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24(JKJ)028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024(JKJ)028
项目名称:2024 年度新疆共青团“我们爱科学”青少年科普教育研学活动项目
采购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盖章)
采购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西路
112 号
代理机构: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xxxxxxxxx 0000 xxxxx X x 000
室
日期:2024 年 05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31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33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37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0
2024 年度新疆共青团“我们爱科学”青少年科普教育研学活动
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 年度新疆共青团“我们爱科学”青少年科普教育研学活动项目招标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线上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6 月 04 日 16: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KJ)028
项目名称:2024 年度新疆共青团“我们爱科学”青少年科普教育研学活动项目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元最高限价(元):2000000.00 元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研学旅行指导师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05 月 13 日至 2024 年 05 月 20 日,每天上午 10:30 至 13:30,下午 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04 日 16: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04 日 16: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xxxxx://xxx.xxxx.xxx.xx/)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招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招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
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招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招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项目联系人:xxx
项目联系方式:0991-2817090 18321333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 0000 xxxxx X x 000 x联系方式:16699887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0
序 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2024 年度新疆共青团“我们爱科学”青少年科普教育研学活动项目项目编号: 2024(JKJ)028 |
2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 |
0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 0000 xxxxx X x 000 x |
4 | 采购内容 | 2024 年度新疆共青团“我们爱科学”青少年科普教育研学活动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5 | 供应商资格要 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研学旅行指导师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6 | 是否 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应满足要求: ☑否。 |
7 | 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 | □是,仅指定产品允许进口。 ☑否。 |
8 | 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否。 □是。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交由他人完成。此时,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9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统一组织。联系人: 联系电话: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
10 | 答疑接受时间 |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提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及 Word 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至接受单位注: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 |
1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12 |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 间)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3 | 供应商在投标 截止时间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前提交的文件 | ||
14 | 投标文件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3. 远 程 开 标 前 , 投 标 人 务 必 在 新 疆 政 府 采 购 云 平 台 : xxxxx://xxx.xxxxxx.xx/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
15 | 开标时间及地 点 | ☑采用不见面开标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04 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逾期未上传的 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16 | 评标委员会的 组成 | 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方式 □其他方式: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
17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额为:40000 元,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转账、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转账、本票时,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之前从供应商账户汇至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 注:供应商向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应在用途栏(备注栏)准确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字样(每个标段应分别汇款),由于未按要求准确注明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开户单位名称: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昆仑路支行 账 号: 30006 4010 400 10690 行 号:10388 1000 646 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同上)附注:(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2、若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递交时,须出具对本项目(项目名称)的保函,提供原件的扫描件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3、如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可按照新疆政府采购网-电子保函模块。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应按以下要求办理: (1)电子保函按照“一分包一保函”的原则。 (2)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 (3)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关于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指南》。投标人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金 融服务平台”,使用其企业 CA 证书申请购买电子投标保函。向担保保证人购买电子投标保函所支付的费用应从投标人的企业账户汇出 (个体工商户除外),同时将支付电子投标保函费用的银行转账回单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在投标时一并提交。 (备注: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电子 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电子保函服务管理平台技 |
术人员联系方式:000-000-0000;0000-0000000) ★备注:(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一致。(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 | ||
18 | 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 | 18.1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18.2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1)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 |
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 ||
19 |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 方式 | ☑否。 □是。 |
20 | 评审方法 |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注: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 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 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 |
21 | 履约保证金 | 无 |
22 | 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计算方法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 1980 号)文件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 |
标价格为基数,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
23 | 场地 服务费 | ☑不交纳。 □交纳。 |
24 | 付款途径 | 银行转账 |
