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平安-启航 1 号资产支持计划受益凭证认购协议》暨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 35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产险”)、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惠担保”)、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产”)的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报告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5,321.908 万美元
企业性质:外国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再担保、债券担保。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旅游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保险兼业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公司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100,000 万元
企业性质:公众企业
平安产险经营业务范围涵盖车险、企财险、工程险、货运险、责任险、信用险、家财险、意外及健康险等一切法定产险业务及国际再保险业务,近年又适时开发推出了电话营销专用车险、环境污染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安全支付责任险、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光伏组件能效损失补偿责任险、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移动通信费用信用险、运动员失能保险、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损失险、非机动车综合险、宠物保险、装修类保险、租房类保险、奶粉保险等符合市场需求的新险种。
3. 公司名称: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企业性质:公众企业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情况
平安产险、普惠担保、平安资产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或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故平安产险、普惠担保、平安资产构成我公司的银保监会口径下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一)交易概述和类型
平安人寿作为委托人投资平安资产发行管理的平安-启航 1 号资产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启航 1 号”)合计不超过
56 亿元。
产品交易中因关联方提供保证保险、担保等构成我公司与平安产险、普惠担保之间的利益转移类重大关联交易;因投资关联方发行的金融产品构成我公司与平安资产之间的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
在产品所受让的底层基础资产层面,由平安产险提供保证保险的贷款本息金额预计不超过 52.19 亿元,由普惠担保
提供担保的贷款本息金额预计不超过 13.05 亿元。在资产支
持计划层面,按产品期限最长 40 个月计算,平安资产收取的
受托管理费预计不超过 3733.34 万元。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 35 号)需穿透识别审查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启航 1 号交易构成本公司与平安产险、普惠担保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启航1 号中,我公司全部投资本金和收益之和最大不超过65.90
亿元,故认定重大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不超过 65.90 亿元;
平安资产收取的受托管理费最大不超过 3733.34 万元,故认
定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 3733.34 万元。
(二)交易标的情况
我公司作为委托人投资的启航 1 号投资标的为受让由原始权益人发起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对应个人贷款(无抵押产品)资产包的债权及附属权益。入池的每一笔基础资产对应的借款人均与贷款保险人平安产险签署了《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合同》,根据该等合同,保险人平安产险对基础资产提供保证保险,当投保人(借款人)拖欠任何一期借款达到 80 天
(不含)时,服务机构向保险人平安产险提出索赔申请,索赔金额包括借款剩余本金及截止实际赔付日期间应付的利息,索赔代偿的比例为不低于索赔金额的 80%,剩余部分由xx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启航 1 号设置优先、次级结构,其中优先级占比 98.5%、次级占比 1.5%。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价格
平安人寿作为委托人投资启航1号合计不超过56亿元,预计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管理费暨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最高1120万元/年,产品期限40个月期,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3733.34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我公司预计未来认购产品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预计与平安普惠发生的利益转移类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3.05】亿元、与平安产险发生的利益转移类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2.19】亿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启航1号为按月过手摊还。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等
平安-启航 1 号资产支持计划受益凭证认购协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起生效,履行期限至资产支持计划终止日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
资产支持计划通常采用固定管理费模式,近期平安资产发行结构相似投资计划管理费率一般为3-40BP,本项目管理费率20BP在理范围内。
平安产险对于保证保险的保费定价及普惠担保对于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费定价,不会因为启航1号是否由我司认购而产生差异。
启航 1 号面向市场上所有格机构投资人发行,每一期的投资收益率根据市场利率水平理确定。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2021年7月21日,经我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现场审议,全体表决同意我公司认购平安-启航1号资产支持计划,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1年7月21日,经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现场审议,全体表决同意我公司认购平安-启航1号资产支持计划。
六、本次披露说明
平安-启航 1 号资产支持计划为分期发行,我公司拟分批
认购优先级份额总额不超过 56 亿。
本次报告为我公司参与认购的该计划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发行的第 7 期份额,认购金额为 14 亿,涉及的关联交易
金额为 15.1883 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