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 称:Chunghwa Picture Tubes LTD.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4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公司子公司华映视讯(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xx”)采用进料加工的经营模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存在原材料采购交易,为便于稳定长期业务合作,双方于 2013 年 4 月签订《采购协议》, 协议有效期三年。鉴于上述协议即将到期,为继续推进相关业务,华映xx拟与中华映管重新签订《采购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交易概述:
华映xx与中华映管签订的《采购协议》即将到期,为继续推进相关业务,华映xx拟与中华映管重新签订《采购协议》。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xxx先生、xxxx女士及xxxxx回避表决,其余 4 董事同意通过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由于上述《采购协议》不约定交易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
1、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概况(以下简称“中华映管”)企业 称: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 称:Chunghwa Picture Tubes LTD.
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桃园县龙潭乡三和村华映路 1 号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6,496,794 万新台币成立日期:1971 年 5 月
经营范围:发电、输电、配电机械制造业,电器及视听电子产品制造业,有线通信机械器材制造业,电子零组件制造业,电脑及其xx设备制造业,机械设备制造业,机械设备制造业,模具制造业,资讯软体服务业(限制造加工项目之相关产品),机械批发业(限制造加工项目之相关产品),电器批发业(限制造加工项目之相关产品),电脑及事务性机器设备批发业(限制造加工项目之相关产品),电信器材批发业(限制造加工项目之相关产品),电子材料批发业(限制造加工项目之相关产品),国际贸易业(限制造加工项目之相关产品)。
与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2、交易对手方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企业 称: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址: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3段22号注册资本:新台币23,395,366,850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制钢机械类、重电机械类、家电机器类、冷冻机器类、空调机器类、金属加工机器类、电子工业类、电线电缆类、化学工业类、厨房用具类、木材制品类、塑胶工业类、事务用品类、音乐器材类、度量衡器类、输送器材类、交通器材类、医药用品用具类、微生物发酵产品类、建筑事业类、家具类、太阳能工业类、水处理工程工业类、通讯器材类、停车场设备、自动化机器人、汽车类、半导体、杂志出版类产品的设计、制造、买卖、承装、网路系统、自动化系统、租赁、维修服务及进出口销售代理;报关业;机械设备制造业;机械安装业;电器安装业;电器制造业等。
三、 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述
华映xx向中华映管采购液晶面板等材料(以下简称“材料”)
(二)本次交易涉及金额及交易标的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定价;当不存在
确切的市场价格时,按照提供商品的成本加成法确定;当不存在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用成本加成法时,采用双方协议价格确定。
价款折让:如中华映管供应之材料存在品质问题,则应对采购价款进行折让,具体折让金额以华映xx所受损失为基础,由双方协商决定。
四、 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关于结算:材料的具体供应数量、供应方式、供应时间和结算价格按照具体订单确认。
采购款每月结算一次,于结算后 180 天内支付。
2、协议期限:采购期限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算三年,期限届满后,双方可重新确认并签署新的协议。
3、违约责任:双方将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如未按本协议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将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五、 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华映xx采用进料加工的经营模式,自主采购原材料。液晶面板是液晶模组最主要的原材料,需向液晶面板厂商采购。由于全球液晶面板行业集中度较高,且各家面板厂均设立有各自配套的液晶模组厂,在供货上均优先考虑自己配套模组厂,只有在其配套模组厂产能或技术不能够满足其需要时,才可能对外委托加工或销售给其他模组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是台湾第一家液晶面板厂,目前中小尺寸液晶面板出货量位居全球前列,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为了能够长期获得稳定的面板来源,华映xx拟继续与中华映管签订《采购协议》,以保证华映xx持续的生产经营需要。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x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是可行的,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同意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属公司正常业务,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截至本披露日,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2,529.64 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详见公司 2016-010 号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x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6 日