25 | 付款方式及币种 | 1、付款币种: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 2、付款方式:1 期:支付比例 50%,支付说明:1.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 50%。2. 中标单位应按采购单位合理财务要求在付款前开具有效等额发票。 2 期:支付比例 50%,支付说明:1.经采购单位确认监督抽查工作完成后,由中标单位提交付款和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收到申请后,组织对中标单位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通过后,10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 50%。2.中标单位应按采购单位合理财务要求在付款前开具有效等额发票。3.因中标单位的原因不能通过验收的,且未按照采购单位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的,采购单位可以不支付 剩余合同金额,并保留追究中标单位其他责任的权利。 |
26 | 合同履约 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27 | 是否需要 提交 样品 | ☑不需要 □需要,样品要求如下样品要求如下: |
28 | 现场xx | □不需要。 ☑需要,xx要求如下:xx要求如下: 1、xx内容:系统演示(详见招标文件评审内容) 2、xx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3、xx时限:10分钟。 4、xx形式:PPT或图片等方式 5、其他:(1)依照签到顺序依次进行;(2)供应商可放弃xx,但需要签字确认。 |
29 | 项目预算 | 预算价:200.00万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总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30 | 其他 | 1、各供应商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并报价,每包的投标文件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份数与制作等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 实施的监督。 |
31 | 特别提示 |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成为政采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 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 (xxxxx://xxx.xxxx.xxx.xx/)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招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招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招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用“项目采购- 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招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
32 | ||
备注 | 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xxxx.xxx.xx),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 投标将被拒绝。 |
注:1、本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3、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
一、总则
1.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 “采购人”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服务”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4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5 “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6 “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指与投标人标准公章一致的投标人电子签章。
2.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政采云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加密和未加密的投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
3.2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5 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3 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3.3.3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3.3.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投标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5 供应商在政采云交易平台内针对本项目报名并下载了电子采购文件。
3.6 投标人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3.7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5 项的规定。如果允许,除均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
2)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
3)由不同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投标人的应答材料确定。
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
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
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
3.7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纪律
5.1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2.1.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1.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5.2.1.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5.2.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2.1.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2.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 地址)一致,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5.2.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2.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2.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2.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通知
6.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在政采云交易平台内发送变更通知及/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传真和电话号码以潜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组成
7.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8.踏勘现场
8.1 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无论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应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
8.2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8.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8.4 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知识产权
9.1 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2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 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0.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供应商及时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10.2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投标人疑问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修改文件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0.3 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0.4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政采云平台内进行披露,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10.5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最终版本招标文件制作的投标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
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1.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1.3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4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
11.5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2.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
12.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文件。
商务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文件。
12.2 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
12.2.1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2.2.1.1 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政采云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12.2.1.2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供应商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
12.2.1.3 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2.2.1.4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一份。
13.投标报价
13.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2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
13.3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第 6 项的规定。
13.5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如允许,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须在技术文件中载明。
13.6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项。
