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產品維護保養合約書
中華民國 100 年 月 日
茲因 (以下簡稱甲方),委託 怡和祥企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進行定期性產品維護,特立此約闡明雙方同意條件如下:
一,內 容:甲方同意乙方於約定時間內進行產品設備之維護保養,僅限以到場人工服務之勞務報價(不含零件耗材報價) ,若需更換零件耗材時,將以甲方預備之耗材或經甲方同意乙方提供之材料報價,始可進行更換。維修過程若因乙方疏失導致其他設備損毀,乙方將以修護至原可使用程度,若未能修護完整將予以更新。甲方願提供現場水電等資源供乙方運用,同時乙方應盡善良保管使用責任。
二,期 間 : 合約期限自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雙方約定每月 日前後由乙方派員至甲方地點進行產品維護保養。
三,產 品 : 全自動研磨咖啡機 數量: 壹 個(台)。
四,金 額 : 維護保養總價 : 8,000 元 / 年 。
五,備 註 : 。
甲方:
公司抬頭: 統一編號:
公司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號碼: 承辦人員:
電子信箱:
乙方:
公司抬頭:怡和祥企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84937333
公司地址:xxxxxxxxx 000 x 00 x 00 x 0 xxxxx:00-0000-0000
傳真號碼:00-0000-0000
承辦人員:
電子信箱:
公司用印 | 負責人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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