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协议》
暨统一交易协议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 号)的要求,现将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百年人寿”或“公司”)与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年资管公司”)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的关联关系说明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资金运用需要,推动委托投资业务开展,百年人寿与百年资管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签订了《委托资产管理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委托百年资管公司对百年人寿的投资资产进行运作和管理,协议期限为 2024 年至 2026 年三个自然年度。
(二)关联标的情况
协议约定百年人寿将委托资产交由百年资管公司进行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他监管机构允许的各类投资品种的运用管理。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名称: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开展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4.法定代表人:xx
5.注册地:辽宁省大连市
6.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MA0QF55F0L
(二)关联关系说明
百年资管公司为百年人寿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80%,因此百年资管公司构成百年人寿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百年人寿与百年资管公司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参考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和收费标准,按照市场化定价策略共同协商确定了管理费标准。
四、关联交易金额
在协议有效期内,结合公司委托投资资产规模、行业费率水平以及可能发生的浮动管理费,公司向百年资管公司支付管理费合计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每年度管理费的计算及支付方式将遵照具体签署的补充协议执行。
五、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协议议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8 日由百年人寿第四届董事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由百年人寿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协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本协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反映。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