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金额 不超过(含)3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含)5.24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无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 不超过(含)30 亿元 |
x期发行金额 | 不超过(含)5.24 亿元 |
增信情况 | 无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 AA+ |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 无 |
信用评级机构 |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1,770.65 万元、-54,620.18 万元、-185,521.85 万元和 36,940.15 万元。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大、项目建设和回款周期较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最近三年及一期为负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问题可能影响发行人的资金管理及主营业务投入,对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报表口径所有者权益为 2,288,718.94 万元。本期债券上
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9,401.76 万元(2019
年至 2021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算术平均值),预
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
(三)有息负债规模较大的风险。发行人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及旅游项目建设业务, 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 1,819,360.46 万元、2,298,957.31 万元、2,864,945.95 万元和 3,158,230.12 万元,
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4.98%、92.78%、94.51%和 95.48%。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近年均有较大增加,且在负债总额中占比较大,随着发行人承建的相关重点项目投入持续增加,其有息负债规模可能进一步上升,偿债压力可能有所加大。此外,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0.48、0.50、0.59和 0.49,EBITDA 对有息债务的覆盖程度较低,如果发行人未来不能合理控制利息支出的增长,将可能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四)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偏低的风险。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
别为 138,889.54 万元、169,257.20 万元、204,302.59 万元和 77,394.59 万元,净利
润分别为 20,619.37 万元及、29,977.61 万元、37,608.30 万元和 11,330.76 万元。尽管发行人近年来收入保持正常,净利润相对稳定,但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较大,导致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处于较低水平,最近三年及一期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为 0.98%、1.14%、1.31%和 0.50%,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0.99%、 1.42%、1.76%和 0.51%,发行人面临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偏低的风险。
(五)存货规模较大且变现较慢的风险。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 2,171,511.53 万元、2,760,308.27 万元、3,209,035.00 万元和 3,239,466.8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6.09%、84.23%、86.52%和 83.22%。存货中的 主要资产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旅游项目开发成本,其中部分存货完工时间较早,且暂未变现。较大的存货规模一方面说明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未来业绩释放空 间较大,另一方面也说明发行人相关业务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在项目建设期间,若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突发状况等,将对工 程进度以及施工质量造成较大影响,从而影响存货的变现能力。此外,在项目建 设完工后,若工程项目委托方遇到突发状况,有可能对存货的变现速度造成影响。
(六)未来投资支出规模较大的风险。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额分别为-434,505.36 万元、-59,190.31 万元、-156,833.78 万元和-243,487.46
万元。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开发建设,具有前期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期较长、资金回笼周期相对较长的特点,而发行人的融资能力取决于自身的财务状况、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形势等多方面因素。发行人未来资本支出规模较大,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其主要在建项目尚仍需投入较大的资金,如果发行人未能作好融资安排,未能筹集到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将对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七)对外担保余额较大的风险。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123.73 亿元,占发行人净资产比例为 54.06%。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较大,虽担保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但仍需要关注对外担保风险。若被担保单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相关债务的偿付困难并导致需由发行人代偿债务,则将影响发行人的整体偿债能力。
(八)政府补贴不确定的风险。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分别为 33,000.00 万元、35,000.00 万元、36,600.00 万元和 18,000.00 万元。作为安吉县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发行人主要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旅游开发项目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地方政府重点扶持的产业,因而近年来发行人取得了较大金额的政府补助和专项补贴。由于未来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未来在政府补贴收入方面可能存在一定波动。
(九)截至2022 年6 月末,发行人总资产为559.63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28.8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9.10%。2022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总收入为 7.7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3 亿元,2021 年 1-6 月发行人总体经营状况平稳,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十)鉴于发行人 2019 年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资产、负债发生较大变化,为保持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假定该资产重组完成后的股权架构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已完成,根据重组后的构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中兴财
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19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中
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 317040 号《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备
考审计报告》。因此,如无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 2019 年财务数据均来
自上述备考审计报告;2020 年和 2021 年财务数据来自公司已经审计的 2020 年
和 2021 年财务报表,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来自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的形式发行,在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则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
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
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三)本期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过程,如果未来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等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发行人自身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因素导致发行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在业务往来中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发生恶化,可能影响本期债券到期本息兑付。
(四)本期债券发行范围及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件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五)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波动性。
(六)凡经认购、受让并合法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并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七)本期债券不符合质押式回购的条件。
(八)由于本期债券申报跨年度,按照公司债券命名习惯,本期债券名称由
“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浙江安
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目录
六、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112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14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118
九、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情况写 122
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125
一、发行人主体或债券的信用评级情。 125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126
第七节 增信机制 130
第八节 税 项 131
一、增值税 131
二、所得税 131
三、印花税 131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133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137
一、偿债计划 137
二、偿债资金来源 138
三、偿债保障措施 139
第十一节 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142
一、本期债券违约的情形 142
二、针对发行人违约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142
三、争议解决方式 142
第十二节 持有人会议规则 143
一、总则 143
二、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143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144
第十三节 受托管理人 154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154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条款 155
第十四节 x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174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174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176
第十五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177
一、发行人声明 178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声明 179
主承销商声明 180
五、公司律师声明 182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183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 184
一、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184
二、查阅地点 184
x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安吉国控、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安吉县绿洲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 指 | 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会计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债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债券持有人 | 指 |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 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
财通证券、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 理人 | 指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律师、发行人律师 | 指 | 浙江振源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 | 指 |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9 年度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 |
报告期末、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 末 |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 | 指 | 《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 集说明书》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之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备考合并专项审计报告》 | 指 |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 313087 号《浙江安吉县绿洲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 (2017 年度、2018 年度)》、中兴财光华审会 字(2020)第 317040 号《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2019 年度)》 |
本次债券 | 指 | x公司经过董事会会议及股东批准,拟发行面额 总值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 | 指 | 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 |
本期债券 | 指 | 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 |
本期发行 | 指 | x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指 | 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曾用名:浙江 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实际控制人/县财政局 | 指 | 安吉县财政局 |
安吉县政府/县政府 | 指 | 安吉县人民政府 |
安吉经济开发区 | 指 | 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 |
城西北公司 | 指 | 安吉县城西北开发有限公司 |
清泉污水公司 | 指 | 安吉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两山云公司(天旋房屋公司) | 指 | 安吉两山云数据有限公司(原名:安吉县天旋房 屋拆迁有限公司) |
城北污水公司 | 指 | 安吉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绿色家居公司 | 指 | 安吉绿色家居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智城教科文公司 | 指 | 安吉智城教科文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嘉豪建设公司 | 指 | 安吉嘉豪建设有限公司 |
修竹绿化公司 | 指 | 浙江安吉修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戛纳文创公司 | 指 | 安吉戛纳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智城建设公司 | 指 | 安吉智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智城教科文公司 | 指 | 安吉智城教科文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两山xx公司 | 指 | 安吉两山xx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国源水务公司 | 指 | 安吉国源水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对公客户的营业日(不 包括法定节假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营业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x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财务风险
1、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偏低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38,889.54 万元、169,257.20 万元、
204,302.59 万元和 77,394.59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20,619.37 万元、29,977.61 万元、
37,608.30 万元及 11,330.76 万元。尽管发行人近年来收入保持正常,净利润相对稳定,但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较大,导致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处于较低水平,最近三年及一期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0.98%、1.14%、1.31%和 0.50%,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0.99%、1.42%、1.76%和 0.51%,发行人面临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偏低的风险。
2、政府补贴不确定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分别为 33,000.00 万元、
35,000.00 万元、36,600.00 万元及 18,000.00 万元。作为安吉县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发行人主要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旅游开发项目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地方政府重点扶持的产业,因而近年来发行人取得了较大金额的政府补助和专项补贴。由于未来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未来在政府补贴收入方面可能存在一定波动。
3、存货规模较大且变现较慢的风险
存货规模较大且变现较慢的风险。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
2,171,511.53 万元、2,760,308.27 万元、3,209,035.00 万元及 3,239,466.87 万元,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6.09%、84.23%、86.52%及 83.22%。存货中的主要资
产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旅游项目开发成本,其中部分存货完工时间较早,且暂未变现。较大的存货规模一方面说明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未来业绩释放空间较大,另一方面也说明发行人相关业务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在项目建设期间,若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突发状况等,将对工程进度以及施工质量造成较大影响,从而影响存货的变现能力。此外,在项目建设完工后,若工程项目委托方遇到突发状况,有可能对存货的变现速度造成影响。
4、有息负债规模较大、利息保障倍数低的风险
有息负债规模较大的风险。发行人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及旅游项目建设业务,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 1,819,360.46万元、2,298,957.31 万元、2,864,945.95 万元及 3,158,230.12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4.98%、92.78%、94.51%及 95.48%。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近年均有较大增加,且在负债总额中占比较大,随着发行人承建的相关重点项目投入持续增加,其有息负债规模可能进一步上升,偿债压力可能有所加大。此外,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0.48、0.50、0.59 和 0.49,EBITDA对有息债务的覆盖程度较低,如果发行人未来不能合理控制利息支出的增长,将可能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5、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小的风险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1,770.65 万元、-54,620.18 万元、-185,521.85 万元及 36,940.15 万元。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大、项目建设和回款周期较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最近三年为负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问题可能影响发行人的资金管理及主营业务投入,对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6、未来投资支出规模较大的风险
未来投资支出规模较大的风险。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额分别为-434,505.36 万元、-59,190.31 万元、-156,833.78 万元及-243,487.46 万元。
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开发建设,具有前期资金投入量大、
建设周期较长、资金回笼周期相对较长的特点,而发行人的融资能力取决于自身
的财务状况、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形势等多方面因素。发行人未来资本支出规模较大,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其主要在建项目尚仍需投入较大的资金,如果发行人未能作好融资安排,未能筹集到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将对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7、对外担保余额较大的风险
对外担保余额较大的风险。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123.73 亿元,占发行人净资产比例为 54.06%。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较大,虽担保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但仍需要关注对外担保风险。若被担保单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相关债务的偿付困难并导致需由发行人代偿债务,则将影响发行人的整体偿债能力。
(二)经营风险
1、区域经济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是安吉县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主体,安吉县内大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工程、新农村建设、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均为在项目业主监督管理下,由项目业主委托发行人进行建设。因此,安吉县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经济发展趋势将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的影响。若浙江省或安吉县的经济增长放缓或出现衰退,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2、项目建设风险
发行人承建的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是新农村建设、工业园区建设、旅游景区等基础设施的施工建设项目及部分环境治理项目等,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期间,可能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突发状况等,会对工程进度以及施工质量造成较大影响,从而可能导致项目延迟交付,影响项目进展。此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整理拆迁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劳动力成本上涨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都可能导致项目建设总成本上升,从而影响发行人资金xx的运营能力。
3、市场竞争风险
