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9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博安智能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本公司”或“银江股份”)与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311,以下简称“乙方”或“博安智能”)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进行战略合作,结成紧密商业联盟,并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将协议主要事项公告如下:一、交易对方(合作方)情况
名称: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号:370000228020059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xx开发区大学科技园 14 号楼法定代表人姓名:xxx
注册资本:502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计量器具(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修理,计量器具(动态轴重衡)制造、销售(具体经营种类与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机电产品、电子产品
(不含无线电发射接收设备)的研发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电子工程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综合布线、软硬件开发;办公自动化设备销售;商务信息咨询(证券、期货咨询除外);公路交通工程配套设施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施工及售后服务(以上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博安智能的主营业务为公路信息系统集成以及相关软件、硬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和服务。博安智能作为智能交通领域国内领先的公路信息系统集成商,是公路信息化行业内资质齐全且具备独立研发能力的民营xx技术
企业和双软认定企业,能够为客户提供公路监控、收费、通信系统的集成及服务,公路超限检测管理系统的集成及服务,以及公路计重收费产品、路桥收费软件等相关产品。
业务经营情况: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博安智能资产总额为
135,880,367.87 元,负债总额为 58,919,692.23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为 76,960,675.64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838,367.04 元。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合作意向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资本层面:银江股份同意增资入股博安智能,作为战略性投资,银江股份考虑进一步增持博安智能股份,原则上三年不减持博安智能股份。
2、业务层面:银江股份视博安智能为高速公路智能交通领域唯一业务合作伙伴,并纳入银江股份整体业务版图,全力支持博安智能在高速公路机电信息服务目标市场的拓展。博安智能承诺在高速公路机电服务项目中,全力推广应用银江股份的解决方案和产品,以提升银江股份相应产品在高速公路智能交通领域的占有率。
3、技术人力资质层面:双方同意在资质申请、运用、年检方面相互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技术资源、成功案例、施工能力方面的支持。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项目合作由双方根据本协议和具体情况签订相关商务合同执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x着共同更快更好地开拓智慧城市产业智慧交通业务市场的宗旨,银江股份和博安智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将在资本、高速公路智能交通业务、技术及产品等领域拓宽合作。银江股份和博安智能将积极响应国家倡导的工业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的号召,在“互联网+”领域不断寻求新的机遇,适应经济新常态和形势变化的要求,结合互联网的创新成果和企业转型发展的需求,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智慧交通业务的商业模式、技术产品、项目开发及实施等方面开展合作,从
而提升银江股份相应产品在高速公路智能交通领域的占有率,巩固银江股份国内智慧交通领军企业的龙头地位。
四、风险提示
x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该协议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具体合作实施进度和内容存在不确定性,尚待协议双方沟通并进一步签署具体协议予以约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关监管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项目投资金额的大小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公告。
2、本次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15 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博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