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箱: edf@henu.edu.cn
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编号:
捐赠协议书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 方: 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 xxx
联系地址: xxxxxxxxxxxxxx
xxxx: 000000
联 系 人: 高欢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电子邮箱: xxx@xxxx.xxx.xx
为支持河南大学教育事业发展,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以下数量的物资,并指定用于河南大学 学院,使用对象为 。为加强捐赠物资使用管理,确保使用效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捐赠设备物资明细: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含税单价(元) |
数量 |
小计金额(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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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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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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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保证捐赠物资是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合法资产,并提供捐赠物资相关质量检测报告和价值依据;
2.在约定期限内将捐赠物资(设备)安放于河南大学 ;并将物资(设备)调试至最佳工作状态;同时就物资(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安全风险和应急预案等内容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3.保证捐赠的公益性和无偿性,不主张任何与捐赠相关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等权利;
4.利用捐赠物资(设备)所产生的研究成果归河南大学所有;
5.因甲方捐赠物资(设备)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6.甲方不得使用捐赠物资(设备)进行相关产生经济效益的生产活动。
7.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保证捐赠物资并全部用于本协议约定的用途,接受审计、主管部门和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2.在约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公益事业捐赠收据;
3.接受甲方捐赠项目相关的查询。
三、交付方式和保管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天内,甲方将捐赠物资(设备)安置于乙方指定位置,并由乙方和相关部门验收、登记造册;
2.乙方指定使用单位 负责物资保管存放。
四、协议的解除与违约责任
(一)未经双方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
(二)在发生不可抗力或者本协议内容与国家政策及法律规定相抵触等情形时,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外两方;
(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时,另外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外两方。
五、保密义务
(一)双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及附件中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六、协议文本及效力
(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项目所在单位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甲方: 乙方:
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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