发行人的业务具有明显区域性的特点,在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开发业务板块,发行人在区域内均有一定竞争优势,竞争压力较小,但随着政府鼓励在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进行有序竞争,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开发领域的扩大及开发程度的加深,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进程必然进一步发展,发行人目前的行业地位可能面临挑战。
4、项目管理的风险
发行人在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业务中作为项目管理方,委托具备建设工程资质的第三方开展执行工作。如果第三方未能如预期履行其义务,有可能会直接影响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如果在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出现拆迁纠纷、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则有可能使得项目实际投入超出项目投资预算,影响项目的工期,给发行人相关业务的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
5、合同履约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开发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与有关方签订多种合同,项目的顺利进行基于合同的按时履行。与此同时,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开发项目存在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涉及环节多等特点,项目开展过程中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例如:项目计划变更、自然气候变化、资金或人员不到位等,这些因素会对合同能否如约履行带来不确定性,发行人对这种不确定性如果不能及时控制或者控制不当,可能会面临履约风险。
(三)管理风险
1、合法合规管理风险
发行人一贯秉承守法合规经营的原则,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进行较为有效的控制。同时,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受重大处罚的情况。但随着发行人近年来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逐渐拓宽,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仍存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被工商、税务、审计、土地、环保、海关、劳动保护等国家有关机构处罚的可能性,存在一定的合法合规管理风险。
2、子公司管理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有 3 家,对发行人的管理能力要求较高,虽然发行人对子公司的运营管理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但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逐渐扩大,若发行人不能有效地管理下属子公司,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都将不利于发行人整体协调健康发展。
3、安全、环保风险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未发生违反安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 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如果公司出现安全生产或环保方面的意外事件,将可能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重大意外事件甚至会导致生产经营活动的中断。如果国家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要求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公司可能需要额外购置设备、引进技术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监管部门对安全 生产和环保的要求,这可能导致公司的运营成本上升。
4、投融资管理风险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成本回收慢的特点。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浙江省自然博物馆项目工程项目和安吉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等重点开发建设项目的稳步推进,预计未来几年发行人投资规模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债务融资规模可能将进一步扩大。同时,发行人的投融资计划受监管环境、资本市场运行情况影响较大,这进一步增加了公司投融资管理及经营的难度和风险。
5、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
发行人的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是其重要的资源,在多年的发展中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培养了一批较高素质的业务骨干和核心人员,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和业务范围继续拓宽,对人力资源及其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较强专业技术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如果公司无法吸引或留任上述人员,且未能及时聘用具备同等资历的人员,公司的业务管理与增长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宏观经济政策调控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新农村建设领域现阶段属于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金融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银行信贷政策变化风险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的资金量大、周期长,发行人无法全部以自有资金进行建设开发,需要银行信贷支持。银行能否提供贷款支持受国家信贷政策、银行内部信贷政策等制约,当银行信贷政策出现不利变化时,发行人有可能面临筹资风险,进而对业务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及旅游项目建设业务,对行业政策变动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其产品定价机制、行业管理体制、监管政策的调整时间与力度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会对发行人经营收入和盈利水平产生影响,使其面临一定的政策风险。
(一)利率风险
由于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申请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进行,发 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交所办理上市交易流通事宜,但发行人无 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一定能够获得交易所的同意,亦无法保证本期债 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如果交易所不同意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或本期债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跃,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 险。
(三)偿付风险
发行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x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亦没有采取抵押、质押等其他增信措施。
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产质量、流动性及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不良和违约的银行贷款,在报告期内与银行、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
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六)评级风险
经中证鹏元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出现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的事项,资信评级机构或将调低发行人信用级别,则可能导致本期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发生波动,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11 日,发行人股东安吉县财政局做出股东决定,同意浙江安吉
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并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2672 号)。
(二)本期发行的主要条款
1、发行人全称: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72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30 亿元。
4、发行金额:本期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为 2022 年
首期发行,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5.24 亿元(含 5.24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本期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
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回售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8、发行对象与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
9、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0、起息日期: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2 年 9 月 8 日。
11、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之日起不另计利息。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 9 月 8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5、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
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6、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7、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7 年 9 月 8 日。若投资者在
x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9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8、偿债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一般债务。
19、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20、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评级。
2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或回售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前次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22、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不可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2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4、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2 年 8 月 31 日。
发行首日:2022 年 9 月 5 日。
发行期限:2022 年 9 月 5 日至 2022 年 9 月 8 日。
2、登记结算安排
x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3、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3)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一)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1、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2、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3、发行人承诺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 15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本期债券投资者享有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披露,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悉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及相关事项。
4、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前继续保持不变。
(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2、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现,发行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发行人承诺将以适当方式提前了解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意愿及回售规模,提前测算并积极筹备回售资金。
(2)发行人承诺将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披露回售实施及其提示性公告、回售结果公告、转售结果公告等,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悉相关安排。
(3)发行人承诺回售登记期原则上不少于 3 个交易日。
(4)回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可能需要变更回售流程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承诺及时与投资者、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等积极沟通协调并及时披露变更公告,确保相关变更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实质权利,且变更后的流程不违反相关规定。
(5)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及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回售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
(6)如本期债券持有人全部选择回售的,发行人承诺在回售资金划付完毕且转售期届满后,及时办理未转售债券的注销等手续。
3、为确保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施,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于发行人披露的回售登记期内按时进行回售申报或撤销,且申报或撤销行为还应当同时符合本期债券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债券持有人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视为同意放弃行使本期回售选择权并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发行人按约定完成回售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完成债券注销、摘牌等相关工作。
(3)为确保回售顺利实施和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可以在本期回售实施过程中决定延长已披露的回售登记期,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
发行人承诺将于原有回售登记期终止日前 3 个交易日,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 3 个交易日及时披露延长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公告 ,并于变更后的回售登记期结束日前至少另行发布一次回售实施提示性公告。新增的回售登记期间至少为 1 个交易日。
如本期债券持有人认为需要在本期回售实施过程中延长或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可以与发行人沟通协商。发行人同意的,根据前款约定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已经充分了解并认真考虑了本期债券的各项风险因素;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提出在交易场所进行挂牌转让服务的申请,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股东、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2672 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5.24 亿元(含 5.24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x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或回售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前次公司债券。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或回售到期公司债券的具体金额及明细。
1、偿还到期债务
x期债券募集资金 5.24 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或回售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前次公司债券。
拟偿还公司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 债务人 | 债券简称 | 行权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拟偿还金 额 | 拟偿还利 息 | 小计 |
1 | 安吉国控 | G19 绿洲 1 | 2022-5-31 | 2024-5-31 | 150,000.00 | 6,750.00 | 10,950.00 | 17,700.00 |
2 | 安吉国控 | 21 安控 D2 | - | 2022-8-11 | 127,000.00 | 2,050.00 | 5,550.00 | 7,600.00 |
3 | 城西北公司 | 17 安吉 01 | - | 2022-9-20 | 46,500.00 | 7,000.00 | 3,100.00 | 10,100.00 |
4 | 城西北公司 | 19 安吉 02 | 2022-8-21 | 2024-8-21 | 100,000.00 | 10,000.00 | 7,000.00 | 17,000.00 |
合计 | 25,800.00 | 26,600.00 | 52,400.00 |
(1)“G19 绿洲1”已于2022 年5 月31 日进行登记回售,回售金额为45,000.00万元,发行人已使用“22 安控 02”中 38,250.00 万元及自有资金进行兑付。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使用 6,750.00 万元用于置换自有资金已兑付的
“G19 绿洲 1”本金金额,使用 10,950.00 万元用于置换自有资金已兑付的“G19绿洲 1”利息金额;
(2)“21 安控 D2”已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到期兑付,兑付金额为 127,000.00万元,发行人已使用“22 安控 02”中 39,950.00 万元、“22 安控 D1”中 85,000.00万元及自有资金进行兑付。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使用 2,050.00 万元用于置换自有资金兑付的“21 安控 D2”本金金额,使用 5,550.00 万元用于置换自有资金兑付的“21 安控 D2”利息金额;
(3)“17 安吉 01”将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到期兑付,兑付金额为 46,500.00万元,发行人已申请使用“22 安控 02”中 39,500.00 万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使用 7,000.00 万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使
用 3,100.00 万元用于偿还债券利息;
(4)“19 安吉 01”已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确认回售并披露回售实施结果公
告,确认回售的金额为 10,000.00 万元,同时不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发行人
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使用 10,000.00万元用于置换自有资金兑付的“19 安吉 01”本金金额,使用 7,000.00 万元用于置换自有资金兑付的“19 安吉 01”利息金额。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发行人调整用于偿还债务的具体金额及明细,调整金额在募集资金总额 30%
以下的,经发行人董事长批准并及时进行临时信息披露。调整金额高于募集资金
总额 30%,或者可能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应经发行人董事会同意后,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开设专项账户作为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的存放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监管人将对专项账户内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拒绝本公司的划款指令。
2、偿债资金的归集
公司应按债券还本付息的有关要求,在本期债券当期付息日和/或本金兑付日前 5 个工作日将还本付息的资金及时划付至专项账户,以保证专项账户资金不少于债券当期还本付息金额。
若债券当期付息日和/或本金兑付日前 5 个工作日,专项账户资金少于债券当期还本付息金额时,监管银行应敦促公司立刻划拨足额资金,并不迟于当日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3、明确募集资金监管条款
发行人发行的本期债券将用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约定的用途,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除金融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发行人将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监管协议中明确“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将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本期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的条款。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有利于增强公司短期偿债能力
假设本期债券全部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 52,400.00 万元,偿还即将或已经行
权的公司债券 52,400.0 万元。在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相关费用的情况下,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将得到提高。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避免利率波动风险
通过发行本期公司债券,公司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增强公司整体资金使用的稳定性,同时锁定长期融资成本,避免市场利率波动带来的资金风险。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x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
43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不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单内。
本期债券的主要还款来源为公司自身经营性收益及后续融资产生的现金流入,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券,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不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本公司采取严格的募集资金监管措施,保证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回售公司债券,保证本期债券偿还的部分不能转售。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购置土地。
发行人于 2022 年 8 月 2 日成功发行了“22 安控 D1”,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
上述债券的发行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 简称 | 起息日 | 发行规模 (亿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一致 |
1 | 22 安控 D1 | 2022/8/2 | 8.50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 | 是 |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 1 号六楼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 xxxxx:000000
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xx
xx披露事务负责人: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572-512917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559688598Q成立日期:2010 年 8 月 11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经营范围:新农村项目的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宅基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工程建设;旅游项目开发,土地整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安吉县绿洲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现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8 月 11 日,系根据《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安吉县绿洲新农村有限公司的批复》(安政函[2010]79 号)的要求,由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货币形式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2,000.00 万元,由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次
缴足。上述实收资本业经湖州弘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0 年 8月 5 日出具了湖弘会验报字(2010)16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12,000.00 | 100.00 |
