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600992 证券简称:贵绳股份 编号:2019-036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运输保障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各方:甲方: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乙方: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遵义交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xx:贵州遵铁物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协议类型及金额:本次签订《运输保障协议》,协议约定:公司现在使用的川黔铁路高炉子站至南白镇站既有线(下称:铁路既有线)关停后,公司发运货物量乘以公司近三年平均单位运输成本的积为公司应承担的运输费用(下称原有运输费用),超出原有运输费用部分即为新增运输费用(下称新增运输费用),新增运输费用由丙方承担,并直接向xx支付。
●协议生效条件:经各方加盖公章并经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协议履行期限:从铁路既有线关停之日起,至乙方新区建设完毕、新的铁路运输运行正常时止。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铁路既有线关停前,公司在过渡期内仍将继续使用原有铁路既有线,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铁路既有线关停后,依据《运输保障协议》,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有序运行,不增加公司原有运
输费用。铁路既有线关停后,在协议履行期间,丙方不能按时向xx支付新增运输费用而影响乙方货物运输需求的,丙方应向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xx不能因未收到丙方支付的费用或其他原因而影响乙方货物运输需求,若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xx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丙方未按时向xx支付相关费用,xx应自行向丙方主张权利,不得向乙方主张,且不得因此影响乙方的货物运输。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与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遵义交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遵铁物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运输保障协议》,经公司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二、协议签订背景及各方当事人情况
1、协议签订背景
2008 年 11 月 21 日,遵义市人民政府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心城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异地技改工作的意见》遵府发[2008]37 号文件。公司位于遵义市桃溪路 47 号(下称:现有厂区),属于遵府发[2008]37 号文件规定实施推进中心城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异地技改对象。公司按照遵义市“退城进园”的城市规划,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启动公司异地整体搬迁项目建设。(详见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20 日发布的
2012-13 号公告《贵绳股份关于启动异地整体搬迁项目的公告》)
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将现有厂区金属制品异地整体搬迁项目委托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贵绳集团)迁建至新厂区。(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 2018-021 号公告《贵绳股份关于签订委托协议的公告》)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发布公告,贵绳集团与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遵义市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遵义湘江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四方协议,共同合作完成整体搬迁。(详见 2018-030 号公告《贵绳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技改整体搬迁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9 年 8 月 10 日,遵义市人民政府发布《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川黔铁
路高炉子站至南白镇站既有线关停的通告》。铁路既有线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起停止办理铁路货运业务,设置 30 天过渡期。公司目前部分产品和原材料运输使用铁路既有线在关停范围内。铁路既有线关停前,公司仍使用铁路既有线进行部分原材料和产品的运输,生产经营不受影响。(详见 2019
年 8 月 13 日披露的 2019-031 号公告《贵绳股份关于铁路既有线关停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新区建设正在进行中,公司定期报告持续披露了新区建设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
2、协议签订各方当事人情况
甲方: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乙方: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桃溪路 47 号。丙方:遵义交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及办公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村遵义市交通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指挥中心负 1-9 层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260000 万人民币实际控制人:遵义市人民政府
遵义交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xx:贵州遵铁物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及办公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 x
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40000 万人民币 实际控制人:遵义市人民政府
贵州遵铁物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三、协议主要内容
1、各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协调相关部门,为乙方货物转运提供乙方老厂区至阁老坝站的道路畅通、安全、维稳等方面的保障。
(2)甲方协调丙方对乙方新增运输费用进行补偿。
(3)甲方负责乙方老厂区货物进出运输线路、乙方铁运改汽运后必需的内部场地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提前预报月计划、周计划,并提前 3 天告知xx运输货物的数量、时间、地点,便于xx提前组织车辆运输。
(2)乙方保证运输货物均为乙方生产经营需要的原辅料及产成品。
(3)乙方保证货物的包装完全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4)乙方应按时向xx支付乙方应承担的原有运费。
(5)乙方尽可能协调原材料发货方均衡并按同一规格标号发货,尽量避免在阁老坝货场产生临时堆放,同时提高到达货场装卸效率。
(三)丙方的权利义务
(1)向xx支付乙方铁路关停后新增的各项运输费用。
(2)在协议履行期间,丙方不能按时向xx支付新增运输费用而影响乙方货物运输需求的,丙方应向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xx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与xx之间所建立的是货物运输合同关系,xx应按照乙方的技术要求,安全、准时履行承运义务。乙、丁双方运输合同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
(2)在协议履行期间,xx不能因未收到丙方支付的费用或其他原因而影响乙方货物运输需求,若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xx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xx在阁老坝站转运乙方生产原辅材料的过程中,如不能及时转运,应向乙方免费提供货物的临时仓储并予以妥善、安全保管。
(4)xx用于承运乙方货物的车辆、人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同时应符合乙方货物属性的特殊要求及场地装卸条件。
(5)xx在运输过程中,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准确、安全送达目的地,若造成乙方货物损毁、丢失或未能及时到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若丙方未按时向xx支付相关费用,xx应自行向丙方主张权利,不得向乙方主张,且不得因此影响乙方的货物运输。
2、运输保障时间
从铁路既有线关停之日起,至为至乙方新区建设完毕、新的铁路运输运行正常时止。
3、运输保障线路
x协议签订后,乙方原辅材料和产品的运输路线为:
(1)乙方所需生产原辅材料,铁路运输到达地为阁老坝站的,由xx通过公路运输转运到乙方生产所需指定区域。
(2)对乙方产品的外运,由xx负责运送到乙方指定的目的地。 4、运输费用的承担及支付方式
(一)运输费用是指:
(1)乙方所需生产原料、辅料铁路运输到达地为阁老坝站,由xx负责通过公路运输转运到乙方生产所需指定区域,发生的阁老坝站的装卸费、仓储费及公路运费等费用。
(2)乙方所生产产品的外运,由xx负责运送到乙方指定的目的地所产生的运输费用。
上述运输费用包含原有运输费用及新增运输费用。
(二)运输费用的承担及支付
(1)原有运输费用是指:根据乙方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三年产生的向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遵义车务段支付的铁路运输费用和乙方老厂区发运至客户的公路运输费用之和,除以产品的对外发运量,得出乙方应承担的原有运输的单位成本;乙方按实际产品的对外发运量(以乙、丁两方签字交接票据为准,乙方产品对外实际发运量的结算依据由乙丁双方在运输合同中予以约定。)乘以原有单位成本即为原有运输费用。
(2)原有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xx开具 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 10 日前支付上月费用,按月支付。
(3)新增运输费用是指:运输费用减去原有运输费用,即为新增运输费用。
新增运输费用由丙方承担,并直接向xx支付。 5、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并经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当甲乙丙丁各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出现异议,一方须提前 15 天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终止条件为至乙方新区建设完毕、新的铁路运输运行正常时止。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铁路既有线关停前,公司在过渡期内仍将继续使用原有铁路既有线,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铁路既有线关停后,依据《运输保障协议》,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有序运行,不增加公司原有运输费用。
铁路既有线关停后,在协议履行期间,丙方不能按时向xx支付新增运输费用而影响乙方货物运输需求的,丙方应向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xx不能因未收到丙方支付的费用或其他原因而影响乙方货物运输需求,若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xx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丙方未按时向xx支付相关费用,xx应自行向丙方主张权利,不得向乙方主张,且不得因此影响乙方的货物运输。
3、协议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五、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x协议履行,由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公司货物转运提供道路畅通、安全、维稳等方面的保障,协调丙方对公司新增运输费用进行补偿。
本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本次搬迁进展的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持续性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