比上市公司年报及其他公开信息,比较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及比例;
8、结合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9、访谈公司经营层,了解公司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了解应收账款变动原因及逾期情况,核查公司期后回款情况,分析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了解存货变动原因;
10、取得公司存货库龄表,参与公司主要仓库存货监盘;
11、核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过程;并结合存货的期后销售情况,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不存在异常,公司不存在票据到期未兑现的情况;
2、公司 2022 年应收账款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年底受公共卫生事件影
响较大,导致年底部分医院无法回款。公司 2023 年三季度末应收账款大幅增长是由医药流通行业收款周期导致,与同行业变动趋势一致。公司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期来刺激销售情形,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不断上升,主要原因系存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销售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保持一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请发行人说明:(1)列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的具体内容、项目进 度、投入及转出情况,是否存在项目进度较慢从而长期未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
(2)各投资标的具体经营业绩情况,与前期预测业绩的差异情况,说明 2023
年度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主要参数选择依据,是否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回复:
一、列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的具体内容、项目进度、投入及转出情况,是否存在项目进度较慢从而长期未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
(一)在建工程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具体内容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2023 年 9 月 30 日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中央物流二期建设项目 | 南京地区物流仓储项目建设(本次募 投项目) | 659.91 | - | - | - |
东方漆空间创意 园工程 | 福州东方漆空间创 意园建设 | 3,250.10 | 3,166.90 | 3,148.90 | 3,148.90 |
鹤龄饮片厂房基 础工程 | 鹤龄饮片厂房建设 | - | - | - | - |
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 | 福建地区物流仓储项目建设(本次募 投项目) | 240.43 | 134.37 | - | - |
江苏华晓物流园 搬迁在建工程 | 异址迁建物流中心 建设 | - | 397.59 | 8,099.92 | 1,489.79 |
福建同春金山物 流在建工程 | 福建地区物流仓储 项目建设 | - | - | - | 365.91 |
淮安天颐二期高 架库在建工程 | 健康产业园二期工 程高架库建设 | - | - | - | 694.78 |
其他零星工程 | - | 3,856.33 | 4,323.84 | 4,091.57 | 3,084.29 |
合计 | - | 8,006.77 | 8,022.70 | 15,340.39 | 8,783.67 |
注:2020 年-2023 年三季度,鹤龄饮片厂房基础工程长期处于停工状态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账面价值为 0,其账面余额为 1,345.38 万元。
(二)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的项目进度、投入及转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建设期 | 预算 金额 | 累计已 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 转固情况 | 预计达到可使 用状态的时点 |
2023 年 9 月 30 日 | ||||||
中央物流二期建 设项目 | 2023 年 8 月 | 28 个月 | 16,677.79 | 659.91 | 在建 | 2025 年 12 月 |
东方漆空间创意 园工程 | 2011 年 9 月 | - | 4,500.00 | 3,250.10 | 停工 | 不适用 |
鹤龄饮片厂房基 础工程 | 2009 年 11 月 | - | 2,700.00 | 2,298.78 | 停工 | 不适用 |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建设期 | 预算 金额 | 累计已 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 转固情况 | 预计达到可使 用状态的时点 |
同春生物医药产 业园项目 | 2023 年 6 月 | 33 个月 | 47,164.00 | 3,157.43 | 在建 | 2025 年 12 月 |
合计 | - | - | 71,041.79 | - | - | -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江苏华晓物流园 搬迁在建工程 | 2020 年 10 月 | 23 个月 | 17,914.98 | 13,658.61 | 已转固 | 2022 年 10 月 |
东方漆空间创意 园工程 | 2011 年 9 月 | - | 4,500.00 | 3,166.90 | 停工 | 不适用 |
鹤龄饮片厂房基 础工程 | 2009 年 11 月 | - | 2,700.00 | 2,298.78 | 停工 | 不适用 |
同春生物医药产 业园项目 | 2023 年 6 月 | 33 个月 | 47,164.00 | 3,040.00 | 未开工 | 2025 年 12 月 |
福建同春金山物 流在建工程 | 2020 年 7 月 | 13 个月 | 2,994.00 | 2,994.00 | 已转固 | 2022 年 4 月 |
合计 | - | - | 72,278.98 | - | - | -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江苏华晓物流园 搬迁在建工程 | 2020 年 10 月 | 23 个月 | 17,914.98 | 8,099.92 | 在建 | 2022 年 10 月 |
东方漆空间创意 园工程 | 2011 年 9 月 | - | 4,500.00 | 3,148.90 | 停工 | 不适用 |
鹤龄饮片厂房基 础工程 | 2009 年 11 月 | - | 2,700.00 | 2,298.78 | 停工 | 不适用 |
南京医药湖北一 期物流工程续建 | 2020 年 8 月 | 18 个月 | 3,419.00 | 2,857.00 | 2021 年 12 月 试运行并结转 | 2022 年 2 月 |
福建同春金山物 流在建工程 | 2020 年 7 月 | 13 个月 | 2,994.00 | 2,174.73 | 2021 年 1 月 50 号厂房转固 | 2022 年 4 月 |
淮安天颐二期高 架库在建工程 | 2019 年 11 月 | 14 个月 | 1,800.00 | 1,747.77 | 已转固 | 2021 年 1 月 |
合计 | - | - | 33,327.98 | - | - | -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东方漆空间创意 园工程 | 2011 年 9 月 | - | 4,500.00 | 3,148.90 | 停工 | 不适用 |
鹤龄饮片厂房基 础工程 | 2009 年 11 月 | - | 2,700.00 | 2,298.78 | 停工 | 不适用 |
江苏华晓物流园 搬迁在建工程 | 2020 年 10 月 | 23 个月 | 15,000.00 | 1,489.79 | 在建 | 2022 年 10 月 |
福建同春金山物 流在建工程 | 2020 年 7 月 | 13 个月 | 3,000.00 | 1,410.53 | 2020 年 4 月 42 号厂房转固 | 2022 年 4 月 |
淮安天颐二期高 架库在建工程 | 2019 年 11 月 | 14 个月 | 1,800.00 | 694.78 | 在建 | 2021 年 1 月 |
南京医药湖北一 期物流工程续建 | 2020 年 8 月 | 18 个月 | 3,419.00 | 122.18 | 在建 | 2022 年 2 月 |
合计 | - | - | 30,419.00 | - | - | - |
注: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建设开工时间为 2023 年 6 月,2022 年投入金额为土地
租金。
公司主要在建工程为子公司物流园、产业园项目以及在安装设备,截至报告期末,除已转入固定资产的项目外,中央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及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资金投入进度符合工程建设进度。
鹤龄饮片厂房基础工程项目于 2013 年起停工,原因在于公司 2014 年末引入境外战略投资方 Alliance Healthcare 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公司不能从事任何外商禁止进入行业。鹤龄饮片厂房基础工程原计划用于整合中药饮片加工生产资源,受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限制处于停工和闲置状态,因此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后续拟结合市场情况将该资产转让。