合计 | 12,000.00 | 100.00 |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1 年 7 月,根据《安吉县绿洲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股东(出资人)决定》,
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货币形式对发行人增资 20,000.00 万元,增
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2,000.00 万元。上述实收资本业经湖州弘大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1 年 7 月 12 日出具了湖弘会验报字(2011)14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32,000.00 | 100.00 |
合计 | 32,000.00 | 100.00 |
2、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2 年 8 月 22 日,根据《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吉县绿洲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安政函[2012]35 号),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货币资金对发行人增资 20,000.00 万元,其中 10,000.00 万元于 2012
年 9 月 7 日前缴足,其余部分自变更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并修改了公司章程,变
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52,000.00 万元。上述实收资本业经湖州弘大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审验,并分别于 2012 年 9 月 7 日出具了湖弘会验报字(2012)193 号验资报
告,及 2012 年 9 月 11 日出具了湖弘会验报字(2012)19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52,000.00 | 100.00 |
合计 | 52,000.00 | 100.00 |
3、公司第三次增资
2016 年 1 月,根据《安吉县绿洲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股东(出资人)决定》,
安吉县财政局以货币形式对发行人增资 23,00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
注册资本变更为 75,000.00 万元,股东变更为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出资 52,000.00 万元和 23,000.00 万元,持有发行人 69.33%、 30.67%的股份。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52,000.00 | 69.33 |
安吉县财政局 | 23,000.00 | 30.67 |
合计 | 75,000.00 | 100.00 |
4、公司名称及股权变更
2019 年 12 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同时
依据《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简复单》(安政办简复 2019 第 222 号),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有的发行人的股权无偿划转到安吉县财政局名下,成为安吉县财政局全资下属国企。2020 年 1
月 20 日,发行人完成上述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安吉县财政局 | 75,000.00 | 100.00 |
合计 | 75,000.00 | 100.00 |
5、公司第四次增资
2022 年 3 月,根据《安吉县财政局关于同意国诚(浙江)咨询管理有限公
司等 6 家公司股权划转等事宜的批复》,安吉县财政局对发行人增资 325,000.00
万元。其中 125,000.00 万元已于 2022 年 4 月缴足,其余部分于 2030 年前缴足,
并修改了公司章程,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400,000.00 万元。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安吉县财政局 | 400,000.00 | 100.00 |
合计 | 400,000.00 | 100.00 |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于 2019 年发生重大资产重组。2019 年 6 月,根据安吉县财政局出具
的《安吉县财政局关于同意安吉两山xx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等 7 家公司
股权无偿划拨的批复》,发行人于 2019 年 6 月 6 日将浙江安吉创新创业产业园区
发展有限公司1纳入合并范围,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将国成(浙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安吉戛纳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吉两山xx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将安吉嘉豪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安吉
修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并范围,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将浙江安吉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3纳入合并范围。以上变更均已完成工商备案。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1 安吉阳光土地整理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更名为浙江安吉创新创业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2 安吉广恒房地产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更名为国成(浙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 浙江安吉世界植物博览综合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已更名为浙江安吉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安吉县财政局持有发行人 10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安吉县财政局所持发行人的股权暂无质押的情况。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安吉县财政局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持有浙江安吉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争议的情形,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形。
(三)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拥有一级子公司共计 4 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取得方式 |
安吉县城西北开发有限 公司 | 200,000 | 湖州市安吉县 | 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 | 100.00 | 划拨 |
安吉两山云数据有限公 司 [注] | 60,000 | 湖州市安吉县 | 互联网数据处理等 | 100.00 | 划拨 |
浙江安吉修竹绿化工程 有限公司 | 200,000 | 湖州市安吉县 | 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建设 | 100.00 | 划拨 |
注:安吉县天旋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已于2020 年4 月更名为“安吉两山云数据有限公司”。
(1)安吉县城西北开发有限公司
安吉县城西北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9 月 27 日,法定代表人为xxx,
注册资本 38,000.00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工业园区的规划、咨询、投资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绿化工程;农村土地整理、村庄环境整治、水利工程建设;农业观光、旅游开发;新农村建设。(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 1,851,628.66 万元,所有者权
益为 766,702.76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9,316.83 万元,净利润 21,028.96
万元。
(2)安吉两山云数据有限公司
安吉两山云数据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05 月 12 日,曾用名安吉县天旋房
屋拆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xx,注册资本 60,000.00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动漫游戏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集成电路设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合并口径的总资产 84,78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316.06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1,658.55 万元。
(3)浙江安吉修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安吉修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16 日,法定代表人为
xxx,注册资本 200,000.00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园林绿化、道路绿化、花
卉种植销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景观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物业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河道整治。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合并口径的总资产 1,786,461.71 万元,所有者权益
为 1,037,894.27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1,217.39 万元,净利润 22,517.21
万元。
2、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对外合营、联营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安吉星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湖州市安吉县 | 商品零售、互联 网信息服务 | 315.00 | 32.00 |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公司下设 6 大部门,分别为规划工程部、行政部、新农村建设部、财务部、经济发展部和综合办公室,各部门在经理的领导下行使各自职权。发行人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发行人公司组织结构图
(二)主要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1、规划工程部
规划工程部主要负责编制和完善规划设计、前期手续相关制度、流程,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研究国内外先进设计潮流及趋势,搜集建筑节能、智能建筑及新技术、新材料等方面信息,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可行性;负责建筑风格、户型设计、宜居性、环保节能、园林绿化等方面进行研究,形成具有特色的建筑产品;负责研究拟开发地块的总体规划和布局,组织制定规划方案;负责参与下属各专业公司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负责审核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设计变更;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根据拟投资项目定位,组织编制《设计任务书》,协助工程造价部组织开发项目的规划、单体设计方案及地质勘查单位的招标工作;负责建设用地的订桩、测绘工作;负责编制《技术任务书》,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负责开发项目前期手续的申报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方案审查复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办理开发建设项目的节能评估、环境评价、交通评价、人防、消防、园林、交通等方案及施工图审批手续;把关涉及使用功能、建筑效果、资金费用有重大调整的施工洽商工作;负责办理涉及使用功能、建筑效果的设计变更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2、行政部
行政部主要负责协助公司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及执行监督;协助建立公司行政办公费用的预算并控制行政办公费用在预算内执行;配合公司进行企业文化的建立;作好领导的参谋,及时为公司领导提供信息和建设性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完成公司各项工作,并将监督情况及时反馈给领导;负责公司对外联系、宣传工作;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评估与考核。
3、新农村建设部
新农村建设部的主要职能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配合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和意见;协助建设新农村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宣传、交流和培训;配合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具体措施、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负责协调各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任务、目标、计划及具体实施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4、财务部
财务部的主要职能为参与制定本公司财务制度及相应的实施细则;参与本公司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中的财务分析工作;负责董事会及总经理所需的财务数据资料的整理编报;负责对财务工作有关的外部及政府部门,如税务局、财政局、银行、会计事务所等联络、沟通工作;负责资金管理、调度。编制月、季、年度财务情况说明分析,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经营情况;负责统计、复核工作,每月负责编制应收款报表;负责每月转账凭证的编制,汇总所有的记账凭证;负责公司总账及所有明细分类账的记账、结账、核对,每月 5 日前完成会计报表的编制,并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负责公司全年的会计报表、账薄装订及会计资料保管工作;负责银行财务管理,负责支票等有关结算凭证的购买、领用及保管,办理银行收付业务;负责先进管理,审核收付原始凭证;负责编制银行收付凭证、现金收付凭证,登记银行存款及现金日记账,月末与银行对账单和对银行存款余额,并编制余额调节表;负责公司员工工资的发放工作,现金收付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5、经济发展部
经济发展部的主要职能为分析整个行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项目运行中的重要问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安吉县经济发展实际,监督检查公司执行情况;制定公司下一步的战略规划、计划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国家发布的经济信息;加强对公司财产监管;研究提出促进公司技术进步的政策;解决资金供需方面的矛盾和工商、农商、科商之间的问题。
6、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办公室对内、对外发函、申请、通知等文件的起草;负责安排公司日常后勤工作,包括车辆、绿化、环境卫生、会务、接待、办公用品等,为各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三)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
发行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均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行使职权履行义务。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治理结构运行情况正常。
1、股东
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股东会职权,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审议批准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11)修改公司章程;
2、董事会
发行人设董事会,成员为 3 人,其中非职工代表董事 2 人,由股东委派;职
工代表董事 1 人,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股东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定;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并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 5 人,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3 人,由股东委派;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股东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4、总经理
发行人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四)发行人相关机构报告期内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会及监事会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行人召开的上述会议中涉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应当回避的,该等人员均已回避表决。
(五)发行人内控制度
为保证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建立了健全、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地实施对公司生产经营各重要环节和业务的控制。发行人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并通过实践不断加以完善,有效地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保障公司的经营合法合规,保证企业的资产安全,提高企业资产运营效率,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增值,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根据发行人经营业务内容和特点,发行人内控控制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对外担保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项目管理和子公司内部控制等在内的公司运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1、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发行人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发行人制定了《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办法。发行人的一切对外担保行为必须按程序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批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批准,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发行人在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前,应充分了解申请担保单位的资信状况。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申请担保单位的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并对担保事项风险进行
分析、评估,就申请担保单位的基本资料、资信、履约能力、财务状况、担保合同条款、担保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审查,财务部审查后出具担保业务评估报告并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的原则,并对关联人、关联关系、关联交易认定、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和关联交易的披露等方面的多个环节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资金占用防范机制,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发行人资金的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安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投资性资金、筹资性资金、经营性资金范围,并对发行人对内、对外资金往来的授权和批准,以及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等内容做了具体约定,以保证资金安全。
4、投融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权益性筹资和债务性筹资的原则和审批进行了规范,以及对公司投资管理、决策和投资审批权限等方面均予以明确规定,确保公司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资金运作的高效率。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发行人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预防并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该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情况,确保发行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有关建筑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通过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各级管理者和员工安全意识,纠正违章行为,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6、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发行人对子公司的管理,保证母公司投资的安全、完整,确保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发行人制定了《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子公司的组织设置及人员配备合理性、业务范围和审批权限、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与报送流程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控制。
7、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的财务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行人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包括《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发行人财务行为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该管理办法对发行人资金管理、成本与费用管理、工资与人事管理、收入利润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8、项目管理制度
为提高发行人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项目建设管理行为,公司制定了《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工程建设的相关方行为进行约束。对工程项目立项、建设、验收、项目后评价的全过程的工作要
求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做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控,确保公司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目标的实现。
(六)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方面拥有较为充分的独立性。
(一)资产独立
发行人是国有公司,发行人的资产与控股股东明确分开,不存在控股股东利用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对外提供质押担保的事项。发行人及下属企业合法拥有生产经营的资产,具备完全独立生产的能力,不存在与股东共享生产经营资产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保等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部门,并独立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
(三)机构独立
发行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已建立起了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组织结构,组织机构健全,运作正常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四)财务独立
发行人实行独立核算,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发行人设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制定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完善的财务管理体制,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履行公司自
有资金管理、资金筹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财务管理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财务管理的情况。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持有从事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业务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和许可,并拥有足够的资金、设备及员工,不依赖于控股股东。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现任职务 | 任职期限 |
xx | 女 | 1974 年 3 月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19 年 7 月至今 |
xx | x | 1984 年 6 月 | 职工董事 | 2019 年 7 月至今 |
xxx | x | 1976 年 1 月 | 董事 | 2019 年 7 月至今 |
xxx | 女 | 1976 年 1 月 | 职工监事 | 2019 年 7 月至今 |
xxx | x | 1982 年 10 月 | 职工监事 | 2019 年 7 月至今 |
xx | x | 1983 年 9 月 | 监事 | 2019 年 7 月至今 |
xx | x | 1974 年 4 月 | 监事 | 2019 年 7 月至今 |
