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信用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其中个人卡分为主卡和附属卡;按信用状况不同分为钻石卡、白金卡、金卡和普通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 C)卡和磁条芯片复合卡;按照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和双币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