东方漆空间创意园工程于 2011 年动工,2013 年 7 月,因公司战略定位调整,决定终止建设该项目,该工程处于未完工状态,截至目前项目进度未发生变化。为盘活资产、整合资源以聚焦主业发展,公司持续推进福州东方漆空间文化创 意有限公司的股权处置工作。东方漆空间创意园工程的宗地面积为 8,609.13 平 方米,属于福州市四城区工矿仓储用地,结合中国政府土地市场网、福州市国 土资源局公布的福州市地价,其土地价值已超过在建工程账面余额。因此,该 项目虽然长期处于停工状态但其可回收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无需计提减值准 备。
公司根据在建工程实际建设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及时进行转固。未转固的在建工程项目主要系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存在项目进度较慢从而长期未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
二、各投资标的具体经营业绩情况,与前期预测业绩的差异情况,说明
2023 年度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主要参数选择依据,是否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一)各投资标的具体经营业绩情况,与前期预测业绩的差异情况报告期末,公司商誉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商誉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云南云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 | 38.23 | - | 38.23 |
辽宁康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306.71 | 306.71 | -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商誉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南京医药苏州恒昇有限公司 | 1,114.29 | - | 1,114.29 |
南京医药马鞍山有限公司 | 2,594.17 | - | 2,594.17 |
南京医药徐州恩华有限公司 | 3,469.99 | - | 3,469.99 |
小计 | 7,523.41 | 306.71 | 7,216.69 |
注:辽宁康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资产组无经营实质,已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商誉减值测试报告,被投资单位的预测业绩与 2023 年度实际业绩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 项目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云南云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 | 2023 年预测数 | 23,208.34 | 376.68 |
2023 年实际数 | 24,117.34 | 380.83 | |
南京医药苏州恒昇有限公司 | 2023 年预测数 | 125,883.11 | 1,072.03 |
2023 年实际数 | 147,987.48 | 1,321.09 | |
南京医药马鞍山有限公司 | 2023 年预测数 | 48,564.14 | 700.18 |
2023 年实际数 | 48,234.64 | 104.96 | |
南京医药徐州恩华有限公司 | 2023 年预测数 | 109,733.83 | 614.42 |
2023 年实际数 | 111,216.53 | 700.31 |
注: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除南京医药马鞍山有限公司 2023 年实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未达到预测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外,其他被投资单位均达到预测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南京医药马鞍山有限公司 2023 年实际净利润较低原因系四季度当地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的药品挂网价格下调,医院按照最新价格进行采购但供应商补差政策滞后,导致部分药品销售价格倒挂。
(二)2023 年度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主要参数选择依据,是否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1、2023 年度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2023 年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会计监管风
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的规定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采用收益法(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模型计算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根据测算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与包括商誉在内的资产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以判断商誉是否存在
减值。
2、主要参数选择依据
(1)云南云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资产组
云南云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采用收益法预测现金流量现值模型,公司基于过去三年云南云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的运营情况来编制,其中涉及的主要参数包括:
核心参数 | 未来预测期增长率/比例 | 过去三年增长率/比例 | 分析选择依据 |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6% | -30.36%-12.24% | 企业目前正处于业务增长期,收入仍保持一定程度的增长,预测收入增长率 6%低于过去三年平均收入增长率,超过 5 年财务预算之后年份的增长率 2.2%,预测合理、谨慎 |
税前利润率 | 1.59%-1.82% | 2.33%-4.45% | 税前利润率预测数与历史实际实现数基本相符且略有降低,预测合理、谨慎 |
折现率 | 11.60% | - | 本折现率基于同行业医药贸易公司选取的贝塔数据计算,并且额外考虑公司特有风险溢价,使其折现率高于一般行业平均折现率水 平,故本次测算较为谨慎 |
经预测显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大于云南云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故 2023 年无需对云南云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的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南京医药苏州恒昇有限公司资产组
南京医药苏州恒昇有限公司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采用收益法预测现金流量现值模型,公司基于过去三年南京医药苏州恒昇有限公司的运营情况来编制,其中涉及的主要参数包括:
核心参数 | 未来预测期增长率/比例 | 过去三年增长率/比例 | 分析选择依据 |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10% | 24.84%-95.65% | 企业目前正处于业务增长期,收入仍保持一定程度的增长,预测收入增长率 10%低于过去三年平均收入增长率,超过 5 年财务预算之后年份的增长率 2.2%,预测合理、谨慎 |
税前利润率 | 1.27%-1.29% | 1.07%-1.25% | 税前利润率预测数与历史实际实现数基本相符,预测合理、谨慎 |
折现率 | 11.60% | - | 本折现率基于同行业医药贸易公司选取的贝塔数据计算,并且额外考虑公司特有风险溢价,使其折现率高于一般行业平均折现率水平,故本次测算较为谨慎 |
经预测显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南京医药苏州恒昇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故 2023 年无需对南京医药苏州恒昇有限公司的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南京医药马鞍山有限公司资产组
南京医药马鞍山有限公司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采用收益法预测现金流量现值模型,公司基于过去三年南京医药马鞍山有限公司的运营情况来编制。鉴于南京医药马鞍山有限公司 2023 年实际净利润较低,公司相应调低未来预测期的收入增长率及息税前利润率。其中涉及的主要参数包括:
核心参数 | 未来预测期增长率/比例 | 过去三年增长率 /比例 | 分析选择依据 |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5% | -0.80%-19.59% | 企业目前正处于业务增长期,2023 年受到当地市场影响,收入出现小幅度波动,除 2023 年外收入仍始终保持一定程度的增长,预测收入增长率 5%低于过去三年平均收入增长率,超过 5 年财务预算之后年份的增长率 2.2%,预测合理、谨慎 |
税前利润率 | 0.64%-0.66% | 0.60%-1.90% | 税前利润率预测数与历史实际实现数基本相符且略有降低,预测合理、谨慎 |
折现率 | 11.60% | - | 本折现率基于同行业医药贸易公司选取的贝塔数据计算,并且额外考虑公司特有风险溢价,使其折现率高于一般行业平均折现率水平,故本次测算较为谨慎 |
