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华苑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D1座四层C单元 邮编:300384
甲方:天津市蒙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120223000009884
地址:xxxxxxxxxxxxx xx:000000
电话:000-00000000
乙方:天津市亚亿实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120193000003231
xx:xxxxxxxxxxxX0xxxXxx xx:000000
电话:000-00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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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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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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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将位于静海开发区新区云山路与金海道交口的在建厂房及仓库(以下简称“厂房”),其中包括:奶粉、奶片生产车间三层一栋面积 13365 平方米;液奶生产车间二层一栋面积 6360 平方米;库房三层&#
19968;栋面积 10440 平方米,总面积约为 30165 平方米整体转让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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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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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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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9049.5 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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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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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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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乙方已于 2008 年 9月1日前按照双方2007年1月15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440.4 万元,双&#
26041;同意将此笔款项从转让总价款中扣除,即乙方仍需支付甲方人民币 8609.1 万元。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签订当月起,乙方将于每月月底前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1000 万元,可分为几次支付,直到 2009 年 4 月底,并于 2009 年 6 月1日前xxx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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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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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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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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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方式进行付款,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应付而未付款项收取每月____%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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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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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负责于 2009 年 6 月1日之前完成厂房的建设,并将完工的厂房交付给乙方。厂房交付的完成以乙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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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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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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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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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方式进行付款,否则将负责为其应付而未付款项支付给甲方每月____%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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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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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有权于 2009 年 6 月1日前督促甲方完成厂房的建设,并有权在甲方申请交付厂房后对建设工程进行验收。如验收合格,则乙方负责派代表签字确认;如验收不合格,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不合格项
446;进行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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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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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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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 30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
4;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履行部分,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则应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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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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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但必须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须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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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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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可提交到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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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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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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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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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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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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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