xx国 | 男 | 1973 年 12 月 | 监事 | 2019 年 7 月至今 |
xx | x | 1982 年 11 月 | 财务负责人 | 2019 年 7 月至今 |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简历
xx,女,中国国籍,1974 年 3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杭州华东医药集团康润制药有限公司(原安吉制药厂)口服液车间工人、总经办
文秘,安吉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纳,安吉经济开发区财政办会计,安吉经济开发区(递铺镇)财政办会计。现任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兼任安吉经济开发区综合财政金融局会计兼副主任。
xx,男,中国国籍,1984 年 6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员工。现任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xxx,女,中国国籍,1976 年 1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安吉经济开发区招商部员工,安吉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安吉经济开发区(递铺镇)招商局四局局长,安吉经济开发区(递铺镇)招商局办公室主任,安吉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主任。现任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监事简历
xxx,女,中国国籍,1976 年 1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安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职员,杭州德裕拉链有限公司文秘,浙江安吉经济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职员。现任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董峰杰,男,中国国籍,1982 年 10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安吉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会计助理。现任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兼任安吉经济开发区财政办主办会计。
xx,男,中国国籍,1983 年 9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安吉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职员。现任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兼任安吉绿色家居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经发办工作人员。
xx,男,中国国籍,1974 年 4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南北庄乡建筑队员工,安吉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员工,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程部员工,安吉县新城乡建设总公司规划基建办副主任、主任,安吉县城北新区开发总公司规划基建办副主任。现任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兼任安吉两山xx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综治办主任。
xxx,男,中国国籍,1973 年 12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安吉县兽药厂销售员,安吉城北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安吉城北新区开发总公司办公室人员,安吉城北新区开发总公司小区管理办副主任,安吉城北新区开发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安吉城北新区开发总公司新农办主任。现任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兼任安吉xx技术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新农办主任。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xx,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个人简历同上。
xx,女,中国国籍,1982 年 11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安吉县梅溪镇xx社区居委会委员,安吉县梅溪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员工,安吉临港经济区出纳,临港经济区出纳兼融资报批员工、会计兼融资员工。现任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任安吉综合财政金融局工作人员。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违法违规记录;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务员违规兼职情况。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之外的其他单位的兼职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姓名 | 对外兼职单位 | 担任的职务 | 是否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 | 是否属于公务员兼职 | 是否在发行人处领薪 |
1 | xx | xxxx建设有限公司 | 总经理兼董事长 | 否 | 否 | 否 |
安吉智城教科文园区开发有限 | 总经理兼董事长 | 否 |
公司 | ||||||
浙江安吉创新创业产业园区发 展有限公司 | 总经理兼董事长 | 否 | ||||
浙江安吉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 建设有限公司 | 总经理兼董事长 | 否 | ||||
安吉经济开发区综合财政金融 局 | - | 是 | ||||
2 | xx | 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 (投资服务中心) | - | 是 | 否 | 否 |
3 | xxx | 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 (投资服务中心) | - | 是 | 否 | 否 |
4 | xxx | 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员会招商 局(投资服务中心) | - | 是 | 否 | 否 |
5 | xxx | 安吉经济开发区财政办 | - | 是 | 否 | 否 |
6 | xx | 安吉绿色家居产业园区开发有 限公司经发办 | - | 是 | 否 | 否 |
7 | xx | 安吉两山xx技术产业园区开 发有限公司综治办主任 | - | 是 | 否 | 否 |
8 | xxx | 安吉xx技术园区开发有限公 司新农办主任 | - | 是 | 否 | 否 |
9 | xx | 安吉经济开发区综合财政金融 局 | - | 是 | 否 | 否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所列情形。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交
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六)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9 年 5 月,发行人对公司董监高成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职务 | 变更前 | 变更后 |
董事长、总经理 | xxx | xx |
董事 | xx、xx | xx、xxx |
监事 | xxx、xxx、xxx、 xx、xx | xxx、xxx、xx、 xx、xxx |
xx变动主要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机构调整,不会对公司组织机构运行、生产经营、债务偿还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对已发行债券的偿债能力。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情况
1、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1)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我国目前正处于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1978 至 2020 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从 1.70 亿人增加至 9.02 亿人,城镇化率从 17.90%提升至 63.90%。十九大报告指出,过去 5 年我国城镇化率平均每年提高 1.2%。 1978 至 2020 年,城市数量从 193 个增加至 684 个,乡镇数量为 41,636 个,城市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但仍远低于发达国家 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人均收入与我国相近的发展中国家 60%的平均水平,我国城镇化水平依然滞后,城镇化进程依然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十四五”期间,将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 65%,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需要通过良好的基础设施来吸引人才和承载人口。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城市更新,传统意义上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样将在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中发挥重要推进力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机场、地铁、公共汽车、轻轨等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市内道路、桥梁、高架路、人行天桥等路网建设,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电信、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公用事业建设等领域。
近年来,全国各地区城市建设资金来源和渠道日益丰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设水平迅速提高,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2020-2021 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1,013,567.00 亿元和1,143,669.70 亿元,按可比价格核算,同比增长 2.20%和 8.10%。在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的必要举措。
2013 年 9 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
36 号),明确当前要围绕改善民生、保障城市安全、投资拉动效应明显的重点领域,加快城市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抓好项目落实,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探索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对经审核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要尽快开工建设。2017 年 5 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的《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十三五”规划》正式发布实施,明确到 2020 年,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体,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十四五”时期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为导向,深化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强调加速新型基础设施形态的培育和发展,夯实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先进物质基础和条件。为加快我国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时期强调深化制度创新,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的结合。一方面,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明确监管规则等措施,吸引更多社会企业参与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应用发展;另一方面,要丰富资金投入渠道,根据不同基础设施发展阶段、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盈利能力、带动效应等特点,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发展多种融资组合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综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并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有着较好的发展前景。
(2)安吉县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及前景
安吉县为浙江省湖州市下辖县,位于长三角经济圈的几何中心,是杭州都市经济圈重要的西北节点。安吉经济开发区成立于 1992 年,1994 年 8 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其经济总量占全县一半以上。
随着安吉县经济的高速增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在快速推进。根据安吉县近两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安吉县基础配套逐渐完善,2011-2016 年累计完成 27
个老小区、19 条背街小巷提升工程,旧城改造 93 万平方米;全县 36 个农整安
置区全部完成房屋建设,安置 10,464 户;累计完成 4 条省道、28 条重点农村公路改建提升工程,“四好农村路”建设经验全国推广;2017 年,高铁大道及场站配套工程、长湖申航道等基础设施项目全面开工,西南片区交通规划完成编制;农村公路大中修和改造提升 193 公里。2018 年,城中村改造攻坚取得历史性重大突破,山头、余墩、驿站西侧等 8 个区块多年遗留问题全面清零,累计拆除
1,454 户,腾出空间 1.2 万亩,新增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 15 个、省级以上美丽宜
居示范村 5 个,新改建农村公路 107.9 公里,盘活闲置宅基地 23.7 万平方米,新增毛竹林经营权流转 3.4 万亩。2019 年,加快城市有机更新。高质量完成“优雅竹城”五年行动,实施城市更新、畅通、环境、服务“四大工程”,加快城市“双修”和微更新,完成递铺北路、翠竹路等道路改造,改造提升公园广场 3 处、老旧小
区 5 个。新增机动车停车位 1,000 个、公共自行车站点 10 个,建成港湾式公交停靠站 50 个,新改建 5G 基站 300 个以上。加快北部区块供水工程,推进赋石水厂二期扩建,新改建供水管网 32 公里。2020 年,启动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建设,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改造提升老旧小区 5 个,新增城区停车位 1,400
个。开展“城市体检”,加快智慧管网改建,疏通地下管网 250 余公里。开展xx
城市创建“百日攻坚”,加强“五线”整治,累计整理 63.3 万米,推进生活垃圾精准分类,资源化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 100%。提升城市经营能力,千万级以上税收楼宇达到 14 幢,其中亿元级 3 幢。天荒坪镇获评美丽城镇省级样板,梅溪镇入选省小城市培育试点。
未来,安吉县也将继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安吉县近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建议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10%以上。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新一轮“优雅竹城”建设,加快地下智慧管网改造建设,启动凤凰山公园二期,开展昌硕路综合改造工程,改造提升老旧小区 7 个。高质量建成杭长高速安吉开发区互通、高铁大道。实施xx城市创建“十大提升工程”。加强专业市场、“五线”整治提升,创成放心农贸市场 3 家。持续抓好生活垃圾精准分类,高标准创建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探索小区停车资源共享模式,用好地上地下停车空间,实施城区“无杆停车、无感支付”。争创“千年古县”,加快梅溪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建设,力争孝丰入选“千年古城”复兴计划,启动省级美丽城镇创建 3 个、创成
样板 1 个。
十四五期间,安吉县新局面的展开将进一步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了抓住新局面新发展,安吉县也将开展大量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其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也将有较好发展前景。
2、旅游开发行业
(1)行业现状及行业前景
根据《“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主要表现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中华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中华民族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文化铸魂、文化赋能和旅游为民、旅游带动作用全面凸显,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竞争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点任务是全面推进“一个工程、七大体系”,分别是:实施社会xx促进和提升工程,构建新时代艺术创作体系,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完善现代文化和旅游市场体系,建设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体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旅游业和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指出,“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
体育、家政、物业等服务业”;关于“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指出,“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
受疫情影响,2020 年,全国旅游总收入达 2.23 万亿元,同比下降 6.11%,国内游客 28.8 亿人次,比上年下降 52.1%。其中,城镇居民游客 20.7 亿人次,下降 53.8%;农村居民游客 8.1 亿人次,下降 47.0%。国内旅游收入 22286 亿元,下降 61.1%。其中,城镇居民游客花费 17,967 亿元,下降 62.2%;农村居民游客花费 4,320 亿元,下降 55.7%。2020 年末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共有艺术表演团体 2,027 个,博物馆 3,510 个。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 3,203 个,总流通 56,953 万人
次;文化馆 3,327 个。全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 98,514 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 2.2%。全年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 15,971 亿元,下降 13.1%。在 2020 年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方面,住宿和餐饮业比上年下降 5.5%。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持续推进,旅游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旅游业进入大众旅游时代。自国务院于 2016 年底发布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以来,国家旅游局等部委陆续发布了系列文件,推动十三五规划的落实,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全域旅游为着力点,重点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完成旅游扶贫,以旅游带动农村发展;推动精品景区建设,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观光旅游产品精品化发展。“十四五”时期,中国旅游业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把握“五大发展潜力”,深化旅游供给侧改革,加强旅游需求侧管理,着力实现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高水平动态xx,推动旅游产业质量、效率、动力的变革,创新推进现代旅游业体系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综上,我国旅游投资增速处于较高水平,旅游开发空间广阔,随着疫情的持续好转,出行限制不断降低,居民旅游意愿将逐步上升,我国旅游业将快速发展,旅游开发行业前景可期。
(2)安吉县旅游开发行业现状及前景
安吉县位于浙江省西北部,旅游资源较为丰富,是长江三角洲经济区迅速崛起的一个对外开放景区。
近年来,安吉县纵深推进“县域大景区”建设,将全县作为一个大景区来规划,加快“全域旅游”发展步伐,已形成酒店产业集聚化、亲子旅游产业集聚化、乡村旅游产品集聚化和市场营销全域化、行业管理全域化的“产业集聚”发展大格局。2017 年,安吉县被列入浙江省首批 25 个“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名单。 2018 年,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山川省级旅游度假区,4A 级景区达到 7 家,在全省县级城市中 4A 级景区数量最多,首次出现 3 家超亿元营收企业,旅游业对全县国民经济的贡献不断增强。乡村旅游火爆,完成 51 个各类省级创建项目,包括山川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天荒坪全域旅游示范乡镇、长潭、龙王乡村旅游示范村、8 个 3A 级景区村庄,30 个 A 级景区村庄,7 个高等级民宿。2019 年着力推动中国最美县域建设驶上高质量发展快车道,成功入选绿色发展、投资潜力、营商环境、创新和县域旅游竞争力、旅游综合实力 6 个全国“百强县”。2020 年,新冠疫情影响下,安吉旅游总人次 2,105 万,旅游总收入 305.04 亿,同比分别为
-6.2%和-1.8%,旅游业增加值 51.6 亿元,占 GDP 的 10.6%。旅游产业主要复苏指数列全市之首、全省前列,产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产业韧劲大大提高。同年,安吉县成立全国首个“零零联盟”,开展“请你来安吉”系列主题营销,旅游业增加值恢复到 2019 年同期,获评全省文旅消费试点。
《安吉县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 2025 年,实现旅游产业向现代化发展,价值链向高端化延伸、旅游业态向未来化迭代推进、旅游市场从亲子xxx龄游拓展、旅游空间从区域发展向全域推动、旅游服务向数字化高品质转变、助力共同富裕机制更加完善,塑造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的绿色旅游品牌,建成全国文旅融合示范地、全国全域绿色旅游样板地、长三角全家出游轻奢度假地。
综上,安吉县旅游资源丰富,安吉县政府全面推进当地旅游产业发展,安吉县旅游开发业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行业
(1)行业现状及前景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
设施完善、环境优美、xx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2005 年 10 月 8 日,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xx、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为该行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
2005 年以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势头良好,村镇建设事业稳步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公共事业明显加强,2020 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131 元,比上年增长 3.8%。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资金的来源和渠道愈加丰富以及经营机制的日益完善,新农村建设行业面临着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2)安吉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行业现状及前景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的《湖州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行动方案》、安吉县人民政府《安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安吉县作为“两山理论”发源地,依托资源环境和城乡协调优势,以大景区理念建设美丽乡村,以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大景区,创造了集“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四位一体的“安吉模式”。
安吉县生态环境优越,安吉县是著名的“中国竹乡”、“白茶之乡”、全国首个“国家级生态县”和“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发起县、并获“联合国人居奖”。灵峰旅游度假区全面建设,25 公里休闲产业带加快推进,一批旅游综合体和高端休闲项目初显雏形,形成了天文观象、高山滑雪、竹海熊猫、生态影视等特色景点。特别是乡村旅游蓬勃兴起,进一步打响了安吉美丽乡村的品牌。
安吉县新农村建设发展有着自身独特模式。从 2008 年起,安吉县以“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为总体目标,以“尊重自然美、侧重现代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为主要原则,以“环境提升工程、产业提升工程、服务
提升工程、素质提升工程”为基本路径,全面开展“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呈现出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的大格局。美丽乡村已成为安吉“中国竹乡”、 “全国首个生态县”之后的第三张国家级金名片。2010 年,安吉“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模式正式成为“国家标准”和省级示范,2009 年被授予全国当年唯一的“中国人居环境奖”。2018 年作为获得该荣誉的全国唯一县级城市,安吉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授予 “国家森林城市”。2021 年,安吉县被人民网·人民数据授予首个 “乡村振兴百强示范县”。
4、商业地产租赁行业
(1)行业现状及前景
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居民生产生活受限、消费活动减少,商业地产市场面临挑战;但从另一方面看,疫情加速互联网时代消费习惯变革,商业地产行业的新格局将逐渐形成。
2020 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网络购物成为居民消费的重要方式, 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比持续提升,线上消费对线下实体商业经营产生一定冲击。一方面,疫情催化新兴业态持续扩张,推动零售商业企业实现线上与线下的加速 融合发展。另一方面,零售商业企业提供的无接触、自助式零售等服务更受消费 者青睐,同时社区商业价值获得快速提升。整体来看,2020 年经济运行虽未回 归正常水平,但整体经济已实现恢复性正增长,投资、消费等主要经济指标稳步 恢复,但实体商业经营仍面临较多挑战,商铺租金整体承压。