经预测显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南京医药马鞍山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故 2023 年无需对南京医药马鞍山有限公司的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南京医药徐州恩华有限公司资产组
南京医药徐州恩华有限公司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采用收益法预测现金流量现值模型,公司基于过去三年南京医药徐州恩华有限公司的运营情况来编制,其中涉及的主要参数包括:
核心参数 | 未来预测期增长率/比例 | 过去三年增长率/比例 | 分析选择依据 |
企业目前正处于业务增长期,收入仍保持一 | |||
主营业务收 入增长率 | 6% | 7.24%-13.43% | 定程度的增长,预测收入增长率 6%低于过 去三年平均收入增长率,超过 5 年财务预算 |
之后年份的增长率 2.2%,预测合理、谨慎 | |||
税前利润率 | 0.77%-0.88% | 0.42%-1.47% | 税前利润率预测数与历史实际实现数基本相 |
核心参数 | 未来预测期增长率/比例 | 过去三年增长率/比例 | 分析选择依据 |
符且略有降低,预测合理、谨慎 | |||
折现率 | 11.60% | - | 本折现率基于同行业医药贸易公司选取的贝塔数据计算,并且额外考虑公司特有风险溢价,使其折现率高于一般行业平均折现率水平,故本次测算较为谨慎 |
经预测显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南京医药徐州恩华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故 2023 年无需对南京医药徐州恩华有限公司的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综上,2023 年度公司对于资产组的认定未发生变动,资产组未产生新增减值迹象,辽宁康大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因此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了公司 2020 至 2022 年度报告、2023 年三季度报告,分析发行人在建工程及商誉构成;
2、取得在建工程明细表,实地查看部分在建工程;
3、取得在建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及竣工结算报告;
4、对于停工且未计提减值的在建工程项目,取得土地证并核查土地价值,判断未计提减值依据是否充分;
5、取得报告期各期末商誉减值测试报告,对主要参数进行复核;
6、访谈公司经营层,了解在建工程情况、商誉减值测试情况,针对预测业绩与实际业绩不符的标的,了解原因以及改善措施。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进度基本符合预期,对停工项目已按会计
政策计提减值准备,不存在长期未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
2、各投资标的实际经营业绩与前期预测业绩不存在较大差异,除南京医药 马鞍山有限公司 2023 年实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未达到预测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外,其他被投资单位均达到预测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南京医药马鞍山有限公司 2023 年实际净利润较低原因系四季度当地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的药品挂网价格下 调,医院按照最新价格进行采购但供应商补差政策滞后,导致部分药品销售价 格倒挂。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以及最近一期为大额负值的原因,相关不利因素是否将持续对公司现金流状况造成影响;(2)最近一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的原因,与公司发行债券规模是否匹配。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问题 3.1-3.4 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以及最近一期为大额负值的原因,相关不利因素是否将持续对公司现金流状况造成影响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主要是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存货以及财务费用的综合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净利润 | 53,296.45 | 71,591.96 | 61,055.18 | 47,003.7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94.35 | 677.13 | 861.75 | 1,499.39 |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信用减值损失 | 2,055.05 | 9,833.19 | 798.24 | 4,064.7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 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403.31 | 12,008.71 | 11,928.43 | 11,421.38 |
无形资产摊销 | 2,650.89 | 3,375.48 | 2,798.90 | 2,159.9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8,669.09 | 10,663.21 | 9,420.60 |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41.84 | 1,609.61 | 1,743.60 | 2,282.0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 以“-”号填列) | -5.23 | -2,378.97 | -6,054.24 | -6,611.52 |
股份支付费用 | 1,340.43 | 1,656.02 |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 填列) | 28,855.27 | 33,475.88 | 38,018.87 | 31,564.9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 -870.77 | -287.78 | -757.23 | -42.4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 以“-”号填列) | -639.84 | -2,829.32 | 11.05 | -714.2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 以“-”号填列) | 81.26 | -154.87 | -305.19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8,915.91 | -127,149.17 | -46,058.04 | -35,275.8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 加以“-”号填列) | -231,423.27 | -498,991.82 | -136,019.69 | -181,895.5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 少以“-”号填列) | -332,030.16 | 418,571.80 | 132,090.83 | 9,297.15 |
其他 | - | 97.69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448,365.42 | -68,231.27 | 69,533.07 | -115,246.30 |
差额 | -501,661.87 | -139,823.23 | 8,477.89 | -162,250.08 |
注:差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1、2020 年差异原因分析
2020 年度,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为-
162,250.08 万元,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存货以及财务费用等因素影响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 金额 | 主要变动原因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1,564.96 | 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及非金融机构贷款补 充营运所需资金,因此利息支出较高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275.89 | 存货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而增加,具体 分析参见问题 3.2 回复之“(一)存货持续增长的原因” |
主要项目 | 金额 | 主要变动原因 |
随销售规模增加,与经营性活动相关的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增加以 “-”号填列) | -181,895.57 | 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长 180,679.72 万 元, 具体分析参见问题 3.2 回复之 |
“(二)应收账款大幅上升的原因” |
注:1、财务费用为未计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财务费用;2、资产类科目变动金额考虑减值及坏账核销。
2、2021 年差异原因分析
