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五、其他规定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三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福建江夏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
甲方:福建江夏学院
地址:xxxxxxxxxxxxxxxx0 x 电话:00000000
乙方:
地址: 电话:
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立足当前,着眼发展,本着“长期合作、优势互补、共创价值、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共建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一)甲方根据教学计划和实习(实训)教学大纲的要求,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派遣师生到乙方实习(实训)。乙方根据甲方实习(实训)的内容和项目、课题给予及时安排,并派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实习(实训)辅导老师参与实习(实训)教学,以保证实习(实训)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二)双方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均有权使用共建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名称。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实习(实训)环境、实习(实训)工作安排。
2.甲方有权根据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的实践内容和表现,定是否给予学生相应学分。
3.甲方有权在实习(实训)期间对学生进行适当的管理,并 有权要求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不得违反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4.甲方成立指导小组对学生实习(实训)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协调乙方和学生之间的关系。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在乙方实习(实训)的学生进行管理,加强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乙方保密制度和其他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6.甲方为乙方在校内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提供便利。
7.甲方配合乙方业务发展需要,组织优秀的教学资源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并为乙方提供培训、考试场所及住宿场所,甲方可以获得培训收入。
8.甲方可聘请符合条件的乙方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客座教授,为甲方学生提供讲座及专项培训。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安排及调整学生的实习(实训)工作安排。
2.乙方有权与学生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学生严格遵守保密协议。
3.乙方有权要求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服从乙方管理,但
不得违反学校的管理规定。乙方有权并有责任将学生的违反单位管理规章的行为向学校通报。
4.实习(实训)期间,乙方与学生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可以不为学生提供各种福利、社会保险、医疗及其他待遇。
5.乙方负责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的具体工作内容的安排,并有义务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实习(实训)环境。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践,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周实习(实训)时间超过 40 小时。
6.乙方负责对学生进行日常考勤管理和业务管理。
7.实习(实训)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学生实习(实训)的证明和评价。
三、组织安排
(一)甲方由院(部)主管负责人成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小组负责领导本项目实施工作,乙方指定专门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
(二)双方分别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负责具体联络工作。
(三)项目联系人负责定期交换信息,沟通和协调双方关系。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暂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可再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