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搬迁、搬运合同
编号: 11NMB139487320235601
采购单位(甲方):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胜利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单位(乙方): 克拉玛依区小五子装饰设计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克拉玛依市本级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 “搬家服务”项目-克拉玛依区小五子装饰设计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 “搬家服务”项目-克拉玛依区小五子装饰设计服务中心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 “搬家服务”项目-克拉玛依区小五子装饰设计服务中心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数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搬家运输服务:装卸搬运、搬迁 | - | - | 品牌:,搬家运输服务:搬家运输服务,描述:搬家运输服务 | 1 | 项 | 22890. 00 | 22890. 00 |
合同总价(元) | 2289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贰万贰仟捌佰玖拾元整 |
二、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或转账支票支付。
三、服务条款
第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交乙方运送物品,若有贵重物品时,除甲方于托运时报明其性质及价值的以外,乙方对于其毁损或灭失,不负责任。但乙方有故意或过失的,不在此限。
2、甲方委托搬运的物品应无违禁品及危险物品。第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于因搬运过程所致甲方物品的毁损、灭失或者造成其他报害的,应负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因搬运物的性质,或因甲方或其受雇人的过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2、使用车辆及电梯运送货物,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规,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依本合同所约定的计价方式收费,不得借故加价或要求任何附加费用。
4、乙方因搬运对第三人所发生的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人员受到伤害,应当由其自行承担责任。第三条 费用负担
搬运期间,乙方人员餐饮差旅费、油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因故解约的,乙方可请求不超过原估价总金额1%的赔偿金。
2、 乙方应于约定时间内将甲方委托搬运的物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位置,乙方若未能于约定的时间内办理或完成搬运作业,则应赔偿甲方不超过原来估价总金额1%的赔偿金。
3、 搬运作业因乙方的事由未能于约定时间内完成的,甲方可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应赔偿甲方不超过原估价总金额1%的赔偿金,因甲方的事由致未能完成的,乙方可解除合同,按完成比例收取费用,并可请求不超过原估价总金额扣除按比例收取费用的余额1%的赔偿金。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搬运验收后60日内一次性付清搬运费。
第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0000000000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迎宾支行
账号: 账号: 3003020309200119967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