2021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为 8,477.89万元,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存货以及财务费用等因素影响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 金额 | 主要变动原因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8,018.87 | 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及非金融机构贷 款补充营运所需资金,因此利息支出较高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6,058.04 | 存货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而增加,具体参见问题 3.2 回复之“(一) 存货持续增长的原因” |
随销售规模增加,与经营性活动相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增加以 “-”号填列) | -136,019.69 | 关 的 应 收 账 款 较 上 年 末 增 长 142,186.73 万元,具体分析参见问 题 3.2 回复之“(二)应收账款大幅上升的原因” |
随销售规模增加,与经营性活动相 | ||
关 的 应 付 账 款 较 上 年 末 增 长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减少以 “-”号填列) | 132,090.83 | 65,821.56 万元,具体分析参见问题 4 回复之“(二)应付账款与公司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
与经营性活动相关的其他应付款较 | ||
上年末增长 67,738.91 万元,主要 原因系代收应偿保理款及暂收资产 | ||
支持票据回款增加 |
3、2022 年差异原因分析
2022 年度,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为-
139,823.23 万元,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存货以及财务费用等因素影响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 金额 | 变动原因 |
财务费用(收益以 “-”号填列) | 33,475.88 | 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及非金融机构贷款补充营运所需资 金,因此利息支出较高 |
主要项目 | 金额 | 变动原因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7,149.17 | 存货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而增加,且本年度末公司加大特殊药品储备,具体参见问题 3.2 回复之“(一)存货 持续增长的原因”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号填列) | -498,991.82 | 随销售规模增加,与经营性活动相关的应收账款较上年 末增长 447,012.55 万元,具体分析参见问题 3.2 回复之 “(二)应收账款大幅上升的原因”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 加 ( 减 少 以 “-”号填列) | 418,571.80 | 随销售规模增加,与经营性活动相关的应付账款较上年 末增长 168,613.50 万元,具体分析参见问题 4 回复之 “(二)应付账款与公司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
与经营性活动相关的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增长 178,225.29 万元,主要原因系代收应偿保理款增长幅度 较大,具体分析参见问题 4 回复之“(一)其他应付款-代收应偿保理款” |
4、2023 年 1-9 月差异原因分析
2023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为-
501,661.87 万元,主要系财务费用、经营性应收项目及经营性应付项目等因素影响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 金额 | 变动原因 |
财务费用(收益以 “-”号填列) | 28,855.27 | 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及非金融机构贷款补充营运所需 资金,因此利息支出较高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1,423.27 | 因销售规模增加及医药流通行业收款周期的影响,与经营性活动相关的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长 256,600.74 万元,具体分析参见问题 3.2 回复之 “(二)应收账款大幅上升的原因”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 填列) | -332,030.16 | 与经营性活动相关的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 228,933.31 万元,主要原因系代收应偿保理款下降幅度较大 |
(二)最近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大额负值的原因,相关不利因素是否将持续对公司现金流状况造成影响
1、发行人最近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大额负值的原因
2023 年 1-9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如下: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报告期,受收款周期影响部分应收账款尚未回款,但应付账款增长幅度
小于应收账款增长幅度。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增加
本报告期,公司支付代收应偿保理款金额较大。
2、相关不利因素是否将持续对公司现金流状况造成影响
公司 2020-2022 年各年度及各年 1-9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时间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2022 年度 | -68,231.27 | 2022 年 1-9 月 | -321,266.42 |
2021 年度 | 69,533.07 | 2021 年 1-9 月 | -202,713.13 |
2020 年度 | -115,246.30 | 2020 年 1-9 月 | -223,797.53 |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大幅小于当年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原因系年底部分应收账款集中回款。
此外,公司将加强保理业务的管理,保持保理业务规模稳定,避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因保理业务产生较大波动的问题。预计前述影响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大额负值的原因在四季度将有所改善。
综上,相关不利因素不会持续对公司现金流状况造成影响。
二、最近一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的原因,与公司发行债券规模是否匹配
发行人 2023 年 1-9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与上年度对比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与 2022 年比 变动金额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52.80 | 105,425.14 | -103,972.34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39,958.80 | 1,883,287.36 | -43,328.56 |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 749,892.48 | 399,971.88 | 349,920.6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85.00 | 460.20 | 7,624.8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99,389.07 | 2,389,144.58 | 210,244.4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36,798.03 | 2,275,745.59 | -138,947.5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 55,238.03 | 55,313.84 | -75.8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69.83 | 11,423.03 | -1,753.20 |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与 2022 年比 变动金额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01,705.89 | 2,342,482.45 | -140,776.5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7,683.18 | 46,662.13 | 351,021.05 |
2023 年 1-9 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 2022 年度增加
351,021.05 万元,主要系 2023 年 1-9 月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债券等债券收到现
金增加 349,920.60 万元。公司 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发行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券简称 | 债券类别 | 发行规模 | 发行日期 | 到期日期 |