2021 年以来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我国商业地产出租率有所上行,空置压力得到一定缓解,但租金的整体下行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商业地产业绩增长的势能不足,甚至是通过压低租金来实现出租率的回升。
目前,虽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但其对经济的影响短期内仍会持续。在国内经济、消费市场和实体商业的恢复尚需时间的背景下,商铺租金水平在短期内或将继续下行。同时,境外疫情正在蔓延扩散,对世界经济的冲击还在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在外需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扩大内需的战略将持续推进。且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复商复市稳步进行,在促消
费政策的扶持下,中国经济将逐步释放内需潜力,消费升级的势头亦将持续。随
着消费市场活力不断恢复,实体商业和商户经营也有望逐渐回归正常水平;预计未来,我国重点城市商铺租金有望恢复平稳运行态势。
(2)安吉县商业地产租赁行业现状及前景
根据安吉县《2020 年政府工作报告》,安吉县人民政府提出要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开展中心城区城市设计,实施城市社区优化。加快城市有机更新。发展壮大城市经济。优化城市商圈布局,集聚金融、众创、会展等业态,加快推进凤凰中心广场、城东美颂广场等项目,力争税收千万级楼宇累计达到 15 幢。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推进灵峰“月光经济示范带”建设。深化“放心消费在安吉”行动,新增放心消费单位 7,000 家以上,打造乡村放心消费浙江样板。加快推进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完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功能配套,确保网络零售额增长 10%以上。探索发展“网红”经济。鼓励建筑业做大做强,力争产值、税收分别增长 8%和 10%以上。
随着安吉县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安吉县商业地产租赁行业将迎来较好机遇。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和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态
1、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安吉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最重要的主体,承担了区内大部分旅游项目前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在区内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具有垄断地位。作为安吉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关键主体,发行人在资金注入、资产划拨、财政补贴及政策优惠等方面获得了安吉县人民政府及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有力支持。
安吉县是湖州经济发展的大平台,在安吉经济开发区冲刺升级为国家级xx区、全力打造长三角有地位、有实力、有竞争力、有可持续发展力的产业园区的过程中,发行人承担了大量的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工作,为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也为浙北(安吉)物流园、阳光工业园、省级示范区智能装备产业园等园区后续的招商引资、转型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1)区域位置优越,经济发展良好
安吉县隶属浙江省湖州市,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中国美丽乡村发源地、全国首个生态县、联合国人居奖唯一获得县。安吉经济开发区成立于 1992 年,1994 年 8 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其经济总量占全县一半以上。安吉县位于长三角经济圈的几何中心,也是杭州都市经济圈重要的西北节点,属于两大经济圈中的紧密型城市,是承接杭州湾、长三角各地区经济架构重组、产业链延伸、技术资金溢出和产业梯度转移的重要平台。此外,安吉县交通十分便捷,杭长高速的全面通车,构建形成了 30分钟到杭湖、90 分钟达沪宁的快捷交通网络。
安吉县经济社会呈现协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快速增长。2019-2021 年,安吉县分别实现生产总值 469.59 亿元、487.06 亿元和
566.33 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7.80%、4.30%和 10.80%;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为 53.56 亿元、59.76 亿元和 65.83 亿元。区域发展较快,经济水平发展迅速。
(2)处于区域行业主导地位,未来发展可期
发行人是安吉县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最重要的主体,在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土地开发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发行人作为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实际控制的国有企业,长期致力于当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业务,熟悉当地人文历史环境和居住习惯,建设完成的项目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要求,对项目xx改造的设计理念先进,并获得各级政府的肯定,对安吉县及安吉县其他城市建设单位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
(3)政府强力支持
作为安吉县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主体,发行人在资金注入、资产划拨、财政补贴及政策优惠等方面获得了安吉县人民政府及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有力支持。
发行人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一特殊性质使发行人在成立与发展过程中始终得到政府的大力扶持,因而近些年发行人取得
了较大金额的政府补助。最近两年及一期,发行人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分别为 33,000.00 万元、35,000.00 万元、36,600.00 及 18,000.00 万元,安吉县人民政府及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来有望继续给予发行人一系列优惠政策,提高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除此以外,安吉县人民政府及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还通过以下方式向发行人提供支持:对发行人在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和控制融资成本方面进行指导和扶持,在经营项目的取得、推进,融资等各个环节给予发行人大力支持,为公司顺利开展业务及履行偿债义务提供有效的保障。
(4)融资能力较强
发行人作为安吉县国有资产的主要管理主体之一,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任务。积极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多渠道、全方位筹集业务经营所需的资金。发行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发行人进一步开展资本市场融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发行人发展战略
发行人在未来 3-5 年里,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以来和省市区委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政策优势,增强投融资管理水平,逐步完善综合性资产经营管理功能,通过多元化的投资经营,吸收优质资产,增强自身盈利水平。同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快研究改进方案,推进自身转型发展,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控风险、自我约束的商业化经营模式,积极利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产业基金、融资租赁等各种融资模式,争取尽快转换思路,明确定位,借势发展。同时进一步建立适应企业发展的人才队伍,按照企业目标,围绕以人为本,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知识上全面、业务上精通、xx自律的经营管理队伍。要建立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注重发现和内培人才,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进入公司。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选才用材机制,做到选得出人才,用得好人才,留得住人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转型创新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1、发行人主要业务基本情况
发行人是安吉县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骨干企业,自成立至今,主要负担安吉县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实施等方面的职能。经过多年来不断的发展,发行人已经形成了较为清晰的主业框架,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出租收入业务板块。
(1)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38,889.54 万元、169,257.20万元、204,302.59 万元及 77,394.59 万元,主要来源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及租赁业板块。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逐年上升,总体经营较为稳健。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收入及租赁业业务收入在报告期内增长较多。2020年度及 2021 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均有所增加,主要系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业务项目因完工结算导致收入增加所致。租赁业收入在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均有所增长,主要系租赁价格的上涨及管廊租赁业务拓展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 38,578.91 | 49.85 | 136,901.05 | 67.01 | 119,066.38 | 70.35 | 96,321.67 | 69.35 |
旅游开发 | 24,322.11 | 31.43 | 38,037.12 | 18.62 | 30,395.57 | 17.96 | 29,312.64 | 21.10 |
租赁业 | 14,493.57 | 18.73 | 29,364.42 | 14.37 | 19,795.25 | 11.70 | 13,255.24 | 9.54 |
合计 | 77,394.59 | 100.00 | 204,302.59 | 100.00 | 169,257.20 | 100.00 | 138,889.54 | 100.00 |
(2)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116,815.05 万元、143,361.04万元、167,882.77 万元及 63,303.77 万元。主营业务成本与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营业成本 | 占比 | 营业成本 | 占比 | 营业成本 | 占比 | 营业成本 | 占比 |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 33,046.79 | 52.20 | 116,706.39 | 69.52 | 103,816.70 | 72.42 | 83,441.93 | 71.43 |
旅游开发 | 22,151.29 | 34.99 | 34,642.18 | 20.63 | 27,682.67 | 19.31 | 26,696.39 | 22.85 |
租赁业 | 8,105.70 | 12.80 | 16,534.20 | 9.85 | 11,861.68 | 8.27 | 6,676.72 | 5.72 |
合计 | 63,303.77 | 100.00 | 167,882.77 | 100.00 | 143,361.04 | 100.00 | 116,815.05 | 100.00 |
(3)主营业务利润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 22,074.50 万元、25,896.15万元、36,419.82 万元及 14,090.82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5.89%、15.30%、 17.83%和 18.2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相对较为稳定,总体呈小幅增长趋势。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毛利润 | 占比 | 毛利润 | 占比 | 毛利润 | 占比 | 毛利润 | 占比 |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 5,532.12 | 39.26 | 20,194.67 | 55.45 | 15,249.68 | 58.89 | 12,879.74 | 58.35 |
旅游开发 | 2,170.83 | 15.41 | 3,394.93 | 9.32 | 2,712.90 | 10.48 | 2,616.25 | 11.85 |
租赁业 | 6,387.87 | 45.33 | 12,830.22 | 35.23 | 7,933.57 | 30.64 | 6,578.52 | 29.80 |
合计 | 14,090.82 | 100.00 | 36,419.82 | 100.00 | 25,896.16 | 100.00 | 22,074.50 | 100.00 |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业务类别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 14.34% | 14.75% | 12.81% | 13.37% |
旅游开发 | 8.93% | 8.93% | 8.93% | 8.93% |
租赁业 | 44.07% | 43.69% | 40.08% | 49.63% |
综合毛利率 | 18.21% | 17.83% | 15.30% | 15.89% |
2、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发行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主要包括新农村工程建设、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近年来,发行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包括兰田、古城、垅 坝、横塘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及浒溪河道、银湾新农村建设工程、安吉县新农村
建设项目、安吉县塘浦工业园区项目、西港溪清水入河项目、安吉县xxx农村建设项目等。发行人在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中处于垄断地位,其通过与项目业主签订代建协议来锁定项目收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 96,321.67 万元、
119,066.38 万元、136,901.05 万元及 38,578.91 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69.35%、70.35%、67.01%及 49.85%。发行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采用委托代建和自建两种模式开展,且以委托代建模式为主:
1)委托代建模式
发行人采用委托代建模式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主要是在在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监督管理下,由安吉紫梅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天子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将安吉经济开发区内“中国美丽乡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委托给发行人,由发行人实施建设,控制项目的投资、质量和工期。
①业务经营模式
发行人接受项目业主的授权委托建设安吉县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与项目业主签订委托代建协议,协议中约定项目建设质量、工期、投资额、工程款支付安排等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发行人以项目管理方的身份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将工程转交至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的项目第三方执行。项目建设期间,发行人负责项目管理,并遵照施工合同按项目进度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工程阶段性完工后,经审计审定合格确认收入,待项目完成竣工决算后,最终移交至项目业主,并全额结转剩余收入成本。
②业务盈利模式及收入确认方式
在发行人完成一定投资进度时,由项目业主对项目进行考核,并将根据实际工程量、实际资金投入情况出具工程确认书并确认考核审定价款。公司所进行的项目资金投入,以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项目业主进行阶段性确认和支付,由项目业主、受托人共同确认该金额。
待项目完工后,经双方认可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代建项目开展审计工作并确定委托代建项目的建设成本及管理费用。项目收入的确认根据项目的进
展情况与委托人进行结算,发行人收到与委托人工程项目结算书,项目风险已经转移时确认收入。
代建业务收入金额=项目总投资成本×(1+代建管理费率)。
③截至2022 年6 月末,发行人主要代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 2022 年 6 月 末存货金额 | 计划投资 总额 | 已投金 额 | 尚需投 入金额 | 已确认收 入金额 | 已收到金 额 | 建设期 |
阳光工业园 | 5.47 | 10.05 | 10.05 | - | - | - | 2010.4-2018.3 |
荷花塘、银湾、赵家上村庄集中整治项目三村 整治 | 9.16 | 9.20 | 9.20 | - | - | - | 2010.8-2014.11 |
新农村建设项目 | 2.99 | 2.99 | 2.99 | - | - | - | 2010.8-2014.11 |
西港溪清水入河 | 4.10 | 4.10 | 4.10 | - | - | - | 2014.3-2017.3 |
安吉县xxx农村建设 | 3.31 | 3.31 | 3.31 | - | - | - | 2011.5-2018.3 |
兰田、古城、垅坝、横塘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及浒溪河道、银湾新农 村建设工程 | 2.47 | 15.30 | 15.30 | - | 13.92 | 13.92 | 2011-2014 |
安吉县双河安置区 | 4.74 | 6.90 | 6.90 | - | 3.35 | 3.35 | 2014.5-2017.4 |
安吉县双河新农村建设 | 7.97 | 12.14 | 12.14 | - | 8.02 | 8.02 | 2012.6-2018.3 |
浙江省自然博物馆项目 工程 | 7.08 | 7.20 | 7.20 | - | - | - | 2015-2021 |
安吉经济开发区城西北工业新城整体城镇化建 设项目 | 19.00 | 19.00 | 19.00 | - | - | - | 2015-2023 |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 | 7.39 | 7.39 | 7.39 | - | - | - | 2015-2020 |
省 2018 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之开发区(递铺街 道)城中村改造工程 | 20.79 | 20.79 | 20.79 | - | 0.89 | 0.89 | 2018-2022 |
安吉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管网改造提升工程项 目 | 8.95 | 8.65 | 8.95 | - | - | - | 2017.6-2021.6 |
安吉经济开发区绿色城 镇化建设项目 | 9.88 | 9.85 | - | - | - | - | 2018-2021 |
安吉县经济开发区范潭 区退二进三项目 | 6.00 | 6.01 | 6.00 | - | - | - | 2014.1-2017.1 |
阳光美辰安置区建设项 目 | 5.13 | 5.11 | 5.13 | - | 2014.1-2016.8 | ||
浙江省自然博物园户外 体验区项目 | 2.01 | 15.52 | 15.52 | - | 16.22 | 14.34 | 2016-2021 |
安吉经济开发区“四村联 创”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 | 3.99 | 3.46 | 3.99 | - | - | - | 2019.4-2021.4 |
(一期) | |||||||
安吉经济开发区停车库 建设项目 | 2.64 | 2.19 | - | - | - | - | 2019.10-2021.10 |
安吉经济开发区农村人 居环境改善项目 | 12.97 | 12.67 | 12.97 | - | - | - | 2019.6-2021.6 |
安吉县椅艺小镇配套设 施项目 | - | 12.29 | 3.78 | 8.51 | 4.54 | 4.54 | 2020.9-2023.9 |
安吉县省级xx技术产 业园区配套设施项目 | - | 8.88 | 2.46 | 6.42 | 2.95 | 2.95 | 2020.8-2023.8 |
安吉县生物健康城配套 设施项目 | - | 2.38 | 0.65 | 1.73 | 0.78 | 0.78 | 2020.9-2023.9 |
绿色家居征迁项目 | 7.02 | 7.02 | 7.02 | - | - | - | 2020-2021 |
合计 | 153.06 | 212.40 | 184.84 | 16.66 | 50.67 | 48.79 |
④报告期内,发行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结算并确认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方 | 拟投资额 | 2019 年确 认金额 | 2020 年确 认金额 | 2021 年确 认金额 | 2022 年 1-6 月确认金额 |
1 | 安吉县梅溪片区中 小河流防洪工程 | 安吉紫梅实 业有限公司 | 3.94 | 0.99 | |||
2 | xxxxxxxxxxxxxxx (xx)物流园建 设项目 | 安吉紫梅实业有限公司 | 13.00 | ||||
3 | 兰田、古城、垅坝、横塘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及浒溪河 道、银湾新农村建 设工程 | 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15.30 | 1.68 | 2.31 | ||
4 | 道路绿化施工工程 | 安吉绿涛现代农林发展 有限公司 | 4.11 | ||||
5 | 浙江省 2018 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之开发区(递铺街道) 城中村改造工程 | 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79 | ||||
6 | 零星工程建设项目 | 安吉绿涛现 代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 4.52 | ||||
7 | 安吉县梅溪镇土地 | 安吉紫梅实 | 2.60 | 1.43 | 1.76 |
开发复垦项目 | 业有限公司 | ||||||
8 | 浙江省自然博物园 户外体验区项目 | 安吉嘉豪建 设有限公司 | 15.52 | 3.65 | 5.93 | 3.95 | 2.70 |
9 | 道路绿化施工工程 | 安吉紫梅实 业有限公司 | 1.89 | 1.89 | |||
10 | 安吉县椅艺小镇配套设施项目 | 浙江安吉经 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12.29 | 1.06 | 3.48 | ||
11 | 安吉县省级xx技 术产业园区配套设施项目 | 浙江安吉经 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8.88 | 0.67 | 2.28 | ||
12 | 安吉县生物健康城配套设施项目 | 浙江安吉经 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38 | 0.18 | 0.60 | ||
13 | 安吉县双河新农村建设 | 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 | 12.14 | 2.64 | |||
14 | 安吉农业科技园区项目 | 浙江安吉创新创业产业园区发展有 限公司 | 6.75 | 0.75 | 1.16 | ||
合计 | 117.36 | 9.63 | 11.91 | 13.70 | 3.86 |
2)自建模式
发行人采用自建模式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主要指的是公司自主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发行人在县城镇化建设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自主计划、投资、建造、运营,项目收入来源于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收入、厂房租赁收入等。
发行人采取自建模式开发的项目为安吉椅艺创新服务综合体项目、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科创园建设项目、安吉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改造工程、安吉经济开发区海绵城市生态旅游建设项目、安吉经济开发区城西北区块城市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和安吉经济开发区乌象坝项目等。上述项目基本按照规定完成前期可研并报发改批复、确认,根据立项文件及时间要求筹措资金建设。
(2)旅游开发业务
为完善安吉县辖区内重要的两大旅游景点xx设施,提升景点环境价值,发行人承接了安吉七彩灵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代建项目,主要内容为安吉县区域内两大旅游景点大竹海生态休闲旅游区和横山坞 3A 级乡村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旅游开发项目业务主要为大竹海生态休闲旅游区建设工程、横山坞 3A 级乡村旅游景区(一期)等。
最近三年及一期,旅游开发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 29,312.64 万元、30,395.57万元、38,037.12 万元及 24,322.11 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1.11% 、17.96 %、 18.62%及 31.43%。发行人旅游开发业务为安吉七彩灵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安吉紫梅实业有限公司及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代建项目。
1)业务经营模式
发行人旅游开发业务为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经营模式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中的委托代建业务一致。
2)业务盈利模式及收入确认方式
根据公司与安吉七彩灵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安吉紫梅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项目建设协议,委托方应自每期工程项目确认书出具之日及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出具之日,在两年内支付项目建设费用(包含工程成本及管理费用)。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目前主要旅游开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 2022 年 6 月 末存货金额 | 计划投 资总额 | 已投金 额 | 尚需投 入金额 | 已确认收 入金额 | 已收到 金额 | 建设期 |
安吉经济开发区王母山 区块“两山”重要思想实践示范基地项目 | 8.76 | 12.56 | 12.56 | - | 4.17 | 4.17 | 2016-2021 |