13.7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3.8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3.9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投标有效期
14.1 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的规定。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5.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5.2 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5.3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5.4 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5.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5.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6.1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须于到账截止时间前到帐。
16.2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3 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6.4 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帐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汇款帐户,资金原路返回。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供应商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以政采云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
18.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8.3 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 U 盘、纸质投标文件,只需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开标系统,使用 CA 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确认、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七、评标步骤和要求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1.2 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
22、资格审查
22.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内容见下表:
评审内容 | 投标人名称 | ||||
1 | 2 | 3 | |||
1 | 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 ||||
2 | 是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3 | 是否具有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 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5 | 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 ||||
6 | 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提供; | ||||
7 |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研学旅行指导师证书;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 |
23.初步评审
23.1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
23.2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 条“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中,带“☆”号部分的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章的;
C、未按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
D、招标文件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要求的;
E、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 F、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I、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J、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 K、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
L、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3.3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3.4 初步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3.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
24.投标的澄清
24.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4.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4.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5.详细评审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17 项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
25.2 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
26.确定中标人
26.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6.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27.评标过程要求
27.1 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7.2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7.3 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27.3.1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
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27.3.2 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均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
28.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9.采购项目废标
29.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详细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除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八、履约保证金
30.履约保证金
30.1 履约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21 项规定,在签订合同前交纳。
30.2 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九、代理服务费
31.代理服务费
31.1 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22 项和第 24 项的规定由中标人交纳,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十、签订、审核合同
32.中标通知
32.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中标人应按照上述第 21、22、24 条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或授权书和身份证件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
32.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3.签订合同
33.1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3.2 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3.3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提交追加合同的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可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33.4 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
33.5 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采购。
33.6 违反 32.1 条、32.2 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4.合同公示
34.1 政府采购合同于签订合同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上传至政采云交易平台进行公示。
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
35.处罚
35.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6)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7)投标人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6.询问
36.1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7.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
3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37.2 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7.3 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7.4 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将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质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
37.5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7.6 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7.7 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拆。十二、保密和披露
38.保密和披露
38.1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38.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8.3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项目 | 技术要求 |
1 | 住宿服务 | 住宿服务为 2 人/间,有独立卫浴,环境干净整洁。 |
2 | 餐饮服务 | 餐饮服务和卫生符合相应的国家技术规范;提前制定就餐座次表, 组织学生有序进餐;学生用餐时做好巡查工作,确保餐饮服务质量,同时杜绝浪费现象;制定相应安全应急预案。 |
3 | 交通服务 | 营运车辆合法,保险合规、安全性能符合标准;车辆驾驶人员提供准驾车辆的相关材料证明;航空线路需选择资质齐全的航空公司,确保出行时能购买到平价机票;提前告知学生及家长相关交通信息,以便其掌握乘坐交通工具的时间、地点;加强交通服务环节的安全防范,向学生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和紧急疏散要求,组织学生安全有序乘坐交通工具;提前做好研学途径实地巡查,选择安全通行道路;遇到恶劣天气时,应认真研判安全风险,及时调整研学实践行程和 交通方式 |