23 南 京 医 药 SCP013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50,000.00 | 2023-08-22 | 2024-05-19 |
23 南 京 医 药 SCP012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50,000.00 | 2023-08-16 | 2024-05-13 |
23 南 京 医 药 SCP011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50,000.00 | 2023-07-26 | 2024-01-23 |
23 南 京 医 药 SCP010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50,000.00 | 2023-07-20 | 2024-04-16 |
23 南 京 医 药 SCP009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50,000.00 | 2023-07-06 | 2023-12-29 |
23 南 京 医 药 MTN001 | 一般中期票据 | 100,000.00 | 2023-06-16 | 2026-06-20 |
23 南 京 医 药 SCP008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50,000.00 | 2023-05-18 | 2023-11-15 |
23 南 京 医 药 SCP007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50,000.00 | 2023-05-15 | 2023-11-12 |
23 南 京 医 药 SCP006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50,000.00 | 2023-04-26 | 2023-08-25 |
23 南 京 医 药 SCP005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50,000.00 | 2023-03-29 | 2023-12-25 |
23 南 京 医 药 SCP004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50,000.00 | 2023-03-23 | 2023-06-21 |
23 南 京 医 药 SCP003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50,000.00 | 2023-02-21 | 2023-11-20 |
23 南 京 医 药 SCP002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50,000.00 | 2023-02-20 | 2023-08-20 |
23 南 京 医 药 SCP001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50,000.00 | 2023-02-16 | 2023-05-18 |
2023 年 1-9 月合计 | 750,000.00 | - | - | |
22 南 京 医 药 SCP008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50,000.00 | 2022-10-28 | 2023-07-25 |
22 南 京 医 药 SCP007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50,000.00 | 2022-09-26 | 2023-06-24 |
22 南 京 医 药 SCP006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50,000.00 | 2022-06-01 | 2023-02-27 |
22 南 京 医 药 SCP005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50,000.00 | 2022-05-26 | 2023-02-21 |
22 南 京 医 药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50,000.00 | 2022-05-23 | 2023-02-18 |
债券简称 | 债券类别 | 发行规模 | 发行日期 | 到期日期 |
SCP004 | ||||
22 南 京 医 药 SCP003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50,000.00 | 2022-05-11 | 2023-02-06 |
22 南 京 医 药 SCP002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50,000.00 | 2022-04-15 | 2023-01-13 |
22 南 京 医 药 SCP001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50,000.00 | 2022-03-10 | 2022-12-06 |
2022 年度合计 | 400,000.00 | - | - |
由上表可知,2023 年 1-9 月,公司发行债券总规模为 750,000.00 万元,较
2022 年发行债券规模增加 3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影响后,公司发行债
券所收到的现金科目增加 349,920.60 万元。
综上,公司最近一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与发行债券规模相匹配。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了公司 2020 至 2022 年度、2023 年三季度现金流量表,分析发行人经营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及流出构成;
2、访谈公司经营层了解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以及净利润变动的原因等;
3、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债券发行情况,与筹资活动现金流进行对比。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存货以及财务费用等科目变动导致,差异形成的原因具备合理性;最近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大额负值的相关不利因素预计不会持续对公司现金流状况造成影响;
2、发行人最近一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与公司发行债券规模相匹配。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147,874.87 万元、
209,332.09 万元、232,719.58 万元和 118,231.46 万元。其中,其他货币资金分别为 4,173.97 万元、20,215.17 万元、68,929.46 万元、16,063.18 万元,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第三方支付平台余额及其他保证金。2)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较高,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其他应付款-非金融机构借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短期应付债券、应付债券等有息负债科目金额较大。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486,098.38 万元、550,302.73万元、718,580.90 万元和 703,538.25 万元。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9.41%、79.78%、78.85%和 78.72%,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请发行人说明:(1)有息负债规模较大情况下,公司维持较高货币资金规模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2)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与利息收入、有息负债规模与利息费用是否匹配,其他货币资金与承兑汇票的对应关系,公司资金存放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具体背景,其他方是否存在资金支配权限;(3)以列表形式说明报告期内有息负债的主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期限、金额、利率、还款安排等;(4)说明应付账款对应主要供应商情况、采购内容、账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应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分析应付账款与公司业务规模的匹配性;(5)说明公司“其他应付款-代收应偿保理款”及“其他应付款-暂收资产支持票据回款”的发生背景及具体内容,分析代收应偿保理款在 2022 年金额上升、暂收资产支持票据回款在
2022 年起科目余额为 0 的原因,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形;(6)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率、货币资金情况、现金流状况、后续有息偿债安排、应付款项支付安排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债务偿付风险,分析本次发行规模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及合理性,公司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来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及利息。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结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3 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有息负债规模较大情况下,公司维持较高货币资金规模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一)有息负债具体构成及用途