安吉县乡村振兴建设项 目 | 60.58 | 60.00 | 60.58 | - | - | - | 2018.9-2023.9 |
安吉县梅溪镇小城镇环 境综合整治项目 | - | 5.80 | 5.80 | - | 6.37 | 6.37 | 2017-2019 |
合计 | 69.34 | 78.36 | 78.94 | - | 10.54 | 10.54 |
报告期内,发行人旅游开发项目结算并确认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方 | 拟投 资额 | 建设期 | 2019 年确 认金额 | 2020 年确 认金额 | 2021 年度确 认金额 | 2022 年 1-6 月确认金额 |
1 | 横山坞 3A 级乡村旅游景区(一期) | 安吉七彩灵峰旅游开发 有限公司 | 7.49 | 2016-2018 | 1.67 | |||
3 | 安吉县梅溪镇小城 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安吉紫梅实业有限公司 | 5.80 | 2017-2019 | 1.27 | 3.04 | 2.07 | |
4 | 安吉经济开发区王母山区块“两山”重要思想实践示范 基地项目 | 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12.56 | 2016-2021 | - | - | 1.74 | 2.43 |
合计 | 39.99 | 2.94 | 3.04 | 3.81 | 2.43 |
(3)租赁业务
浙江省安吉经济发展总公司(产权人)与发行人(出租方)、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租方)三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浙江安吉经建实业有限公司4同意将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安房权证递铺字第 68281 号、68282 号和 68283 号的房产未来五年的房屋出租收益权转让给发行人,发行人享有浙江安吉经建实业有限公司名下房屋的收益权。
发行人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产权方浙江安吉经建实业有限公司于 2015 年末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该房屋租赁合同,安吉县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从 2016 年起至 2020 租赁上述房屋用于办公用房,并向发行人支付房租,2016 年及 2017 年租金为 3,809.52 万元每年,2018 年-2020 年租金为 3,800.00 万每年。结算方式为每半年一次。
2017 年末,发行人子公司浙江安吉修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出租方)与安吉欣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租方)协商并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修竹绿化公司将名下三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三处房屋分别为xxxxxxxxxxxxxxxxx 0 xxxxx、xxxxxxxxxxxxxxxxx 0 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 000 xxxxx。租赁期自 2018 年 1
4 浙江省安吉经济发展总公司于 2022 年 5 月更名为浙江安吉经建实业有限公司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租金按 50 元/平方米月标准计算,结算方式为按年缴纳。
2019 年,发行人孙公司安吉戛纳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租方)与安吉欣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租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位于递铺街道施家湾路的房产出租给承租方。租赁期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1 日止,
租赁用途仅作为商业办公使用。承租人按 3.87 元/平方米月标准计算。
2021 年初,因地区物价及房价上涨,发行人子公司浙江安吉修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出租方)与安吉欣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租方)协商并重新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修竹绿化公司将名下五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分别为xxxxxxxxxxxxxxxxx 0 xxxxx、xxxxxxxxxxxxxxxx
x 0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xxxx、
递铺街道绕城北路 1318 号、递铺街道天荒坪路 1339 号。租赁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中发展大厦、第一国际城租金按 50 元/平方米
月标准计算,博瑞广场租金按 60 元/平方米月标准计算,铺街道绕城北路 1318 号
及递铺街道天荒坪路 1339 号按房屋 24 元/平方米月标准,土地 15 元/平方米月标准计算,结算方式为按年缴纳。
同年,发行人孙公司安吉戛纳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租方)与安吉欣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租方)重新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位于递铺街道施家湾路的房产出租给承租方。租赁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
止,租赁用途仅作为商业办公使用。租赁费用按房屋 24 元/平方米月标准,土地
15 元/平方米月标准计算,结算方式为按年缴纳。报告期内,发行人租赁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项目 | 出租方 | 对手方 | 租赁房产 | 租期起始 | 2022 年 1-6 月收入 | 2021 年收 入 | 2020 年 收入 | 2019 年 收入 |
房 屋 出 租 业务 | 安吉国控 | 安吉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安房权证递铺字第 68281 号 、 68282 号和 68283 号 | 2015 | - | 3,809.52 | 3,809.52 | |
安吉国控 | 安吉县宏宇物流有 限公司 | 安吉县宏宇物流有限公司厂房租 金 | 2020 | - | 296.67 |
浙 江 安 吉修 竹 绿 化工 程 有 限公司 | 安吉欣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xxxxxxxxxxxxxxxxx 0 xxxxx、xxxxxxxxxxxxxxxxx 0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xx xx | 2018 | 2,330.28 | 4,660.56 | 6,105.28 | 4,285.71 | |
浙 江 安 吉修 竹 绿 化工 程 有 限 公司 | 安吉欣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2019)安吉县不 动 产 权 第 0014077 号土地 房产 | 2018 | 1,821.26 | 4,019.79 | |||
浙 江 安 吉修 竹 绿 化工 程 有 限 公司 | 安吉欣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2019)安吉县不 动 产 权 第 0004015 号土地 房产 | 2020 | 2,201.17 | 4,402.35 | |||
戛纳文创 | 安吉欣兰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施家湾路南侧、天 荒坪北路东侧房产土地 | 2019 | 2,654.75 | 5,309.49 | 420.00 | 210.00 | |
管 廊 出 租 业务 | 安 吉 县 城西 北 开 发有限公司 | 安吉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安吉经济开发区城西北区块的 12条主要道路下建 设城市综合管廊 | 2019 | 3,300.00 | 6,600.00 | 6,600.00 | 4,950.00 |
管 网 租赁 | 安 吉 县 城西 北 开 发 有限公司 | 安吉清泉污水处理 有限公司 | 阳光工业区污水管网 | 2020 | 2,186.11 | 4,372.22 | 2,563.77 |
(四)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媒体质疑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情况详见本节之“四、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公司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2019 年 6 月,根据安吉县财政局出具的《安吉县财政局关于同意安吉两山
xx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等 7 家公司股权无偿划拨的批复》,发行人于
2019 年 6 月 6 日将浙江安吉创新创业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将国成(浙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吉戛纳文创产业发展有
限公司、安吉两山xx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将xxxx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安吉修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并范围,
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将浙江安吉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以上变更均已完成工商备案。
鉴于发行人 2019 年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资产、负债发生较大变化,
为保持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假定该资产重组完成后的股权架构于2017
年 1 月 1 日起已完成,根据重组后的构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中兴财光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 313087 号《浙江安吉县绿洲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2017-2018 年)》、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 317040 号《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2018-2019 年)》。因此,如无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 2019 年财务数据来自上述备考审计报告;2020 年财务数据来自公司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 317014 号审计报告;2021 年财务数据来自公司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 222005 号审计报告。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投资者可通过查阅发行人《备考审计报告》、2020 年和 2021 年的财务报表,详细了解公司财务情况。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报告期内,发行人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根据财政部财政部 2017 年发布了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
融工具准则”,修订前的金融工具准则简称“原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 2017 年
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及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政策准则。首次执行上述新准则对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新金融工具 准则影响 | 新收入准 则影响 | 新租赁准 则影响 | 2021 年 1 月 1 日 |
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 51,125.11 | -51,125.1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1,125.11 | 51,125.11 | |||
负债: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所有者权益: |
2、会计估计变更无。
二、最近三年一期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2017-2019 年备考合并范围
公司 2017-2019 年备考合并范围根据《备考审计报告》列示,是按照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股权架构在报告期内(2017-2019 年)的备考合并,2019年注入的股权资产视同在报告期初即已注入。故报告期初纳入备考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情况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安吉县城西北开发有限公司 | 38,000.00 | 100.00 |
xxxx建设有限公司 | 123,200.00 | 100.00 |
浙江安吉修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112,000.00 | 100.00 |
安吉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000.00 | 100.00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的变化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合并范围之外一级子公司的变更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 变动时间 | 变动原因 |
xxxx建设有限公司 | 2019 年 | 划出 |
安吉两山云数据有限公司 | 2020 年 | 划入 |
2019 年 12 月 20 日根据划拨文件,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安吉嘉豪建设有限公司股权划出本公司。
2020 年 4 月根据划拨文件,子公司城西北公司将持有的安吉两山云数据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安吉国控。
2021 年 1 月,子公司将持有的国成(浙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货币资金 | 561,321.45 | 430,042.59 | 371,308.38 | 174,624.6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51,125.11 | 83,813.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405.17 | 7,647.23 | ||
应收票据 | - | - | - | - |
应收账款 | 36,973.14 | 34,680.77 | 59,932.03 | 58,496.55 |
预付款项 | - | - | 6,183.23 | 7,128.97 |
其他应收款 | 46,826.72 | 26,867.82 | 27,579.81 | 26,861.29 |
存货 | 3,239,466.87 | 3,209,035.00 | 2,760,308.27 | 2,171,511.53 |
其他流动资产 | 715.89 | 715.89 | 715.89 | - |
流动资产合计 | 3,892,709.24 | 3,708,989.31 | 3,277,152.72 | 2,522,436.1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19.84 |
投资性房地产 | 92,237.97 | 93,461.65 | 95,909.02 | 98,356.39 |
固定资产 | 205,956.73 | 211,330.80 | 207,875.59 | 171,094.41 |
项目 |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在建工程 | 865,887.71 | 610,460.31 | 377,047.64 | 272,111.31 |
无形资产 | 529,836.20 | 548,682.72 | 614,529.48 | 927,657.34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5.87 | 268.15 | 347.65 | 360.8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433.00 | 10,423.00 | 21,270.85 | 9,988.8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03,637.48 | 1,474,626.64 | 1,316,980.23 | 1,479,589.02 |
资产总计 | 5,596,346.72 | 5,183,615.95 | 4,594,132.95 | 4,002,025.12 |
短期借款 | 143,100.00 | 202,050.00 | 24,300.00 | 33,38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 |
应付票据 | 30,000.00 | 65,000.00 | - | |
应付账款 | 43,506.01 | 38,523.55 | 39,693.79 | 38,428.00 |
预收款项 | -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 |
应交税费 | 55,558.07 | 51,774.64 | 43,846.77 | 39,658.29 |
其他应付款 | 50,333.57 | 45,983.62 | 30,243.11 | 18,164.02 |
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9,226.60 | 395,217.32 | 299,427.61 | 167,714.42 |
其他流动负债 | 176,963.93 | 199,751.76 | 99,754.25 | - |
流动负债合计 | 688,688.19 | 963,300.89 | 602,265.53 | 297,344.72 |
长期借款 | 823,390.00 | 632,579.00 | 916,370.00 | 937,991.00 |
应付债券 | 1,704,007.14 | 1,370,172.02 | 897,924.68 | 550,258.65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91,542.44 | 65,175.85 | 61,180.78 | 130,016.3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 |
递延收益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18,939.59 | 2,067,926.87 | 1,875,475.45 | 1,618,266.04 |
负债合计 | 3,307,627.78 | 3,031,227.76 | 2,477,740.98 | 1,915,610.76 |
实收资本 | 200,000.00 | 75,000.00 | 75,000.00 | 75,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 |
资本公积 | 1,922,794.71 | 1,922,794.71 | 1,924,406.79 | 1,924,406.79 |
减:库存股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 - |
项目 |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盈余公积 | 13,719.07 | 13,719.07 | 12,891.61 | 11,907.06 |
未分配利润 | 152,205.17 | 140,874.41 | 104,093.57 | 75,100.5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 2,288,718.94 | 2,152,388.19 | 2,116,391.97 | 2,086,414.36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88,718.94 | 2,152,388.19 | 2,116,391.97 | 2,086,414.36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 5,596,346.72 | 5,183,615.95 | 4,594,132.95 | 4,002,025.12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7,394.59 | 204,302.59 | 169,257.20 | 138,889.54 |
其中:营业收入 | 77,394.59 | 204,302.59 | 169,257.20 | 138,889.54 |
二、营业总成本 | 82,065.64 | 200,870.86 | 176,854.11 | 149,068.53 |
减:营业成本 | 63,303.77 | 167,882.77 | 143,361.04 | 116,815.05 |
税金及附加 | 889.40 | 1,169.64 | 764.09 | 576.29 |
销售费用 | - | - | - | - |
管理费用 | 6,588.34 | 13,527.26 | 18,713.30 | 18,475.96 |
研发费用 | - | - | - | - |
财务费用 | 11,284.11 | 18,291.19 | 14,015.67 | 13,201.23 |
加:其他收益 | 18,000.00 | 36,600.00 | 35,000.00 | 33,000.00 |
投资收益 | - | 994.65 | 1,474.43 | -468.9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 - | - | -19.84 | -480.16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242.06 | 57.74 | 3,605.96 | 1,136.0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 -70.90 | 317.9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 - | - | 52.93 | -541.0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 369.09 |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016.00 | 41,771.21 | 32,536.41 | 22,947.12 |
加:营业外收入 | 1.40 | 0.26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0.65 | 4.16 | 66.51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 13,017.40 | 41,770.56 | 32,532.51 | 22,880.61 |
减:所得税费用 | 1,686.64 | 4,162.26 | 2,554.90 | 2,261.24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30.76 | 37,608.30 | 29,977.61 | 20,619.3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330.76 | 37,068.30 | 29,977.61 | 20,619.37 |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330.76 | 37,608.30 | 29,977.61 | 20,619.3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330.76 | 37,608.30 | 29,977.61 | 20,619.3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0,586.98 | 233,550.01 | 169,764.35 | 130,422.3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379.00 | 114,736.65 | 105,326.73 | 145,252.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2,965.97 | 348,286.66 | 275,091.09 | 275,674.4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3,339.90 | 455,113.94 | 266,282.03 | 401,217.6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90.80 | 1,216.34 | 1,072.98 | 883.8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85.44 | 723.48 | 1,283.47 | 371.4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709.68 | 76,754.75 | 61,072.79 | 34,972.1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025.82 | 533,808.51 | 329,711.27 | 437,445.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940.15 | -185,521.85 | -54,620.18 | -161,770.6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43,535.62 | 36,293.99 | 1,666.14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994.59 | 1,494.27 | 11.2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943.43 | 52,240.56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0.7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43.43 | 96,770.77 | 37,788.26 | 1,678.1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5,430.88 | 253,603.83 | 96,978.57 | 316,173.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 84,043.2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35,967.3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5,430.88 | 253,604.55 | 96,978.57 | 436,183.5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3,487.46 | -156,833.78 | -59,190.31 | -434,505.3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5,000.00 | - | - | 95,365.00 |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98,406.00 | 1,062,760.30 | 922,500.00 | 865,061.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1.10 | 165,314.30 | 37,893.00 | 20,405.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3,407.10 | 1,228,074.60 | 960,393.00 | 980,831.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 | 603,525.19 | 488,492.00 | 442,903.15 | 173,706.0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 82,054.65 | 156,673.95 | 155,038.99 | 109,736.2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249.00 | 235,947.28 | 88,687.91 | 78,484.5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5,828.84 | 881,113.23 | 686,630.05 | 361,926.8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7,578.26 | 346,961.37 | 273,762.95 | 618,904.1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1,030.96 | 4,605.74 | 159,952.46 | 22,628.0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 272,377.82 | 267,772.08 | 107,819.63 | 85,191.5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3,408.78 | 272,377.82 | 267,772.08 | 107,819.63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货币资金 | 382,816.49 | 229,826.85 | 152,749.78 | 36,882.29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 - |
