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淡江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合約書
立合約書人
(實習機構): (以下簡稱甲方)
(大專校院):國際觀光管理學系全英語學士班(以下簡稱乙方)
(實習學生): (以下簡稱丙方)
茲甲、乙、丙三方依「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淡江大學所定相關法規辦法」及「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採工作型校外實習,由甲方聘任乙方學生(即丙方)為正式員工(具僱傭關係),經三方協議訂定條款如下:
一、甲方之職責:
(一)告知工會校外實習人才培育事宜及人數。(無工會者則免)
(二)參與校外實習課程規劃,並依學生個別實習計畫提供學生相關實務訓練,安排實習工作單位分配、工作時段以進行各種實務技能訓練培育人才。
(三)負責學生實習前之安全講習、實習場所安全防護設備之配置及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措施之規劃。
(四)接受乙方定期實地訪視,並與乙方指派之專責輔導教師共同負責輔導學生,及參與實習成績考核。
二、乙方之職責:
(一)依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6條成立各級校外實習委員會,並負責校外實習機制相關任務事項。
(二)依系科發展及專業核心能力規劃校外實習課程。
(三)必要時進行甲方實習機構工作環境安全性及實習權益之評估。
(四)必要時乙方應指派實習輔導老師,定期赴甲方進行實地訪視及輔導,瞭解學生學習適應狀況及甲方依實習合約執行之情形,並與甲方共同輔導學生。
三、丙方之職責:
(一)應遵守甲乙方有關實習之規定,並注意實習期間學習工作態度與紀律。並接受甲、乙有關人員之輔導及考核,如有違反經輔導仍未改善者,得終止其實習並依相關規定處理。
(二)丙方若因病或重大事由無法遵照實習規定時間履行實習應盡義務,須確實依照規定完成請假程序,若因此實習時數不足則無法申請課程學分抵免。
(三)丙方應遵守「淡江大學 國際觀光管理 學系全英語學士班校外實習實施要點」規定。
四、實習課程名稱、期間及場所:
(一)實習課程名稱為 觀光產業實習 ,共 3 學分。
共計 200 小時之實習時數。
實習期間:自民國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民國___年___月___日。
實習地點:____________公司(___縣(市)___區___路(街)___號__樓)。
(二)甲方非經乙、丙方同意,不得任意調動實習地點。
五、每日實習時間:甲方對學生之實習時間應依勞動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一)每日正常實習時間及休息時間:每日正常實習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自每日__:__起,至__:__止,每日實習時間計___小時。
(二)甲方非經乙方及乙方學生同意不得任意延長實習時間或於休息日、休假日工作。
六、實習薪資及相關福利事項:甲方應依法支付丙方薪資,其有關薪資計算基準及其他相關福利項目如下:
(一)薪資:□給付月薪_____元 □給付時薪_____元/小時,不得低於當年度基本工資規定。甲方提供之工資應全額予學生,並以金融機構轉存方式直接匯入學生帳戶。甲方不得預扣乙方學生薪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二)福利:
1.宿舍:□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每月__________元。
2.伙食:□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每餐__________元。
3.交通車/交通津貼:□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每月__________元□交通津貼,每月__________元。
4.其他公司福利:
(三)其他勞動權益:休息時間、休假、例假、休息日及請假等事項,應依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勞工請假規則等相關勞動法令之規定辦理。
七、保險及退休金:丙方於實習期間,甲方應依相關法規為丙方辦理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並依規定支付保險費。
八、實習不適應之輔導轉換方式:
甲方或乙方如欲提前終止某一學生之實習,應至少於一週前向另一方之聯絡人提出及告知。丙方於實習期間,因個人因素或其他因素需停止或轉換實習機構,應至少提前一週向實習輔導教師報告,並填寫「學生校外實習停止或或轉換實習機構申請表」 經「淡江大學 國際觀光管理 學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開會同意後,通知實習單位;不克完成規定之實習時數,亦須經「淡江大學 國際觀光管理 學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開會同意後,視個案採取補救措施。
九、實習爭議協調及處理方式:
(一)三方同意就本實習合約如有相關爭議同意由處理「淡江大學 國際觀光管理 學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為優先協調處理之單位。
(二)爭議處理過程,應邀集相關人員參與,必要時得邀集勞動相關法律專家學者與會。
十、實習成績評核及實習證明發給:甲、乙雙方應依學生實習計畫或實習課程規劃所定標準,就學生實習表現及實習報告內容共同評核實習成績,經評核成績合格者授予學分,並得視實際需要發給書面實習證明。
十一、契約生效、終止及解除:
(一)本契約書自簽署完成之日起生效。
(二)如甲方嚴重損害學生權益,乙方、丙方得要求終止或解除合約,並依法向甲方提出損害賠償。
十二、三方如就本契約有爭執,並進行司法救濟,雙方合意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三、本契約未盡事宜,依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就業保險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等相關法令及乙方相關規定辦理。
十四、本合約書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乙份存照。
公司章
立合約書人甲 方:
負責人:
地 址:
統一編號:
學系章
乙 方: 國際觀光管理學系全英語學士班代表人:主任 xxx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
地 址:251xxxxxxxxx000x
x x:________________(xx/xx)
學號:___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無中華民國身分證者,請填統一證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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