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短期借款 | 369,619.48 |
其他应付款-非金融机构借款 | 103,640.94 |
其他流动负债-短期应付债券 | 453,325.59 |
长期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租赁负债及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9,075.73 |
长期借款 | 270,229.57 |
应付债券 | 162,409.20 |
有息负债合计 | 1,378,300.51 |
公司所属的医药流通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医药流通行业内上市公司普遍债务负担较重,这主要是由于医药流通行业作为连接医药行业上下游的中间环节,行业的上游为医药生产企业,下游销售终端主要为医院。由于医院等下游终端客户处于强势地位,拥有较强的商业谈判能力,导致医药流通企业应收账款的回款周期较长。而上游医药制造企业给予医药流通企业的信用期限和额度往往低于下游医院的信用期限和额度,导致医药流通企业日常经营需要占用较大规模的营运资金。同时,医院等下游终端客户对药品供应及时性的需求也使得医药流通企业需要备有较大规模的存货,进一步扩大了医药流通企业的经营性资产规模。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会通过债务融资的方式解决部分所需的营运资金,因此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较大。
(二)公司账面现有货币资金主要用于投入短期资金需求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18,231.46 万元,货币资金主要为保证医药流通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保证付款的及时性。按平均储备一周的付现资金作为最低经营现金保有量,发行人需储备的最低经营现金保有量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计算公式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营业成本 | ① | 3,808,338.09 | 4,696,243.01 | 4,218,598.54 | 3,728,615.01 |
期间费用 总额 | ② | 172,375.70 | 222,379.28 | 206,317.42 | 180,759.34 |
非付现成 本总额 | ③ | 23,608.92 | 30,052.38 | 26,788.70 | 15,863.40 |
付现成本 总额 | ④=①+②- ③ | 3,957,104.87 | 4,888,569.91 | 4,398,127.26 | 3,893,510.95 |
最低经营 现金保有 量(每周 保有量) | ⑤=④÷周数 | 109,919.58 | 101,845.21 | 91,627.65 | 81,114.81 |
注 1:期间费用总额包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以及财务费用;注 2:非付现成本总额包括当期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使用
权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股份支付费用、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按照一周作为最低经营现金保有量,发行人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最低经营现金保有量持续增长。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需储备的最低经营现金保
有量需求达到 10.99 亿元,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可满足一周最低经营现金保有量。
因此,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较大,期末保持大额货币资金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需求。
(三)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上市公司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货币资金金额 | ||||
可比上市公司 | 2023 年 9 月 30 日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英特集团 | 131,899.28 | 86,488.21 | 190,248.51 | 182,176.97 |
海王生物 | 303,421.06 | 310,083.92 | 412,701.71 | 536,755.38 |
鹭燕医药 | 58,929.59 | 59,418.98 | 41,543.45 | 59,536.59 |
国药股份 | 784,891.02 | 889,616.54 | 730,445.17 | 622,461.00 |
九州通 | 1,432,460.84 | 1,717,596.90 | 1,470,151.14 | 1,480,925.06 |
上海医药 | 2,926,373.49 | 2,740,139.60 | 2,239,038.57 | 2,229,623.27 |
柳药集团 | 322,437.25 | 385,465.28 | 341,554.41 | 349,589.05 |
瑞康医药 | 552,749.45 | 534,021.18 | 457,873.95 | 573,317.04 |
重药控股 | 806,304.04 | 742,218.28 | 566,468.14 | 460,496.81 |
平均值 | 813,274.00 | 829,449.88 | 716,669.45 | 721,653.46 |
南京医药 | 118,231.46 | 232,719.58 | 209,332.09 | 147,874.87 |
有息负债金额 | ||||
可比上市公司 | 2023 年 9 月 30 日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英特集团 | 401,475.71 | 197,928.66 | 299,452.51 | 261,934.10 |
海王生物 | 1,248,684.48 | 1,225,067.10 | 1,300,785.05 | 1,502,026.81 |
鹭燕医药 | 528,125.28 | 506,152.60 | 447,174.76 | 348,157.58 |
国药股份 | 42,812.07 | 51,512.90 | 71,333.15 | 80,204.28 |
九州通 | 1,647,442.96 | 1,537,667.18 | 1,773,332.30 | 1,803,822.52 |
上海医药 | 4,682,171.53 | 4,462,179.38 | 4,076,567.59 | 3,681,094.02 |
柳药集团 | 460,053.28 | 425,666.41 | 392,278.53 | 363,305.69 |
瑞康医药 | 388,588.49 | 391,809.69 | 430,762.15 | 952,359.36 |
重药控股 | 2,243,276.90 | 2,354,387.78 | 1,921,565.43 | 1,533,966.02 |
平均值 | 1,293,625.63 | 1,239,152.41 | 1,190,361.27 | 1,169,652.26 |
南京医药 | 1,378,300.51 | 926,931.90 | 923,151.90 | 837,402.83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根据上表,同行业上市公司普遍具有有息负债规模较大的情况下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特点。同行业可比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占有息负债余额的比率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 2023 年 9 月 30 日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英特集团 | 32.85% | 43.70% | 63.53% | 69.55% |
海王生物 | 24.30% | 25.31% | 31.73% | 35.74% |
鹭燕医药 | 11.16% | 11.74% | 9.29% | 17.10% |
国药股份 | 1833.34% | 1726.98% | 1023.99% | 776.09% |
九州通 | 86.95% | 111.70% | 82.90% | 82.10% |
上海医药 | 62.50% | 61.41% | 54.92% | 60.57% |
柳药集团 | 70.09% | 90.56% | 87.07% | 96.22% |
瑞康医药 | 142.25% | 136.30% | 106.29% | 60.20% |
重药控股 | 35.94% | 31.52% | 29.48% | 30.02% |
平均值 | 255.49% | 248.80% | 165.47% | 136.40% |
平均值(剔除国药股份) | 58.25% | 64.03% | 58.15% | 56.44% |
中位数 | 62.50% | 61.41% | 63.53% | 60.57% |
南京医药 | 8.58% | 25.11% | 22.68% | 17.66% |
注:国药股份控股股东为大型央企,所处区域的行业政策、市场地位和经营区域优势
明显,其货币资金与有息债务比例不具备参考性。
剔除可比公司国药股份的影响之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占有息负债余额的比率仍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有息负债规模较大情况下,公司维持较高货币资金规模与行业特征相符。
二、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与利息收入、有息负债规模与利息费用是否匹配,其他货币资金与承兑汇票的对应关系,公司资金存放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具体背景,其他方是否存在资金支配权限