应收账款 | 13,853.75 | 7,270.37 | 36,947.23 | 35,835.18 |
预付款项 | - | 6,183.23 | 6,085.00 | |
其他应收款 | 167,271.54 | 147,404.23 | 26,546.29 | 232,698.98 |
存货 | 1,232,873.09 | 1,227,301.18 | 1,048,922.74 | 521,172.17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96,814.87 | 1,611,802.63 | 1,271,349.28 | 832,673.6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 - |
项目 |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长期应收款 | - | - | 76,000.00 | 23,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1,064,338.46 | 914,338.46 | 849,338.46 | 586,693.57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
固定资产 | 37,268.90 | 38,233.46 | 25,957.27 | 27,275.27 |
在建工程 | - |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 |
无形资产 | 138,780.67 | 140,646.12 | 178,872.68 | 482,262.39 |
开发支出 | - | - | - | - |
商誉 |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7.12 | 56.21 | 169.93 | 185.6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0.00 | 1,190.00 | 2,750.00 | 1,8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40,695.15 | 1,094,464.25 | 1,133,088.34 | 1,121,216.88 |
资产总计 | 3,037,510.02 | 2,706,266.88 | 2,404,437.61 | 1,953,890.50 |
短期借款 | 77,000.00 | 86,750.00 | 6,750.00 | 11,25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 |
应付票据 | - | 30,000.00 | 60,000.00 | - |
应付账款 | 45,404.72 | 45,804.93 | 45,729.02 | 55,649.25 |
预收款项 | -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 |
应交税费 | 10,083.10 | 9,974.44 | 9,447.62 | 8,088.39 |
其他应付款 | 314,931.11 | 100,984.79 | 83,071.87 | 83,091.11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500.00 | 133,200.00 | 88,532.00 | 57,434.00 |
其他流动负债 | 126,965.21 | 199,751.76 | 99,754.25 | - |
流动负债合计 | 583,884.14 | 606,465.92 | 393,284.77 | 215,512.75 |
长期借款 | 154,594.00 | 103,044.00 | 222,750.00 | 168,516.00 |
应付债券 | 800,600.08 | 647,660.10 | 447,580.62 | 223,885.02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20,000.00 | - | 15,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 |
递延收益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75,194.08 | 750,704.10 | 670,330.62 | 407,401.02 |
项目 | 2022 年 6 月 30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负债合计 | 1,559,078.22 | 1,357,170.02 | 1,063,615.38 | 622,913.77 |
实收资本 | 200,000.00 | 75,000.00 | 75,000.00 | 75,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 |
资本公积 | 1,192,610.25 | 1,192,610.25 | 1,192,610.25 | 1,192,610.25 |
减:库存股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 - |
盈余公积 | 7,849.21 | 7,849.21 | 7,021.75 | 6,037.20 |
未分配利润 | 77,972.34 | 73,637.41 | 66,190.24 | 57,329.2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 1,478,431.80 | 73,637.41 | 1,340,822.23 | 1,330,976.7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78,431.80 | 1,349,096.87 | 1,340,822.23 | 1,330,976.74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 3,037,510.02 | 2,706,266.88 | 2,404,437.61 | 1,953,890.50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5,918.21 | 71,909.44 | 75,177.10 | 74,121.17 |
减:营业成本 | 32,712.39 | 65,491.29 | 64,727.60 | 64,036.11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1.54 | 23.11 | 45.69 | 50.02 |
销售费用 | - | - | - | - |
管理费用 | 2,918.14 | 6,306.75 | 7,192.08 | 4,117.55 |
研发费用 | - | - | ||
财务费用 | -211.51 | -787.27 | -519.33 | -11.93 |
加:其他收益 | 4,000.00 | 7,000.00 | 7,000.00 | 7,000.00 |
投资收益 | - | - |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 -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 -203.61 | 454.8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 - | - | 62.93 | 139.8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369.09 | -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284.03 | 8,699.51 | 10,793.99 | 13,069.29 |
加:营业外收入 | - | - | - | - |
项 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 4,284.03 | 8,699.51 | 10,793.99 | 13,069.29 |
减:所得税费用 | -50.90 | 424.88 | 948.50 | 1,517.32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34.93 | 8,274.64 | 9,845.49 | 11,551.97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334.93 | 8,274.64 | 9,845.49 | 11,551.97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227.39 | 102,233.69 | 74,512.65 | 73,826.2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6,439.82 | 9,521.68 | 152,987.80 | 35,596.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5,667.21 | 111,755.37 | 227,500.46 | 109,422.4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2,663.59 | 182,413.22 | 185,743.92 | 80,545.5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2.25 | 113,335.56 | 875.27 | 152,911.7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015.84 | 295,748.79 | 186,619.19 | 233,457.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2,651.37 | -183,993.41 | 40,881.26 | -124,034.9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6,000.00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5,531.13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1,531.13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8 | 15,325.68 |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 | 65,000.00 | 262,644.89 | 23,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0,003.48 | 80,325.68 | 262,644.89 | 23,0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0,003.48 | 31,205.45 | -262,644.89 | -23,00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项目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5,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65,700.00 | 485,687.50 | 517,650.00 | 236,25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000.00 | 6,900.00 | 1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0,700.00 | 536,687.50 | 524,550.00 | 246,25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45,910.00 | 182,282.00 | 128,368.15 | 66,689.9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 34,448.25 | 58,540.48 | 50,700.72 | 24,851.3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 | 124,150.00 | 51,950.00 | 9,920.7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0,858.25 | 364,972.48 | 231,018.88 | 101,462.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841.75 | 171,715.02 | 293,531.12 | 144,788.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2,489.64 | 18,927.06 | 71,767.49 | -2,246.9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 120,676.85 | 101,749.78 | 29,982.29 | 32,229.2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3,166.49 | 120,676.85 | 101,749.78 | 29,982.29 |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度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度 |
总资产 | 5,596,346.72 | 5,183,615.95 | 4,594,132.95 | 4,002,025.12 |
总负债 | 3,307,627.78 | 3,031,227.76 | 2,477,740.98 | 1,915,610.76 |
全部债务 | 3,158,230.12 | 2,864,945.95 | 2,298,957.31 | 1,819,360.46 |
所有者权益 | 2,288,718.94 | 2,152,388.19 | 2,116,391.97 | 2,086,414.36 |
营业收入 | 77,394.59 | 204,302.59 | 169,257.20 | 138,889.54 |
利润总额 | 13,017.40 | 41,770.56 | 32,532.51 | 22,880.61 |
净利润 | 11,330.76 | 37,608.30 | 29,977.61 | 20,619.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净利润 | -6,428.59 | -43.45 | -10,098.88 | -12,330.7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 11,330.76 | 37,608.30 | 29,977.61 | 20,619.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36,940.15 | -185,521.85 | -54,620.18 | -161,770.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243,487.46 | -156,833.78 | -59,190.31 | -434,505.3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327,578.26 | 346,961.37 | 273,762.95 | 618,904.11 |
流动比率(倍) | 5.65 | 3.85 | 5.44 | 8.48 |
速动比率(倍) | 0.95 | 0.52 | 0.86 | 1.18 |
资产负债率(%) | 59.10 | 58.48 | 53.93 | 47.87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债务资本比率(%) | 57.98 | 57.10 | 52.07 | 46.58 |
营业毛利率(%) | 18.21 | 17.83 | 15.30 | 15.89 |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 | 0.50 | 1.31 | 1.14 | 0.9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 0.51 | 1.76 | 1.42 | 0.9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 | -0.29 | 0.00 | -0.48 | -0.59 |
应收账款xx率 (次) | 2.10 | 4.21 | 2.79 | 1.96 |
存货xx率(次) | 0.02 | 0.06 | 0.06 | 0.05 |
利息保障倍数 | 0.33 | 0.41 | 0.32 | 0.30 |
EBITDA(亿元) | 4.02 | 9.21 | 7.73 | 5.95 |
EBITDA 利息倍数 | 0.49 | 0.59 | 0.50 | 0.48 |
EBITDA 全部债务 比(%) | 1.27 | 3.22 | 3.36 | 3.27 |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6、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7、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8、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
9、应收账款xx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平均余额。
10、存货xx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11、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12、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13、EBITDA 利息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4、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资料,对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了讨论与分析。为完整、真实的反映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以下公司财务状况分析主要以合并财务报表财务数据为基础。
(一)资产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合计 | 3,892,709.24 | 69.56 | 3,708,989.31 | 71.55 | 3,277,152.72 | 71.33 | 2,522,436.11 | 63.0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03,637.48 | 30.44 | 1,474,626.64 | 28.45 | 1,316,980.23 | 28.67 | 1,479,589.02 | 36.97 |
资产总计 | 5,596,346.72 | 100.00 | 5,183,615.95 | 100.00 | 4,594,132.95 | 100.00 | 3,552,618.57 | 100.00 |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4,002,025.12 万元、4,594,132.95 万元、5,183,615.95 万元及 5,596,346.72 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规模稳步上升。
1、流动资产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货币资金 | 561,321.45 | 14.42 | 430,042.59 | 11.59 | 371,308.38 | 11.33 | 174,624.63 | 6.92 |
交易性金融资 产 | 7,405.17 | 0.19 | 7,647.23 | 0.21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 | - | - | - | 51,125.11 | 1.56 | 83,813.14 | 3.32 |
应收账款 | 36,973.14 | 0.95 | 34,680.77 | 0.94 | 59,932.03 | 1.83 | 58,496.55 | 2.32 |
预付款项 | - | - | - | 6,183.23 | 0.19 | 7,128.97 | 0.28 | |
其他应收款 | 46,826.72 | 1.20 | 26,867.82 | 0.72 | 27,579.81 | 0.84 | 26,861.29 | 1.06 |
存货 | 3,239,466.87 | 83.22 | 3,209,035.00 | 86.52 | 2,760,308.27 | 84.23 | 2,171,511.53 | 86.09 |
其他流动资产 | 715.89 | 0.02 | 715.89 | 0.02 | 715.89 | 0.02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3,892,709.24 | 100.00 | 3,708,989.31 | 100.00 | 3,277,152.72 | 100.00 | 2,522,436.11 | 100.00 |
2019 年末 、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 2,522,436.11 万元、3,277,152.72 万元、3,708,989.31 万元及 3,892,709.24 万
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63.03%、71.33%、71.55%和 69.56%。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存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科目构成,截至 2022 年 6 月末,三项资产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83.22%、14.42%和 0.92%。
(1)货币资金
2019 年末 、2020 年末 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74,624.63 万元、371,308.38 万元、430,042.59 万元及 561,321.45 万元,占流
动资产的比例分别 6.92%、11.33%、11.59%及 14.42%。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增长分别为 196,683.75 万元、58,734.21 万元和 131,278.85 万元,增幅分别为 112.63%、15.82%和 30.53%,主要系各年度债券发行增加所致。
最近三年及一期货币资金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银行存款 | 393,408.78 | 272,377.42 | 241,772.08 | 107,819.63 |
其他货币资金 | 167,912.67 | 157,564.78 | 129,536.30 | 66,805.00 |
合计 | 561,321.45 | 430,042.59 | 371,308.38 | 174,624.63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 0 万元、0 万元、0 万元、7,647.23 万元及 7,405.17 万元,2021 年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侧,将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项目 | 2022 年 6 月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诣指江月 7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 7,405.17 | 7,647.23 | 7,589.49 | 21,264.34 |
熙然一期私募投资 基金 | - | 26,251.68 | 36,470.80 | |
点融灏睿 5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 - | 17,283.95 | 26,078.00 | |
合计 | 7,405.17 | 7,647.23 | 51,125.11 | 83,813.14 |
(3)应收账款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58,496.55 万元、59,932.03 万元、34,680.77 万元及 36,973.1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2%、1.83%、0.94%及 0.95%。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主要为应收工程款。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逐年下降,主要系应收工程款及时收回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 1 年以内,总体应收账款回款速度较为稳定。
最近三年及一期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2 年 6 月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
账面价值 | 比例 | 账面价值 | 比例 | 账面价值 | 比例 | 账面价值 | 比例 | |
1 年以内 | 36,973.14 | 100.00 | 34,680.77 | 100.00 | 59,932.03 | 100.00 | 58,496.55 | 100.00 |
合计 | 36,973.14 | 100.00 | 34,680.77 | 100.00 | 59,932.03 | 100.00 | 58,496.55 | 100.00 |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大欠款方所欠款总额占比均为 100.00%,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 5 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账面余额 | 占比 | 账龄 |
安吉嘉豪建设有限公司 | 关非联方 | 18,754.40 | 49.20 | 1 年以内 |
浙江安吉创新创业产业园区 发展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4,282.22 | 37.47 | 1 年以内 |
安吉欣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5,080.01 | 13.33 | 1 年以内 |
合计 | 38,116.64 | 100.00 |
(4)预付款项
2019 年末、2020 年、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7,128.97万元、6,183.23 万元、0.00 万元及 0.00,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28%、 0.19%、0.00%及 0.00%。公司预付款项为预付的工程款项, 2020 年末较 2019年末减少 945.74 万元,下降 13.27%,主要系工程项目结算导致预付款结转所致。 2021 年末较 2020 年减少 6,183.23 万元,降幅 100.00%,主要系工程项目结算导致预付款结转所致。
最近三年及一期预付账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2 年 6 月末 | 2021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9 年末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 年以内 | - | - | - | - | 6,183.23 | 100.00 | 7,128.97 | 100.00 |
合计 | - | - | - | - | 6,183.23 | 100.00 | 7,128.97 | 100.00 |
(5)其他应收款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26,861.29 万元、27,579.81 万元、26,867.82 万元及 46,826.72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 1.06%、0.84%、0.72%及 1.20%,主要为关联方往来款。近两年末,其他应收款规模变动较小。 2022 年 6 月末较 2021 年末增加 19,958.90万元,增幅 74.29%,主要系浙江安吉经建实业有限公司往来款增加所致。
1)其他应收款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大交易对手占比总计 100.00%。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 关系 | 期末余额 | 占比 | 账龄 | 坏账准 备余额 | 款项性 质 |
浙江安吉经建实业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46,826.72 | 100.00 | 1 年以内 | - | 往来款 |
合计 | 46,826.72 | 100.00 |
2)经营性、非经营性分类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46,826.72 万元,均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账面余额 | 占当期末 其他应收款比例 | 款项性质 |
经营性其他应收款 | - | - | - |
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 | 46,826.72 | 100.00 | 往来款 |
合计 | 46,826.72 | 100.00 |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往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账面余额 | 款项性质 | 回款相关安排 | 报告期后回 款情况 |