4 | 学员服装 | 原则上统一校服出行;无特殊要求时,面料辅料品质优良;外观整洁,不可有脏、污、色差等现象;穿着合体、做工精良,不得有脱 线、漏针、跳针等问题。 |
5 | 医疗和保险 | 随队医疗人员应能提供生理和心理指导、基础诊疗、紧急救护等专 业的医疗服务;提前调研和掌握研学活动场所及周边的医疗救助资源;应为参加研学实践活动的师生购买专门的研学类保险。 |
6 | 教具、材料 | 应在正规经营门店购买;所购产品标识清晰、易读、持久耐用,注明产品名称、适用年龄、合格证等相关信息;所提供教具及材料不得带刺鼻气味、甲醛、笨酚等有害物质;所提供教具及材料不得含 有毛刺、税利边缘。 |
7 | 研学手册 | 应包括适用对象、研学主题、研学目标、研学行程安排、研学任务、研学成果及注意事项等;应能指导师生研学旅行活动中的所有行为,包括师生活动行为、学生小组合作研习行为、跨学科教师协同指导行为等;应涵盖研学实践活动全过程,包括行前准备、行中研学和 行后评价。 |
8 | 研学内容及要求 | 研学实践内容应围绕“革命传统教育、优秀传统文化研学、国情发展成就、科普教育、自然生态研学、田园劳动实践”的主题开设研学内容;研学内容应遵循教育性和活动原则,带领学生走出校园、走出课堂,依托红色资源、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结合研学目的地独特自然地貌景观,通过参观、实践、跨学科学习开拓视野,增强学生实践能力,激发学生对祖国、家乡的热爱之情;研学实践内容应精心设计教学方案,明确研学实践活动教学目标,确保研学内容积 极向上,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9 | 师资队伍 | 与疆内外师范类、职业技术类院校有合作基础,具备开展研学实践 |
活动的师资保障;项目主要负责人具备研学教学培训类线上或线下 课程教学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 | ||
10 | 研学案例 | 提供 5 个及以上与中小学校合作开展研学实践活动的案例或证明;具有与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的合作案例,提供 合作协议或相关材料现场查验。 |
11 | 应急措施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服务及实质应急措施等内容进行方案细化。 能提出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如学生自行消费费用处理、生 病受伤医药费用处理等)并提出了明确详细的合理性建议及规划。 |
12 | 研学人员定位防走散及大屏显示系统 | 一、研学出行学生防走散功能展示 对于学生佩戴手环系统有定位功能,研学导师可以实时在系统中显示参与研学学生是否有走散走失情况。并有走散走失情况提示。 1. 系统可分析研学路线,沿线游学路线停留时长,沿途景点聚集情况,部分定位景点任务发布以及研学地点辅助解说等功能。 2. 多人数,多地区学生可以用系统颜色标记分配不同带队老师,系统清晰显示不同队列学生路线及沿途掉队情况。 二、研学目的地 GIS 地图展示 在数字化大屏的中央或主要区域,可以设计一个 GIS 地图,用于展示研学目的地的分布情况。该地图应具备以下功能: 1. 目的地定位与标注:在地图上标注出各个研学目的地的位置,方便用户查看目的地的地理分布。 2. 目的地信息展示:点击地图上的目的地标注,可以显示该目的地的详细信息,如名称、类型、特色等。 3. 目的地搜索与定位:提供搜索功能,用户可以通过输入目的地名称或关键词,快速找到并定位到相关目的地。 三、参与学校、人员实时展示与分类分析 在数字化大屏的侧边或辅助区域,可以设计一个实时展示与分类分析模块,用于展示参与研学出行的学校和人员信息。该模块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参与学校列表与分布:展示参与研学出行的学校名称、所在地区等信息,可以按照地区或学校类型进行分类展示。 2. 参与人员实时统计:实时更新参与研学出行的人员数量,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统计,如年龄段、性别等。 3. 分类分析图表:通过柱状图、饼图等图表形式,展示参与人员的分类分析结果,帮助了解人员构成和特点。 四、参与人员的画像分析 在数字化大屏的下方或另一个显著位置,可以设计一个参与人员画像分析模块。该模块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
1. 年龄分布分析:展示参与研学出行人员的年龄分布情况,分析不同年龄段的参与特点和需求。 2. 性别比例分析:通过图表展示参与人员的性别比例,帮助了解男女参与者的差异和特点。 3. 消费能力分析:根据参与人员的消费水平进行分类展示,分析 不同消费层次的需求和偏好。 |
本项目评审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20 项的规定。如果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
1、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
评审内容 | 投标人名称 | ||||
1 | 2 | 3 | … | ||
1 | 投标文件组成是否完整,主要内容是否齐全; | ||||
2 | 投标文件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 ||||
3 | 投标报价是否高于采购文件公布的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
4 | 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5 | 投标文件载明的合同履约期限、标准要求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6 | 投标文件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7 |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 |
评审项目 | 评审分项 | 项目及分值 |
价格评分 (10 分) | 投标报价 10 分 | 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技术部分 (20 分) | 服务方案(10) | 投标人须详细阐述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按照具体得分点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团队方案②工作制度③工作方案④进度安排方案⑤保障措施方案⑥应急预案方案等。 由评委根据方案描述评审:全部满足得 10 分。方案描述不清晰有缺失内容的每一 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安全与应急预案(10 分) | 根据提供的事前、事中、事后应急预防处理措施:①安全措施②火灾应急预案③食物中毒应急预案④意外伤害应急预案⑤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办法等。 由评委根据方案描述评审:全部满足得 10 分。方案描述不清晰有缺失内容的每一 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65 分) | 路线及航线优势(15 分) | 有固定路线机航线优势的投标人: (1)投标人与资质齐全的旅游车队签订《旅游团队汽车合同》的,每提供与一个固定合作旅游车队并签订协议计 2 分,计满 4 分为止。 (2)投标人与资质齐全的航空公司签订《机票采购协议》的,每提供与一个固定合作航空公司并签订协议计 2 分,计满 4 分为止。 (3)投标人有完整的研学路线设计方案,满分 5 分。 (4)投标人拥有自己或合作的研学基地满分 2 分。(提供租赁合同或或合作协议) |
企业类似业绩 (5)分 | 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每承担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5 分;(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 |
研学装备 (5 分) | 投标人提供的物资装备(统一服装,研学旅行手册等)符合活动计划需要,能够满足整个研学活动需求得 5 分;一般得 1 分;不能满足活动需求不得分。注:需 提供物资装备明细。不提供,不得分。 | |
投标人单位拟派人员 (10 分) |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管理能力(需提供研学导师证书)。 项目组组成人员: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合理(需提供该项目负责人员、联络人员、安全防护、组织实施人员等信息),项目经验丰富,有利于项目的执行。 自行配备执行团队,项目团队配置合理、人员构成科学、专业性强、团队经验丰富,人员≥6 人得 10 分;项目团队配置较为合理、人员构成较为科学、专业性较强,人员≥4 得 7 分;项目团队配置不合理、专业性不强、团队没有相关经验,人员≥2 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对本项目的研学旅行工作计划(5 分) | 研学旅行工作计划方案的可操作性强,旅游体系完善,得 5 分; 研学旅行工作计划方案可操作性较强,旅游体系,较完整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
成果验收方案 (5)分 | 研学旅行教育成果的验收方案可操作性强,旅游满意度评价体系完善,师生参与率高、体验感强,验收记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画、影像等,基本满足得 3分; 每增加一种研学旅行教育成果验收形式再加 1 分;最高得 2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安全保障 (5)分 |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中保险单保险金额: (1)单次事故赔付限额 600 万的计 1 分;每提高 100 万加 1 分,计满 2 分为止。 (2)单人单次事故赔付限额 100 万的计 1 分,每提高 10 万加 1 分,计满 2 分为止。 (3)人身伤亡意外保险单人单次 25 万的计 1 分。低于 25 万的不计分。 需提供保险单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
人员岗位证书 (10 分) | 项目人员设置合理,关键人员配备齐全,做到持证上岗,岗位职责明确。提供人员的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 3 分。 提供人员对应岗位证书的,提供一个加 1 分,最多加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拥有并提供研学导师证优于一个以上加 2 分,最多加 4 分。 | |
系统演示 10 (分) | 系统演示情况(投标人应提供原型或系统演示,演示时长应控制在 10 分钟以内。通过 PPT 或图片等方式演示;无系统演示视为不满足演示要求,得 0 分。): 研学出行学生防走散功能展示:研学路线分析、研学目的地GIS 地图展示、参与学校、人员实时展示与分类分析、参与人员的画像分析。 根据演示情况进行评审,每个场景演示内容齐全、界面友好、逻辑清晰、操作便捷、过程流畅,演示功能需求符合程度每符合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有不满 足要求的每项扣 1 分,未演示得 0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
3、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4、评标原则
4.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4.2、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4.3、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5、中标人的确定
5.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负责向采购人推荐一家或一至三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
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3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5.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最终以与甲方最终签订为准)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总则
1.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是对。
1.2.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项目的甲方,甲乙方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时起至 年 月 日止。三、委托服务事项(具体要求参照采购文件)
四、知识产权产权归属五、保密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
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1 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民法典》处理。
七、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九、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十一、付款方式