(一)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与利息收入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利息收入 | 821.07 | 1,140.83 | 1,317.10 | 1,247.15 |
年均存款余额 | 132,970.48 | 176,445.42 | 166,387.36 | 174,662.37 |
平均利率 | 0.82% | 0.65% | 0.79% | 0.71% |
注:1、年均存款余额=(期初银行存款余额+期末银行存款余额)/2;
2、2023 年 1-9 月涉及的利率指标计算均已年化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活期存款 | 协定存款 | 七天通知存款 | 3 个月定期 存款 | 6 个月定期 存款 | 1 年定期存款 | 2 年定期存款 | 3 年定期存款 |
存 款 基 准利率 | 0.35% | 1.15% | 1.35% | 1.10% | 1.30% | 1.50% | 2.10% | 2.75% |
报告期内,公司存款方式主要为协定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故货币资金的平均存款年利率分别为 0.71%、0.79%、0.65%及 0.82%,高于活期存款利率,利率水平合理。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与利息收入具备匹配性。
(二)有息负债规模与利息费用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与有息负债规模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利息支出(A) | 28,855.27 | 33,290.18 | 38,018.87 | 31,564.96 |
其中:短期负债利 息支出 | 11,173.13 | 14,130.76 | 22,124.61 | 20,818.39 |
长期负债利息支出 | 6,495.32 | 4,947.21 | 2,792.03 | - |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债券利息支出 | 9,924.42 | 12,613.77 | 11,698.77 | 10,746.57 |
保理业务利息支出 (B) | 10,577.74 | 10,174.70 | 5,880.97 | 4,818.43 |
日均有息负债及保 理业务规模(C) | 1,670,722.38 | 1,327,545.07 | 1,264,595.84 | 1,050,200.44 |
其中:短期负债日 均余额 | 488,153.61 | 433,212.93 | 680,699.22 | 613,049.44 |
长期负债日均余额 | 251,831.50 | 143,600.00 | 76,494.44 | - |
债券日均余额 | 499,743.59 | 458,750.00 | 337,194.44 | 321,555.56 |
保理业务日均规模 | 430,993.67 | 291,982.13 | 170,207.73 | 115,595.44 |
综合平均资金成本 ((A+B)/C) | 3.15% | 3.27% | 3.47% | 3.46% |
其中:短期负债平 均资金成本 | 3.05% | 3.26% | 3.25% | 3.40% |
长期负债平均资金 成本 | 3.44% | 3.45% | 3.65% | - |
债券平均资金成本 | 2.65% | 2.75% | 3.47% | 3.34% |
保理业务资金成本 | 3.27% | 3.48% | 3.46% | 4.17% |
注:1、短期负债包括:短期借款、控股股东借款;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保理业务利息支出包括:保理利息及手续费;
2、2023 年 1-9 月涉及的资金成本指标计算均已年化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3 年 9 月 30 日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一年期 LPR | 3.45% | 3.65% | 3.80% | 3.85% |
五年期 LPR | 4.20% | 4.30% | 4.65% | 4.65% |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及长期负债平均资金成本走势与 LPR 保持一致,均低 于一年期 LPR,主要原因系公司的银行借款利率大部分比一年期 LPR 低。因此,公司利息费用与有息负债规模具备匹配性。
(三)其他货币资金与承兑汇票的对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9 月 30 日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银行承兑汇票保 证金 | 14,343.81 | 65,919.53 | 19,621.52 | 3,905.78 |
第三方支付平台 余额 | 159.79 | 306.83 | 139.68 | 226.88 |
项目 | 2023 年 9 月 30 日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其他保证金 | 1,559.57 | 2,703.10 | 453.97 | 41.30 |
合计 | 16,063.18 | 68,929.46 | 20,215.17 | 4,173.97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与公司开出的承兑汇票存在对应关系,具体参见问题 3.2 回复之“2、应付票据和票据保证金科目关系”,其他保证金为保函及信用证保证金。
(四)公司资金存放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具体背景,其他方是否存在资金支配权限
公司零售业务主要收款方式包括扫码支付(微信、支付宝)、POS 支付等,公司将部分资金存放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主要为微信、支付宝和银联等)尚未 划付至公司资金归集账户,其他方不存在资金支配权限。
三、以列表形式说明报告期内有息负债的主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期限、金额、利率、还款安排等
(一)有息负债的主要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9 月 30 日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短期借款 | 369,619.48 | 26.82% | 180,455.21 | 19.47% | 366,885.06 | 39.74% | 511,000.00 | 61.02% |
其他应付款-非金 融机构借款 | 103,640.94 | 7.52% | 12,220.15 | 1.32% | 20,246.34 | 2.19% | 122,075.93 | 14.58% |
其他流动负债-短 期应付债券 | 453,325.59 | 32.89% | 353,734.84 | 38.16% | 252,912.76 | 27.40% | 100,720.63 | 12.03% |
长期应付款及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 | - | 908.18 | 0.11% |
租赁负债及一年内 到期的租赁负债 | 19,075.73 | 1.38% | 17,490.89 | 1.89% | 20,267.54 | 2.20% | - | - |
长期借款 | 270,229.57 | 19.61% | 198,188.83 | 21.38% | 98,119.00 | 10.63% | - | - |
应付债券 | 162,409.20 | 11.78% | 164,841.98 | 17.78% | 164,721.20 | 17.84% | 102,698.09 | 12.26% |
有息负债合计 | 1,378,300.51 | 100.00% | 926,931.90 | 100.00% | 923,151.90 | 100.00% | 837,402.83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有息负债为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短期借款(金额 50,000.00 万元以上)
2023 年 1-9 月 | |||||||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期限 | 借款额度 (万元) | 利率 | 借款 开始日 | 借款 到期日 |
1 | 南京医药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鼓楼 支行 | 1 年 | 50,000.00 | LPR1Y-65BP | 2023.1.29 | 2024.1.29 |
2 | 南京医药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省分行 | 6 个月 | 80,000.00 | LPR1Y-67BP | 2023.2.1 | 2023.7.7 |
3 | 南京医药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 | 21 天 | 50,000.00 | LPR1Y-25BP | 2023.2.8 | 2023.2.28 |
4 | 南京医药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 | 26 天 | 90,000.00 | LPR1Y-35BP | 2023.7.6 | 2023.7.31 |
2022 年度 | |||||||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期限 | 借款额度 (万元) | 利率 | 借款 开始日 | 借款 到期日 |
1 | 南京医药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 | 15 天 | 60,000.00 | LPR1Y-35BP | 2022.1.17 | 2022.1.31 |
2 | 南京医药 | 招商银行南京城东 支行 | 1 年 | 60,000.00 | LPR1Y-23BP | 2022.1.27 | 2023.1.20 |
3 | 南京医药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 | 11 天 | 60,000.00 | LPR1Y-35BP | 2022.3.21 | 2022.3.31 |