浙江安吉经建实 业有限公司 | 否 | 46,826.72 | 非经营性往 来款 | 正在沟通加速 回款 | 无 |
合计 | 46,826.72 |
最近一年及一期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往来款和资金拆借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及往来方 | 2022 年 6 月末 | 2021 年末 |
余额 | 余额 | |
经营性往来款和资金拆借余额 | - | - |
浙江安吉经建实业有限公司 | 46,826.72 | 26,867.82 |
非经营性往来款和资金拆借余额 | 46,826.72 | 26,867.82 |
合计 | 46,826.72 | 26,867.82 |
A.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形成的主要情况
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主要系与浙江安吉经建实业有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款。发行人作为安吉县区域内建筑领域龙头企业,主要从事安吉县内旅游项目前期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中国美丽乡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与浙江安吉经建实业有限公司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发行人与浙江安吉经建实业有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款,主要为发行人子公司安吉县城西北开发有限公司形成。为了推进安吉经济开发区内的旅游项目配套工程的建设,安吉县城西北开发有限公司对其提供的资金支持。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的产生经由发行人有权机构的审批,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B.非经营性往来款内部决策流程
根据发行人内部制度安排,公司与非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5 亿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交易,由董事长批准。
C.非经营性往来款的定价机制
根据发行人内部制度安排,非经营性应收款涉及事项有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定价;市场价格难以确定的,在成本基础上加上适当的利润计价。
D.回款安排
发行人主要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均未签订协议,不收取资金占用利息,且目前主要欠款方未约定回款安排,未来回款安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将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一定的资金占用,对发行人的经营效率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E.报告期内主要非经营性往来款回款、新增情况及回款安排
发行人已经着手开展与浙江省安吉经济发展总公司进行其他应收款回款工作,建立了其他应收款的回收管理机制,成立了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督促关联方按时归还借款,加强了风险控制与监督管理,预计随着应收款管理的提升以及未来浙江省安吉经济发展总公司项目现金流的增加,未来资金占用能够有效减少。
对于经营过程中确需新增的资金往来,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内部制度履行决策程序,并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6)存货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分别为
2,171,511.53 万元、2,760,308.27 万元、3,209,035.00 万元及 3,239,466.87 万元,
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86.09%、84.23%、86.52%及 83.22%,公司存货主要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开发成本。2020 年末较上年末增加 588,796.74 万元,增幅为 27.11%,主要系项目开发成本及待开发土地增加所致。
发行人存货 2021 年末较 2020 年末增加 448,726.73 万元,增幅 16.26%,2022 年
6 月末较 2021 年末增加 30,431.86 万元,增幅 0.95%,主要系项目开发成本增加所致。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存货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开发成本 | 2,893,293.90 | 2,862,862.04 | 2,429,364.22 | 2,140,309.02 |
待开发土地 | 346,172.97 | 346,172.97 | 330,944.05 | 31,202.51 |
合计 | 3,239,466.87 | 3,209,035.00 | 2,760,308.27 | 2,171,511.53 |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待开发土地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 产证 | 账面价值 |
xxxxxxxxxxxxx侧 | 浙(2014)安吉县不动产权第 000620 号 | 0.46 |
递铺街道广苕路南侧 | 浙(2014)安吉县不动产权第 04383 号 | 0.60 |
xxxx 00 xxxx,xxxxx | 浙(2014)安吉县不动产权第 02391 号 | 0.27 |
xxxxxxxxxx,xxxxx | 浙(2014)安吉县不动产权第 05234 号 | 1.05 |
xxxxxxx | x(0000)安吉县不动产权第 0003291 号 | 0.08 |
xxxxxxx、xxxx | x(0000)安吉县不动产权第 0003307 号 | 0.10 |
xxxxxxx | x(0000)安吉县不动产权第 004875 号 | 0.45 |
xxxxxxx | x(0000)安吉县不动产权第 0003538 号 | 0.09 |
xxxxxxx | x(0000)安吉县不动产权第 0003541 号 | 0.08 |
递铺街道天荒坪北路 1335 号 | 浙(2019)安吉县不动产权第 0002581 号 | 0.06 |
安吉经济开发区浒溪西侧 1 号区块 | 安吉国用(2011)第 28033 号 | 2.20 |
xxxxxxxxxx | xxxx(0000)第 28036 号 | 2.54 |
开发区递铺街道荷花塘 29 号 | 安吉国用(2013)第 13095 号 | 0.65 |
xxxxxx(xxx)xxxx 0 xxx | xxxx(0000)第 12902 号 | 0.79 |
开发区(递铺镇)荷花塘 10 号 | 安吉国用(2012)第 12939 号 | 0.85 |
xxxxxx(xxx)xxxx 0 xxx | xxxx(0000)第 12896 号 | 2.10 |
xxxxxx(xxx)xxxx | xxxx(0000)第 28162 号 | 2.10 |
开发区(递铺镇)荷花塘村 9 号 | 安吉国用(2012)第 12933 号 | 0.56 |
xxxxxx(xxx)xxxx 00 xx 块 | 安吉国用(2012)第 12895 号 | 2.69 |
xxxxxx(xxx)xxxx 00 xx 块 | 安吉国用(2012)第 12901 号 | 1.49 |
开发区(递铺镇)吉庆桥灵峰北路西侧 1 号 地块 | 安吉国用(2012)第 12957 号 | 1.28 |
项目名称 | 产证 | 账面价值 |
开发区(递铺镇)万亩社区 5 号地块 | 安吉国用(2013)第 13007 号 | 1.28 |
xxxxxx(xxx)xxxx | xxxx(0000)第 28161 号 | 3.54 |
开发区(递铺镇)荷花塘 19 号地块 | 安吉国用(2013)第 13038 号 | 1.27 |
开发区(递铺镇)荷花塘 20 号地块 | 安吉国用(2013)第 13039 号 | 1.20 |
开发区(递铺镇)荷花塘 22 号地块 | 安吉国用(2013)第 13041 号 | 1.13 |
开发区(递铺镇)荷花塘 23 号地块 | 安吉国用(2013)第 13098 号 | 1.47 |
开发区(递铺镇)荷花塘 32 号地块 | 安吉国用(2013)第 13097 号 | 2.05 |
开发区(递铺镇)荷花塘 31 号地块 | 安吉国用(2013)第 13096 号 | 0.64 |
递铺街道 2020-16 消防站 | 递铺街道 2020-16 消防站 | 0.01 |
递铺街道天荒xxxxx,xxxxxx | x(0000)安吉县不动产第 0007141 号 | 0.26 |
半岛xxxx,xxxxxx | x(0000)安吉县不动产第 0027241 号 | 0.04 |
递铺街道阳光工业园区(安乐村)1、2、3、 4、5 幢 | 浙(2021)安吉县不动产第 0037870 号; 浙(2021)安吉县不动产第 0037875 号 | 0.67 |
安吉教科xxx、xxxxxxx | x(0000)安吉县不动产第 0030516 号 | 0.18 |
安吉教科xxx、xxxxxxx | x(0000)安吉县不动产第 0040364 号 | 0.37 |
合计 | 34.62 |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用委托代建和自建两种模式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及旅游开发业务,以委托代建模式为主。两种模式的具体运营模式在“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主要业务及行业情况”之“(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中有详细叙述。
在以委托代建模式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开发项目中,存货中的工程项目委托人主要为安吉七彩灵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安吉紫梅实业有限公司及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开发成本主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 2022 年 6 月 末存货金额 | 计划投 资总额 | 已投金 额 | 尚需投 入金额 | 已确认收 入金额 | 已收到 金额 | 建设期 |
阳光工业园 | 5.47 | 10.05 | 10.05 | - | - | - | 2010.4-2018.3 |
荷花塘、银湾、赵家上村庄 集中整治项目三村整治 | 9.16 | 9.20 | 9.16 | - | - | - | 2010.8-2014.11 |
新农村建设项目 | 2.99 | 2.99 | 2.99 | - | - | - | 2010.8-2014.11 |
西港溪清水入河 | 4.10 | 4.10 | 4.10 | - | - | - | 2014.3-2017.3 |
安吉县xxx农村建设 | 3.31 | 3.31 | 3.31 | - | - | - | 2011.5-2018.3 |
兰田、古城、垅坝、横塘村 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及浒溪河道、银湾新农村建设工程 | 2.47 | 15.30 | 15.30 | - | 13.92 | 13.92 | 2011-2014 |
安吉县双河安置区 | 4.74 | 6.90 | 6.90 | - | 3.35 | 3.35 | 2014.5-2017.4 |
安吉县双河新农村建设 | 7.97 | 12.14 | 12.14 | - | 8.02 | 8.02 | 2012.6-2018.3 |
浙江省自然博物馆项目工程 | 7.08 | 7.20 | 7.20 | - | - | - | 2015-2021 |
安吉经济开发区城西北工业 新城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 | 19.00 | 19.00 | 19.00 | - | - | - | 2015-2023 |
xxxxxxxxxxxx xxxx(xxx-xxxx) | 7.39 | 7.39 | 7.39 | - | - | - | 2015-2022 |
省 2018 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 之开发区(递铺街道)城中村改造工程 | 20.79 | 20.79 | 20.79 | - | 0.89 | 0.89 | 2018-2022 |
安吉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管 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 8.95 | 8.65 | 8.95 | - | - | - | 2017.6-2021.6 |
安吉经济开发区绿色城镇化 建设项目 | 9.88 | 9.85 | 9.88 | - | - | - | 2018-2021 |
安吉县经济开发区范潭区退 二进三项目 | 6.00 | 6.01 | 6.00 | - | - | - | 2014.1-2017.1 |
阳光美辰安置区建设项目 | 5.13 | 5.11 | 5.13 | - | 2014.1-2016.8 | ||
浙江省自然博物园户外体验 区项目 | 2.01 | 15.52 | 15.52 | - | 16.22 | 14.34 | 2016-2021 |
安吉经济开发区停车库建设 项目 | 2.64 | 2.19 | - | 2019.10-2021.10 | |||
安吉经济开发区“四村联创” 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 | 3.99 | 3.46 | 3.99 | - | - | - | 2019.4-2021.4 |
安吉经济开发区农村人居环 境改善项目 | 12.97 | 12.67 | 12.97 | - | - | - | 2019.6-2021.6 |
安吉县椅艺小镇配套设施项 目 | - | 12.29 | 3.78 | 8.51 | 4.54 | 4.54 | 2020.9-2023.9 |
安吉县省级xx技术产业园 区配套设施项目 | - | 8.88 | 2.46 | 6.42 | 2.95 | 2.95 | 2020.8-2023.8 |
安吉县生物健康城配套设施 项目 | - | 2.38 | 0.65 | 1.73 | 0.78 | 0.78 | 2020.9-2023.9 |
绿色家居征迁项目 | 7.02 | 7.02 | 7.02 | - | - | - | 2020-2021 |
安吉经济开发区王母山区块 “两山”重要思想实践示范基地项目 | 8.76 | 12.56 | 12.56 | - | 4.17 | 4.17 | 2016-2021 |
安吉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 60.58 | 60.00 | 60.58 | - | - | - | 2018.9-2023.9 |
安吉县梅溪镇小城镇环境综 | - | 5.80 | 5.80 | - | 6.37 | 6.37 | 2017-2019 |
合整治项目 | |||||||
合计 | 222.40 | 290.76 | 273.68 | 16.66 | 61.21 | 59.33 |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非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 |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 | - | 19.84 | 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92,237.97 | 5.41 | 93,461.65 | 6.34 | 95,909.02 | 7.28 | 98,356.39 | 6.65 |
固定资产 | 205,956.73 | 12.09 | 211,330.80 | 14.33 | 207,875.59 | 15.78 | 171,094.41 | 11.56 |
在建工程 | 865,887.71 | 50.83 | 610,460.31 | 41.40 | 377,047.64 | 28.63 | 272,111.31 | 18.39 |
无形资产 | 529,836.20 | 31.10 | 548,682.72 | 37.21 | 614,529.48 | 46.66 | 927,657.34 | 62.70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 0.00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5.87 | 0.02 | 268.15 | 0.02 | 347.65 | 0.03 | 360.88 | 0.0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433.00 | 0.55 | 10,423.00 | 0.71 | 21,270.85 | 1.62 | 9,988.85 | 0.6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03,637.48 | 100.00 | 1,474,626.64 | 100.00 | 1,316,980.23 | 100.00 | 1,479,589.02 | 100.00 |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
分别为 1,479,589.02 万元、1,316,980.23 万元、1,474,626.64 万元及 1,703,637.48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36.97%、28.67%、28.45%及 30.44%。报告期内,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投资性房地产等科目构成,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50.83%、31.10%、12.09%和 5.41%。
(1)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子公司修竹绿化有限公司于 2018 年无偿划入的用于出租的房地产,包括位于安吉县的博瑞广场、第一国际城和发展大厦。2019年末、2020 年末 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98,356.39 万元、95,909.02 万元、93,461.65 万元和 92,237.97 万元。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均采用成本模式持续计量。
(2)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安吉经济开发区城西北区块城市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以及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分别为 171,094.41 万元、207,875.59 万元、
211,330.80 万元及 205,956.73 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1.56%、
15.78%、14.33%及 12.09%。2020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上年增加 36,781.19 万元,增幅 21.50%,主要系管廊工程转固所致。2022 年 6 月末及 2021 年末较上年度变动均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房屋及建筑物 | 76,455.70 | 77,971.93 | 66,794.07 | 68,282.47 |
综合管廊 | 129,452.85 | 133,300.47 | 140,995.72 | 102,692.45 |
机器设备 | - | - | ||
运输设备 | 13.17 | 14.06 | 15.84 | 41.93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35.01 | 44.34 | 69.96 | 77.56 |
合计 | 205,956.73 | 211,330.80 | 207,875.59 | 171,094.41 |
(3)在建工程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272,111.31 万元、377,047.64 万元、610,460.31 万元及 865,887.71 万元,
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8.39% 、28.63%、41.40%及 50.83%。2020 年末在建工程较 2019 年末增加 104,936.33 万元,上升 38.56%,主要系安吉经济开发区海绵城市生态旅游建设项目及安吉经济开发区xx技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的陆续建设投入导致在建工程账面增加所致。2021 年末较 2020 年末增加 233,412.67 万元,上升 61.91%,主要系新增长三角大型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乌项坝流域生态整治项目、乌象坝流域生态整治项目、安吉县递铺街道智慧停车项目及安吉开发区(递铺街道、孝源街道)市政管网更新改造升级工程投入导致在建工程账面增加所致。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在建工程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安吉经济开发区城西北区块城市综合管 廊建设项目 | 55,989.78 | 55,989.78 | 55,989.78 | 53,499.00 |
安吉椅艺创新服务综合体项目 | 54,870.01 | 33,191.09 | 32,471.26 | 23,484.25 |
xxxxxxxxxxxxx建设项目 | 116,540.33 | 99,823.18 | 98,013.62 | 85,680.45 |
安吉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建设改造工程 | 32,805.22 | 32,805.22 | 31,951.34 | 25,245.75 |
安吉经济开发区海绵城市生态旅游建设 项目 | 193,362.33 | 121,351.22 | 118,712.04 | 84,201.86 |
安吉经济开发区xx技术产业园标准厂 房建设项目 | 53,806.87 | 48,302.66 | 39,909.61 | - |
长三角大型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 153,888.46 | 82,188.46 | - | - |
安吉开发区乌巷坝流域生态整治项目 | 99,836.11 | 85,485.71 | - | - |
安吉县递铺街道智慧停车项目 | 33,001.69 | 25,098.00 | ||
安吉开发区(递铺街道、孝源街道)市政 管网更新改造升级工程 | 34,059.74 | 26,225.00 | ||
安吉两山xx技术产业园区智慧能源建 设项目 | 35,727.17 | |||
合计 | 865,887.71 | 610,460.31 | 377,047.64 | 272,111.31 |
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1)安吉经济开发区城西北区块城市综合管廊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为 15.99 亿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在安吉经济开发区城西北区块的
12 条主要道路下建设城市综合管廊,总长度为 40,600 米。建设内容包括综合管廊廊体建设,以及供电、照明、排水、通风以及监控与通讯系统等附属工程的建设。项目未来收益主要为厂房租赁、停车场运营、广告位经营等。
2)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科创园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为 11.86 亿元,项目建设内容如下所示:①科技创业孵化区扩建
工程,总建筑面积 32,114 ㎡,占地 10,621 ㎡;②现代汽配聚集区改造工程,主要为闲置厂房收购与整修、食宿楼、场内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建设与改造;③智能汽配创新区建设工程,新建智能汽配标准厂房建筑面积 255,717 ㎡,占地
209,302 ㎡。项目未来收益主要为入廊费及维护费等。
3)安吉经济开发区海绵城市生态旅游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为 22.08 亿元,项目建设内容为以鲁家为核心,辐射、带动xx
南北庄、义士塔、赤芝三个村,规划面积 55.78 平方公里,建筑范围为鲁家村、南北庄村、义士塔村、赤芝村相关综合服务配套设施,着力建设为海绵、生态旅游城市。项目未来收益主要为门票收入、停车场收入、旅游衍生品销售等。
(4)无形资产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公司无形资产分别为
927,657.34 万元、614,529.48 万元、548,682.72 万元及 529,836.20 万元,占当期
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62.70%、46.66%、37.21%及 31.10%,公司的无形资产均为土地使用权。
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法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公司于每年年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前期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照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期末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则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中,公司主要依据土地类型及土地权属期限,将摊销期限分为 40 年及 70 年,转入时已部分摊销的土地,在剩余土地权属使用期限内进行摊销,
主要摊销期限为 50-55 年。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均为土地使用权。其中,部分地块为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国有资本注入,其余土地为企业通过参与招拍挂出资购买,购买土地资产的资金来源于发行人的自有资金,发行人尚未对这些土地的用途出具明确且完整的最终规划。目前,发行人的主要建筑业务为安吉经济开发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项目配套工程设施的建设工程业务,尚未涉足房屋建筑业,亦未涉及房地产开发业。
(二)负债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负债合计 | 688,688.19 | 20.82 | 963,300.89 | 31.78 | 602,265.53 | 24.31 | 297,344.72 | 15.5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18,939.59 | 79.18 | 2,067,926.87 | 68.22 | 1,875,475.45 | 75.69 | 1,618,266.04 | 84.48 |
负债总计 | 3,307,627.78 | 100.00 | 3,031,227.76 | 100.00 | 2,477,740.98 | 100.00 | 1,915,610.76 | 100.00 |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915,610.76 万元、2,477,740.98 万元、3,031,227.76 万元及 3,307,627.78 万元。
2020 年末公司负债交上年增加 562,130.22 万元,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城西北公司新增债券发行导致负债增加所致。公司负债结构总体以非流动负债为主,最近三年及一期,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84.48%、75.69%、68.22%及 79.18%。
1、流动负债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短期借款 | 143,100.00 | 20.78 | 202,050.00 | 20.97 | 24,300.00 | 4.03 | 33,380.00 | 11.23 |
应付票据 | 30,000.00 | 3.11 | 65,000.00 | 10.79 | - | - | ||
应付账款 | 43,506.01 | 6.32 | 38,523.55 | 4.00 | 39,693.79 | 6.59 | 38,428.00 | 12.92 |
预收款项 | - |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 | ||||
应交税费 | 55,558.07 | 1.68 | 51,774.64 | 5.37 | 43,846.77 | 7.28 | 39,658.29 | 13.34 |
其他应付款 | 50,333.57 | 1.52 | 45,983.62 | 4.77 | 30,243.11 | 5.02 | 18,164.02 | 6.1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219,226.60 | 6.63 | 395,217.32 | 41.03 | 299,427.61 | 49.72 | 167,714.42 | 56.40 |
其他流动负债 | 176,963.93 | 5.35 | 199,751.76 | 20.74 | 99,754.25 | 16.56 | ||
流动负债合计 | 688,688.19 | 100.00 | 963,300.89 | 100.00 | 602,265.53 | 100.00 | 297,344.72 | 100.00 |
2019 年末、2020 年末 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297,344.72 万元、602,265.53 万元、963,300.89 万元及 688,688.19 万元,占总
负债比例分别为 15.52%、24.31%、31.78%及 20.82%。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和应交税费构成,2022 年6 月末占比分别为31.83%、25.70%、20.78%、7.31%和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