十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2、甲方有权对乙方委派的人员提出更换的权利。
3、审批乙方拟定的相关制度。
4、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乙方如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或其它虚假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先处罚后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十三、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相关服务制度。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3、按照本合同不得将本项目责任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4、按合同约定,负责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5、乙方管理人员及其它所属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爱护甲方的财产和其它资源。
十四、服务质量
(一)具体的服务质量要求按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
(二)如甲方或乙方中有一方要求中止合同,须提前 3 个月通知对方,并交付对方违约金(按合同办)。
十五、其他约定
十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应无条件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如有),并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按合同有关规定办理,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3、乙方不遵守合约,不按合约签订的各项要求完成工作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时,乙方赔偿损失后,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甲方有权终止乙方资格,且不予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4、乙方不得转让,如发现乙方转让他人,则视为乙方自行毁约,其履约保证金不得退回并立即停止乙方资格。5、甲方逾期支付乙方服务费用的,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具体支付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6、乙方违反本合同要求的规定,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要求,使用人投诉多或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或在服务项目时造成重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
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采购办执一份,招标机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5、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用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注:合同条款可根据采购人及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日期 (年/月/日)
1.3 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4 中小企业声明函二、商务文件 2.1☆投标函
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3 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表
2.4 近三年经营业绩表 2.5☆开标一览表 2.6☆投标报价明细表
2.7 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
2.8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三、技术文件
3.1 服务方案;
3.2 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
3.3 应急管理措施;
3.4 售后服务;四、服务文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当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须提供以下资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须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如 “三证合一”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未“三证合一”则须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近两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其基本银行在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告;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银行资信证明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书面声明格式:
本供应商郑重声明:
本公司(或单位)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税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限已经届满。
如我公司声明与实际不符,我公司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资质要求:
上述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上述文件为供应商必须达到的资格要求,如有任意一条未明确响应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保证金
说明:此处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
退还保证金说明函
致:(采购代理公司)
我单位已按项目(项目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保证金(大写金额)元,请贵公司退还时划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
收款单位地址:开户银行:
帐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行号:
因投标人提供的开户行和银行账号信息不准确或错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退付或退付出现问题和纠纷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开票信息表格式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如果我单位中标/成交,请贵单位开具服务费发票:
开票类型为 (专票/普票)我单位开票信息为:
单位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账号:
发票接收邮箱:
注:
请贵单位提供最新的开票信息,若因为贵单位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发票开错,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发票一经开出,会发至邮箱,请及时查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1.3、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若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须提供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声明函(格式自
拟)
3、中标的供应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将作为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公示。
2.1☆投标函
:
(供应商名称)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 元。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
8、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15、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e-mail: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
兹有 同志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代理机构名称):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3 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表
2.3.1、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主管部门 |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金(万元) | ||||
单位性质 | |||||
投标期间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
职工概况 | 职工总数 | 其中:技术人员数 | |||
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 | |||||
姓名 | 职务/职称 | 年 龄 | 专 业 | ||
单位概况 |
此处后附相关证书等材料。
2.3.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专业 | ||||
学位 | 职称 | 职务 | |||
现所在机构或部门 | 服务时间 | ||||
主要经历 | |||||
日期 |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务 | 备注 | ||
2.3.3、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岗位 | 从事该岗位时间 |
1 | |||||
2 | |||||
3 | |||||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注:后附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招标编号:
地区 | 项目名称 | 金额 | 日期 |
… | … | … | … |
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
序号 | 名称 | |
1 |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3 | 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
4 | 合同履约期限 | |
备注 |
兹声明:以上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一直有效。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格式不得更改,供应商只能按要求填报,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6☆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价格单位:元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格式自拟)
说明:供应商必须填写报价明细表,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9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 名称及编号 | 数量 | 招标文件技术 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 偏差 | 备注 |
说明:如供应商提交的货物技术规范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年 月 日
1、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计划及安排
②售后服务承诺:
<1>售后服务的程序、内容及措施;
<2>响应时间和技术支持情况;
③应急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