4 | 南京医药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9 个月 | 10,000.00 (美元) | 2.00% | 2022.6.16 | 2023.3.7 |
5 | 南京医药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 | 16 天 | 100,000.00 | LPR1Y-15BP | 2022.9.15 | 2022.9.30 |
2021 年度 | |||||||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期限 | 借款额度 (万元) | 利率 | 借款 开始日 | 借款 到期日 |
1 | 南京医药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 | 24 天 | 70,000.00 | LPR1Y-65BP | 2021.1.8 | 2021.1.31 |
2 | 南京医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 | 2 个月 | 80,000.00 | LPR1Y-35BP | 2021.1.26 | 2021.3.31 |
3 | 南京医药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城东支行 | 6 个月 | 50,000.00 | LPR1Y-45BP | 2021.2.18 | 2021.8.17 |
4 | 南京医药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 | 17 天 | 60,000.00 | LPR1Y-55BP | 2021.3.15 | 2021.3.31 |
5 | 南京医药 | 兴业银行南京城北 支行 | 1 年 | 50,000.00 | LPR1Y-15BP | 2021.3.18 | 2022.3.17 |
6 | 南京医药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 业部 | 1 年 | 10,000.00 (美元) | 1.10% | 2021.3.29 | 2022.3.17 |
7 | 南京医药 | 兴业银行南京城北 支行 | 1 年 | 60,000.00 | LPR1Y-15BP | 2021.4.23 | 2022.4.22 |
8 | 南京医药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 | 23 天 | 50,000.00 | LPR1Y-35BP | 2021.6.8 | 2021.6.30 |
9 | 南京医药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 | 15 天 | 100,000.00 | LPR1Y-25BP | 2021.6.16 | 2021.6.30 |
10 | 南京医药 |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 省分行 | 1 年 | 50,000.00 | LPR1Y-40BP | 2021.7.23 | 2022.7.22 |
11 | 南京医药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 | 22 天 | 50,000.00 | LPR1Y-35BP | 2021.8.10 | 2021.8.31 |
12 | 南京医药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 | 9 天 | 100,000.00 | LPR1Y-25BP | 2021.9.22 | 2021.9.30 |
13 | 南京医药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 | 17 天 | 90,000.00 | LPR1Y-25BP | 2021.12.15 | 2021.12.31 |
14 | 南京医药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 | 17 天 | 60,000.00 | LPR1Y-35BP | 2021.12.15 | 2021.12.31 |
2020 年度 | |||||||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期限 | 借款额度 (万元) | 利率 | 借款 开始日 | 借款 到期日 |
1 | 南京医药 |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 省分行 | 1 年 | 50,000.00 | LPR1Y-85BP | 2020.1.31 | 2021.1.30 |
2 | 南京医药 | 中国进出口银行 南 京分行 | 1 年 | 50,000.00 | LPR1Y-75BP | 2020.3.13 | 2021.3.12 |
3 | 南京医药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玄武支行 | 1 年 | 50,000.00 | LPR1Y-35BP | 2020.6.17 | 2021.6.15 |
4 | 南京医药 |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 省分行 | 1 年 | 50,000.00 | LPR1Y-135BP | 2020.7.1 | 2021.6.30 |
5 | 南京医药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城东支行 | 6 个月 | 50,000.00 | LPR1Y-55BP | 2020.8.25 | 2021.2.24 |
2、其他应付款-非金融机构借款
2023 年 1-9 月 | |||||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期限 | 借款额度 | 利率 |
1 | 南京医药 | 新工集团 | 1 年 | 不超过 40 亿元 | 3.00% |
2 | 南药湖北 | 湖北中山医疗 | 1 年 | 不超过 2 亿元 | 3.00%-3.20% |
2022 年度 | |||||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期限 | 借款额度 | 利率 |
1 | 南京医药 | 新工集团 | 1 年 | 不超过 40 亿元 | 3.00%-3.20% |
2 | 南药湖北 | 湖北中山医疗 | 1 年 | 不超过 2 亿元 | 3.40%-3.55% |
2021 年度 | |||||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期限 | 借款额度 | 利率 |
1 | 南京医药 | 新工集团 | 1 年 | 不超过 40 亿元 | 3.20%-3.40% |
2 | 南药湖北 | 湖北中山医疗 | 1 年 | 不超过 2 亿元 | 3.40%-3.55% |
2020 年度 | |||||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期限 | 借款额度 | 利率 |
1 | 南京医药 | 新工集团 | 1 年 | 不超过 30 亿元 | 2.80%-4.13% |
2 | 南药湖北 | 湖北中山医疗 | 1 年 | 不超过 1.5 亿元 | 3.40%-3.80% |
3、长期借款(金额 50,000.00 万元以上)
2023 年 1-9 月 | |||||||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期限 | 借款额度 (万元) | 利率 | 借款 开始日 | 借款 到期日 |
1 | 南京医药 | 中国进出口银 行江苏省分行 | 2 年 | 60,000.00 | LPR1Y- 65BP | 2023.1.12 | 2025.1.12 |
2 | 南京医药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京市雨 花区支行 | 2 年 | 50,000.00 | LPR1Y- 60BP | 2023.3.27 | 2025.3.26 |
2022 年度 | |||||||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期限 | 借款额度 (万元) | 利率 | 借款 开始日 | 借款 到期日 |
1 | 南京医药 | 国家开发银行 江苏省分行 | 2 年 | 50,000.00 | LPR1Y- 25BP | 2022.3.30 | 2024.3.29 |
2 | 南京医药 | 中国进出口银 行江苏省分行 | 2 年 | 50,000.00 | LPR1Y- 45BP | 2022.8.30 | 2024.8.30 |
3 | 南京医药 | 中国进出口银 行江苏省分行 | 2 年 | 70,000.00 | LPR1Y- 45BP | 2022.9.9 | 2024.8.30 |
2021 年度 | |||||||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期限 | 借款额度 (万元) | 利率 | 借款 开始日 | 借款 到期日 |
1 | 南京医药 | 中国进出口银 行南京分行 | 2 年 | 70,000.00 | LPR1Y- 15BP | 2021.3.12 | 2023.3.10 |
4、应付债券
2023 年 1-9 月 | |||||
序号 | 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方 | 债务融资 工具种类 | 总金额(万元) | 利率 | 期限 |
1 | 南京医药 | 超 短 期 融 资券 | 650,000.00 | 2.20%-2.77% | 不超过 270 日 |
2 | 南京医药 | 中期票据 | 100,000.00 | 3.10% | 3 年 |
2022 年度 | |||||
序号 | 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方 | 债务融资 工具种类 | 总金额(万元) | 利率 | 期限 |
1 | 南京医药 | 超 短 期 融 资券 | 400,000.00 | 1.83%-2.22% | 不超过 270 日 |
2021 年度 | |||||
序号 | 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方 | 债务融资 工具种类 | 总金额(万元) | 利率 | 期限 |
1 | 南京医药 | 超 短 期 融 资券 | 350,000.00 | 2.60%-3.17% | 不超过 270 日 |
2 | 南京医药 | 中期票据 | 60,000.00 | 4.20% | 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